【第一卷】 幼年篇 常昊王篇  第三十二章 生存法则是忍辱,长巷口子遇怪人

章节字数:2570  更新时间:10-03-12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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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镜子中,萧夫人的视线逼视而来,“丫头,你好大的胆子。”

    我维持着笑容,“悦容只是在诚实回答您的问题,我想以娘亲的睿智,是不会责怪一个说实话的人。

    萧夫人一时语塞,严厉的目光转为趣味。

    我再次开口:“娘亲,人的老是不可抗拒的,但美丽不会,美是一种永恒,如酒,越陈越烈,您与生俱来的魅力足以抵抗时间的蹉跎,是岁月也无法带走的美丽。”

    萧夫人的脸上渐渐浮起笑意,挥退若芊,对我说:“悦容,将梳子捡起来,替我梳头。”我点头,萧夫人问:“风儿他进城了?”问的正是她那心肝大侄子萧晚风。

    “是的,萧大爷这会儿差不多进了宫门觐见圣上去了,娘亲要是想见他的话待会儿我差下人去宫门外候着,等他出宫了就为你请来。”

    萧夫人摆了摆手:“算了,他舟车劳顿的也累了,就让他在别馆那好好休息不用来我这儿折腾了,命人备上些清淡的菜肴送去,药膳也弄得精致点,他这个人嘴特挑偏不爱吃药,还有……”

    我接口道:“酒须得百年陈酿女儿红,与太白山泉参兑,淡去浓度护住酒香,减去烈酒对脾胃的伤害;房内要摆好香炉,点上天光龙潭香,香味不能太浓也不能太淡,半分适宜;泡好宣罗茶,每隔两个时辰更换茶汤,反复冲泡三次,去掉茶叶苦涩,再在饭后斟上;命伶人从旁吟唱,须隔三丈垂帘之外,助兴之余不可扰了他的清净……娘亲放心吧,这事我早安排下去了,都是手脚利索的人去办的。”

    萧夫人满意点头:“还是悦容丫头了解风儿的习惯,一般人都伺候不好他。”

    我笑笑,“萧大爷是神赐的人物,伺候不好是怕怠慢了他。”

    “你快别满口的萧大爷了,喊声大表哥也不为过,亏你那么对他的习性,口头上倒落得生疏了。”萧夫人取笑。

    能不尽心对他的习性么,还不是为了生存!我面不改色,口上应承,以后若真见着了,还是那样的称呼。

    梳好了发髻,萧夫人对着镜子左右观之,笑说:“悦容丫头真是做什么事都顺我的心。”闲聊几句后,她从妆奁匣子里取出半个巴掌大的红色精囊递给我。

    我接过打开一看,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萧夫人见了叹息几声,拉起我的手轻拍手背,宽慰道:“为娘知道这事为难你了,又得罪不起那个人,你的命还得他说了算。人这辈子活着只有过程,没有结局,哪来的结局呀,死了才是结局,过程再苦也得撑下去不是?还是按他说的去做吧。”

    我强笑道:“娘,三日后就是您的寿诞了,别动不动就说死什么的,怪不吉利的,悦容心里明白,不会让你为难。”

    萧夫人点点头,“你能这么想为娘就放心了,快回去做些准备吧。”

    我欠身退下,走出渊阑院的时候,抬头看见阳光穿透枝桠,一闪一闪的分外扎眼,眼泪就这么唰唰唰地往下掉。

    在这里,我算个什么东西?高贵的楚府十姑娘?不,我不过是一颗任人差遣的棋子,为了活下去,为了保护想要保护的人,我要学会屈辱、忍耐、苟且偷生!

    三日后,不过是做一次卑贱的舞姬,在众人面前跳一曲凌空飞舞供人赏玩,不过为了让两个男人反目成仇,我为什么做不到?

    抬袖狠狠抹去眼角的湿润,抛在风中的,不是眼泪,是软弱。

    ※※※

    朝贡大典,美其名曰是让王侯贵胄朝见天子,以示大经国皇恩浩荡,而今俨然演变成朝中文武百官谒见三王四公,仪式、庆典、宴席先在宫中举行,再由百官轮流东道,为时十日,烟花不息,歌舞不休。

    听说宫中设宴那日,经天子出现半刻不到的时间便推脱身体不适离开了,接下的就全由大司马广成昕代为招见,百官对此更是心存腹辩,认为他荒芜国事,又窝至后宫寻欢作乐去了。我则猜想,八成是因我落下的旧疾又犯了。

    继经天子之后第一个设宴的人臣,是手握百万兵权的常昊王,那日我竟也收到了他的请帖。也不知他在想些什么,那种男人们结党营私的场合,我一个妇道人家去了做什么?便写了一封致歉信连带那请帖叫小厮送了回去。

    小厮回来的时候,捎回一封信和一份礼盒,信中大致意思是:许久没有你的消息,相思难却,深知你不爱热闹却故意送来请帖,只为换得你只言片语,而今既有你的书信,吾愿足矣,薄礼一份,望卿笑纳。

    礼物是一颗夜明珠,鸡蛋般大小,名贵但也不是什么稀罕物,真正奇妙之处是摆在漆黑的房间里,珠子的中间泛出荧光会投射成“悦容”两字,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想必花了一番心思。

    其实这段时间,虽然不曾再见过常昊王的面,但一直有收到他差人送来的各式各样的礼物,都不是十分贵重的东西,用心却很巧妙非常讨人喜欢,深感他是一个惯于风情的男人。只是每每想起他,都有一种难以释怀的感觉,为了他的那双眼睛,也为了他那突如其来不明真假的爱情。

    后来听人说,常昊王那次宴席除了郑国公萧晚风没去,其他无一人缺席,足见他在大经国举足轻重的地位。

    萧夫人寿诞那日,正是楚老爹宴请群臣之日,于是就把酒宴设在了一起。前一日,我去天工坊取那赶制出来的舞衣,心血来潮想四处走走散心,便挥退了丫鬟和抬轿小厮,一个人徒步走在回去的路上,路径一道巷子,忽被几个土霸堵在巷口,满脸横头流里流气地吆喝着:“哟,好标致的小娘子,来来来,陪大爷们耍耍!”

    这几日心情一直不好,正好有人送上门排解郁闷,我冷冷笑起,刚打算教训他们一顿,一道醇厚声音飘进耳朵:“妹妹,你在这里做什么?”

    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头扎马尾身着黑色麻衣的年轻男子迎面走连,方脸剑眉,薄唇如刀,朝众人扫视一番,“你们想对我妹妹做什么?”

    哪来的疯子,半途跑出来乱认妹子?我皱了皱眉头,又见他眉目分明眼神清朗,不像个神志不清的人。

    “哎哟,原来是大舅子啊!借你家妹子谈个心,不想受伤的还是一边站着!”

    男人面无表情,静静说了一句:“没有人可以轻薄我妹妹。”

    “嘿,你还真给脸不要脸——啊!!”

    白光一闪,土霸的手臂豁然破开伤口,鲜血喷涌如注,当场竟没一人看见那男人是什么时候出的手,只觉得那双眼睛锐利得如同草原的苍鹰。

    “我的话不喜欢说第二遍。”男人半垂着眼,像是在看着眼前的人,又像是所有人都不在他眼里。

    那群欺软怕硬的土霸一个个像软了腿的虾子,求饶着落荒而走了。

    方才这亲热喊我“妹妹”的男人却没再看我一眼,转身也要离开。

    “等等——”我喊住了他,他稍稍停住脚步,但没有回过头,我道:“请问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你。”

    他硬着声音回答:“很巧,我也不认识你。”话未落下,人已走远。

    我茫然看着空荡荡的长巷,摇头道:“真是莫名其妙的怪人。”

    怪人往往是高人,高人往往做怪事,事实证明的确是如此。

    我有预感:很快,我和他就会再见面。

    因为我在他腰间悬挂的令牌上,看到了“司空”二字,是专属于军队调派人马的虎符。

    随身带着这样的东西,他的身份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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