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章节字数:3239  更新时间:09-11-2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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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寻觅觅,寻寻觅觅,我心渺茫。越找越绝望。绝望到,没有阳光,灯光也好,甚至,有只萤火虫上下翻飞吸引目光也会满足。然而,长久的时间里,萤火虫也不曾出现。我的世界处于盘古未出现的时期,混沌一片。认识谭越就是在这个时候。

    那个时期我很穷,因为一心要买笔记本,又不想跟家里要钱,所以我在课余时间里出门打工了。

    我打工的地方叫纳斯达克,是一家英语培训机构。我的任务是在大街上叫路人留下姓名号码,美名其曰信息采集。

    还有很多出于不同理由而来这边打工的学生,钱峰就是其中之一。

    钱峰人很内向,一个早上都只是傻傻的呆在角落,不好意思上前叫人签名。我看不过去了,跑过去告诉他脸皮要厚,还现身说法,该怎么做,怎么做。说到最后我们两个都不做了,开始聊天。钱峰在聊天过程中死命推荐他的朋友,但因为不善言辞,所以只是翻来覆去只是说他很不错,人很好。

    我笑着逗他:“他有多好,上知天文还是下知地理?”

    钱峰一脸认真:“他确实是喜欢看书的。懂很多东西。”笑笑又说,“而且他从小练书法。”

    于是我又问:“那他喜不喜欢哲学?看不看尼采叔本华之类?”这都是我喜欢的。

    “看呢,”钱峰说,“前两天就见他抱着本《厚黑学》呢。”

    我心动了。说出来可能让人觉得很酸,装小众,但我确实是喜欢唐诗宋词古文观止之类,对喜欢看书又学书法的人没有抵抗力。

    又开玩笑似的半真半假的说:“啊,这么优秀的大好青年你竟然敢私藏,快点,年龄身高家世体重一一报上来。”

    钱峰也是无聊,一五一十的跟我讲起他的趣事来。我越聊越觉得难得,极少有碰到共同喜好这么多的人,心中不免生出要结识一番的想法。

    钱峰做了两三天,实在没那个天赋,算算工资,还没路费饭钱来得多,于是就不做了。他决定走的时候刚好他大为赞赏的朋友也在市区,于是我们决定一起走。

    钱峰同那个同学通了电话,约定在商业大厦下见面。我们两个就朝商业大厦走去。

    这个同学,就是谭越了。

    谭越人长得略微瘦小,正符合现下的审美观,俊气且干净。

    我喜欢看起来干净的男孩子,觉得清清爽爽的,像是可以呼吸的琉璃,美丽极了。再加上先前钱峰说的他的那些优点爱好,我对他的好感直往上飙,一飘到顶。

    我们一起吃饭聊天,等到吃完饭分开,我已经知道,我想得到他。

    我想得到他,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

    我知道这不是喜欢,不是爱情。我只是欣赏他,所以我要先下手为强。万一以后我喜欢上他,我不能容忍他不在我身边,我要那时候的他已经是我的了。

    回到宿舍,我翻来覆去的跟舍友讲谭越,讲我们如何相识,讲我们共同的爱好,讲我们的对话,讲他如何如何有趣,如何如何见多识广,知识渊博。

    直到舍友们都受不了了,扑上来要掐死我。我高声笑着,假意求饶••••••

    最后,我告诉她们,我想要他。

    好啊,那你就去追啊。舍友们很是支持。

    然后,我怀着对美好明天的期待沉沉睡去。

    ——————————————————————————

    追人是个技术活。

    追人是很复杂的事情。尤其是对于一个只谈过四天恋爱的大龄女青年,没经验、没资金、没外貌,这些都是问题。

    我发动起我多年不动的大脑,努力的想该怎么和他有过多的交集。

    两个人都喜欢书,自然是叫他推荐书来看。很俗套,也很老套,但却管用。所以我跑到他的校区,两个人在图书馆呆了一个下午。

    他给我看的是侗寨的风雨桥。黑白照片肃穆,历史风尘滚滚,那些美丽的桥屹立不倒。他翻给我看,我们脑袋凑到一起,去研究,去观察,看那些几百年前的人遗留下来的痕迹。

    我深深的感激他们,感激他们能让我们有一个共同的下午。

    图书馆中静静的,只有一丝可有可无的翻书声,和笔头在纸上摩擦发出的沙沙声。这些声音离我很远,远到让我不自觉的忽略不计。只有谭越,他离我那么近,近到我可以听到他的呼吸声,一扭头就可以看到他的脸,很干净,很专注,很认真。眼睛很大,很漂亮,双眼皮,双的从头到尾一丝不苟却不叫人觉得死板,曲线优美的睫毛自然上翘••••••厄嗯,我犯花痴走神了••••••

    图书馆关门的时候,天色已晚。我们又一起吃了饭。

    谭越推荐我看《平凡的世界》,我看过。但我依然甜甜的笑,感激的说:“好呢,我一定看。我相信你的眼光!”

    谭越问我:“你十一还去打工吗?”

    我迅速的回答:“不做了,太累,工资又不高。想休息一下。你呢?”心里则暗自盘算,如果十一不做的话,这几天我大概要损失三四百块了。不过,那有什么了不起的。老娘是在为未来投资。

    “我啊,大约要陪几个妹妹去玩。”那几个妹妹,我知道,都是他认下来的。然后他问:“哎,你去没去过盐度公园?”

    “没有啊,没人陪。要不你陪我?”前半句是实话,我是典型的宅女,要不是没钱了才不出门打工。后半句是假的,朋友们都去过,叫我来着,我嫌烦不肯去。

    “啊,你盐度都没去过?那水街去过没?”谭越一脸看见外星人的惊奇。

    也是,盐城这地界也就这俩去处,我都上到大三了还没去过,是挺神奇的。老老实实的回答:“当然——也没去。”心里暗暗期待••••••

    “那我陪你去吧。哎,又牺牲了我一天的幸福啊~~”谭越如我所愿的说,又似真似假的抱怨。

    我踢了他一脚,没踢到。故意的,动作慢吞吞的,能踢倒的只有半身不遂和植物人:“找打,你应该说小人何德何能有幸陪小姐出门,真是上辈子积福祖坟冒烟出门撞到狗屎运啊~~”

    谭越和我一起笑起来。我们在笑声中分别。我坐上车,笑痕仍在。太阳已经下上,只余几抹玫瑰红的云,很美。不知怎的,就想起“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来。幸好我还没有女主角一触景生情就吟诗作对的习惯,没念出声来,不然旁边站着的几人就有的好想了。

    我很现实,想到的是,下个星期就是十一假期,所以我要快点辞了工作。我的money啊!我肉痛!

    谭越,我为你这样付出,你怎么可以不是我的,你怎么会不是我的?!

    因为不知道谭越会在哪天找我出门玩,所以我推了刘丽媛要我去她家的邀请,眼睁睁看着舍友们回家的回家,看男朋友的看男朋友,直至宿舍空空荡荡只剩下我一个人。

    寂寞像是有实质的粘稠物,它缠着我不许我呼吸。

    我忍啊忍啊,拿谭越会跟我出门做支撑。

    我从小就怕寂寞,怕孤独,怕一个人。但我这么做都是我自愿的,我不怪你,谭越,你不知道我做了什么。我不怪你,但是,你一定要对我好一点。如果你都不对我好,那我做这些又算什么呢。

    独自一人在宿舍,没人陪,时间也过的慢悠悠的,很难熬。我又懒得出门吃饭,只得跑到学校教育超市抱了一堆三辉麦风、盼盼法式小面包啊方便面啊过桥米线啊什么的,还买了两瓶矿泉水,拎了满满两大塑料袋回宿舍,估摸着也能混个三五日了。然后无事可做,开始看小说,看着看着就想,如果是谭越,他一定会如何如何~~走神~~百慕大~~非洲保加利亚~~南极洲~~企鹅~~超人~~内裤外穿~~然后间或“嘿嘿”“嘿嘿”的贼笑。也难免会想到万一,他不喜欢我,但这个念头一出来,就被我自己一爪子拍下去,怎么可能!世上还有比我好的人对他比我对他更好吗?没有!比我好的人是有几个,但比我好,对他也好的,除非哈雷彗星撞地球,撞出个外星人来!

    所以我们一定会在一起的,我信心满满。

    心里小小的担忧都被我压下去了,我不要看到担忧,一如我不肯吃苦的东西。

    宿舍里没有人,所以我自己安慰自己。我会幸福的,一定会的。比所有人都幸福。比我自己想象的都幸福。

    那个夜晚我倔强的如此想。

    我一定会幸福的。老天,你看,这么懒惰的我都勤勤恳恳的出手工作了,你怎么还忍心叫我不幸福。

    老天果真不舍得我难过,第二天,谭越就叫我出门了。

    那天,十月二号,是星期二,阳光明媚,万里无云。谭越带了一个据说是他好哥们叫做王强的人,跟我去逛公园了。

    我很满意。虽然王强的出现让人烦恼,但我依然很满意。毕竟,跟不是女朋友的女生出门,带上个人才能避嫌嘛。希望他在跟了我之后也能好好保持。我笑眯眯的跟王强打招呼,心里一通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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