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初出江湖  第1章 相遇

章节字数:3062  更新时间:09-09-18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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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霾而混沌。

     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选择这样一个城市。只依稀记得几天前,排在售票处窗口,问了一趟即将出发的列车,那个地方叫哪里,没听清。等下车之后才知道,这是西和市,北方的一块沃土。

     出站口,一群群等待亲人、挚友的接亲队举着牌子,我扫视着人群,便顺着通道的另一个方向走去。

     没有人来接我,因为我是一个流浪人。

     穿梭在熙攘的人群里,我毫不避讳的接受众人奇异目光的洗礼。暗自笑笑,或许,自己已经成为了那些人眼里的异类。

     一顶羊皮帽,是先前在西藏游历时的纪念,大大的墨镜几乎遮住了自己的脸,胡茬已经疯长了好几天,却无意去修整,头发也长到肩头,带着几许沧桑的尘土;身上一件紧身的黑色背心,白漆印上的骷髅狰狞可怖;墨色迷彩裤已经破旧不堪,黑色的短靴上也已经布满污垢。一个厚重的旅行包,一个配着指南针的腕表,两张永远都刷不完的信用卡——我的全部家当。

     走出火车站,才能打量这个城市的样子。平凡的街头,漫步在街角闲散的老人。偶尔闪过几个戏笑的年轻人,看着他们,我的嘴角会不自然的扬起来。有时候也很好奇,自己才二十八岁,却总喜欢感叹人生。还记得那个人说过:“小航,不要总是皱着眉头,会长皱纹啊。”呵呵,那时,他还时刻将目光放在自己的身上,时刻关注着自己的每一个表情。下意识的用手捏捏眉间,舒展了那个疙瘩——我会听你的话,好好照顾自己的。毕竟,我一直都是你心里懂事的陈梓航。

     快下雨了,我却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钻进一辆出租车,“最近的一家旅馆。”司机瞥了我一眼,踩下油门。

     我不喜欢住酒店,虽然那个人定时给卡里打入的巨款足够自己大摇大摆的挥霍。可是,我一般都只是在银行取了够用的钱,便不再刷卡。是的,我不想让那个人一如既往的将自己掌控在手里,也不想让那个人知道此时此刻的自己在做什么。因为,我已经下定决心,不再做以前那个总在一旁默默的注视那个人、安逸的躲在他那丰满羽翼下的陈梓航。

     从那个人步入结婚礼堂的那一刻起,我对那个人,就只剩下祝福。即便自己还在懊悔当初因为怯懦而没有表达过的深深埋在喉咙里的心意,可现在能留下的,只有祝福和自己的逃避。

     出租车停在一条并不繁华的窄街。按照计价器给了钱,下车的我有点踌躇。

     “住宿在那边。”司机指了指一条小巷,便扬长而去。

     我顺着小巷看去,开始感激司机的好心。他一定把自己当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专门把自己载到了每个城市都有的灰色地带。旅社一家挨着一家,红红绿绿的牌子弄得人眼花缭乱。

     迈着步子,我认真的筛选着今天要入住的地方,正站在一家名叫‘鑫鑫旅舍’的四层小楼前时,雨点打落在我的身上。第一滴雨像是一场音乐会的第一个奏音,接下来,便是连续不断的滴落。我不喜欢打伞,因为我喜欢下雨时,天空那淡淡哀伤的表情。

     ‘鑫鑫旅舍’里走出一个中年大姐,笑盈盈的看着我,“小伙子,要住宿吗?我们这儿卫生环境都很好,价格便宜!”

     热情的招呼让我失神的眼睛渐渐有了焦距,看着老板娘充满期待的眼神,我回以一笑,老板娘霎时间愣了愣。这才想起来,自己这幅模样,笑得恐怕比哭还难看。

     旅舍是一在个小院儿的基础上加盖而成的,四面都是客房,老板一家住在一楼。正如老板娘所说,整洁,安静。是我中意的地方,很快就安顿在四楼的一个房间里。付了一个月的房租,我大大的伸了个懒腰,躺在有几许柔软的床上。

     傍晚,外面的雨停了。屋檐上的水依然滴答滴答的滴在地上。红色的霞光缓缓透出黯淡的云层。我随意扎起头发,点了烟站阳台上。双手拄着围栏,看着远处红彤彤的落日。或许是下过雨的缘故,今天的落日不再那样刺眼,四射的光芒忽然敛起,只是一个晕着光环的轮廓,显得怅然。

     之所以义无反顾的选了407号房,正是因为发现,在诸多房间里,只有这一层的这一间能在建筑物丛生中眺望到远方。

     看着落日被远处建筑的黑影一点一点吞没,我吐出了最后一口烟,中指轻轻一弹,一个闪着光点的弧线划过。

     记得那时,也是那个人跟我一起站在高处,然后一次次把手中的烟头弹出,弹得近的,就要一口气喝下一罐啤酒。

     又是他?我无奈极了。忘记一定是不可能的。但是像这样不知不觉就渗透在脑海里却是件很可怕的事情。

     摆摆头,我提醒自己,不要再去想了。然而就在侧目的瞬间,我才忽然发现,站在阳台上的,不止我一个人。

     每间客房的阳台都相隔一排栅栏。而我清楚的看到,旁边的阳台上也站着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蓝绿色的外套套在他干巴巴的身体上,没有任何发型的短发乱刺着。他没有看到我,却跟我望着同一个地方。我有点觅到知音的感觉,这般红艳却没有刺芒的落日,确是不多见的。

     那男人的侧脸轮廓很分明,双眼里带着一份炽热。忽然,他轻叹一口气,有些落寞的低下头,眼里的炽热像被瞬间浇熄的火堆,残余一摊焦黑。

     再去看那片红晕的余光,却已完全消失在天际。淡淡的红蓝色也慢慢被夜色覆盖。

    我回到房里,从包里取出一碗泡面,混着半温的热水将就着吃了。然后又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是该好好休息一下了。明天,就要用自己的双眼,把这个城市记录下来,然后和之前所有走过的地方一样,让一个个景象填满脑海,填埋本来占据着思念的空间。

     第二天,我睡到了中午才起床。

     卫生间和水龙头都是公用的。一人在外,我也早就习惯了这一切。搭着毛巾,把脑袋放在水龙头下一阵猛浇。

     “你这样会落下毛病的!”

     被水帘包裹着,我听到有人跟自己说话。使劲把头发甩在脑后,又拿毛巾抹了脸,才看清眼前的人,正是住在隔壁的那个男人。他看着我,带着担忧的神色。

     我还没说话,他却跟着开口了,“现在就要入秋了,水很渗人的。”他一脸憨厚的样子,让我不自觉的笑起来,笑声让男人抿住嘴唇,显得很尴尬。

     “没关系的,我习惯了。”意识到他的难堪,我连忙说。

     男人看了我一眼,便提着刚买来的午饭回房。我看见,他手里提的是小笼包。

     摸了摸已经空空的肚子,我收拾了行装出门,第一件事,就是搜寻周围的包子店。

     味道还不错,吞咽着小笼包,不禁想起那个憨厚的男人,他还挺会找好吃的。填饱了肚子,我就开始了一天的行程。先钻进书店买了一本本市地图,然后确定了目标——能够鉴定一个城市繁华程度的商业街。

     这是个靡丽繁华的都市,真是高楼林立车如流,络绎不绝人如蚁。比起昨天雨中的寂寥,今天的城市就像是一个热闹的集市。

     逛了不少商场和街区。我并没有什么购物的欲望,只是忽然走到一家店门前,发现里面在出售旅行用品,想起自己的帐篷坏了,便走了进去。可能自己的样子像极了旅途疲惫的游人,老板热情的推荐着帐篷、睡袋什么的。我没有拒绝,并且还买了一个更大的旅行包。老板很客气,同店员一起介绍了好多去处,倒也省了再去书店翻找的麻烦。

     又去超市补充了随身的物品,我回到旅舍,开始计划游览的行程。

     咚咚咚。

     打开门,见老板娘提了热水给自己送来。

     “麻烦你了。”我笑着说。

     老板娘头摇的跟波浪鼓似的,“哪里哪里,你是我的客人,当然要好好招待你啊!”说着,老板娘看到我摊了一床的旅行用品,“你是一个人旅行的?”

     我点头。

     “呵呵,你们这些艺术家就是潇洒!”老板娘笑着离开,留下无奈的我。老实说,自己不是被人第一次当做‘艺术家’了。只是头发长了些,胡子乱了些而已啊。

     苦笑之后,我做了一个决定,剪头发,刮胡子!愤愤的出门,一头钻进一家理发店。一个小时后,我神清气爽的走了出来。路边几个小丫头看到我,脸红着愣了愣,而我也大方的微笑一下,就听到身后的抽气声。事实上,我很清楚自己是个帅哥,差不多就是那种一笑众人醉的境界。

     回到旅舍,老板娘若不是认出我黑色背心上的骷髅,怕是死活不让我进门的。上楼的时候,我跟隔壁房间的男人打了个照面,男人看了我一眼,有点惊诧,我知道他认出了自己,只是,下一秒,男人便有些躲闪的与我擦身而过,我茫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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