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1669 更新时间:09-12-22 16:56
中午的阳光很温柔地洒在校园的草坪上,一个大约16岁的男孩子闭目躺在鲜绿的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长长的草须,晃着腿在哼着歌。大概是太舒服了,男孩子不知不觉睡着了。偶尔飞过一两个草屑,他不耐烦地擦擦脸,露出一张俊美阳光的面孔。
“程世……程世……醒醒,该去广播了……”
“嗯?”程世猛地坐起身,睁着朦胧的睡眼四处望了望,又看了看眼前的人,呼出一口气又接着躺下。巩志一着急,使劲将程世拉起,程世睁开一只眼,趁巩志不注意,往他的脚下一勾,巩志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
“哈哈哈……”程世拍了拍身上的草屑,哼着小调朝远处得意地走去,巩志在后面一瘸一拐地跟着。
程世来到校园广播站,里面设备陈旧,但已经是那个时候少见的了。程世很规矩地坐在一个木板凳上,对着一个裹着布的小话筒清晰地朗读着:“传播知识的空间,沟通情感的桥梁,展示才华的舞台,大家好,这里是校园广播,我是高二4班的程世同学。今天为大家朗读的是“青春”,昨天,勾勒宏伟蓝图的是青春;今天,编织崭新风景的亦是青春。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明智。回眸过去,憧憬未来。再看看当代的铁路人儿,一样的青春年华……”
程世的声音飘荡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那时候的女孩子有的剪着齐耳短发,有的梳着麻花辫,吃过晚饭都整整齐齐地坐在离教室不远的台阶上听广播,有的人还拿着一个小本子在那里记着笔记,摘录广播里传出来的好词好句。
没有人不认识程世,他被成为“校园才子”,不仅声音好听,长得也是少见的英俊。平时学校五四搞联欢,程世又当主持人,又唱歌跳舞,早就成为了一个公众人物。再加上平时喜欢和人交朋友,在远近的各所学校都小有名气,平时别的学校举行什么活动,都会来找程世要求他帮忙。
巩志在另外一所高中读书,从小和程世一起长大的,对于程世这个朋友,巩志历来都是引以为傲的。程世经常去巩志家吃饭,那时候巩志家比程世家阔绰一些,巩志的父母也很喜欢程世,经常“儿子,儿子”地叫。程世也经常在巩志家一住就住好几天,程世的家里也没什么意见,因为程世有2个哥哥,2个妹妹,生活本来就拮据,能少一副碗筷家里人没什么不乐意的。
“这个叫程世的傻小子指不定哪天我得逮着他……”厉中信狠狠咒骂一声,从床上利索地蹦起来,点起一根烟在窗前发泄似地抽着。听着外面的声音,他的太阳穴突突地跳着,表情阴冷。什么东西!天天大中午吵人睡觉,显摆自己有一副破嗓子,整天念叨那几首破诗。
厉中信20岁,职高毕业,在那个时候职高比高中相对要好一些,可以安排工作。厉中信被安排在一家机床工厂做工人,没做两天就待不下去了,和厂长打了三回架,还找了一伙人抄了厂长的家。厂长告到镇上去的时候,厉中信早就坐火车来了北京,在这里混了将近一年。
北京中心城市也处于刚发展的阶段,厉中信起初算是身无分文地来到这里,再加上本地人排外,他过了一段时间的苦日子。那时候的有钱人基本上都是本地的“吃老”一族,当官的家里有一些钱,下一辈就好过一点儿。
后来厉中信做起了防盗门生意,那会儿防盗门刚兴起,做的都是有钱人家的生意,厉中信就趁机会狠捞了一笔,还结识了不少有头有脸的人物。厉中信帮人做事从来都是干净利索,年纪轻轻手段却老道狠辣。所以短短一年,厉中信就在北京发展了不小的势力。
厉中信中午有睡午觉的习惯,他就是看上了这块地皮,平时照顾自己的事业,就在这里买了一套房。谁知这个地方正好对着市里一所高中,每天中午他都会被校园广播吵醒。那时候马路上的车极少,看到汽车是很新鲜的一件事,所以整个城市显得很是安静,那广播站的声音就能清晰地传到每一处。
厉中信睡觉警觉性很强,有一点儿动静都会马上醒来。所以那激情洋溢的广播无不成了厉中信的一块心病。他上个月就打算去这个学校,建议撤掉广播站,如果不同意就直接拆了那个破喇叭。谁知中途货源出了一点儿问题,他去了一段时间的山西,就把这事给忘了。刚一回来打算好好休息休息,又听见这个烦死人的广播,一天三次,早中晚,连广播员都不换,内容永远是青春祖国,厉中信气结。
“程世……你算是让我记住了,我不废了你们那破广播站,我也要废了你那破锣嗓子。”厉中信站在窗户口,磨着牙看着不远处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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