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昏君皇朝  第四十一章 殷勤2

章节字数:3029  更新时间:09-10-2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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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雨,看起来气色不错,果然是拈花圣……呃……医,呵呵,听雨,看这个。”

    暗自擦把汗,差点‘圣母’又出来了,好险,已经得罪了龙吟,得罪了小鸡,可千万别把听雨哥哥得罪了。

    这三个人中,夜合欢最小心、最要看脸色的,就是听雨了,这是第一眼就落下的‘病根’,算是胎病,治不好滴。

    随着青衫一闪,夜合欢身后,露出了威风凛凛,一身雪白,傲气无比的‘一撮毛’鹰王。

    “啊!”

    如愿以偿地,某欢听到了他渴望的声音,澜听雨被突然出现的威猛大鹰,惊出了声音。

    很轻,很淡的一个‘啊’字,却是夜合欢盼望了好久的纶音。

    然后,夜合欢更是心花怒放,因为澜听雨放下手里的册子,居然对他开口说话了!

    听雨哥哥说:“鹰?”

    嗷,虽然只有一个字,可是——

    听雨呢,那个淡到极致颜色艳的人,昂着清淡的脸蛋,张着雪色的薄唇,用他黑漆漆的眼瞳,看着他的时候,那眼瞳里只有他一个人的倒影。

    那感觉,简直是——苍蝇看到臭肉才会有的狂喜!

    呃,这比喻,请原谅总是优雅的人,在狂喜的状态下,总会有偶尔的失常吧!阿门!

    某欢双眼闪闪,面色倒是控制如常。

    何总吧,别的本事没有,A和C之间的那个字,还是很会装的,要不怎么镇住公司上下三百多口人?

    现代的员工,可不是主席时代,给句好话就慷慨赴死。

    那可是经过电视、报纸、媒体,不分白天、黑夜,用各种悲惨社会案例——比如谁谁为了工资爬到十七楼啦,比如谁谁为了工资爬上工地塔吊啦给锻造成的人精!

    利字当头坚决维护自己权益——商品时代,商品精英,就是一个‘利’字。

    品位总是与物质相挂钩,物质总是与金钱相挂钩,金钱嘛,自然总是与老板相挂钩啦。

    老板一个‘分赃不均’,立马就给会你上纲上线,各种颜色劈头盖脸那是照泼不误。

    所以说,何总也是很不容易滴~~

    保持着微笑的表情,夜合欢伸指戳了下小影的鹰头,低声交代,“小影,认识下听雨,咱的国师,他要是摸你,你可别发疯,你要敢啄他,我跟你没完!”

    这雪鹰之王也真是奇特,除了夜合欢,还有给它换药的章太医,别人休想再摸它一下。

    说这鹰王有灵性,谁都承认,但也不能有灵性到这个地步!

    夜合欢沾沾自喜的说法是,这一撮毛真有眼光,居然一眼就看出俺的官最大,就是说,它鹰王也知道他夜合欢是个皇帝,拍他皇帝屁来着。

    这说法,换来四个侍儿的偷笑,巫龙吟的眼刀,外加炙焰寒天的一嗤,都不言而喻带着鄙视的。

    就连司马杉和崔庄,在见识了雪鹰的牛气之后,崔庄倒是很羡慕的样子。

    司马杉可惦记着他‘陷害’崔嫣的事,只用他正义的浓眉大眼,抛了个‘你也就这点本事’的眼神过来。

    其实心里,对鹰王的青睐有加,夜合欢也是疑惑不已的。

    想现在的夜合欢,既没有杨过大侠收复神雕的本事,也没有唐僧念咒控制孙猴子的法力,除了昏君的身份外,唯一异于常人的地方,就只有一样——灵魂。

    难不成,这鹰王已经通灵到成精的地步了?

    用它快退化到找不到鼻孔的地方,嗅到俺是一‘来路不正’的‘妖怪’?

    这么恐怖的推论,昏倒!

    不管夜合欢怎么推论,也不管这鹰王只认昏君一人,大家是如何不可置信,事实就是如此,昵称小影,外号一撮毛的雪鹰之王,真的只允许夜合欢一个人上下其手。

    真他娘的神奇!某欢偷偷崇拜自己。

    对于靠近雪鹰的人,夜合欢都很放心,目前为止,雪鹰暂时还没有对哪个动过勾嘴。

    而其实,目前为止,也没几个人愿冒瞎眼的危险,去摸它的毛。

    夜千寻倒敢靠的很近,小影也不会啄他,但他要伸手摸人家毛毛的话,也是同样坚决地嘎嘎叫嚣着反对。

    巫龙吟和炙焰寒天,这两人夜合欢自是不担心。

    本身两人都不是好玩的人,并且两人武功也都不赖,小影要伤他们也是不容易。

    炙焰寒天虽然任性孩子气,却没有少年人好动的跳脱,更是不喜欢任何生物靠近的典范。

    说到好动这点,反倒夜合欢大叔很具有童心。

    要不是他见鹰起意,堂堂雪鹰之王怎会‘沦落’到,翅膀被捆上红丝绦的地步?!

    但澜听雨,夜合欢可是不敢冒险的,所以,可怜的一撮毛,不但翅膀被捆上了红丝绦,连嘴巴,都给套上了黄色嘴套。

    小翠连夜赶着绣出来的,皇家专用黄锦,专用金线,小翠还很用心地给绣上朵牡丹花,红花金叶,很漂亮。

    昏君对小翠闺女的手艺大加赞赏,曰:“小翠绣的花,真是天下无敌的耀眼,就冲你这手艺,你家皇上一定给你找个好婆家!啧,小影,你有福了,本皇帝御用绣工小翠给你绣口罩,一般的,人都捞不着,别说鹰了,来,戴上,多俊美无敌的小影,让那些鸟类羡慕死!”

    于是,被逼无奈的小影,就这么戴着见鬼的‘口罩’,来到澜听雨面前。

    自然不是自愿的,可怜它翅膀正被御用红丝绦捆着呢!

    澜听雨有些手脚发软地下了榻,眼前这只浑身雪白的稀罕物,实实在在吸引了他的目光。

    活了整整三十年,前二十年,意气风发正值少年,不知忧愁为何物,不知爱恨有多深。

    后十年,一半为忧愁左右迷茫,一半为爱恨痛不欲生。

    到最后,爱也好,恨也罢,都因为一个灵魂的移位而改变;

    忧也好,愁也罢,十年的光阴,可以恍惚很多事。

    存在的,似乎,只有眼前,这个一身普通青衫,笑意殷殷,眉眼弯弯,带着一只举世罕见的雪鹰,不顾身份来讨好的人。

    还有,可以温暖身与心的,秋日的阳光。

    伸出细白的指尖,神魂俱动地,触到了那一片雪白的柔软。

    一撮毛很乖地,一动不动地,任由苍白的人儿触摸。

    看得一直小心警惕的合欢皇帝满意地点点脑袋,这一撮毛,真不愧俺的宠物,知道这人不能得罪,真听话,有赏!

    杏眼闪动着可疑的光芒,皇帝陛下道:“听雨,这是雪鹰呢,还是个王,你看它眉头那缕金毛,看到没?”

    扒拉开小影眉尖的羽毛,露出金黄灿灿的羽毛,夜合欢满意地看到澜听雨眼瞳的流光,美妙无比。

    隐约有些喜悦,那是久违了的心情,澜听雨居然对着夜合欢点头,浅浅一声应和,“嗯。”

    听雨说‘嗯’呢,某欢立刻眉花眼笑起来,毫不掩饰心头的喜悦。

    在夜合欢的为人原则里,对亲情的人,对亲近的人,对认准的人,从来都不吝于表达自己的心情。

    开心也好,伤心也罢,痛快淋漓地表现出来,即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对方的尊重。

    在公司里,在逢场作戏里,他是何总,不装也得装,那是身不由己。

    在亲情面前,在爱情面前,他只是儿子,只是哥哥,只是关心爱人的人。

    而笑容,向来都是表达感情最快、最直接的方式。

    澜听雨眸子盯着的是雪鹰,眼角是无法忽略的笑模样,他笑成裂开的瓜一样,想忽略都难。

    他总是能笑得风光月霁,似乎再大的事,到了他面前都可以轻松放下。

    我一直不理他,他也是笑着,即使转身就隐去笑容。

    澜听雨是个有梦的人,太多的苦痛只是压制了梦,那梦却总是深藏心底一隅的。

    那带着怜惜的眼神,努力温和的笑容,还有现在,只因为我一个应和,就开心成这副德行。

    这样的笑容,这样的性情,再也不能,把不同的灵魂与躯壳合并成一个。

    这个灵魂,是我盼望了不知多少个日夜的,是这一切苦难的尽头,是命中注定的终结与救赎。

    他愿意这么怜惜地看着,愿意这么讨好地笑着,愿意这么包容地在意着。

    是不是,不管他是谁,不管我是谁,不管过去,不管将来,他只是在意眼前这个澜听雨的?

    淡淡的喜悦心绪,浅浅的安心感觉,悠悠就让澜听雨宛似死水的心,悄悄有了涟漪。

    缓缓蹲到雪白的鹰王身前,一点一点感受指尖的温顺,低下的眉眼,夜合欢没看到,有一些安定,有一些放开,还有,淡到几近于无的希翼。

    “听雨,”夜合欢跟着蹲到小影鹰头前,“身体好些了,就出去走走,晒晒太阳身体会好得快些……童儿一个人伺候太少,我让小秋也过来吧,小秋稳重懂事,好不好?”

    澜听雨轻轻摇头,一头华发铺在身后,垂至地面,隐约有些光泽,晃动了阳光。

    雪白的发,淡极的颜色,漆黑的眼瞳,无可言喻的安静,无可言喻的美丽。

    夜合欢眼里的澜听雨,就是一幅泼墨山水画,浓淡宜人,空灵致远。

    还有——难舍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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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夜泪87 点评 昏君本纪 评分为5分
作者回复:太久没有来老窝看看了,呵呵,一来就看到让俺鸡冻的众评,本想洗手不写了,又扔不下喜欢俺的亲们,手一痒,就忍不住再开坑了,嘿嘿,其实昏君还有一章番外来着,写了一半被俺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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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连城文有一段时间了,第一次看了一篇文有想做长评的感觉。至于为什么,或许是因为第一次在一篇文中找到了熟悉的感觉,第一次感到原来真的有人可以把一种淡到极致无所谓却偏偏对在意的人无所不及的爱意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明明这个人只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想法,可却能得到三个性格完全不同但魅力无限的美人毫不计较毫无保留的爱。 其实,任何事情都没有偶然,任何人都没有侥幸。夜合欢之所以最终得以圆满,若不是他对听雨无限怜惜,为生病的他不惜割腕放血,即使对他的背叛依然相信如故,捧他若水晶般,又怎会抱得美人归。再说,如不是夜合欢对寒天百般宠溺,不计较他的任性,他的蛮横,他的无理,甚至他的背叛,只是一味的宠爱,才终于让懵懂的小天腻在了他身边。终有巫龙吟,即使在他眼里国家大于一切,为臣之道重于一切;夜合欢纵有情深意重,依然一直尊重他,理解他,放手让他选,故老天尤怜,冰山美人得以抱回。 不知为什么,很喜欢夜合欢的
feimeng1 点评 昏君本纪 评分为9分
作者回复:这个时候,收到亲这样的评论,不得不说,很感动~~鳐一直都是个很乐观很开朗的人,更是个对自己文字负责的人,写了这么久换得一个难听的字,委实有些悲哀,但今日,有这么多亲的肯定,还是红了眼眶,谢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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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我追的时间也不短了,开始看的时候就对这里的遣词造句很有爱,很喜欢这样的说话方式,尽管是一些很粗鲁的语句在这里也不会让人感到厌烦,反而透出另一种深度与细腻。后来看到多了就被这里的人物故事吸引,每个人物都刻画的很深刻,很立体。很少有文能把人物写的这么清晰,不是他们写的不好或是不到位,只是对我来说就是有一层朦胧感。看你的文可以很清楚的意识到这个人,似乎是活的真实存在的一样,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显得很真实,似乎在我们生活中就有这种人的存在,不会有这是虚构的人物这个人物是假的的感觉。这是吸引我的另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个故事很吸引人,其实应该说是故事里表达的那种感情很让人羡慕与心疼。这个故事在别人手中也许就是玄幻,会让人感到这里环境的神奇与不可思议,可是在你这却让我感到,这种故事环境只是更衬托了故事中的人物与事件本身,人物更立体,也让他们的故事更真实。就像,在画上加上了他们的影子与明暗度,
曲尘花 点评 昏君本纪 评分为10分
作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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鳐鳐大大,时隔十年我又回来看你了,现在是2021年1月21日,你还记得你的小花花我吗?嘿嘿~没啥事,就是昨晚半夜突然想起了你,今天就各种找网页找回通行证重置密码来登录网址,只想和你打个招呼。你好呀!你现在的生活怎么样呢?我都快当妈了,你可能也经历这个阶段了吧?嘿嘿嘿~希望你一切都好。
走错门了2018-12-24 22:36
zlx228 点评 昏君本纪 评分为6分
作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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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荒寻了一片旧文看看,各方面都不错,原以为是小攻不同阶段的感情经历,但终会与一人相守,结果越看越不对,一看评论和外翻才知道原来是同时一对三,原谅我“一段感情就应不二的观念”,实在无法接受混乱4P的群魔乱舞,4人同房时何等尴尬,两人正在激情旁边还有两人排队等着,小攻进完1的屁股接着进2跟着进3,中途不用洗弟弟吗?感觉像拉完屎公用一张草纸,草纸上还留有上一人的遗留物T_T
4210 点评 昏君本纪 评分为10分
作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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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 对 海鳐说: 听说给你一根黄瓜,你可以撬动地球!
期待大大的文2013-08-07 09:49
高雷华 点评 昏君本纪 评分为5分
作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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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的文写得有松有驰,不会有步步惊心的窒息感,也不会像看过小白文一样搞笑之后的空虚感。我喜欢大大塑造的夜合欢,喜欢他的开朗乐观,即使睚眦必报也不会心狠手辣,他的报酬手段即让仇人牙根痒痒有是变相的一种成全;喜欢他的有勇有谋,他的远见,他能做到未雨稠莫,也能做到随机应变,处变不惊。而让我做喜欢他的是他深厚的宽容和包容,对听雨过去的怜惜和包容,对寒天任性的包容,对执着于责任和国家的龙吟的包容,以及对他们形同背叛作为的宽容。那海一样深的情让我心疼,也让我觉得平静。最后他得到了三人的感情,那是他应得的。还希望能看到海鳐更多的作品,当然是在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的前提下。
夜明珠328 点评 昏君本纪 评分为5分
作者回复:昂,开坑了,有兴趣去看看吧,嘿嘿,不过更新会很慢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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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用除了睡觉以外的时间,全部时间来看连城的耽美小说,看到这本的时候,我只能说,这篇是我看过觉得最好的一篇文章,文笔细腻,人物描写栩栩如生,希望海鳐可以再继续写文,非常喜欢你写的文章,希望再多些番外,希望再看他们再多一些幸福
[精华]相濡以沫2011-09-09 19:51
九甯 点评 昏君本纪 评分为5分
作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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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感情最让人遗憾的时候不是刚开始经历风雨的时候,往往是在风雨过后,才发现感情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的。真的希望欢和3个爱人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即使是白发 苍苍也可以相濡以沫
相公2011-06-22 08:52
蝴蝶咏叹调 点评 昏君本纪 评分为5分
作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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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忙论文 忙辩论 忙工作 总之忙的晕乎乎的 亲爱的大大我好想你的说 QQ喊你都没反应的说难到已经忘记可爱的人家了吗 好伤心哇 我今天在居然看到了你的贴吧 就是帖子少点 有点凄凉 大大你怎么就那么懒惰 都不晓得管理下呢? 你丫的跑到什么地方偷懒去了 【img32】 我想你了啦 快点回来给我抱抱撒
期待出书2011-04-18 10:06
鹌鹑想飞 点评 昏君本纪 评分为5分
作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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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先是随意在网上找小说看,然后下在自己的电脑上,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要怎么说呢?看完到157章之后,原本以为真的就完结了。却怎么也放不下心来,整整两个晚上守在电脑前,只是为了这个故事。然后不甘心,在网上找,搜索,终于知道了还有后面的内容。很开心,再找,却怎么也找不到真正的完结版,然后很郁闷。终于想到到连城来搜索一下,然后,惊喜,然后,惆怅,原来是VIP啊,怪不得。然后立马申请注册,立马充值,买下来。但是不习惯边看边等待翻页,就想已经是我的了,却怎么也没办法下下来收藏起来。好吧,叹气,就在网上看吧,又是整整一天的时间,直到父亲怒骂的声音响起,还要不要眼睛了??好吧好吧,此书就是这样吸引人,我能有什么办法呢? 2、其实吧,不喜欢穿越攻,我一开始以为欢欢是小受哩,才有慢慢看下去的欲望。但是哩,越看越迷,我不会什么华丽的辞藻,无法做什么书评,我只能说,慢慢的,就觉着,穿越的过来做个小攻,好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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