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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天下无魔  7、两个不回家的陌生人

章节字数:5553  更新时间:22-04-2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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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两个不回家的陌生人

    先前,小塞尚在厕所里被我教训,其实我挺后悔的,犯不着跟他较真。

    此时,尾随着小塞尚,单纯是想保护他,怕他遇人不淑。

    夜啊,敢情是一剂迷药,夜越深,人越的心思越活跃。这是人内心的死穴。时间百慕大。

    一转眼,小塞尚就不见了。让我好找,傻叽叽的,在黑咕隆咚的树林里左顾右盼。

    绿地深处有暗暗的情愫在涌动,你不看也能感觉到,何况你真的看到了不清净。

    一对男女,又一对……不是个例。有一对看着已经不年轻,是有故事的年龄、没经验的做派。我不敢直视这些,极不礼貌的。

    其实又何必直愣愣地看,把一切看个透彻明白?他们一定不是在练气功,也不是在操练礼仪。一切不言而喻。我只当他们是树林里的幽魂。

    也许,他们把我才当成鬼——一个身高高与常人的男生,下半夜,雾气逐渐上来的时候,独自在树林里转悠,不被当作吸血鬼有得好。

    我越往树丛里走越心虚……空气里的悬浮物带着森森的冷气直往我鼻子里钻。

    此时,我突然记起,小昊跟我提过,说夜晚在绿地里幽会,也是有分区域的,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地界,划地为牢,互不干扰。当时,我还对小昊玩笑,说你怎么这么清楚,是不是也有去钻过林子?小昊顿显不悦,脸一沉说:“别瞎说,我是听人说的。”我知道小昊不是个经得起玩笑的男生,赶紧缄口,冲一边的迈克做了个鬼脸。

    此刻,这件事倒提醒我,一直没找到塞尚,是不是我压根走错了方向?

    于是,我转向另一边。果然,在那里看见了塞尚。

    金童般俊美的小男生塞尚,正和俩男的说话。我一时不能判定那俩人的身份,不知道是小家伙先前就熟悉的,还是新结交?渐渐,我就基本确定那两个人是什么来路,暂且就称他们俩为“城中名媛”吧。

    我不知道塞尚这种半吊子中文怎么跟人交流?特别好奇。可站在树下,他们说什么,我完全听不清。他们也不可能大声。

    俩名媛看上去挺油滑,说话时不断转身,左一旋,右一旋,完了又回过去和塞尚交涉。

    塞尚的手势渐渐夸张起来,并不断伴有摊手、耸肩的动作……

    我看不出有多大危险,没打算显身,站在树后,看事态的发展。

    小老外是值得保护的,毕竟这里对他来说是个陌生的国度、生疏的地界……

    倏忽,我意识到,我怎么也有马丁的心态了?老马丁当时也说“毕竟你不是新加披人”,经常对我灌输“国情不同”什么。

    站在树后,脑子出现了瞬间的散神,等我再回过来神注意塞尚时,发现塞尚正从屁股兜里掏出自己的钱夹……他干吗要把自己的钱夹出示给陌生人看……什么情况?

    这时候,容不得我犹豫,忽地,就从树后显身,张开巴掌挡在两个“名媛”前——

    朋友朋友,这事不好这样子的!我用夹生的上海话对他们三个说。尽管我并不知道塞尚钱夹里有没有重要东西,有多少钱。

    “Tony!”塞尚惊讶地叫出我名字。我没理他。

    名媛甲是个穿白色瘦腿裤的男生,染黄发。因为我的出现,他吓一哆嗦,但他很快缓过神,用尖利的声音说:“啥情况?”听得出是上海口音。

    我一把夺过塞尚手里的钱夹,紧紧抓在自己手里,护小鸡雏似的,张开双臂,护着塞尚。

    我说,Stop、stop、stop,This-game-is-no-fun(这个一点都不好玩)!

    名媛乙长得略高,也有些块儿。因为我搅局,他显得很不爽,说:“碰着赤佬了!你什么人啊,啥地方钻出来?”

    我能感觉出来自对方的威胁。我无意把事情弄复杂,尤其不想得罪他们,但也做好了打架的准备,神经为之绷紧。要是有拳头抡过来,我随时可以接招。

    我对塞尚说,The-police-willnot-be-pleased(警察叔叔会不高兴的)。我尽量用幽默的口吻来处理这件事。

    名媛乙说:“你警察吗?不是警察搞啥啦?半夜三更拿什么警察出来吓人!”看来他能听懂英文。

    我转过身,什么也没说。遇到这样的情况,我真的词穷,只是掸了掸手里的钱夹,以示他们这么干很不厚道,而我全看在眼里。

    也许到这会儿,俩名媛才看清我不仅有身高而且有肌肉,不是好欺负的,态度明显有改变,甚至给出一副笑脸。

    “哦哟,卖相不错嘛!突然冒出来,打算秒杀我们啊?”名媛甲说。他也许觉得天上掉下一大帅哥,太可乐了,边说便咯咯笑,笑得我起浑身起鸡皮疙瘩。

    名媛乙指着塞尚跟我解释,说皮夹子是他自己拿出来的:“他说要请我们喝酒,吃夜宵。不信,你问他自己。”

    名媛甲要比乙来得油滑,娘声娘气地说:“有兴趣嘛,我们可以一起的呀。”

    名媛乙立马呼应,说四个一起挺好。

    我没想跟他们缠,只想带走塞尚,带他离开叵测的夜树林。至于他们是什么人,是名媛还是“阿诈里”?是打算挣钱还是想蹭免费的宵夜?跟我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我说,你们说什么啊?

    我有种感觉,我才是他们要钓的凯子。由于我的出现,小老外对于他们来说就太没所谓了。如果二选一的话,他们一定选我,而不是赛尚。当然,如果我接受四个人一起的话,他们也很乐意。我是从名媛乙的一番话里听出这层意思的,他对我说:

    “朋友,你这身坯一看么就有数,看得懂的呀。大家一道白厢厢,又不搭界的喽……”

    也许是看我反应木木的,他跟着问我:“上海话听得懂吗你?”

    他切换成国语继续劝导我:“这小老外拎不大清。拎不清么玩起来就太吃力了……你跟我们走,我们有地方的。”说着,他鬼兮兮地凑近我,对我做了个手势,我没明白是他是在暗示我,还是在询问我什么?

    我说,我都懂。上海话,我也听得懂。

    名媛甲问我:“这小老外是你马子?”

    不是。

    名媛乙见我如此回答,不由嘀咕道:“格么好嘞,废话那么多干吗。”

    我算是领教了一次上海名媛的深夜约*,对话这么直接,目的性这么强,闻所未闻。

    我决定赶快摆脱他们,一分钟也不想和他们纠缠。

    我对塞尚说,Want-to-follow-me(你要不要跟我走)?

    名媛乙见我要走,并执意要带走小老外,赶紧说:“……难得碰上。碰到就是缘分……不搭界的,把这小外国人带上好了,四个人!你要走,走你自己的好了,别把小外国人带走……这算什么意思啦?”

    如果这是约着打牌……

    这当然不是打牌。

    听起来是。

    Go!you-leave-with-me(走,和我一起离开)!我大声命令塞尚。

    …………

    街上,我和塞尚一人走一边。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跟我走一边?

    起先他是跟着我的,小叫花子似地跟着。可跟着跟着就走到街对面去了。

    我不打算理他。不打算跟他解释,说什么夜黑林深鱼龙混杂,什么事都可能发生。说这个没用。这些话是街边练操的老奶奶対她小外甥说的。塞尚是成年人,之前,应该什么都想好。哪儿是该去的地方,哪儿不该去,会有什么风险……他全明白。

    这里不是万安城市,全世界都没有绝对安全的城市,上海也不例外,我跟他说这个也太低估他智商了!

    可我必须跟他说些什么,因为我手里还攥着他的钱夹。

    他似乎怕我,即使在街对面,身子也躲躲闪闪,还不时瞄我一眼,斜睨。

    他在R酒吧撩我时活泛得像条鱼,挺滑头,尽管在我眼里他那套撩仔本事,幼稚可笑。

    先前他把我看成什么人?在树林里,面对两位“名媛”,我的表现是不是彻底改变了他的想法?

    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他一路要跟我到几时。

    他跟着我,还是跟着钱夹?

    跟我仅仅是为了向我要回钱夹,还是有别的意思?

    我全都不知道。

    后来,我站定。

    他也敏捷地做出反应,站定。

    我在路这边看他,他在街对面打量我。

    隔街相望。

    相互看了一会儿,我冲他招手。

    他跑过街,来到我跟前。

    我把钱夹交给他,说,我到家了,你打辆车回去吧。

    我想了半天竟然说出这么一句。

    他两边看看,寻摸有没有出租车经过。

    我说,你要打不到车,就往前走。前面那条街车多。

    我转身走进小区,再没看他打没打到车。

    …………

    我乘电梯上楼时发现自己没带公寓钥匙。于是打算电话陈昊,让他来给我开门。

    按平时正常情况,从我掏手机,到陈昊为我开门,大致也就两三分钟时间。也就是说,本来只需两至三分钟,我就能把这天晚上所有的故事丢在公寓门外。

    但事情往往不是这样。

    “天遂人愿”在多数时间里是句理想主义的空话。

    “故事”的真相是这样的:

    那天我因为没带钥匙,想到要给陈昊电话,摸半天却没摸到手机。

    我习惯将手机放在右边后裤兜里,因为有人提示我,说手机不可放在前裤兜,因为那里离蛋太近,而手机电磁波具有很大的杀伤力。因此,从某天起,我手机永远插在后裤袋。但是不知为什么那天偏不在老地方。当时,我愣了一下,转手去前边裤兜摸,继而又去摸左边的后裤袋。这样,我在公寓门前耽搁了大约几十秒。

    当我终于从左屁股兜找到手机时,不觉一笑。我回忆起来,刚才拍完照,是丹尼尔把我搁一边的手机交还给我。我去接时,丹尼尔狡黠地一闪,随即暧昧地将手机插进了我左边后裤兜,趁此机会亲了我的脸,与我作告别拥抱……

    从左裤兜掏出手机,正欲拨号,我脑子又闪出一件事来:几分钟前,我把钱夹交还给塞尚,见塞尚随手插入屁股口袋,我其实应该提醒他,晚间把那么大且有一定厚度钱夹,插在屁股兜是很不安全的……但不知为什么,想说我却没说。

    因为这些事,我没有及时进公寓。就在那当口,楼层的电梯门开了。我下意识回头——

    电梯里的灯有点刺眼。

    电梯里有人下来。

    我正想,谁呀,跟我一样夜不归宿,夜猫子?冷不丁,我看清电梯里出来的不是别人,是刚刚才分手的……塞尚。

    那一瞬,心莫名震动,似乎一下子明白他尾随进楼的意图,而接下来将是情欲的追踪,午夜的沦陷。

    他真行,跟着就进来,还知道我上了哪一层。

    他的眼神好像一个失踪很久的小孩。在电梯门还没阖上的一刻,我借助那里的光,近距离看见了他楚楚可怜的灰眼睛。在电梯行将闭锁的弱光里,他,小塞尚,特别需要帮助似的抱住了我……

    Shitty-day(糟糕的一天)!

    他没找错方位,尽管楼道里很黑。他要的就是我的庇护。

    他用瘦弱的双臂“咔嚓”铐住了我。

    他毫不犹豫的行动,看来,从他上电梯的一刻就有准备了,或许更早,在我把钱夹交还给他的一瞬……在分道走黑的时候。

    男生怎么可以把内心的图谋交待给另一个男生?把最明确的诉求告诉给他的同伴?身体的语言,还有什么不明白?就是要了,要松绑,要释放,而这一切,他只在黑暗里告诉给我一个人!

    他,小塞尚,面对曾经对他表现出嫌弃的人,想得到怎样的反馈?

    不需要你交代,他靠自己去咂摸。他那样抱紧,像搜身一样感觉着你,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就是要得到不带撒谎的证据。哪怕你说,Dropdead!Getlost!!(该死!迷路了!)他也绝不相信。因为他已经明白,什么是真相,而你的身体已经完完全全向他做了坦白。

    我的坦白就是我的身体。我是一个私藏枪支的强者。他躲在我怀里,我做不到拒绝一个希冀保护的弱者。我藏匿的枪支为他而准备,而且还特别无耻地把这一切向小塞尚告了密。

    我还怎么逃避?

    很快我就想到……逃避者和追踪者两枪相向,意味着一场搏杀在所难免,谁死在谁的枪口下,全靠运气。通常情况下,出快枪的那个,是命大的那个。

    我把塞尚往安全梯那儿拉。

    那儿黑。

    楼道里唯有那儿还算安全。但同样不能发出任何声响。夜间的安全梯转角有回声,一点点动静都替你放大。可是,我们做不到完全静音。我觉得衣服上所有的金属物件都在叮当作响,很惊魂。我甚至觉得衣服和皮肤的摩擦都好大声,而平时绝听不到这些。

    他抓住我胳膊,像我在厕所里惩治他那样手重。他手重不是想报复,以牙还牙,而是因为急切。急切容易下手失分寸。

    他说,“a-giant(大个子)。”

    完了,他用中文说,“我爱你!”

    他把两句话黏在一起了,中西合璧,一气呵成。我搞不清他到底是表示爱我还是爱我像个巨人?

    他说爱大个子,我相信。

    他说爱我就太孩子气了。

    没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爱上一个不回家的陌生人!哪怕他说在R酒吧就卯上我,是一见钟情,暗恋很久,我也不信。身为一个小盖,多半是仰慕帅哥身上散发出来的感觉,他想知道作为偶像的帅哥,到底有多大本钱,多大能耐,周身上下到底有多少谜可以去探寻、去发现、去迷恋、去惊叹?他们太容易把瞬间发生的、异常迫切的“求知”当作是爱的本身。他们想,爱不就是把一件想要的东西紧紧抓在手里吗——真真切切地去感受,解除一切未知?就像你想尝试什么是辣,于是,奋不顾身,试着去咬全世界最辣最辣的纳加椒,顿时,你的舌尖和味蕾,被80万的“史高维尔”结结实实地刺激到,以至于眼泪鼻涕哗哗直流,捶胸顿足、痛不欲生。即便如此,你也感觉幸福满满,因为你的求知欲得到了最真实的满足。

    在他们的世界里,爱就是一种行为。尝辣行动。

    没有一个盖相信一种思想、一种意念、一种感觉可以称之为爱。

    他们不接受爱是一种精神游戏,是可以通过脑电波云连接来完成的。

    爱,绝不是虚幻的,它在他们的心目中就是结实的攥取和真实捕获。手到擒来,有枪乃大。

    倘若爱如浮云,而不是一把抓在手里可感觉可把玩的武器,那么,普天下的盖,有什么理由冒着与全世界为敌的苦难,下大力气去实地追捕,而不是躲在自己的安乐窝里作云上操作呢?

    当塞尚终于追踪到我并捕获到我,或者说,抓到我私藏枪支的确凿证据时,他被那种满当当攥握的真相所击晕,因而,毫无顾忌大言不惭地对我说出了“爱”这样一个字眼。

    我只当是他爱我是因为它符合他对偶像的全部想象。

    我要真相信那是一种精神结晶,超越物质,超凡脱俗,那就太神经了!

    小塞尚幸福得忘乎所以,这让我有惊到。我使劲回避,他有懂,于是只在那黑暗中较劲,抑或说博弈。

    我见他在黑暗里没头没脑、上下其手地寻摸着可以下嘴的地方,心想,这样不行,这样下去算怎么回事?

    于是推开他,嘱咐他不要出声,在安全梯这儿等我一会儿。

    我再次来到公寓门前,按响门铃。

    我想,无论谁给我开门都行。

    我连续按了大约三次门铃,后来,来开门的是Jackson(杰克森),就是那个“海龟”新寓友。

    杰克森睡意朦胧地说:“这么晚啊?”

    我说,嗯,和朋友喝了一杯,是有点晚。

    “没带钥匙?”

    是,我说。麻烦到你哦。

    他说:“这倒没什么,往后记得带就好。”

    我们寒暄了两句,各自回屋。

    进屋后,我在门后呆了片刻,连灯都没开。

    后来,我意识到起居室不再有人,一切归于宁静,便开门出来,蹑手蹑脚来到楼层过道。

    塞尚还在安全梯转角的黑暗里。贴墙,像一个暗哨卫兵。我摸了下他脸,悄悄把他带进了我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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