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5075 更新时间:22-03-16 07:52
62、不做违背上帝的男孩
机会来了。
机会通常是天赐的。
那晚,老大去机场了。因为有一组器材从叶卡捷琳娜堡运过来时遗失了,老大带人找去了。
我独自回酒店。送我的车在车库停下后,正赶上金发Waiter下班,从员工通道出来,四目相对,哦去,顿时有一个计划在我心里成形。
世界上真有老天安排欸,你不信都不行。
我招呼他,说本来想请他给我房间送瓶酒,既然下班就算了。我即兴发挥的水平越来越高,把一些暗示处理得自然流畅。
他说:“一起去喝一杯吧……”
我欣然同意。
我第一次看见金发Waiter不穿制服,穿普通的圆领恤,绛红色哈伦裤,不怎么新的运动鞋。白天被发蜡抹得溜光的金发显然刚洗过,蓬松着,有一挂柔软地垂在眼前,就像一个普通的大学生。
我们去到一个非常小的酒吧,人却多。俄罗斯是嗜酒的民族,俄罗斯汉子没有酒不能活。小酒吧里挤满了俄罗斯熟男,也有一些泡夜的女人。
金发Waiter给我找了个座,随即到吧台买酒,从人堆里挤过去的背影很迷人。
我离开座位,顺着他开启的人流通道,挤到吧台前,借口告诉他我就要一杯Porto,十分自然地靠上去,搭住他肩膀。Porto是一款酒精加量的葡萄酒,但比起俄罗斯伏特加,酒精含量要低许多。
我把靠上去的过程完成得一气呵成。
那么狭小的空间,两个身体稍有叠加并不过分。此刻,我能感受到他,他也一定能感到我正毫无戒备地贴紧他。这是一种世界通用语,没有人需要通过学习掌握。
他温存地转过脸……仅仅是转过脸,便娇羞地埋进了我的颈间,我微微垂下眼睛就能看到他一汪湖水般的蓝眼珠,如果不是那副金边眼镜,我们的脸还可能贴得更近。
“他们不陪你喝酒?”他问。
谁?
然而我很快明白,他是指随我们从莫斯科带过来的三个当地男模。
我说,他们喝沃特加。
我想说他们怎么有你好,但他英语不行,有些话即使说,也体会不到那种风情,弄不好还把戏演过了,于是一切从简。其实,有些的意味无需语言,靠心靠眼神就能领会。
眼下的小鸟依人状,温暖而自然。我跟前是那么贵族气质的一个人,有骨嶙嶙的质感,,即便是素颜,在凌乱的酒吧灯光下,依然显得动人。
小伙子的衣着算得上普通,松垮垮颜色不正T恤,里头穿着格子布底裤。说明他平日里是个很普通的小伙子,不怎么注重修饰,上班时高级的黑西服,只是租赁的道具。
衣着是一个人的名片,透露出许多轻易得不到的信息,且非常准确。
把一杯Porter喝了大半,金发Waiter问我:“Later-on?”
这句话明显有语法错误,我居然听懂了。我想他是不是在问我“接下来我们干什么?”我对他挤了下眼睛:Backtohotel(回酒店)。我想,这是投其所好的一个回答。
他笑了。
说干就干,绝不优柔寡断。我抄着他腰从酒吧出来,把没喝完的半杯酒和一卷脏兮兮的卢布撂在了吧台上。
路上,他悄悄把手插进我的后腰,因为刚才我就是这样,不动声色就知道了他穿格子布底裤。依葫芦画瓢,他料定我不会拒绝。
从车库通道走过,他努力仰起脸在我脸颊处亲了一下……真敢,进展也真迅速。这事只说明一点,他清楚这地方有监视头,一切都是故意为之。他看上去个子还挺高,那是因为瘦,显高,在我跟前还是矮了一头。那种力量对比还是很明确的。
我在思考回到酒店该怎么演,演到什么程度刚刚好?
说实话,我有点兴奋……
穿过员工通道的一刻我们还是分开走了,前后大约相距两米。我突然想起给郑凯打个电话,问他机场的事办得怎么样了?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回酒店?
我想,我应该把握好接下来的事要花多长时间。
老大在电话里跟我抱怨,说那箱器材滞留在叶卡捷琳娜堡压根没出来,俄罗斯航空公司真够呛。他说,多半是箱子太重了,机场行李员不愿意抬,于是就丢在那儿了。
哦去,战斗民族还有这种事?我说。现在怎么办?明天要用到这批器材。
老大说:“等呗。航空公司答应下一个航班给捎过来……说是这么说,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他说,你别等我了,先睡吧。
我说,我等,一定得等。
内心的潜台词不言而喻——我要破一个大案呢,等你回来,没准我已经大功告成了。
后来老大说,“没准今晚我得通宵了。”
我想,那我更可以从容行事了。
套房无辜就显得大起来,那是和心情有关。之前大是觉得大,没觉得这么大。
破案灯光不适宜太亮。太亮就没神秘感了,不神秘就不好玩。
自打住进这屋后,我和老大就没调节过光源,一直都是一个键,管所有的灯,凡我们回到酒店,满屋子亮如白昼。此时不知道灭了部分灯该怎么做,啪啦啪啦调试半天……正好调试心情。
我依次按着墙上的开关,一边想,靠,先前是怎么教导小健的?就过了一日,精灵上身,判若两人。倘若,这时候小健目睹了这一切,他会怎么想?会不会惊讶得上头?他会在监视器前吗,或者正在截屏?
人有时候难免两张脸,两个人性,两种幸福观——狼和羊存活在一个躯体里,时儿打架,时儿和平相处。
金发Waiter等着我上去亲他,摘下金边眼镜,只欠东风的心情。
他也意识到戴着眼镜多有不便。
也许本来就不该戴眼镜,他。戴镜子只是追求一种风格,是矫饰,抑或说伪装。此刻,蓝眼睛除去屏障,能看出更多娇媚……
真的,有女生的千娇百媚。娇媚和渴望交替着在眼睛里忽闪,像街口的交通灯,闪得你眼晕,心一阵阵悸动。
“啪啦!”一下子误关掉所有灯,只留下一盏独立开关的立灯。在沙发旁。
我决定不再和开关较劲,不在布局屋子里的光线氛围。
只一缕光从侧面昏昏黄黄地照过来,鬼影幢幢。
心就在嗓子眼里扑腾……这么昏暗的光线,监视器里能看到什么?
我一向善于迎战,就像打网球,对手发过球来,你下意识就抬胳膊去接,肌肉记忆。被动挥拍迎接那飞旋的、冲将过来的一股激烈和挑战,气宇轩昂,心无旁骛。你要不接球,一边儿呆着去,干吗进场?对!
…………
有次,淼淼的朋友说他的潮牌专卖店进了一批新款服装,让他去随便挑。他带上了我。那时候的淼淼一下子被我开了蒙似的,大有后来居上的趋势。这不是我在人背后八卦他,有事例为证。
朋友的店铺,楼上加层做库房。淼淼在上头才试了两条裤子,就向我靠过来。
我干吗突然想起这个?因为那会儿酒店套房的光线,太像专卖店的库房?也许是。
我特别理解淼淼,除了害羞和胆怯外,他内心始终有一种与职业有关的清高。我一直认为淼淼是很难拿下的那种,能把他培养成现在这样,好有成就感。那叫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感到自己有成就,不是因为又开发了一只羊身上的狼性,而是打心眼里觉得,男生要是在这些事上放不开,不火爆一点,是严重的人格缺陷。再什么精致男精英男都要减分的。
刮目啊,我当时就赞他。
打算薅羊毛,其实我还蛮紧张的,担心事情闹砸了,面子上不好看。在别人的库房,挤挤挨挨都是新衣裳,弄脏了别人要销售的新衣服可不好。总体上我还是个体面人,好面子。
幸好后来他朋友上楼来,把可能发生的事扼死在摇篮里,不扼死在库房里。当时,意识到有人上楼来,我们有点慌,怕被堵个正着。不过还好,从听到他朋友上楼的动静,到见到他朋友从衣服堆里钻出来,之间还有好几秒。那会儿,我们已经火速闪开,我还利索地整理了下自己,敏捷得像只猫。淼淼没我镇定,脸有点抽筋。
我疑心他朋友有所察觉,从挂衣的缝隙里看到我们挨得很近又火速分开。他朋友下楼去后,我让淼淼在衣架这边,我自己站到另一面,试了一下。当即我就慌了,能看见欸!我对淼淼说。
淼淼不以为然,说:“那是你有意朝这里看,存了这个心,我朋友哪会从缝里看。”
我想想也是,便说,你一脸做了坏事的样子……他注意到没?
淼淼宽我心说:“他大条。”
后来,淼淼对我说:“真要是看见了,那又怎么样?已经发生的事,你别再纠结了好不好!”
淼淼进步也忒大了,。
开始我还纳闷,不知道促成这种进步和变化的关键在哪?后来,我才意识到,淼淼对我上瘾了。
连淼淼这样古典气质、斯文保守孩子都对我上瘾,那对于这件事的普世意义还有什么好怀疑?
到底什么足以让你去冒险?足以让你改变脾性,甚至彻底放下矜持清高?有时想想,也挺想不通的。鸟为食亡,人为色死。
有些事,照我说,跟平时是斯文孩子还是野蛮孩子没多大关系。跟吃糖吃盐似的,体内要是缺糖份,那阵子你准爱吃甜;要是盐份少了,就念着吃咸,吃得口味重一点。坏孩子好孩子一个样。
…………
只是脑子回路闪了一下,他便从我脸上看到了魂游云端。于是,冲我尬笑了一下。
笑靥如嫣,哦去,我一时竟迷糊了身在何处,接下来该干什么?
破案,对,破案是这会儿的主题。警察破案时是不能散神的,一散神没准就挨枪子儿了,甚或被爆了头,悔之晚矣。显然,我没有这个素质,没接受过特训,破案不是专业的。
人,本质上是不图省心的。当一种纠缠进行时,倘还有余力,还顾得上其他,那么,人是不会因为图省心而轻易放弃两种纠缠两种力量的叠加,这叫兼顾,意味着游刃有余。我不知该不该让监视器后面的人先得一点甜头,鼓惑起他们内心的兴奋,那样,反击起来会比较爽,让他们从胜利的巅峰狠狠地跌入覆灭的谷底。
男生毕竟是男生,即便瘦骨嶙峋,即便笑得像个娇媚女生,身体还是热力散发,很男生,这很重要。
他的口涎真丰富,通过柔软的滑梯,把清甜的汤汁灌到我口中。竟然没有让我因为汪洋之势而畏惧,我似乎很愿意配合那种搅拌。演戏要演全套的,何况,我的演技还不错。
我一边响应,一边惊觉于搅得片儿汤似的一锅,竟然能让心甜得沸沸扬扬。今后再不敢看麻辣锅里的搅拌,一看,便联想到虐心的一幕,引发身体生生地杵起一把舀汤的勺。
他们说,火锅底料的那个汤是不能吃的,虽然鲜美无比。
我不能忘记跟小健交谈时有过正人君子似的一张脸。此时,什么都不能阻止我,因为我正对着一只黑暗的摄像眼,那就是指向我的一个枪眼。
我说,要不要洗澡?
他说:Go-inside(走进去)?”
他的英文实在太差劲了,明明问是不是进我屋里那个浴室,但特别容易让人误解成其他意思,比如引导我进去什么。
他脱衣服的时候,我下意识看了一下那个摄像眼。很快我意识到,也许只一眼就会暴露我的计划,让对方警觉,以致这场戏功亏一篑。露马脚的戏再难演下去。
这一刻,我发现他小腿接近脚踝处有一处文身。猎枪和玫瑰。
我吹了声口哨。
…………
现而今,几乎所有的型男都文身,就像爱美的姑娘都要涂口红一样。像金发Waiter那样,不起眼的一处猎枪与玫瑰,属于非常低调,不少明星在肩头做大幅彩纹,那才叫雕。雕归雕,但我坚持不赶这个潮流。再说老婆也不允许啊,有贼心没这个贼胆。
杰杰一再鼓动我,说我身型大、胳膊长,做一片文身真是好看得“不要不要的”。我说,狗屁,别撺掇我,让我一时冲动,遗恨终身。杰杰退而求其次,又说,在我脊椎靠近后颈处纹一行英文,绝对OK。“那地方也不显眼,别人看得到,你自己不觉得碍眼。”他说他可以给我做,技术巨好,一百个放心。我不信一个化妆师还能做文身,说你是不是要拿我做实验,练手啊?杰杰说:“你小看人。化妆、造型我是大师,文身也是大师。审美观在那儿摆着,那些街头文身店的审美观怎么能跟我比,没得比。”我这才有些惊讶,相信杰杰确实是一把高手。
杰杰连纹什么字都替我选好,艺术体的Violation-of-God′s-boy(违反神意的男孩)。
我说,跟谁作对都行,干吗非得跟上帝作对?我不信神,但也不刻意去违背神的旨意。
杰杰说:“傻孩子,你不懂,这个句型长,字母多,纹出来一溜,高低参差,特好看。”
我说,我不跟上帝过不去,我不要这个!
杰杰知道我倔,挖空心思说服我:“你长得帅,上帝见了都妒忌,那还不是违背上帝的意思?纹吧纹吧纹吧,我保证你Spectacular(壮观)。”这个词我还真不知道中文怎么解释,反正就是非常好看的意思吧!杰杰还说我肩宽,脊背上纹这么一行,夏季穿背心什么绝对Spectacular。
那时候,我要听信杰杰,我老婆就该不要我了。幸好我坚决不干!
其实,连淼淼这样的好孩子都有文身。淼淼身上那行字,和杰杰替我选的不谋而合,The-holygods-pet,神圣上帝的宠儿,不过淼淼是纹在小手臂反面,细细的一行。为了这行字,每次上台,他都要用好多BB霜盖住。否则要被导演骂死。
杰杰却认为The-holygods-pet不好。主要是字型排列不好看。
靠,为了好看,都可以和上帝作对?!
…………
我在猎枪和玫瑰上亲了一口,这是个大动作,我必须俯下身,抓住他脚踝,然后将它抬起来。我轻而易举完成了这一系列大动作,随之将雪白的身体抱起……
接下来的两件事我只能做单项选,做不到鱼和熊掌兼得。在这间屋里,要么玫瑰,要么猎枪。此时,我有一点恍惚。
我返回到客厅,把散落在地的衣服鞋什么尽数拣起。
一件也不能落下。
落下任何东西,比如一只袜子,都是话把,就是罪恶的证据。老大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回来了,一见这情况……哦靠,一定是一场地震!
我心跳得很厉害,一边从地上捡东西,一边想,就快破防了。
我说的是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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