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路撒冷,别让我再哭泣!  27、托尼的翅膀

章节字数:4692  更新时间:21-04-3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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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托尼的翅膀

    说点题外话——

    从以色列回来后不久,我代表公司参加了一个印象派画展的策展会,会后主办方请吃饭。由于会开得顺当,许多事情当场就拍定,因而饭局显得尤其轻松,话题肆无忌惮,荤素搭配。

    席间,一个号称“60后”的画坛前辈大侃世象人生,发表了一段抑或说是谬论也未尝不可的高见。他说,对男性“受体”的发现,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一大进步,至此,男施女受的历史传统宣告终结。虽然,这一发现始于何时已无案可循,但男性愉悦区的前端后移(——多科学多时尚的一个词!)从单一的外攻型进化为攻受合一型,第一次从实践角度证实了两性本来就应该是平等的,至少是有条件、有科学依据趋于平等,这比任何国家任何女权运动都来得彻底。

    在座的差不多都是和我一般大的年轻人,都是做广告做会展的,哲学人文学生理学学得不多,平时也不怎么接触这些领域,不明白画坛前辈在说什么?只是觉得深奥得不可理喻。特别是那个所谓的“受体”,更是不知所云。

    前辈见反响平平,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颇觉无趣,于是换个角度又说,现在的年轻人,太会享受生活了,特别会追求精神生活,也特别注重自身的愉悦区的开发。既然受体能让人产生愉悦,为什么不开发出来,加以充分利用呢?这不等同于资源浪费嘛。人,总的来说要对自己好一点,你们说是不是?他说完,哈哈大笑起来,不管别人懂没懂,只顾自己高兴。

    散席时,别的公司的一男孩问我:“大胡子说什么你听明白吗?”我说,这些玩印象派的,整天神神叨叨,别听他瞎掰。男孩又问:“受体是什么?什么叫受体?”我看了他一眼,给了他三个字:前列腺!

    他呆住了,半天,说:“这次画展他不会想画前列腺吧?通得过吗?”

    哦靠!老的小的一个比一个不着调。

    我为什么要说这段插曲,看似与我的故事毫无关系?实话告诉你,在那个时候,也就是画坛前辈口吐莲花说得雨里雾里、让人脑子特别容易开小差的那个瞬间,我倏忽想起了小袁,除此之外,小袁在我的世界里,似乎并没有真实存在过。

    …………

    好了言归正传,来继续我们的故事吧。

    我26岁生日的第二天,在留学生小袁的帮助下,结束了在以色列的旅行,乘坐土耳其航空公司傍晚的航班,从伊斯坦布尔返回香港。出去的时候我们一行五人,回来时,形影相吊,只剩下我一个。坐在飞机上,我不免恍惚,我干吗,一个人跑那么老远?

    经过漫长的夜航,我终于在中午前抵达香港。一下飞机,我即刻给在香港的好哥们思恺打电话,说,给我安排一个喝茶洗澡的地方,我只在香港逗留一两个小时,然后去澳门。

    我打车到中环,思恺已经在他上班的大楼底下等我,见到我自然是打听,问我从哪里来,干嘛急着要去澳门?我哪里说得清那么多,只对他说Sally病了——这是不用再多问的理由。

    思恺带我到他家换洗,说你怎么像从中东战场上下来?我心里说,不就是吗,刚打完一场战争。现在要奔赴第二战场了。思恺没有带我去其他地方休息换洗,是个明智而经济的决定。

    思恺和父母同住,他父母是老香港了,生活得很安逸也很悠闲,是一对热心的老人。我到时,老人把洗澡水都替我放好了,是思恺回家路上关照的,他把老人也调动起来。听他电话里和老人说话的口气,也是个被娇惯的儿子。

    我对老人再三道谢,说打扰了。老人客套地说思恺的朋友也是他们的朋友。

    我对思恺说,我洗澡的时候替我办三件事:第一,替我买一双鞋。我除了脚上这双登山靴外,随身的行李里再没有其他鞋,我不能这么去澳门,必须换一双鞋。运动鞋、休闲鞋什么都行,怎么方便快捷就买什么。

    思恺说,要不就穿我的吧,也不知道你穿几码。

    我说,我这么大脚怎么可能穿你的?别烦琐了,赶紧买吧。

    思恺立刻应承说:“没问题。第二件呢?”

    第二件,我要乘直升机去澳门,你立刻替我打听今天从香港飞澳门的直升机什么时间有飞,这比买鞋重要。思恺愣了,说:“去澳门坐涡轮喷射艇一小时就到了,很快的,在尖沙就有码头,干吗要乘直升机?而且,据我所知,直升机很贵哦。”

    我说,现在不是钱的问题,现在是我必须马上到达澳门,越早越好。

    我知道坐直升机到澳门只需15分钟,我希望在天黑之前能到那里。

    思恺见我这么坚持,就答应马上去联系。

    第三件事是件小事,我说替我买些罐装咖啡和一种叫“红牛”的饮料,我感觉自己快没体力了。这自然也没问题。

    临走,思恺说今天周一,公司下午照例有会,他必须回去上班。我说,没问题,你办完这几件事就去公司吧。

    思恺走后,我躺进浴缸里,感觉自己快要崩溃了。

    我在浴缸里竟然睡着了,思恺来敲门时,我猛地惊醒,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我在思恺家喝了他父母煲的汤,然后独自上街,找了家美发院把头发整了一下,顺便修了指甲。我再次回到思恺家时,思恺已经替我把鞋买来,一双驼色的麂绒鞋,一脚蹬,他说他曾经见我穿过这样的鞋。

    洗了澡,吃了东西,剪了头,换了鞋和衣服,我感觉可以去见Sally了。

    我问思恺,现在不像战场上回来的吧?

    思恺说,我以为你玩嘻哈呢。

    思恺父母在一边叽里咕噜说了一大通,粤语等级很高,我完全没听懂,思恺解释说:“我老爸老妈说,刚才也靓仔,现在也靓仔,怎么都靓仔——他们喜欢你呢。”我知道,我有老人缘,上了年纪的人都喜欢我这样高高大大的男生,打个酱油,换个净水什么,有指望,靠得住。

    我感谢了思恺父母,提着行李出了思恺家。

    老人一直把我送到楼下。

    我在中环信德大厦的停机坪坐上了亚太航空飞往澳门的直升机,大约20分钟以后,已经到了澳门,花了比乘喷汽艇多十倍的钱。

    打我从以色列特拉维夫市毅然决然地出走,前后经历了四十多个小时,回归行程才得以完成。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我是坐着直升机直奔Sally的,这最后一段路虽然很短,但足以证明我的心情。

    Sally不能看见我在直升机上的情形,如果看见,我想,她会感动的。

    …………

    我到澳门新外港后,最先联系的是表嫂彤姐,我说,姐我到了,现在我该去哪家医院看Sally?

    出乎我意料的是彤姐回答我:“她已经出院了,昨天回的家。”我顿时火了,说,搞什么?她是不是根本就没病啊?彤姐也火了:“谁还骗你不成?赶回来觉得冤枉了?人回来了,心还没回来?那你哪儿也别去了,回上海吧!”

    听彤姐的口气,我一下子冷静了下来,说,那我该去哪?

    Sally的家不是名正言顺的我的家,尤其在她不愿意搭理我、我们的关系面临僵局的情况下,我怎么好贸然闯到她公寓去?她不给我开门怎么办?她撵我走怎么办?我以什么身份去敲他的门?我感到自己又面临着无家可归无处可去的境遇。刚才,坐在在直升机上鸟瞰大海和城市的时候,还像个王子似的,一忽儿又是扑街仔了。

    见我默了,彤姐说:“要不你先到我这儿来,商量一下怎么去看她。”

    我想了想说,不必了,我还是先去她家吧。

    既然这么大气势赶到澳门,Sally的公寓哪怕是龙潭虎穴我也得去闯一闯。

    澳门的路都是过去沿袭下来的葡语译名,又长又拗口,我一辈子叫不清楚。每次打车或者问路,我只能说个大概,比如某某饭店附近,市政厅那儿,或者靠近图书馆随便哪条街停车就行……好在澳门不大,标识很多,这个笨办法可行。

    Sally的公寓在澳门新区,现在已经是夜生活的中心,那里有好些被当地人称为“前地”的地方,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开阔地,或称公共绿地、街心花园,这在拥挤的澳门很难得,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区域。

    我提着贴满航空标签的行李来到她公寓楼下,略略犹豫了一下,终于按下了对讲门铃。

    替我开门的是Sally的一个远房亲戚,Sally称她为婆婆,我也跟着叫婆婆。婆婆长年在公寓住,照顾着Sally的起居,有一阵Sally的侄女在澳门读书,也都是婆婆照应着。

    婆婆把我迎进屋,说:“很远路赶来的吧,要紧歇歇,要紧歇歇——”婆婆是个好人。

    婆婆习惯叫我Youngman,特别奇怪。在她的语言系统中既有英语,也有马来语,还有广东话,杂得一塌糊涂,听起来特别费劲,有时,为一件小事搞半天,双方结果还是两岔了。婆婆一高兴,就管我叫“路文仔”,显然是香港的口音,我听起来就像叫我“蚊子”。我说,婆婆你还不如叫我“饺子”呢,我哪里像蚊子?婆婆更听不懂我的北京口音,拧麻花说:“傻子?你才不傻呢,精瓜噢。”

    这天,我见婆婆对我热情不减,一切比想象得要顺利,至少没被拒之门外,稍稍有些心定。

    随手放下了行李,我第一件事自然要问Sally的情况。婆婆说:“回家后一直在休息。”婆婆说Sally这次住院元气大伤。我问婆婆现在可不可以去看她,婆婆说:“已经睡了,不让人打搅她。而且Sally关照了,Tony要是来,就先照顾他住下。”我疑惑地问,Sally知道我要回来?婆婆反问我:“她不知道?”继而自言自语地说,“她自然知道喽,出医院那天就说了这话,说过好几遍。”我说,哦。

    一时看不了Sally,我很沮丧,又累又饿的感觉一下子就冒了上来。我问婆婆,能不能给我搞些吃的?婆婆让我先进房间,说这就给我去弄。我说,这么晚,麻烦你了。婆婆说:“呒紧要伽,看见你回家都高兴。”

    回家?我兀自摇头,惨然一笑。

    准确地说,我的房间是一个客房。之前,每回到澳门,我自然睡Sally的卧房,基本没在客房住过,但我的东西全在客房。Sally觉得既然没有结婚,我的东西放在她卧室不合适。过去,我只是为了换衣服才进这房间客房。

    我把行李拿进客房,突然有种住店的感觉,不,住酒店也不是这种感觉。住酒店是很大爷的,松弛而舒坦。此刻是一种什么感觉,我说不出来,说“落寞”或者“寄人篱下”都不确切。

    我想从衣橱拿几件衣服换洗,蓦地看见那里竖着一块滑板。宝蓝色,画满了英文字母和涂鸦,很酷。前些年,澳门男孩都兴玩这个,我也跟着买了一块。傍晚,天气开始凉爽了,在“前地”拉风,心里没有一丝忧愁,真得很开心。Sally的朋友笑话我,说我完全是学生样。于是,我就躲到比较远的地方去玩,尽量不撞到熟人。有一次,我玩得大汗淋漓,猛然发现Sally在一边看我,我很难为情,因为当时我太像一个贪玩的小孩了,说是她老公我自己都感到惭愧。Sally给我毛巾,让我擦汗,说:“再玩一会儿就回去,我等你吃饭。”那一刻,我心里很温暖。我当然没有继续玩下去,一手提着滑板,一手挽着她,回了公寓。

    不知什么时候,就忘记滑板游戏了,不再玩。原来Sally把它收在衣橱里。

    衣橱里衣服不算多,但大多是Sally替我买的,因为不适合穿到上海去,特别是不适合穿着去上班,于是就留在这里。反正我一年来几次,每次来可以不带或者少带行李。此刻,我却觉得没有一件衣服适合我此时此刻的心情,或者说,我目前的精神状压根不适合穿这些制作精良的衣服。

    我在床上躺下,一直在揣想去看Sally的情景,看见Sally第一句话该说什么?结果每一个方案都被自己否定掉。后来,干脆不去想,多半想了也是白想。会发生什么,谁料得到?

    我迷迷糊糊快睡着时,婆婆来喊我,说Youngman吃了再睡。婆婆给我准备了米饭和煲汤,正合我胃口。吃完,我反倒没了睡意,给安东尼打了个电话,问他是不是还在澳门?如果还没回新加坡,就一起去喝一杯。这会儿,我特别想找个人聊聊。安东尼说,他下午就回到新加坡了。

    这一晚注定无聊了。我躺下后,不知多久才睡着。

    早上,我早早起来,把自己打理得整整洁洁,换上了Sally给我买的衬衣,乖乖地坐在起居室沙发上等候。她喜欢我穿得斯文些,说我有肩有胸,穿衬衣特别好看,为什么老不喜欢穿,就是穿起来也穿得七零八落吊儿郎当?我没觉得自己穿起来吊儿郎当,只是胸那部分比较紧,老感觉要把钮子崩开,所以不喜欢把衬衣塞裤腰里,Sally认为这是很不绅士的穿法。

    一会儿,婆婆要进Sally的卧室给她送茶,我瞅着是个极好的机会,兴致勃勃地说,我去吧。婆婆摆摆手,说:“她不叫你进去。”

    我傻了!我都伸手去接茶盘了,突然就停在半拉,窘迫得要命。

    这算怎么回事?

    我的自尊受到了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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