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阳光下的尤物

章节字数:3323  更新时间:20-12-1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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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阳光下的尤物

    那阵子,我出差了,回来的时候干妈带着她家的小保姆正替我收拾屋子,她神秘兮兮地告诉我,公司安排我隔壁的屋子住人了。我姑妄听之,压根没往心里去。

    干妈是上海人,一个干净美丽的老太太。自打我来到上海这座特别魔幻的城市,母亲就托她管理我的日常起居,包括收拾屋子,洗熨衣服。我贴身衣服像衬衫、内裤什么都是老太太亲自洗,她的观念中男孩子是金贵的,贴身衣物哪能叫小保姆沾手,这是老观念了。

    老太太亲自给我洗衣服的时候,基本不用洗衣机,用手搓。老太太对我好,于是,我就以干妈相称。老太太乐意,不时给我讲些老套的做人道理,她的话我通常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此时,她看见我光着膀子收拾行李,郑重其事地提醒我,公寓里新住进了人,以后不可以再光着膀子走来走去了,再说,天气都已经过了三伏,按理说也是不可以打赤膊的。我暗自好笑,心想隔壁住进的又不是女孩子。女士面前我自然会收敛,可表面上还是乖乖地听了。

    我住的地方即所谓的“公司屋”,是公司统一租赁后,提供给我们这些非上海户籍的COO住的,统一风格的装修,设施齐全,条件还算不错,但不是很高档的那种酒店公寓,好处是位于商业地界,生活比较便利。我住的单元是三居室,可以住三个单身,共用一个起居客厅。很长时间,我隔壁那屋都空着。我知道早晚要住人,上海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长期空着一间屋是很奢侈的,公司一个月要白白付出好几千租金。

    然而,隔壁那人来了好几天,我都没见到,只知道他是公司外聘的视觉总监,负责公司近阶段的业务策划,也算是公司的高层人物。他不打照面,除了公司业务忙,应该没别的解释。

    星期天,我照例睡懒觉,起来已经快11点,想起干妈的提醒,乖乖地套上居家的长裤,恰好有电话进来,我一面接着电话,一面推开通往露台的落地窗……当我接完电话回过身来时,被眼前的情景吓一跳——一个瘦高的陌生男人站在房门口,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眼神之专注令人生疑。于是,我立马想到是他,忙着冲他一笑,算是招呼过。自此,我们俩算是相识了。

    他叫沈文涛,公司里兴喊英文名,人们都管他叫Steven总监。无论从哪方面看,Steven都是一个不错的男人,有身高,有学历,有俊朗的外表、棱角分明的脸,还长着一头微卷的乌发,谈吐儒雅,举止潇洒,绝对是男人中的上品。那时他大约是31、2岁的年纪,我22,无论从公司的地位,还是年龄,他都高我一头。可他却住在我隔壁那间不太敞亮的小屋子里,也就是所谓次卧的那种屋子,他能够接受公司的安排,不住酒店,说明脾气不错。

    我们认识后,交往就多起来,毕竟住在一个公寓里,好歹是邻居,又是一个公司,只要其中一人没有加班或外出公干,就一起坐地铁上下班。虽然如此,平时照面,我们也就是颔首一笑,绝对的君子风度。我屋子里有单独的盥洗室,不用去起居室用公房冲凉,关了门也算是个独立的空间。

    有一回,他来敲我的门,说是自己的网线不好使,让我过去看一下。我欣然答应。

    第一次走进Steven的房间,立马意识到他是个爱整洁的男人,所有的东西有条不紊,而且一尘不染,连床单都几乎看不到一道褶皱,心想,这样精致的男人现在已经不多见了。转而又想,但凡精致、讲究的男人,都有某方面的孤怪。但愿这位邻居大哥不要有太让人难以接受的个人习性。

    我在墙角给Steven检查进线插口,一蹲下,我那低腰的牛仔裤就让我出乖露糗了,腰以下露了好大一截,他站在我身后,用幽默的口吻提醒我:

    “嘿嘿嘿,都看见沟了……”

    我马上直起身,不好意思地提了提裤子。

    线没什么大问题,很快就连上了。他再三谢我,临走,还提醒我:“穿这种式样的牛仔裤以后要小心,在公司,尤其在女同事跟前可不能大意。”

    他还提这事,可见在他心目中,这事有多重要,绝不是件可以稀里马哈的小事。我认真地点了点头。

    从那以后,我们好像又走近了一步,谈话时的笑声也大了起来。偶尔,Steven也会搭一下我的后腰,或者抱一抱我的肩膀,通常是在过街的时候,他总是希望我能跟上他的步子,不要独自摇来晃去,连过马路都不知道加快脚步。他愿意放下总监的架子,我也愿意有个好相处的合居者,何况我们怎么说也是同龄人。

    Steven不承认我们是同龄人,他说,按现在社会发展的速度,五岁就是一个台阶,相差五岁在世界观和价值观上就有许多差异,生活方式很不一样,很多事说不到一块去。我调侃说,“所以,我要够上你,还要上两个台阶。”Steven说:“哪有,是我要踩上两个台阶,才能够跟你齐头并肩。”我明白,我说的是职位,是阅历和经验,他是在说我个子高,满拧,于是说:“夸张了,只比你高半个头好吧——”

    我们都不做饭,谁有饭局,能带上对方就带上,各自的朋友不久也都熟络了。更多的时候是伙着上饭店,那是最容易增进交流、融洽感情的了。男人嘛,一碰杯,本质的一面差不多也就全暴露了。但他总体来说还是属于矜持含蓄的一类,偶尔会有一点兴奋过度,常常是在我喝酒喝得来劲了,要开始耍宝搞怪,把他的情绪也调动起来。

    一次,借着餐桌上的轻松气氛,我问他,刚搬来公寓的那天,他站在我房门口怎么了,那么愣?好傻。他放下手里的筷子,用餐巾仔细地抹了抹嘴,说:

    “其实,那天我没打算在你屋子门口停留的。朝同事卧室里探头,很不礼貌,再说我还是初来乍到。

    “那天,我早起来了,发了几份电子邮件,想去厨房拿点水,路过你房门口,偶然一抬眼睛,你知道我看见什么了?(什么啊?)我看见你站在落地窗前看街景(我哪有在看街景,我明明在接电话好不好),太阳照进来,你整个人是一个剪影——胸脯被太阳照到的地方那么饱满,那么挺拔。腰背被逆光衬得只有扁扁的一块,那条弧线太美妙了。”

    我开始脸红了,我没想到他会这么说。

    “还有,当时你光着脚是吧?(我习惯光脚踩在地毯上),男孩子光脚是很性感的,所以男孩子不常光脚,和女人不一样。还有……(还有啊?)我不说了——”他戛然而止。

    听好话总是开心的,我“命令”他继续说,否则当晚这一餐就由他买单。平时我们都是AA的。

    Steven诡秘地笑着:“是你一定要让我说的,我可说了哦——”他靠近我,小声地,“有人说过你的臀部吗?(天!Steven居然用这么一个斯文的书面语言,两个男生说话用得着这么斯文、小声吗……怎么啦?)特别好看,像你这样年龄的男孩,通常是瘦瘦的,扁扁的,以骨感取胜,有一种足以暴露年龄的少年感。可你不是,很翘,位子长得好,完全是理想的内衣MODEL的坯子,亚洲男孩很少见的,也就是我们行话里指得那种很——”

    我的脸大概红得已经能看出来,Steven看了我一眼,到嘴边的话又止住了,再也不愿意把行话里那个也许是很露骨的词说出来,我也不好再强求。

    我感到脸火辣辣地烫。

    他说:“我当时就想,这男孩子怎么这么安静,这么好看……简直是,阳光下的尤物。”

    溢美之词我不是没听过,从小到大听太多了,可Steven的话还是叫我脸红,这是一种奇怪的感受,就像个涉世不深的小男孩,心很浅,承接不住太多的东西,倏忽就满了。没等他说完,我故作姿态大笑起来,以掩饰自己的窘迫:“我有那么好吗?”

    “真的,真的——”Steven认真地说。“我没必要恭维你。我是研究视觉艺术的,眼光有相当的质量,我觉得好,起码是水准线以上的。”

    他这么说,我稍稍心安。

    这些搞视觉艺术的,整天沉溺在对事物的审美中,而审美的至高境界是对人的评判,直接说就是对人体的评判。他们对人体的态度和常人不一样,热衷程度也不一样,不仅能坦然面对,感受也非常独特,非常偏执。他们的工作术语,在外人看来简直就是带颜色儿的语言,但在他们行内却再正常不过。我常常搞不清那些视觉艺术家心里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自打我干了广告这一行,时常遇到让我不能理解的人和事。就因为有许多搞不清,我才不能坦然面对,才老是感到别扭。比如这句“阳光下的尤物”,我分辨不出它的份量,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坦然接受……虽然我挺喜欢我现在干的这一行,但到底还是不入流。尤其在Steven面前,他在业界的资历高我几个头,他的高深映衬着我的浅薄,我只有虚心听他教诲的份,哪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可以跟他讨论。地位的差距,让我不自觉地对他抱有崇拜和敬畏,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Steven既然明说,对我的欣赏,完全是从视觉艺术的角度,那么,我也应该相信这一切都是出自他职业惯性,是习性使然。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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