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4138 更新时间:20-06-20 11:56
10、真相是团烧心的火
我不光得想自己的事,还念念不忘杨的故事。同你们一样,非知道下文不可,嘿,真相可真是团烧心的火。可杨的时间太宝贵了,有时不得不厚着脸皮去缠他——
(杨的故事)
……男孩从网吧逃出去,直往楼顶上跑,那是最没策略的逃逸方法,楼顶上你能逃到哪去?我沿楼梯一路追去,直到天台。
男孩站在天台边缘,一抬脚就能跨出去。那天风很大,随时都有被刮倒的危险,我怕出意外,赶紧止步,和他保持一定距离,说:“你跑什么?我们都是熟人了。”我尽量把口气放得缓慢平和,不给他造成一点压力,而事实上我也没有要缉捕他的意思。
男孩见我试图靠近他,情绪激烈地喊道:“别过来,小心我的霹雳回旋斩——”他居然摆出架势,拳掌相向。
这个半人半神半梦半醒的男孩,真有意思。大风掀动着他的衣服,撩拨着他的头发,使他看起来魔幻色彩尤为浓烈。我说:“你这是干吗?”他说:“遵照魔法师的旨意在战斗!”我说:“收起你这套吧,我有办法找到你,就有办法对付任何魔招。”
男孩迟疑了,他心里是相信我真有本事的,否则怎么能大海捞针似的把他从人海里捞起来?以他那个分不清真实与虚幻的脑子,完全有可能认为我身怀神秘的力量乃至必杀技。他在掂量,自己身上那些连自己都不怎么相信的魔力能不能够对付我的必杀绝招。
我赢得了机会,轻轻向他招手,让他过来,我不知道怎么扮演好魔幻世界大V的角色,我不伦不类地说:“知道,知道你是战神,可风这么大,战神也会冻病的——”
我刚这么一说,男孩便结结实实打了个寒噤,我发现男孩身子很弱,和同样这年龄的男孩相比,更要显得娇嫩些,于是,我对擒获他就更有信心。我趁他没提防,蹿出一步,一把把他抱在怀里,我和他简直是力量悬殊,加上他猝不及防,想挣开已经不可能。在我的挟持中,男孩显得那样无助。
我感觉他的身体冰凉。
他抬头近距离地看着我,我也脸对脸地看着他,这时,我内心发出了巨大的悸动——天,我看见了什么?我看见了一个不容忽略的证据,一个聊以自慰的裁决;看见了一个绝不是空穴来风恣意妄想的事实。这时我已经完全相信,我原先所有的假设和推断都是正确的!
这些假设和推断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因为它不靠谱,因为它没有证据,因为它只是我内心的一种感觉,空穴来风。本来,也不打算在这里向你揭开,既然你已经猜到了,我也就不打哑谜了,白着说吧——我确信这是一场由彩虹情结而非英雄情结引发的恶性事件,根本不是什么暴力倾向,暴力杀人。
(这时原先倚靠着的我蓦地坐起来,忍不住催他快说究竟看见了什么?这才是我最关心的。至于这件事牵扯到一个特殊的群落,完全在我意料之中。)
准确地说,我看见了一个袖珍的美男,我不知道怎么引章摘句来形容他的精美和标致,任何词汇对于他来说都是不贴切的,他就是那种人们形容为“令人心动”的长相,这符合我的猜想,也符合被杀人嫌犯列为攻击对象的基本条件。由此,我相信,另外十八个被害少年长得都有其生动之处,每张脸都过目难忘。
(叫杨这么一说,我非常惊讶,说,怎么会有这么多?先前十八个,加上现在这个就是十九个,难道都会是?或者说都是有特殊取向的男孩?真有这样的事?这简直令人无法相信。从比例上来看,官方,或者说国际有关机构,对这一群体的估算似乎并没有达到这个数字。听我这么说,杨兀自一笑——)
这是个很好的问题,涉及颇为深奥的社会科学,它可能会导致人们对这一群落生成问题形成新的认识。我本人也曾经对此产生过很深的疑虑,这么多男孩被卷进同一桩事件到底有多大可能?起初,我特别不能正视这一现实,办案思路一度堵塞,无法继续向前推进。后来,我终于认识到,Homoerotism是一种遭遇,全世界所有的男人都有可能成为猎物,无一例外,关键是看他有没有“遭遇到”。我的这个认识是从认识自己开始的,准确地说,是和那个叫“魔域血煞”的男孩意外“遭遇”开始的。
(这个晚上,曾有一度,杨一直在对我说着同一个词,那就是“遭遇”。)
你最近一直在对我说的一件事就是,“富华”中国餐馆的小老板瑞华是个执着的盖,而这些很可能与他所尊崇的法国神父有关,这就很有意思了,也很具说服力。瑞华遇到了神父,你遇到了瑞华;神父通过瑞华遇到了你;我遇到了瑞华随后又遇到了你,你让我知道了神父,通过你也许有一天我将遇到神父……Tony,你有没有发现?人的联系其实就是一个周而复始的遭遇过程,就像一个雪球,越滚越大,大到再也推不动为止。在我们勾勒的这个人际交往草图中,只要有一个人有特殊倾向,那他就可能是雪球的“中心圆”。世间所有的事都在遭遇中发生,没有遭遇就没有发生,同理,也在规避中湮灭。一个人一生其实面临的就一件事:遭遇和规避,你说是不是很好玩啊?
(我不懂杨的逻辑。似乎是为了深一步向我解释这个“遭遇和规避”的逻辑,杨继续对我叙述那个令人惊悚的事件——)
“魔域血煞”抬头仰望着我,眼睛忽闪忽闪地,“你是警察?”他问。我不想正面回答他,说:“你害怕警察?”他说:“我不怕,我干吗要害怕警察……”他虽然这么说,语气却并不果断,一个整句话间歇了好几回。
我说:“小伙子,我找你找了整整六个月了,你别再跑了——”
我们从天台下来,进了一家通宵点,这一路,我一直抓着他的肩膀,表面是我怕他再次跑了,这样的小东西是很棘手的,滑得像条鱼;内心,其实我很需要这样的接触,他的骨骼、肌肤乃至身体凉凉的感觉都给我带来一种莫名的兴奋。
在通宵店,我建议给他买点喝的,因为我看他真的很冷,喝些热的也许可以暖和些。男孩问:“可以给我买一杯酒吗?”我大为惊讶,问:“你会喝酒?”男孩扬着下巴说:“什么话?问一个男人会不会喝酒就跟问他会不会泡妞一样。”听了这话,我笑起来,说:“哦,对、对,你是一个男人。”男孩撅起嘴说:“你什么意思?这还用得着怀疑吗?”我赶紧说:“毫无疑问,你是一个男人。男人喝酒泡妞本来就是与生俱来,术有专攻,不用教也不用学。只是,我觉得你是个刚刚长个子的小男人。”男孩特反感我的话,梗着脖子说:“男人就是男人,什么小男人……”
我不打算为这个问题继续和他争执,给“小男人”买了一杯热巧克力,他斜睨了我一眼,不情不愿地从我手里接过滚烫的纸杯。我解释道:“尽管你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可在我眼里你还没到喝酒的年龄。有十五了吗?”男孩嚷起来:“什么呀,我都十七了——”
…………
起先,我们谈得还行,他给我讲他泡妞的事。说起泡妞,他居然用了“不堪回首”四个字,似乎是个历经多多的恋爱高手,特别逗。他说话的神情非常可爱,翘翘的鼻子不停地翕合,乌黑的眼睛忽闪着,让人不能不盯着看他,凝神听他讲。
男孩说自己喜欢的那妞是个甜甜的女孩。用他的话说,就是“呆萌甜妹”。同年级不同班。俩人处得什么都好,没什么糟心的事,唯一不乐意的就是那萌妹管他叫“小漏勺”:
“我最受不了的就是这,她老说”你是我的小漏勺,我是锅里的一只水饺”,这叫什么事儿啊?我怎么就是漏勺了?!她是饺子倒还说得过去,而且是只馅儿挺饱的饺子。”他为自己的话而咯咯地笑,笑得我心神荡漾。
我说:“我怎么听着挺好,很生动,也很浪漫,能说出这话来怎么也得高中语文的底子。”
他说:“拜托啊!自打她管我叫”小漏勺”之后,我就再没去过火锅店,一想到插在沸腾锅里的漏勺就犯腻。后来我就和她掰了,她怎么钓我我都不上钩。”
我说:“这事我怎么听着像她在泡你啊?”
男孩又“毛”了,说:“你这人怎么这样?特较真。管他谁泡谁!反正一想起她我现在心里还犯怵。”
我见他撒开了,不再拘谨,也没那么提防我,于是便开始引他进入我设计好的圈套。我说:“你和女生经常约着去哪儿玩?网吧?”
“是。”他说。
我问:“去过黑麻地网吧吗?”
他说:“自然是去过的。”
我说:“那地方不好,太杂,又乱……还没有窗户。”
他说:“可我喜欢啊,那里是我的领地,是我的罗林西亚。”
“噢。”我出奇不意、单刀直入地:“你这事是发生在认识那个人之前,还是之后?”
男孩眨巴着黑眼睛,问:“那个人?哪个呀?”
我说:“在BBS里约你见面的那个男人啊!”
男孩突然警觉起来:“谁?我不知道。”
我加紧我的攻势:“那个男人三十来岁,长一双鹰一样的眼睛,白白的瘦子。”
男孩矢口否认:“不认识!”
我说:“你们约好了在黑麻地见面,后来他还带你去了一个地方——那条街离网吧不远的一个地下室——”
“没有的事……”男孩显然紧张了,说完,转身就要离开通宵店,被我一把拽住。
“那个阴冷的地下室,你没去过?”
“胡说,根本没有这回事。你是不是有病啊?!”男孩甩开我,冲出通宵店。这时,我犹豫了,也许男孩真没有去过,黑麻地10号的凶杀和他没有一点关系,这一切都是我的臆想。但事情既然已经如此了,我不能因为不自信而放弃,我追出去,再次截住男孩,准确说是我用胳膊夹住了他,我自己也感觉用力过猛了,让男孩的骨节都发出了声响,于是,有意识地让臂膀松了些。
那时候,已经很晚了,通宵店周围没什么人,我怀里夹着个小男孩的样子非常可疑,我想应该尽快结束这种抗争的局面。
我说:“后来那个人企图杀了你——他杀人之前照例要在男孩身上刻下一个字母,依次排列,轮到你应该是M……”我边说,手边往男孩胸口探,这时,我非常紧张,这个举动是很冒险的,因为它构成了对一个少年的侵犯。如果什么结果都没有,我将如何解释?
男孩挣扎着,发觉我的手插入他的衣服里,抬手给了我一巴掌,他说:“你混蛋!”
我什么也不顾。我已经摸到了他的胸,我努力感觉着那里的异样。我触摸到他小小的乳头周围的皮肤并不光洁,似乎有凹凸的疤痕,为此,我心花怒放,如释重负。我胆子大了,断然撕开男孩的衣服……男孩狂叫起来,“啊!你流氓。!”
而我却冷静异常,面对男孩已然袒露的胸膛,我说:“你敢否认?你敢对我说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事实见证,一切都是发生了的。我好幸运啊……昏黄的路灯下,我清清楚楚地看见,在男孩小小的胸膛上,围绕着他那处男的娇嫩的乳头,一道晶亮的凸起的疤痕赫然在目!那是字母M,是一道优美的曲线,一个死亡的记号!
他——男孩,本应该死的,排在第十三位,然而竟没有死,奇迹般逃过了几乎不可能逃脱的劫难,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太急切了,我太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以至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我和那男孩的事已经演变为一场为法律所不容的劫持。
我把男孩强行带进了黑麻地10号——那个阴冷的地下室。
我干吗要这么做?难道昏了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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