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684 更新时间:20-05-28 09:08
4、门后锐器刻下的M
(杨的故事)
……我没有直接进入嫌犯的居所,而是绕过居所,走进了位于走道尽头的一个地下室。说是地下室,其实也不完全是,只是有五级下沉的台阶,稍稍隐秘一点而已。
门,很普通,手感有点沉,应该木质不错。
泥地。看得出挖开过又填平,但没有被踩实,是那种湿漉漉的深黑。
后来,我习惯把这件地下室称为“空屋子”——不仅因为我进去的时候屋子里除了一张粗糙而结实的长条凳,再无其他东西,重要的是“空屋子”的说法不那么刺激。事实上我们已经不能再承受更多的刺激了。
尽管这是个被彻底清理过的现场,可当我第一次踏进去的时候,还是被无处不在四下弥散的肃杀和凶险震慑了——这就是黒麻地10号杀人案的第一现场,震动全城的十八名少年被害的案件就发生在这里——想一想,Tony,当你意识到脚下的这片泥土曾经掩埋过十八个青春少年的十八具赤裸尸体的时候,你心里会是怎么样的恐惧。
那是足以把人吓疯的事实——十八个男孩啊,他们流出的血能染红一条河,他们腐烂的尸体足以熏臭整个城区,让每条街都弥漫着死亡的气息。然而,他们却在那里安安静静无声无息无人知晓地被掩埋了八个月。
八个月来,不是没有人打听过他们的下落。有人说,某月某日某时曾经看见过某少年走进黒麻地网吧,以后就再无音讯;
也有人说,某月某日曾经看见过某人在凌晨时分从网吧出来,酷经十足地甩了甩额发,踏着滑板扬长而去,消失在黎明前的深黑中。现在的“问题少年”太多了,人们对他们的叛逆言行习以为常,即使是浪迹天涯也并非是什么匪夷所思的惊人之举。人们对这些少年无奈从而放纵,忽略了他们身处险境的事实,谁也没想到结果会是这样惨烈、血腥,无可收拾。
你是不是有点害怕了Tony,眼前出现了一个阴暗肃杀的“魔窟”?我们似乎不该在这个地方讲这么恐惧的事,而且都这么晚了。这倒霉的钟怎么一次也没敲过。哑了?为什么说到恐怖的事总会发生时钟停摆这样的怪事?你如果害怕就靠我紧一点,让我把那天的一个重大发现讲完——
我在空屋子呆了很久,一直沉溺于悲痛和恐惧不能自拔。后来我偶然抬起头,在昏暗的光线中,猛然看到空屋子的门后有一道不很明显的曲线——刀刻的那种痕迹,这是案件所有记载中没有提到过过的。于是,我仔细辨认着,渐渐认出这是个字母,一个大写的M。由于用刀仓促,形成M的起伏不是那么明显,缺棱缺角,因而看上去更像一道曲线。我认定这是个字母后,禁不住一激灵,我意识到我们存在着一个重大疏漏,所有人都被案件的离奇和由衷的悲伤弄昏了头,而忽略了这样一个重要线索——是谁最终揭发了这个案件?谁在警局的官方网站上下的帖子,以致让隐秘的凶杀大白于天下?这个人理所当然是个重要证人,可是这么重要的证人此刻他又在哪儿?
真荒唐,小地方办事就是这么没章法。没有证人,这个案件即便结案也属于证据缺失,在法律概念中是很不完满的。也就是在这一刻,我几乎断定这个始终没有露面的证人和门后的M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也许,到这时候还只是一种直觉,但我几乎坚信不疑。
Tony,都这么晚了,来往于欧洲的最后一班火车也开走了,我们回家吧!
来,我们跑步,跑着回去就不太冷了。
(我的故事)
我麻利地干活。由于麻利,也就有越来越多的人指派我干这干那。“Tong、Tong”的使唤声不绝于耳。
布展的活其实跟搬运工、建筑工没什么两样。因为高而强健,我不断地被叫去搬最重的东西,用木梯爬到高处固定展品架。我还学会了使用榔头,我那双修长白皙的手被榔头狠狠砸了几次后,居然也能像工匠一样娴熟地使用各种工具了。
我成天汗涔涔的,裤腰处洇开一片水迹,为了可以少洗衣服,有时我不得不打赤膊,而打赤膊的结果更坏,人们看见我满身筋肉,不再为我体力不济而担心。直到Sally来检查布展进度的时候,我依然是这副混不吝的形象。
公司小头目陪同Sally进到展厅的一刻,我在四米高的木梯子上,见小头目招我,我才慢吞吞地下来,一手还捏着榔头。
Sally盯着我看了片刻,并没有什么要关照,只是掏出块手帕递给我,是男人的那种大手帕,弥散着女性香水的气味。“擦擦,别搞得这么狼狈——”Sally见我接过手帕却没有擦,径自说。
我沿颈脖擦拭了一遍,手帕很快就湿透了,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是不是该把手帕还给她?不还,显然不合适,递过去还她,满是男人汗臭的手帕她能收下吗?我一时没了主意,打小父母就没教会我这个。
Sally一路检查布展的情况,我跟着——没人让我跟,可也没人不让我跟,那会儿我手里始终攥着Sally的手帕,窘迫不安,那真叫一个尬。Sally发现有一展品安置得不妥,小头目指派我去调整,我利索地爬到高处,其实我真希望小头目能指派我去干别的,那样我就可以趁机离开了。我宁可去干体力活,也不愿意唯唯诺诺地尴尬着。
等我从高处调整完展品下来,Sally微笑着对我说:“我回去会告诉你哥哥,你在这儿很好。注意保护自己,别受伤了……”说话间,Sally伸手拨了拨我额前的头发,这个过于亲昵地举动让我着实一惊。以后,这个动作成了Sally的习惯,可当时我完全没准备,脸都烫了。
小头目让我干自己的活去。见我如获大赦般地转身欲走,Sally笑盈盈地提醒:“别把我的手帕放在那里。”这时我才意识到,刚才爬高的时候,无意识地就把手帕揣屁股兜里了,我急忙掏出来,可身上又没别的口袋,只好缠在手腕上。
下班后,正打算和大家一起去“富华”吃饭,小头目让我别跟着了,说Sally在下榻的酒店给我订了餐,要我这就过去。我执拗地说,不去。小头目说:“我可把话传到了,别的你自己看着办吧。”
想了想,Sally和表哥是生意伙伴,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
临走,小头目递给我一根皮带,说:“Tony,我给你买了根皮带,系上,裤子老挂着,多不雅观。你也是个大小伙子了,平时多注意点。”他犹豫了片刻,又说:“他们说你不穿内裤,我琢磨,是不是不会洗才没得穿啊?你要真不会洗,拿我那儿去,我给你洗。”
我不穿内裤是因为穿了会露出内裤的裤腰,反而招人眼,再说那多“怯”啊,时尚系列里就没有这个梗。可在小头目那里我没多声辩。接过新皮带那一刹,心里倒是挺暖的。
…………
我穿着工作衬衫和脏兮兮的牛仔裤坐在豪华餐厅里满心别扭。
Sally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热情地为我点餐,要了我爱吃的牛排,问我还想要什么?我直言不讳地说:“Mixedfriedrice(混合炒饭)。”想了想,又说,“AlargeCoke(一大杯可乐),please——”Sally笑了,她一定以为我饿疯了。
Sally问我是不是感到很辛苦?我说,不是啊。Sally说:“辛苦一点对你来说是需要的,你哥哥之所以这么安排,就是因为觉得你过去太娇惯了。”
我说:“我懂。”其实我心里并不买账。
Sally递过好大一个纸袋,说给我买了些衣服。还说,如果我觉得需要,可以从公寓搬出来,住酒店,吃也在酒店,这样洗衣服的问题也解决了。我说不必了。
Sally没有坚持,只是说以后尽量不要光膀子,衣服换不过来就多买一些。我看了看Sally的纸袋,有棉布的裤子、衬衫、T恤,甚至还有袜子和内裤,很实用,我也很需要。我和她只见过几次,她这么有心,我心里不由热热的。
Sally是个美丽的女人。
没有人说Sally是个美丽的女人,黑黑的,个子也不高,根本不是现在时兴的那款美女。可自打我认识她后,我一直认为她非常美丽,而且在某个瞬间,她放射出来的那种美丽简直让我吃惊。
第一次见到Sally是在马丁的画廊里。那时正办一个多国画展,来了许多客人。我进去时,大家正在喝下午茶。马丁叫我时,本来背对我坐的Sally回过头,当时她好像说了句“让我见识一下马丁的treasure(宝贝)”。
也就是在那天的画廊里,后来,她走过来给我递了份水果,相互笑了笑,并没有说什么。我想她就是想仔细看我一眼而已。当时我的印象,Sally是个黑肤色的女人,举止优雅,气质高贵,与众不同。
我在新加坡撞车出事后,她到医院看我。这事和她没一点关系,我没想到她会来。当时我情绪很坏,几乎没怎么搭理她。她看过我后一直在和表嫂说话,偶尔回头关切地看我一眼,我发现她眼睛红红的,很为我焦虑的样子。后来表哥告诉我,Sally是改签了当天机票赶过来看我的。表哥告诉我这事时,她送的花已经枯萎了。花很好看,尽管枯萎了,我还是让人别急着拿走。
如果没记错,在里尔是第三次见Sally,她请我吃饭,给我买了衣服,我想,那是受了表哥的委托。
那晚回去,我发现外套拉在展览场地了,而公寓房间的钥匙还在外套口袋里。我估摸同事会把我的外套捎回来,就挨个去敲门,结果发现同事都不在房里,准是去哪儿消遣快活了。在国外的公务生活就是这样,每个人身心都是自由的,不管你有没有成家,反正都是天高皇帝远。于是,我只好在大楼底层等,希望他们早点回。
等回来的却是杨。杨说,那就去我那儿坐一坐吧。我说不了,走开了,谁回来都不知道。
杨要陪我等,我很乐意,正好缠着他讲故事。杨继续给我讲黑麻地10号的时候,我们坐在里尔一幢公寓楼底层的楼梯上,顶着一盏网着铁丝的灯,昏暗无比。
我问杨,你怎么那么敏感,当看到那个刀刻的曲线时,立马想到了神秘的证人?这个曲线真是一个大写M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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