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1132 更新时间:20-01-18 20:51
我是王。
是南越国至高无上的王。
在我们国家以北的边界外,有一个很大很大的国家,人们称那里的皇帝九五之尊,万人之上。那个国家叫中州,也叫华夏,风光迤逦,江山壮丽,我渴望去看一眼北国的风光,但是已经二十五年了,我仍然没有走出南越国。
我的名字叫赵曼殊,是南越国第十六代君王,我的祖先是大名鼎鼎的南越武帝赵佗,曾经是中州第一代皇帝嬴政手下屡立战功的大将军,因为被派到这里来征讨当地的土著居民而留在了这片大地上,所以,我是汉人。
我的十四世先祖赵婴齐在太子位上的时候曾经被派往中州国都长安为质,彼时,闽越国攻打我南越国,中州皇帝派出军队平定闽越之乱,为了表彰我们南越国对中州国的忠诚,皇帝奖赏了一支金步摇。我的先祖赵婴齐临死之际将金步摇传给了其子赵兴媚,从此以后,每当王临死的时候,都会将这支金步摇传给下一位继承者。
我的父王赵玄朗在病榻上将它传给我的时候,我年仅6岁,如今我已经拥有这支金步摇19年了。我听大臣们讲过这支金步摇的故事,云鬓花颜金步摇,步步生莲,传说在中州的北边有一个游牧部落,“多冠步摇冠,莫护跋见而好之,乃敛发袭冠,诸部因呼之为步摇,其后音讹,遂为慕容焉。”中州国降服了慕容焉,这是这支金步摇的由来。慕容焉国多美人,族人个个肤如凝脂,螓首蛾眉,貌若仙人,我拿着这支金步摇,想象着自己面前站着一位绝世美人,她对着我笑。
…………
中州王朝更迭不断,从嬴氏王朝到刘氏王朝,再到曹氏,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都已经成了过去。在我即位的第十年,我16岁的时候,大臣们让我娶了中州皇室司马家的一个公主,她的名字叫司马菱,我不喜欢她,但依旧封她为越王后。南越国在中州的支持下,发动了对闽越和夜郎国的战争,最终闽越和夜郎国灭亡,南越国的边界越来越大,百姓和土地越来越多。
我20岁的那一年,大臣们又建议攻打南海国,那是一个遥远的陌生的地方,那里十分荒僻,又有大山大海环绕,听说那里有一种非常庞大又凶狠的动物,当地人叫作猛犸,在与敌人作战时冲锋陷阵勇猛无敌,不仅能攻陷城池营垒,在大将的指挥下,冲锋到敌军中,可以将士兵高空抛起摔死,或踩踏致死,我觉得恐怖,这简直不是人与人的战争了,这是人与猛兽的战争。我不想去攻打南海国,但是大臣们都很坚持,他们说的很有道理,哪一个伟大的国王不是手染鲜血,开疆辟土的,如果我只想当一个庸碌的王,那他们都会看不起我,甚至扶植其他王室成员来推翻我,每一段王位政斗的战争都是一场血流成河,最后我答应了。
我下令在南越国内征调民力,共有五万军队,上至七十五岁老人,下至十二岁少年。那一年的秋季,我站在国都番禺城高大的城墙上,看着士兵们远去,内心异常沉重,难道真的像大臣们说的那样,伟大的王都是通过流血千里来铺成这一条漫漫长路吗?如果真是这样,我宁愿做一个庸碌的王。
作者闲话:
短篇古风小故事,灵感肯定有人知道是来自哪里了,但我不想写同人,也是一个全新的框架,所以这篇基本跟MV没关系,没有狗血,没有三角恋。
PS:番禺城-现在的广州,南越国-就是秦汉时期那个南越国,南海国-就是越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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