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一、皮特:骷髅下的十字人骨(第二部分)

章节字数:4361  更新时间:19-03-21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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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皮特:骷髅下的十字人骨(第二部分)

    傍晚时分,皮特意外接到一个电话,那人称自己是“小军的五哥”,说“小军”让他请他“吃个饭”。皮特疑疑惑惑问,小军是不是就是汤尼?经确认,果然,所谓“小军”就是汤尼。这是他的中文名,也是护照上的名字。

    皮特在北京也没其他事,正愁着异国他乡的漫漫长夜怎么度过。既然“小军的五哥”盛意邀约,也就欣然接受了。心里期待着还能再见一回“小军”。

    入夜后,小军的五哥开一辆“悍马”到酒店接皮特,然后来到使馆区靠近亮马河一侧的“四葉”餐厅。小军五哥说,这是全北京最好的“日料”了。

    五哥留着典型的北京“板寸”,穿一身黑,披一件藏蓝色长风衣。倘若不是天生脸小,眼眉还挺英俊,那范儿真有点黑社会的味道。不过,以时下帝都的审美潮流,五哥的模样,绝对算得上“京城一哥”的品级。

    日式酒盏在五哥手里显得格外小:“好歹您也是小军父亲那儿来的客人,小军再三关照我,要好好招待您——”五哥双手扶盏,先干为敬,“您喝好。”

    五哥的语言,皮特接受起来稍有些难度,比如“日料”“好歹”这类词,总要在脑子里盘一盘,才有些明白,多半还不那么精准,理解个十之六七而已。

    皮特问五哥,汤尼有几个兄弟?这话问得很艺术。五哥当然知道,这是在打听他和小军之间到底是不是血亲关系。五哥回答得也妙:“这个弟弟,我可比亲弟弟还亲——”意思很明白。

    五哥说小军是他“老大”的干儿子,自然而然,就兄弟相称了。

    在帝都,有四种人可以称作“老大”:帮系大鳄;商界领袖;公司老板;官场上位高权重的主儿。这四种人的做派和风格,说白了没有多大差别。皮特不知道五哥属于哪一系,也不便打听,但听他这么一说,对他和汤尼的关系也就了然于胸了。

    后来,又来了一个陪喝的,五哥管他叫东子,长一双机灵的单凤眼,看上去像是五哥的下属。

    东子一口地道的京片子,且能说会道,于是三个人吃着,喝着,聊着北京和新加坡的不同,席间并无冷场,皮特也不觉得生分,但依旧惦记着汤尼,几次说“让汤尼一起过来吧”,都被五哥打哈哈打过去了。

    吃完饭,时间不晚,五哥说要带皮特去“泡澡”:“小军说了,你们那边没‘澡堂子’,挺稀罕的,我带你去见识见识?”皮特想起,自己在汤尼跟前确实有提过“现在北京兴请客洗浴”什么,没想到这孩子倒是听进去了,可见心思缜密,并非五哥说的“是个让人操心的孩子”。

    重新坐上五哥的“悍马”,皮特感觉帝都的夜生活刚刚开始。

    五哥没及时上车,在车外打手机,一脚踏在车胎上。皮特虽在车里,五哥对着手机说什么,零星还是有听见。听起来像是召汤尼过来。但当皮特问五哥,汤尼是不是能来时,五哥却说:“这孩子没个准,咱不管他了!”

    五哥亲自开车,车速很野。其间路过一处人气地界,东子主动向皮特介绍,说这就是此地著名的酒吧街,“三里屯”。五哥对东子交待,说“东子你明儿陪皮先生到三里屯溜溜。”五哥说他明儿去深圳了,要不他陪。

    过了三里屯,五哥一直在跟东子讨论,究竟去“颐宫泊圣”,还是“东方夏威夷”?东子主张去“泊圣”,说那里的藏药火龙浴很有特色,还有免费的雪茄享用。五哥却认为“泊圣”有点远,四环那儿的道不太好走。到了岔道口,五哥的车抓地过弯,豪迈地说了句:“好,听你的,咱就去‘泊圣’!”

    “悍马”Grip时惊心动魄的引擎声,雕爆整条工体路。

    北京飞往新加坡的公务舱里,一位留短髭帅男,盖着航用薄毯,双目紧闭。空乘几次想给他送餐,都没敢,怕搅扰了他休息。

    这人就是皮特。

    倘若,人们了解他的身份,一准会说,见过帅的阿Sir,没见过既帅又酷的阿Sir;更或许会说,见过严肃的警员,没见过这般神情冷肃、拒人于千里的高冷警员。

    其实,给人高冷印象的皮特,并非一脑门子办案,他脑海里是一片为人不知的五光十色花开花落。他甚至一刻也没睡,赤身的汤尼、冰雪般的身躯一直在他脑海里盘旋。

    薄毯底下,他正在博起。这一不堪的现象,是自他上了飞机之后,一直在意YIN汤尼的结果。他越来越觉得情况严重,已经到了胀痛的地步,酸的感觉紧裹着茎根,像一个不服羁押小妖,百般扭捏,随时要冲将出来。他连碰都不敢碰那区域,公务舱满员,左右都有乘客,不能在这种时候、这种场合发生意外,而手的任何一点任性,任何一点妄为,都可能导致不堪。

    他把胳膊架起一点,不让薄毯贴着腹部,这样,就不至于撑起一把伞,底下的动静也不至于被窥破。

    他努力去想,汤尼不是我的菜,不是我的菜……有一瞬,他差一点把心里默念的这句话说出来,也就是在这一刻,他猛然睁开眼……终于看清自己正航行在万米高空,周围是一辈子也许只见一面的老少乘客,他们安份地守着机舱里的宁静……

    ……去“颐宫泊圣”的那晚,他没想到汤尼会来。

    当时,他和五哥、和东子已经泡在藏药池子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四周的藏风装饰。这地方竭尽豪华。池子边上是服务生送来的红酒和水果盘,抬手便取食。之前,因为看见五哥精壮的胴体,引发皮特满心的紧张,这时候正在一点点消退。

    五哥突然说:“嘿,这小子还真来了——”

    皮特背对着浴池进口,五哥看到的情况他没看见。但他相信五哥说的“这小子”就是汤尼。他从五哥眼睛里看到了欢悦。

    顿时,皮特激动起来,心怦怦跳。他努力保持镇定,以一种普通人的普通反应,缓缓转过头去……那时候,汤尼差不多离他五米远——

    他看见一个宽肩窄腰、冰雪肌肤的男孩,笑盈盈地向他们走来,随手扯下围在腰线上的浴巾,下到热气氤氲的藏药池里……汤尼从五米远的地方进入浴池,一共才用了十几秒,然而就是这十几秒,强烈刺激了皮特的视觉中枢,特别是扯掉浴巾的动作,简直惊世骇俗,让他脑袋都快炸了,以至于让他心驰神往了几个晚上,直到返程的飞机上,还差点发生了不堪。

    汤尼下水的位置太不好了,就在皮特身边。塑过型的胸腹肌、人鱼线,美得令人咋舌,像是故意要向皮特展示一样,在皮特眼前掠过。婴孩般娇嫩又格外肥硕,就在皮特的眼皮底下没入温汤。皮特甚至看见大捧的腹肌毛在水面上飘浮了一下,随即像水草一样沉潜入水,在浅水里漾开,让那一处水的颜色都变深了。这一切当然不是汤尼有意要挑逗皮特,或者说有心要惹起两位直男哥哥的心火,这过程汤尼显得非常自然,一边还在回答他五哥问他的问题,说自己“打车用了一百多”。

    皮特在水下迅速地撅起。该死!之前,他用绝招控制着身体反应。他的绝招是,面对五哥,努力分散注意力,避免直视他的LUO体,避免看他与腹肌毛连缀的胸毛。但是看见汤尼,皮特彻底迷乱了,完全失去了控制力。他做不到不看他,他不忍放弃哪怕是一分一秒将他摄入眼帘的机会。为了掩饰自己硬生生举起的囧况,他赶紧把自己胸以下的身体沉入水中,担心水太清了,水底下的事还是会被察觉。

    其实,皮特无数次想过这样的机会。

    一个人单身久了,总有这样和那样的幻想。有时在公厕,见到一个美颜少年,凭空就幻想着和他有进一步的交集。然而,幻想多半是落空的。白天公厕里的艳遇,到了午夜,变为一场滚动放映的默片,一帧帧虚焦的影像,让人焦虑抓狂;交集的也只是自己滚烫的手和快要胀爆的器具……

    前一日见过汤尼后,皮特的心一直有种烧灼感,烧出许多幻想。他希望有这样一个机会,看一眼赤身的汤尼。不为别的,就为今后午夜放映默片时,有一些真切可感的场景,不至于一切都是虚妄。但同时他又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以警员身份和汤尼打交道,这种可能几乎没有。

    没想到,完全不抱希望的事,竟然不费吹灰之力实现了。除了庆幸自己不虚此行外,他还感谢上天能洞悉自己的心,给了他这样一份运气。

    “泊圣”的夜晚,没有更多的惊喜,他甚至连抱一下这个美颜少年的勇气都没有。汤尼的肌体太诱人了,他不能想象,一个男孩子,肌肤竟然这么好,不要说脸上不见一丝痘痕,即便是身上的皮肤,也光滑得水珠都挂不住。而且他靠他那么近,比在“长城”的时候近多了,让他能看清汤尼身上近乎完美的每一处零件和肌肉的每一愣弧线。几次他都想用开玩笑方式,去接近汤尼的身体——装作无意实质有意,去触摸一下他身体,或者贴一下他诱人的翘臀,但事到临头,都被自己阻止了。为了安全地从水里起来,他已经做了很大努力,没有信心把事情玩得更大,以至于伤了和气,伤了颜面。

    结束后回到更衣室,皮特利索地套上KU子,没等穿好上衣,便从更衣箱里抓过手机,对着汤尼偷偷按下了拍摄键,一如侦缉之身手。

    那是一个接近背影的侧身,如果稍稍调整一下角度,就能拍到对于任何一个爱同人士来说都是绝美之物的大鸟。然而,凡事不能两全,掷下一枚硬币,你得到的不是正面即是反面。

    皮特当然不至于舔屏,回到酒店,对着手机,他定定心心地垂涎的一回。没有虚焦,一切都是那么清晰,激动人心。他边看边想,这样一个男孩,倘若半年前真的死于一场车祸,那对于这个世界,无异于一场大灾难。他越来越不不相信,这男孩会亲手毁掉自己,因为他从他眼睛里看到,他是爱自己的。对于这样一具美丽的躯体,无论谁要毁了他,都是不可饶恕的罪孽,哪怕是他本人,上帝也不会原谅他。

    一晚上的热望都攒在两个小球里。这个晚上,皮特是无论如何也过不去了。

    他把自己弄SHE后,趁着兴意阑珊,删了照片。

    谨小慎微,是他奉行的职业素养。

    北京到新加坡的航行时间是六小时四十分。

    零时差。

    快接近新加坡的时候,皮特终于想明白,汤尼不是我的菜。他看着舷窗外已然向晚的天色,抑制不住地想念起小王圣来。

    他不止一次把小圣和汤尼做过比较。起初只是身型和颜值的比较——汤尼是个蛋白质充裕的男孩,先天和后天都非常扎实,骨骼都比普通男孩大一号,小腿都比别人长一截。经过塑身的汤尼美得耀眼。和汤尼比,小圣显得单薄,当然也更自然形态一些,两个人就像一个是自带光芒的钻石,一个则是温润可人的璞玉。

    皮特没见过汤尼那东西发作时有多煊赫,就自然状而言,和他高大的身型正匹配。他见过身型高大,但底下尺寸偏小的美男,这种人生遗憾,连整容师都解决不了。小圣的身型要比汤尼小一号,甚至小两号,和汤尼差不多的尺寸就很惊人了。这也是皮特喜欢小圣的地方。耳鬓厮磨时,皮特对小圣说过这样的话,“看你长得秀秀的,谁能想到藏着这么大一个东西”,这话把小圣说羞。皮特还调笑说,这么大,裤腰又这么浅,平时是怎么藏的?皮特借口要知道藏匿的诀窍,向小圣伸手……小圣被搔得痒痒,说:“你也是男生诶!”心里想,女生有这个好奇心还说得过去,男生怎么会不知道?后来他想明白了这件事,笑着说:“皮特哥哥,其实你也蛮会弄騒的。”

    比过这些,皮特自然而然要对比两个男孩谁更顺服,谁更容易被驾驭?不言而喻,那一定是小圣。不知道为什么,皮特觉得汤尼会是个很难弄的孩子。也许是受了马丁的影响,他的直觉,要搞定汤尼非脱几层皮而不能。而小圣,已经完全在自己的股掌之中。

    汤尼不是我的菜……当机舱广播本次航班开始降落时,皮特已经将许多遗憾排遣开,愣是把自己说服了。

    他第一次那么迫切地想回到新加坡。

    一想到很快能见到小圣,皮特抑制不住兴奋。

    然而,整整一个礼拜皮特都没能见到小圣。

    说好公差回来就见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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