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057 更新时间:19-01-07 15:29
作者:史遇春
本文缘起
今天,浏览朋友的博客,看见我曾经的留言。这是一段关于秦腔的闲言碎语。因为这留言,又想起看戏,想起秦腔……于是,就想着写写我的戏缘,写一点关于秦腔的文字。
我在朋友博客上的留言
那个大花脸让我感觉很亲切,仿佛又回到了家乡,耳边是那苍凉雄厚、粗犷豪放的大秦之腔。秦人谓大花脸为“黑头”或“黑sa(二声,陕西方言,字是自造的,打不出来,只能用拼音)”,我觉得,“黑sa”的唱腔很能代表秦腔的特色。《大秦腔》中,那个唱《斩单童》的角儿,有“一声雷”之美称。您想想,在四望荒芜荒凉、风沙漫天的原野,只有这种平地炸雷似乎才能与环境相称、才能展现秦人、秦风、秦韵。据说王洛宾当年在新疆坐牢,郁闷得快要“自绝于人民”的时候,就是因为听见牢房外雄壮苍凉的秦腔,才又鼓起了活下去的勇气。我大胆猜想,那时他听见的必定是大花脸的唱腔。
我的戏缘
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迷上秦腔的。关于秦腔的记忆很模糊,也很久远,这一切,大约得从儿时说起了。
不知为什么,似乎我的骨子里就有一种对故事的迷恋。小时候,依偎在祖母的身旁,在祖母那烧得暖暖的炕上,听祖母讲故事,这过往的情景,长长地刻印在记忆之中,从来都不会失色,更不会散去。这祖孙相伴的温馨场面,便是现在想来,都觉得是十分惬意的事。
祖母没念过书,但是懂得的事情非常多,这是我儿时的印象。老人家记忆力奇好,据祖母自己讲述,在她小的时候,要饭的来村里了,边打竹板,边说快板书,窜门入户,挨家乞讨,她就跟在要饭的后面,听要饭的说快板,等要饭的书说完时,她也全部了然于心了。七十多岁时,她老人家仍能将儿时记忆的快板书一字不漏地背出。我常常自愧弗如,与老人家的记忆力相差不止十万八千;我也常常为她老人家没有机会读书而可惜。大约是得力于奇好的记忆力,祖母心中各种各样的故事就特别多。比如说,讲因果轮回的《黄氏女对金刚》、讲兄弟之情的《黑娃白娃捡豆儿》、讲孝道的《香山寺还愿》……这些故事,都能让我听得如痴如醉。
对故事的偏爱,是我喜欢秦腔的最初缘由,因为最初看戏,我看的只是“剧情”而已。
乡村人对秦腔的称呼很简单,就一个字——“戏”。我小的时候,哪里有演出,只要有人说出三个字——“看戏走”,便能约得三五成群的邻里乡亲,挟着板凳,一路笑谈,走向戏台。
儿时,经济还没有今天这么繁荣,生活也没有现在这么富裕。那时电视很少,广播也不多,要看戏,也不是容易的事。您得等,等到每年乡里或者镇上有“会”时,才可能有戏看。乡人之谓“会”,有点像书面语中的“集”。但是,我们也有“集”的说法。对我们那边的人而言,“会”是“会”,“集”是“集”,二者泾渭分明,不能混淆。所谓“会”,一年之中,只有约定俗成的几个日子,才可以叫“会”。“会”的期限是:每个会期一般只有三天,以农历为准。比如我们镇,有“三月十七会”、“四月八会”、“九月二十五会”……拿“四月八会”来说,这“会”是为纪念佛诞而设,农历四月初八、初九、初十这三天为正会,偶尔因为特殊原因也会延长会期。“集”则不同,集期为一天,以农历的单双日为别,比如东边镇是双日“集”,农历每月的二、四、六、八、十日……为东边镇上的“集”日,遇上“会”日,则合“集”为“会”。我们镇则是单日“集”,农历每月的三、五、七、九、十一日……为“集”。
“会”在我们这代人及以前的很多代人的记忆中,大约不亚于年节。在我们这代,因为那时如果有“会”了,学校偶尔还会放一天、半天的假,父母也会给点零花钱,这样就可以在“会”上买自己想吃的、想要的东西了。我之喜欢“会”,倒不是贪嘴的原因。说来奇怪,我自小便知道省钱,有“会”了,母亲会给我五毛钱,让我买东西吃,每次会完,我还会把五毛钱原封不动地交给母亲。我对“会”的盼望,缘于“会”上有戏,那时看戏,如前文所说,仅仅是看故事。
步行三四里地,随着浩浩荡荡的人流来到乡里,不去别的地方,直奔戏园。为了能看得清楚,使出浑身的解数,挤到台前。在乡间看过戏的人大概都很清楚,戏台前常常是被小孩子占据的,如果那时我们有缘,或许,您看戏时,还曾见过我挤在台前的傻样。有时候,那些挤在台前的小孩子中调皮一点的会爬到戏台边上坐着,这时候,看管戏台子的人就会用戏里作马的哨鞭来赶打。有几次,赶打之中,因为挤在台前,我也遭了池鱼之殃,生生被抽了好几下。
其实,那些挤在戏台前的孩子,玩的多,真正看戏的,根本就没有几个,能看懂“故事情节”的,想来就更少了。按照乡人的说法,即便是台下看戏的成人,看不懂的,也不在少数。
家乡有个笑话:
一人看戏归来,人问曰:“干啥去了?”
答曰:“看戏去了。”
人又问:“演的啥?”
答曰:“出来,进去。”
人曰:“没别的了?”
答曰:“就看见一会儿出来,一会儿进去,在台子上跑来跑去,还能有啥?”
问者无语,绝倒。
那时候看戏,我不但能看得明白,还能说得清楚。
祖母小脚,年事又高,行动不便,自我记事起,对她老人家的印象便是:总是躺在她那一年四季都暖烘烘的炕上,用杆子很长的烟袋锅子抽着旱烟,起身的时候,便是在佛前烧香,口中默念礼佛颂词,偶尔也会在老屋门前的下马石上坐坐。祖母年轻的时候也喜欢看戏,到老来,因为年龄和身体的原因,就没怎么去看过戏了。
每次“跟会(相当于赶集上会)”看戏之后回家,我先是吃饭。吃完饭,便跑到祖母的房里,钻到祖母身边躺着。
祖母问我:
“会上人多么?”
“人多着呢。”
我说。
“买什么好吃了?”
祖母又问。
“没有。”
我说。
“你妈没给你钱?看看,多细(家乡话,意思是节省、略带吝啬、抠门之意。),过会也不给孩子钱……”
祖母有些生气。
“妈给我钱了。”
我赶紧解释说:
“我看戏,没功夫买东西。”
“看戏?看得啥戏?”
祖母开始有些不相信:戏多是老人才喜欢看的,小孩子知道看戏么?
家乡有句话叫做:狗看星星——你懂得个稀稠。如果在外面,我要说我看戏了,村里的大人肯定会拿这句话回我。
“《血手印》,可好看呢!”
我说。
“演的啥?”
祖母问。
我便把看到的情节一五一十地讲给老人家听。祖母听完很高兴,夸赞我说:
“还真看懂了!”
从此,我看戏便多了一重任务,回家讲给祖母听。
我小时候看戏,那真叫痴。会上有戏,每天演三场,早上一场,下午一场,前半夜一场。前半夜的戏我是不可能去看的,因为第二天还要上学;再者,就一个小孩子,没人陪,不安全;还有就是,看戏的地方离家少也要三、四里、多者九、十里,黑灯瞎火,更不可能。所以,我只能看白天的戏,白天两场戏中间有很长一段休息时间,这段时间,我怕别人占了我的位,就一直呆呆地在台前从午饭站到下午开戏。
这看戏,夏天还好,下午戏散了,天色还早,可以在天黑前赶回家;冬天就不行,下午戏散时,天早就黑了。所以,冬天下午的戏只能忍痛放弃后半段。
记得有一次,我看戏看得入迷,忘了时间,等回家时,天已经黑了。走在半路,碰见了母亲。母亲问:
“干啥去了,咋这么晚?”
“看戏了。”
我说。
“看戏也要早点回家呀,我还以为你让坏人给拐跑了。”
母亲很着急,倒是没发脾气。
“不会的。”
我说。
“吃饭了没?”
母亲问。
“没有。”
我说。
“我给你的钱是不是丢了?”
母亲问。
“在这儿呢。”
说着,我掏出五毛钱又交给母亲。
“咋不买点东西吃?”
母亲问。
“没功夫呀。我得看戏”
我说。
“看把你忙的,这娃……”
母亲不无怜惜地说。
就这样,在家的那些年,我一直痴迷于戏——大秦之腔,一直给祖母讲着我看过的戏。
后来,祖母去世了。
再后来,我离家求学、工作了。
离家远了,思乡的情结就一日深似一日了。对家乡,除了怀恋亲人,怀恋生我养我的那片土地,还有那让我不能割舍的戏——秦腔。
这是我的戏缘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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