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943 更新时间:23-07-26 14:46
第逸风见温颜迟迟不动筷,不由疑惑道,“怎么不吃呢?不饿吗?”
温颜抬头看了第逸风一眼,然后才开始吃菜。
第逸风看到温颜眼睛红红的,还以为他又要哭了,心不由提了起来,见他开始吃饭了,悬着的心才又放了下去,“你先吃,我出去处理一下抓回来的野鸡野兔。”
温颜急道,“你怎么处理,打算杀了吗?”
“你有什么想法?”
温颜见第逸风看过来,不由瑟缩了一下,他从来不敢多嘴,否则又是一顿毒打。
见第逸风没有发怒,温颜才试探着道,“能……能把它们养起来吗?”
第逸风轻蹙着眉头,道,“你要是有时间照顾它们,倒是可以养起来,不过我不会养,也没有时间。”
“你把它们交给我就行了,我来处理。”
如果是母鸡,养一段时间可以下蛋,如果是公鸡,养一段时间可以拿去卖。
至于兔子,也是如此。
“行,那等你吃过饭去处理吧,我去烧点儿热水洗澡。”
“嗯。”
第逸风有洁癖,每天都要洗澡,这都来了十几天了,还从来没有洗过,他都想杀了自己了。
第逸风闻了闻身上,一身的油烟味和汗水味,快熏死他了。
热了满满一大锅水,把整个浴桶都装满了,第逸风满意地坐在浴桶里,没想到在古代还能享受泡澡,舒服。
舒舒服服地洗了一个澡,换衣服的时候才想起今天洗的衣服还没有收,第逸风忍不住扶额,这都什么记性呀,忘记拿换洗的衣服了。
就在第逸风后悔的时候,门被打开了,温颜抱着第逸风的衣服走了进来。
进来之后,温颜才看到第逸风在洗澡,面色瞬间变得慌乱,把衣服扔到床上便急匆匆地离开了,连门都没有关。
第逸风叹了口气,他在温颜面前就是洪水猛兽。
温颜快速跑回房间,把门关上,身体背靠着房间门,脸热得发烫。
之前第逸风给他带了饭回来,温颜心里很感激,所以看到第逸风的衣服还在院子里就帮他收回房间,没想到正碰上第逸风洗澡。
自分房睡之后,温颜就再也不让第逸风碰了,就算第逸风把他打得半死,他也不从,被强迫过几次,但是温颜就像死鱼一样的反应让第逸风彻底失了性致,最后宁愿去嫖也不碰他了。
温颜心里恨毒了第逸风,最恨他的还是因为第逸风把他腹中的孩子打掉了。
这个心结恐怕永远都解不开。
一想到这些,温颜刚才产生的那些旖旎心思瞬间化为乌有,整个身体如坠冰窖。
另一边,第逸风还是从浴桶中站了起来,快速擦干身体,换上干净的衣服。
抖动衣服便有一股很好闻的皂角清香味传来,跟最开始的那股不知名的味道相比,好闻极了。
忙碌了一天,终于可以躺床上了。
工作找到了,接下来应该努力存钱,然后去县城里租一间屋子,来回跑实在太远了。
还有一个问题,这古代很多调料品都没有,想要做出极品美食,根本不可能,只能想办法自己弄。
困难有很多,但是第逸风,你绝对不会被困难打倒的。
躺在床上想着未来的计划,想着想着,第逸风睡了过去。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应该是早上六点钟的样子,第逸风醒了过来。
他在现代因为要集中精力研究新菜式,所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生活习惯,早睡早起,这样白天的精神才会好。
翻身下床,打水洗脸刷牙。
洗脸容易,可是刷牙怎么刷啊?还有他那胡子怎么刮呀?
对了,那个胡子原主好像是用什么刀来刮的,找找看,在哪里?
第逸风打了一盆水,等水面平静之后,俯身往水里看。
看过来看过去,都觉得跟自己现代的样子长得像,不过现在他的脸看起来可没有现代的帅气,圆润多了,眼眶略带乌青,不修边幅,胡子长满了整个下巴,看起来邋遢极了,难怪别人认为他是乞丐,掌柜的喊他小兄弟,真的只是客套话。
学着原主的样子小心翼翼地一点儿一点儿把胡子刮了,摸着光滑的下巴,第逸风满意了,现在看起来脸应该会白净很多,至少跟油腻大叔搭不上边了。
至于刷牙,这些第逸风是真的没办法了,因为原身根本没有刷过牙,所以第逸风也不知道该怎么刷,待会儿出去问问。
温颜也起得比较早,不过看到第逸风一副我已经起来了很久的样子,温颜眼眸中闪过一丝意外。
第逸风回头看到温颜,很自然微笑道,“起来了?”
温颜觉得第逸风好像真的变了。
那眉眼变得温润了许多,不像之前霸道凶狠的样子。
看着他的时候会笑,那种笑让他觉得很舒服,。
还有第逸风对他的态度,怎么说呢,有点儿像对待朋友的态度,让他觉得很轻松。
一个人经历了生死,真的会性情大变吗?
待会儿去镇上,路过医馆的时候询问一下郎中,有没有这种可能?
要是有一天第逸风又变回去,那他觉得还不如从始至终都不要变,毕竟拥有过更好的东西之后换成更差的,其中的落差会让人精神崩溃。
“嗯,你起这么早?”
第逸风对温颜抱以友好的态度,温颜也不是不讲道理之人,态度也比较友好。
“等会儿要去县城里干活,要早点儿起来,不然就赶不上了。”
本来温颜不想问的,可是说到这里,就顺口问了一句,“你找了什么活?”
之前他表现得与原主不同,可以解释为经历生死性情大变。
可是原主一无是处,根本不会炒菜,突然变得厨艺优秀,肯定就不正常了。
过一段时间温颜要再问起,可以说他的厨艺是跟酒楼里的大厨们学的,那个时候温颜就不会怀疑什么。
所以现在还不能说实话。
“我在酒楼后厨里打杂,帮着洗洗菜,刷刷碗什么的,做些体力活。”说到这里,第逸风稍显不好意思,“你也知道我什么都不会。”
这倒也是,以第逸风之前那个形象,别人肯要他都已经是他的荣幸了,哪里还能挑三拣四。
“我知道了。”温颜对现在收拾得比较利落的第逸风稍稍改观了些。
看着天色已经大亮,第逸风跟温颜打了一声招呼就去县城了,走过去需要两个多小时,正好是晌午的时候。
路过山林的时候,第逸风把陷阱重新布置了一下,希望晚上回来的时候又能抓到一些野鸡野兔什么的。
就在离开的时候,第逸风的注意力忽然被吸引住了。
蹲下身体,把树叶刨开,“哇,这里好多蘑菇啊,密密麻麻的,而且还是比较珍贵的松口菇。”
松口菇的形态与大多数蘑菇的种类都不一样,呈现半球形,菇肉边缘内卷,表面是黄褐色夹杂几丝白色,口感不仅鲜美而且还有抗衰老的作用。
“今天运气真不错,不过没有带篮子,只能有空再来摘了。”第逸风有些遗憾,这样野生的菇类其实都比较珍贵,营养价值很高,现代吃得那些菇全部是人工种植,早就失去了本身的鲜美和营养了。
把树叶刨回去遮住,免得被别人捡走了。
不过第逸风的担忧完全是多余的,在古代,大家都认为蘑菇是有毒的,根本不能吃,所以根本没人会摘。
来到酒楼,第逸风受到了掌管的的热情迎接。
第逸风略感奇怪,“掌管的怎么了?你这样让我有些慌。”
“别多想,我就是想问问你还会不会做别的菜?”
“当然会啊,掌柜要做什么菜?”第逸风回答地理所当然,不过依然满脸疑惑。
掌柜的笑容加深,就昨天那道炝炒凤尾就让酒楼赚了十两银子,如果多会几道菜的话,那酒楼的生意肯定会更上一层楼的。
“要是会的话,今天能不能出一道新菜?”
“可以,没问题。”第逸风现在的目的就是把名声打出去,方便以后行事。
第逸风肯定不会甘心于只做一个小小的厨子,他要将他的厨艺在古代发扬光大,让更多的人吃到美食,让更多的人感受到美食的魅力。
掌柜的高兴地连连点头,“小兄弟打算出什么菜,我好让人先去准备?”
“有泡椒吗?”
第逸风想做鱼,但是做鱼最关键的是祛除鱼腥味儿,这个非泡椒莫属了。
掌柜的直接蒙了,他开了那么多年的酒楼,泡椒这个词闻所未闻。
“小兄弟,我从未听说过泡椒,不知道为何物?”
没有泡椒,第逸风很遗憾地想,看来是做不出了,那换一种吧,“没关系,等我有空了我亲自来制作泡椒,今天就做个青椒肉丝吧。”
别看青椒肉丝这道菜很简单,那可是考验川厨是否具有功底的一道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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