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情之所起  第八十三章决定尝试 (二更求枝~)

章节字数:1111  更新时间:17-09-28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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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铭雪走到家门口,这人就跟到了家门口,可谓是毅力非常。

    不过,最后这句话,童铭雪却忽然有些心动了。

    能够留下点什么在这个世界上,证明自己曾经活过一次,难道不好吗?

    而且,祁少也已经不要自己了,总要为了自己的温饱考虑吧。

    深吸一口气,童铭雪转身,看向来人:“不得不说,你说动我了,只是,不知道如果进了文娱,有什么要求或者是什么规定,我需要了解一下。”

    那人看着童铭雪:“可算是说动您了,一般的少年少女,听到能成为明星,甚至是国际巨星都会十分激动,然后二话不说的答应下来,您还真是有定力。”

    童铭雪靠在门上,看着此人:“我有不进入娱乐圈的原因,当然了,这些都不重要,还是说说文娱的要求和规定吧,如果我记得不错,文娱是慕容家旗下的产业吧,可没那么容易进入。”

    听到童铭雪这句话,来人一顿,看童铭雪的眼神也变了:“不知您可否透露一下名讳?”

    能够知道文娱是慕容家产业的人,可绝对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

    童铭雪笑了一下:“既然准备进入文娱,自然不会隐瞒姓名,我名童铭雪,就是你心中想的那个童家曾经的二少爷。”

    那人一愣,接着便对着童铭雪恭敬的鞠躬:“我是文娱三组星探宋兆,久闻童家二少爷大名,今日一见果然长相不凡!”

    童铭雪笑了一下:“还是说说你们的规定吧,我现在可不属于童家的人,监护人如果不是我自己,就是祁少,如此你们也该想想该怎么让我加入。”

    宋兆顿了一下,接着便说道:“我们文娱的规定,未满二十岁之人,只要双亲不在便可自己做决定,是否加入文娱。”

    童铭雪微微点头:“如此最好,既然这样那加入你们有什么要求?需要如何签约?”

    宋兆一顿:“对他人,我们自然就是签约十年,十年内只能听从经纪人安排,但是对您,我们可不敢如此,不如就签合作协议吧,您只需要拍摄歌神降临这部电视剧便可以,若是有其他活动,完全以您的意愿为主。”

    童铭雪微微点头:“这样的话,就可以。”

    宋兆自然不是对童铭雪优待,而是不敢招惹祁少。

    虽然童铭雪出现在这里,就可以确定是被祁少放弃了,但是谁知道祁少会不会在回头找童铭雪?

    这时候如果让童铭雪签了‘卖身契’,估计祁少要找麻烦。

    即便慕容家具备十二大阀血统,对古夏意义非凡,同时也是古夏一流势力靠前的家族,但与祁少相比,还是比不过的。

    宋兆微微想了一下:“拍摄地前期就在禹城,后期会去宁城取景,说来也很巧,歌神就是从禹城走出来的。”

    童铭雪微微点头:“嗯。”

    关于歌神的传说,几乎在古夏算是耳熟能详了,没有人不佩服歌神的。

    歌神出声在异能消亡的年代,也是最后一个能够用歌声助战的异能者。

    可以说,歌神成就了一个时代的传说。

    只可惜,也因为如此,饰演歌神的条件,相当苛刻,其中最难达成的条件,就是要与歌神有七成以上相似才行。

    不然,怕是歌神的影视作品早就满天飞了!

    作者闲话:

    无雪:620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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