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哪有这么巧?

章节字数:2305  更新时间:17-02-1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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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桃良是在家待产么?之前在做什么?”

    午餐是小慎慎叫家政阿姨过来做的,有毫无腥味的松鼠鱼还有野菌汤,一个凉拌的木耳和肉末茄子、粉蒸肉,都是非常下饭的菜,我很久没有吃到阿姨做的菜了,自从我怀了小东西,阿姨过来的次数屈手可数。

    季中夜吃饭的时候脱下了外套,挽起袖子,坐在我对面,非常自然的看着我和我旁边的李慎,这么问我。

    我看了一眼小慎慎,对他说:“我……没有上班,就是……”

    “桃良没有上班,他不适合出去。”李慎接过我的话,对季中夜说。

    “这样啊。”季中夜轻笑道,“这样也挺好,只是有点可惜,桃良不是很喜欢音乐么……”

    “现在不了,那都是以前玩玩的,他现在比较喜欢看奇怪的电视剧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小说。”李慎一边把松鼠鱼肚子上的肉给我挑到碗里,一边说,“尝一尝,看能不能吃,难不难受。”

    季中夜胃口很好的样子,他在这里完全没有偶像包袱,要了满满一碗饭吃的非常香,这让我想起以前我总去他家或者他总来我家吃饭的时候,两个人争争抢抢最后都撑的躺在地毯上笑。

    我被李慎碰了一下手才连忙动筷,把鱼肉送到嘴里,对李慎说:“好吃,还要。”

    他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没有多说什么,继续和季中夜你一言我一语简短的对话着,好像我是个看客,他们两才是朋友。

    直到用晚餐,我任由李慎给我擦嘴巴,伸了个懒腰摸摸圆乎乎的肚皮,季中夜才又和我说话:“桃良现在几个月了?”

    我莫名的有点不好意思,说:“快六个月了……”

    “是么?”季中夜笑道,“真好呢,桃良会是个好爸爸的。”

    “哎,既然喜欢小孩子就自己也要一个啊。”我顺口说,说完我就想起之前季中夜的豪言,他说他终身不娶。

    果然我刚说完,季中夜就摇头,说:“不了,我不太喜欢小孩子,他们都是恶魔呢,会仗着自己可爱,就光明正大的偷走别人最珍贵的东西,偏偏别人还没有办法要回来。”

    “太夸张了。”我笑他,“你说的那是熊孩子,这个才不是,他会很乖就像小慎慎。”

    季中夜笑容渐渐淡了,说:“你还这么叫他,真怀念。”

    饭后,阿姨在洗碗,李慎去洗了些小番茄放在茶几上,然后坐在我身边搂着我。

    我从最开始在季中夜面前秀恩爱的不习惯,到现在毫无感觉,可能是脸皮变厚了,也有可能是季中夜也完全不在乎的原因。

    “当然啊,中夜,你别看李慎不笑的时候很吓人,其实他还和以前一样超喜欢撒娇啊。”我说。

    李慎捏了捏我的腰肉,不置可否。

    季中夜却说:“那是他对你,他对别人就不一样了。”

    这我当然知道啊,但是在我面前的才是真正的李慎啊,这反差,多萌。

    “对了,上次在电话里你说的信是……”我忽然想起来。

    季中夜看了一眼李慎,垂下眼睫,说:“没什么,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了。”

    我皱眉,想要好好问一下,但是季中夜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他对我和李慎说了声‘抱歉’然后走到窗边接电话。

    趁着这个时候,我赶紧戳了戳李慎,小声问:“你知不知道什么信?”

    小慎慎摇头,说:“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所以……”

    也是啊,季中夜电话里似乎是说我和他刚打完架后的那段时间,也就是二十多年前……

    天呐,那应该是寄到我父母家,季中夜不可能会记错我家地址的,也就是说要不是在路上掉了,要不就是被家里的谁看了忘记给我???

    可惜,这么久远的事情,想要再去找肯定找不到了,不过……我真的很好奇啊!

    “如果想知道,可以打电话给温藻问一下。”李慎把小番茄上面的绿色小叶子拔掉送到我嘴边,对我说,“她或许会知道。”

    我想了想,觉得很有可能啊。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才四岁的妹妹正可爱的爆表,黏黏糊糊的像个跟屁虫对我的一切都非常感兴趣,指不定就是她调皮捣蛋的把我的信不知道弄哪儿去了。

    但如果真是四岁的温藻弄丢的,那我就彻底没有办法了,才四岁的小孩子能记得什么?所以那封信,大概就这么只会存在于我的臆想里了。

    “不好意思,接下来还有一些事情,可能要走了。”这时,季中夜挂断电话走过来不好意思的对我说,“如果可以的话,以后还有机会见面吗?”

    我奇怪的看着他说:“当然啊。”只要他现在说的不是客套话,只要季中夜不嫌弃这么颓废又不求上进的我,不介意李慎这个吃醋狂魔整天在旁边盯着,我想我要有一个朋友了。

    一个现实中的,曾经拥有的,现在不知道还能不能继续的,朋友。

    哦,应该还要加一个标签:当红歌星。

    出门前,季中夜走过来让我把手伸出来,我眨了眨眼,猜到他要给我什么小礼物,结果没想到是个小桃核,和他戴在脖子上被衣领稍微掩藏的有点像。

    他说:“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但是也很难得到,桃良你随便挂在哪儿都可以,很有用的,保平安的。”

    我细看,发现小桃核的缝隙里夹杂着金粉,看起来挺好看,便没有想太多,说:“好啊。”

    身边的李慎则说:“喝了酒不好开车吧,让小志送你回去。”小志是李慎请回来的司机,现在二十四小时在我们家待命,但是我很少看见他,他几乎只在需要的时候才会出现,敬业的让我感觉李慎开给他的工资肯定不便宜。

    “对啊,让司机送你吧。”我习惯性的把别人给我的东西都放到李慎手上,懊恼自己怎么没有想到季中夜喝酒不能开车的事情。

    季中夜拒绝了,他说:“还是不要了,就喝了一点。”

    我不赞同的说:“这怎么行,出了事情怎么办?!”说着我让李慎去叫小志,小志就住在我们小别墅旁边车库的小平房里面。

    季中夜大概盛情难却,说道:“好吧,最近的确感觉还是小心点好,昨天就有一辆警车开上桥的时候出了车祸,上面五个警察都全部没有抢救回来,据说开车的司机就是喝酒了呢。”

    他说的随意,我却莫名的想起前天那五个来我们家的警察……

    ——应该不是同一拨,哪有那么巧?

    不一会儿,小志出来了,那个年轻人一如既往的跟纵欲过度似的眼下青黑,看人的眼睛没有光泽,死气沉沉,我看见他对李慎微微弯腰后就坐上了季中夜的驾驶座,季中夜对我做了个拜拜的动作然后上了后座,季中夜的那辆银灰色的车立即启动,消失在我视线里。

    作者闲话:

    唔~明天开始让叔怀疑李慎哇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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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打赏作品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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