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520 更新时间:16-01-25 14:21
看到邹瑾手机响起的那一刻,他脸上的表情已经告诉我,有事情发生了。他的脸色发白,他说他要先走了。我抢过他的手机,我知道,他女朋友来了。我是第三者,是破坏他们感情的那个罪人。
邹瑾抢过他的手机飞奔出去,只留下我一个人坐在篮球场边发呆。
事情不该是这样的,我们都计划好了。我们明天就要出发了。可是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她女朋友应该不会真的自杀吧,她应该只是吓吓我们的。没错,只是吓吓而已,我这样告诉我自己。
第二天一早,我背着我的旅行背包独自出发了。邹瑾,你不能来,我自己一个人去欣赏仙境,你,没那个眼福啦!
在车上的几个小时,我脑子里回忆的都是关于我和邹瑾的往事。我们愉快的笑声、我们的打闹、我们玩的小游戏……一切的一切就这样浮现在我脑海。
很快,陌生的城市尽现在我眼底。这里没有肖雯,没有邹瑾,只有我一个人,夏天。我打听到目的地的车次,买好票,很快,很快就要到我向往的地方了。
到了山脚已经是下午了。听附近的人说这里晚上比较冷,建议我租件军用袄子。那件袄子又重又长,够2个人穿了,我想若是邹瑾在这里,我们俩能挤在里面。呵呵,可是,也只能想想了。我想他现在应该在和他女朋友逛街吧!
上山的路很长很长,他们说这里晚上8点就看不见路了,叫我早点上山,找个旅馆睡觉,明天早晨5点就可以去看日出了。我几乎是用一路小跑的速度跑到山顶,刚好,天还没黑尽。我找了一家旅馆,还好,价钱挺便宜,60块钱,我一个人住一间房,四张床。
可是空荡的房间好寂寞,我想念邹瑾,想念肖雯,若是他们此刻能在我身边该是多好的事。
我随便要了个炒饭填饱肚子,裹上了袄子,来到山边的一块石头上坐着。我拿出了MP3听着游鸿鸣悲情的歌声,回想起我靠在邹瑾的胸口听他哽咽的唱歌给我听。
我终于忍不住给他发了短信,我只是想告诉她我很安全,我不会让任何人操心。邹瑾一条也没回我,我知道,他看见了。只是我们两个已经永远不能在一起了。
是的,我现在都知道了,以前所有的一切。他从幼儿园开始注意我,小学经常借我书看,高中为了我回来读书。可是现在这一切,都太晚了。如果不是我固执的不肯告诉他,我喜欢他打篮球的样子,喜欢他抢我的水喝,喜欢他对着一大副世界地图叫我找出马耳他的位置,喜欢他手指的温度。
只是,我从没告诉过他。只是,他从不知道。
如果我告诉了他,他现在会不会和我一起在这里欣赏夜景呢。这里的星星,也是一伸手就可以摸的到的!很近,很近。
人,真是固执的可笑,仅仅为了那一点点要不了人命的自尊,错过了自己最珍惜的东西。
回味一下美女夏天的青涩年代,还真的是一封情书也没收到过啊!呼呼的风从耳旁掠过,把我从回忆中惊醒。
早晨5点不到,旅馆的老板便一一敲门,叫我们起床了。“嘿,要看日出的,搞快点哈,过了时候看不到了哦!”
我脸也没洗,头也没梳,带上一顶鸭舌帽,穿上军用袄子,冲出了旅店。天还没亮,只有借着手电筒的光一步一步的往上走。旁边有的旅客冷的直打哆嗦,还有老外有颤抖的声音说着:“It“ssocold!”
对啊,真的很冷,在凌晨5点的山顶,这样的温度对于我一个人来说,实在是太冷了。我那时多么希望邹瑾能在我身边,以至于我想到他都感觉不那么冷了。
天色微微开始发亮了,远处的地平线开始泛起红得发白的光,就那么,很平的一条线,不断向外扩张着。
我们在山顶边的一块突出的岩石上找地方站着,等着迎接日出的那一刻。我旁边的旅客都拿出了自己的摄象机,照相机,架好脚架,占领着最好的角度,准备拍摄。
而我则找了一处比较安静的地方,靠近边缘的地方,坐下了。我看着山涧里不断腾起的雾气,慢慢的汇聚在一起,不过半只烟的功夫,已经汇成了一条蜿蜒的河。而地平线上,太阳的头也微微露了出来。
我听到身后有女人的尖叫声,“哇,出来了!”
我也是第一次看日出,不过我的喜悦是在心里的。
新生的太阳是血红的,我仿佛觉得我伸出的手也被映的血红。那一滴血红,又似从心里滴下的。
山脚下的雾随着空气的蒸发,慢慢的往上升,慢慢的围绕在我们周围。远处的太阳仿佛要挣脱地平线的束缚一般,努力地往上挣扎着。而那光,也越来越红,越来越亮,刺的我几乎不敢正视。
我用相机拍下这一切,邹瑾,你会看见的吧!这样的日出,适合情侣来看,因为震撼。它的每一次跳动,都是联系着心的。
就在最后太阳即将挣脱地平线的那一刻,几乎是带着最后一丝的力气,奋力地跳出来的。或许这就叫解脱吧。火红的光芒顿时从四周蔓延开来。
二十年了,夏天第一次见到这么美丽的日出,也许也是最后一次。
顶多十分钟的时间,厚重的袄子就已经觉得不堪重负了,太热了。我脱去棉袄,背上我的包,我要去金顶。
金顶是这座山上最高的地方。但是上去是没有路的,只有两根铁锁链从山顶上垂下。胆大的夏天是有恐高症的,但是既然来了,不能白来。不到长城非好汉,不上金顶也非好汉。
我攀着峭壁上的岩石,一手拉着锁道慢慢得往上爬。我想若是邹瑾在,他会拉着我手一步步地往上爬!我甚至还没有握过他那双宽厚的手!
我把相机给下面的一位游客,我说能帮我照张相吗?他说好。
他顺着铁道爬上来把相机还给我,说,“你刚才的动作真像巾帼英雄。”
没错,我一手抓着铁道,一手插着腰,两脚立于两边突起的岩石,笔直地站着,确实很像英雄。
我是自己的英雄,也是邹瑾的英雄。我其实不想做英雄,我想告诉他们,我并不坚强。
终于,我站上了金顶。朝着中间的寺庙三拜后,我来到了悬崖边上。我闭上眼睛,向全世界证明了,我可以很勇敢的。在三千米高的地方,我一个人,看着脚下矮小的群山和浓密的树林。我突然觉得,很孤独。
我的耳机里却非常合适宜的响起了令人心痛的旋律。
这里的空气很新鲜
这里的小吃很特别
这里的latte不像水
这里的夜景很有感觉
在一万英尺的天边
在有港口view的房间
在讨价还价的商店
在凌晨喧闹的三四点
可是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我们有多少时间能浪费
电话再甜美传真再安慰
也不足以应付不能拥抱你的遥远
我的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一个人过一天像过一年
海的那一边乌云一整片
我很想为了你快乐一点
可是亲爱的你怎么,不在身边
是啊,可是亲爱的,你怎么总不在我身边!其实我多么想你可以陪在我身边,哪怕是一秒,一分钟。可是,我始终这么孤独!
曾经记得一句话: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
所以我从此把孤独当做是自己的狂欢,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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