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600 更新时间:13-01-07 08:46
当聪明的丁喜换好了掌勺大师傅的衣服之后,那样子就不再是聪明的丁喜了。
当时,他大马金刀地立好桩,扎好马,在锅灶边严阵以待,脸上的表情因为过度兴奋而显得紧张不安。
他一只手操持着铲子,一只手操持着勺子,如临大敌。
他一边动手炒着小菜,一边哼唱着《大刀进行曲》,说什么大刀朝着鬼子的脑袋上砍去,而事实却是,他挥舞起手中的菜刀,朝着放在案板上的几只大萝卜砍过去,唰,唰,唰,刀光一片。
不幸的是,那几只萝卜丝毫无损,而自己的手指头倒是给砍出了好几道口子,血流不止,哗哗的。
包扎好伤口之后,他的情绪总算是稳定下来一些,然后,在接下来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里就烧糊了五条黄河鲤鱼,三盘糖醋排骨,和一锅辣子鸡丁。
此外,他还用掉了四袋盐巴,两袋味精,十袋胡椒粉和整整一大桶的食用油,案板底下还堆积着打碎了的十三只碟子和八只大碗。
这还不算,掌勺的大师傅只不过是在旁边好心好意地提醒了他一句,说在红烧鲤鱼的时候不要开那么大的火,聪明的丁喜就立刻变得不讨人喜欢起来,他还没等那掌勺的大师傅把话说完,就把一碗刚刚从灶上端下来的,已经烧糊的红烧鲤鱼扣到了他的脑袋上,指着人家的鼻子大骂道,你有没有吃过红烧鲤鱼?你到底做没做过红烧鲤鱼?在做红烧鲤鱼的时候本来就应该用大火烧的,你知不知道?假如火小了的话,又怎么能把鱼给烧熟呢?
那掌勺的大师傅竟然被他这一连串的反问给问得哑口无言,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只好端起盘子,让聪明的丁喜把自己做出来的那道红烧鲤鱼全部吃下去。
这样,聪明的丁喜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在烧饭上,其实并不怎么聪明,而朋友们以前之所以说他的饭菜烧得一流,完全是因为他们是朋友。
在做了这么一大堆的蠢事之后,假如换成是别人的话,恐怕早就没有脸再在这个地方呆下去了,但是,聪明的丁喜并不是别人,他是聪明的丁喜。
聪明人在做事情的时候,好像总是跟别人不一样的。
当他明白了自己确实不是一块做饭的料之后,就又腾,腾,腾,跑到他那个同乡老板的跟前请命说,老大,请允许我去送外卖好不好,一来呢,可以因为自己刚才的过失而为酒楼挽回一点儿损失,一来呢,也可以为自己挽回一点儿面子。
老板或许是为他的那副诚恳的样子感动了吧,突然产生了一丝恻隐之心,觉得一个外乡人在这里确实不好混,这条路自己当年已经走过,又或者是觉得,像丁喜这样一个看起来很聪明,实际上却很笨的人被赶出酒楼之后,唯一的下场很可能就是被饿死,如果他真的死了的话自己很可能脱不了干系的,所以,才勉强答应了。
相对而言,送外卖就容易多了,既不用考虑菜里要放多少盐巴,也不用考虑油究竟是在菜炒熟之后放,还是炒熟之前放,还是在炒得半生不熟的时候放,只要把别人炒好的菜安安稳稳地送到客人的桌子上就行了,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的。
这份工作,只要你肯跑腿,只要你肯勤快,不仅可以做得很好,说不定碰上大方的客人还可以趁机捞点儿小费呢。
你看,甚至连店里的瘸子老王都能干得有模有样的,丁喜就不信自己这个五体健全的人还干不过他一个瘸子。
他发誓,一定比那瘸子老王跑得快,送得勤,收得小费多。
但事实并非如此。
甚至到现在丁喜也没有弄明白,在那个秋天却不知道怎么了,自己干什么就偏偏什么跟着倒霉。
那些叫外卖的家伙住的地方不仅一个比一个远,而且,还一个比一个穷,一个比一个小气,个个都面黄肌瘦,就像是刚刚从非洲难民营里逃出来的难民。
别说赚他们的小费了,他们没有把送外卖的丁喜给吞下去就已经阿弥陀佛了。
看着他们的这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讨人喜欢的丁喜的怜悯之心便油然而生,本来是要卖五十个大钱的一份盖浇饭,他不仅只收了人家三十个大钱,而且,他居然还给了人家九十个大钱的分量。
假如对方是老人,孩子和孕妇的话,不仅有以上的那些优惠政策,特殊情况的竟然还免费送几个火烧,后来甚至连盖浇饭也免费了。
所以,叫外卖的人已经在酒楼的前面排起了万人长队。
外卖谁也没有他卖得火暴。
可是,当他把所有的外卖都送完,坐在柜台前揉着已经肿起来的脚指头的时候,才忽然发现了几件事。
第一,他不是在做善事,而是在做生意。
第二,送完了外卖,他的手里竟然连一分钱也没有——那个本来是他找来帮忙收钱的貌似忠厚的小胖子,现在,已经不见了踪影。
那位同乡大老板一直站在他的身边,耐心地听着聪明的丁喜的解释。
当聪明的丁喜一脸潇洒的解释完毕的时候,那同乡的老板已经听得目瞪口呆,两眼翻白,口水流了一地。
假如不是看在大家都是同乡的面子上,他肯定早就把这位讨人喜欢的丁喜变成五马分尸的丁喜了。
看见这位同乡脸上的这副表情,聪明的丁喜才忽然意识到自己又错了,便发誓说一定要立功赎罪,替他将损失的财产全部赚回来,以报答他的知遇之恩。
可是,当他向那同乡老板说起他的下一步的宏伟蓝图的时候,那老板却突然像是发了神经似的哈哈大笑了起来。
聪明的丁喜觉得他笑得很是寒噤,便笑着问道,同乡,你笑什么呀,是不是也觉得我的主意很不错?
那老板晃了晃胖胖的大脑袋,说道,不错,不错,确实不错,聪明的丁喜真不愧是聪明的丁喜,你想出来的这个主意很好,非常好,简直好极了,你在做生意方面简直就是个天才,大大的天才,我敢保证,用不了两年,你一定会发大财的。只可惜的是,我们这个店实在是太小了,根本容不下你这个天才,容不下你这个天上少有,地上无双的天才,我们不想阻挡你的财路,所以,你还是另谋高就吧,谢谢,再见,不送。
聪明的丁喜本来还想跟他说,没关系,我这座大神可以在你这座小庙里暂时委屈一段时间之类客套的话的时候,就已经给愤怒至极的老板连人带衣服地给轰了出来,一点儿老乡的情面都没有留。
所以,聪明的丁喜来到北方之后,所找的第一份工作,还没有做完一天,就这样光荣地下岗了。
他连一份最简单的刷碗洗碟子之类的工作都做不了,他还能够做些什么呢?
但是,既然老天已经给了他这么一双聪明的手,讨人喜欢的脸,总有些适合他的事情让他去做吧。
当聪明的丁喜低头去看这双原本就保养得很好的手的时候,心里面突然出现了一个非常聪明非常绝妙的想法。
这个绝妙的想法真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天上少有,地上无双,让你一看见就哆嗦个不停。
众所周知的是,聪明的丁喜的这双手算得上是世间最宝贵的一样东西了,纤细,柔弱,修长,晶莹如玉,就像是刚刚择净洗好的葱一样,明眼的人一看就明白了,这不是一双普通老百姓所应该拥有的手。
可是现在,这双一向保养有方的手,只是因为洗了一段时间的碗,已经被洗洁精漂染得稍微有点儿苍白。
但是,这稍微的瑕疵并不能掩饰住它所应该有的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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