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193 更新时间:13-01-06 09:42
自从那次分别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回去过。
此刻,我想,我已经明白了铁枪当年不得不选择离开那个显赫的家庭的处境了,因为一个人自从一生下来,就被别人安排好了一切,其实,并不是一种幸福。
你会不会觉得舞台上的那些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的木偶很幸福?
不会。
因为真正的幸福不是被人事先安排好的,而是靠自己的双手挣回来的。
今天,小马从外面回来的时候,给我带回了一封信。
尽管信上没有署名和地址,可是,我仍然一眼就认出了这是铁枪写来的,因为铁枪的字体就像是他的名字一样,生硬而不易弯曲,就像是他用铁枪刻出来的一样。
但是,我喜欢他这种生硬的字体,就像是喜欢他的人一样。
在信上,他说话的口气依然像以前那样,吊儿郎当,故做潇洒。
他说,哎呀,小丁呀,你知不知道,我现在所在的地方,穷得几乎连老鼠都要饿死了,一家子的人只有一条裤子穿,你说多好玩。
这个地方花不香,鸟不语,甚至连兔子都不拉屎,方圆几十里之内都看不到一个人影,用来拍摄鬼子进村的电影更合适。
当然,他的原话并不可能是这样的。
我只不过是在借用数百年之后,甚至是数千年之后时髦话来转述他的意思而已,我想,也许只有这样说才能表达出他在那个地方的苦闷心情。
更何况,在那个时候,鬼子进村的事情还没有发生,那个时候,中国的国力,别说是鬼子进村,哼,中国老百姓不进鬼子的村就已经够客气的了。
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
在信的最后,铁枪还说,呆在这种贫瘠清苦的地方,生活虽然艰难了一点儿,但是,过得却很快乐,因为他本来就是想出去锻炼自己,而不是去享福的。
更况且,在那个地方,也让他体会到了以前在家的时候,很多无法体会不到的东西,比如说团结,比如说奋斗,比如说考验,比方说人情世淡,冷暖情薄。
那种恶劣的环境,本来就是一个锻炼人的地方。
其实,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勤劳的人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来的,只要肯努力,荒漠也会变成绿洲的。
铁枪的话使我想起了自己在初次出来闯荡的经历。
那个时候,我刚刚从和风送暖的江南,来到风大沙狂的江北,还没有完全适应这里的环境,也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心里落寞至极。
但是,我却又偏偏眼高于顶,总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天才。
其实,我确实是个天才。
我几乎什么都可以干,唱歌,跳舞,弹琴,对弈,吟诗,作赋,练剑,踢球,甚至还能勾引风骚的小妞儿。
我甚至跟人夸过口,除了生孩子,根本就没有我什么不会的。
可是,当我来到江北,真的想用自己这浑身的本事来养活自己的时候,却豁然发现,自己其实什么也不会。
而我以上所说的那些本事,都是用来花钱的。
当我刚刚来到江北的时候,好像已经是深秋的季节了,一年之际在于春,所以到了秋天,要找一份可以养活人的工作实在比给老虎拔牙还有困难。
刚刚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我满脸的灰尘,满身的疲惫,更重要的是,口袋里连一个子儿也没有了。
站在街头,欣赏着满街的秋景,看着满天的红叶飘飞,满天的黄花坠落,满楼的红袖乱招,诗意满怀。
我刚想吟咏几首好词来赞颂这个美丽而奇妙的秋天的时候,肚子却不怎么争气地跟我呱呱乱叫起来。
所以,吟诗的事情得搁下,先想个办法填饱肚子再说。
想到这里,我用力地把那些沾染在身上尘土拍掉,然后,在路边随便找了个水井,打了点儿水,沾着洗了把脸。
洗漱完毕,便大摇大摆地走进了这条街上最豪华的一家大酒楼里。
在门口,我刚想低声下气地问问这里的老板,打不打算请一个洗碗刷碟子的小工,就见里面忽然跑出来一群伙计。
他们笑嘻嘻地围在我的周围,倒水的倒水,擦桌子的擦桌子,让座的让座,那股子热情劲儿差点儿没把我的眼泪给感动下来。
一切客套完毕,其中一个脸上笑得最为灿烂的伙计凑了上来,陪着笑,哈着腰,满脸巴结之色。
我知道肯定没好事。
结果,还真不是什么好事。
那伙计说,哦,大爷,看样子您是远道而来的外乡人吧,欢迎,欢迎,热烈欢迎。不知道您老想吃点儿什么,喝点儿什么呢,要不您尝尝我们这里的招牌菜,松子醉花鸡,然后,再配个竹笋煲汤鸭,最后,再来上一坛陈年的西凤酒怎么样?
看着他的这副热情洋溢的样子,当时,我真的很想豪爽地跟他说,既然这样,那我就来点儿尝尝吧。
想虽然是这么想,可是,财力不允许呀。
那个时候,我身上所有的钱财加起来,恐怕还买不了一张葱花饼,什么鸡呀,鸭呀的,也只能想想而已。
想到这里,我只好咂吧,咂吧嘴巴,然后,努力地咽了一口唾沫,对那个伙计一脸的抱歉,说道,这些东西我都不要。
伙计说,大爷,那您想来点儿什么?
我吭哧了老半天,然后,才吭哧出来这么一句话:我想在你们这里找份儿差事做,不知道有没有?
话音刚落,我发现那个伙计的脸色难看得简直就像是要拿鞭子抽人了——没有拉到生意不说,自己竟然还倒贴了几声大爷,你说他冤不冤?你说他生不生气呀?
幸好,这家酒楼的老板也是江南人。
看在大家都是同乡的面子上,他也同意给我找一份差使,允许我留下来洗碗,管吃住,一天十个大钱。
所以,刚刚在江北落脚之后,聪明的丁喜就凭借着他的聪明才智,找到了第一份工作,虽然只是洗碗这么一个不怎么体面的工作,但是,这已经足以让他高兴得合不拢嘴了。
据说,江湖中很多成名的侠客,好像都是从最底层做起的,比如说,沈浪,听说沈浪在成名以前,也像聪明的丁喜一样,在酒楼里洗过碗,甚至还喂过猪呢。
而现在,自己竟然和沈浪做了一样的工作,和他站到了同一个起点上,对他而言,这好像是我闯荡江湖的一个好兆头。
况且,自从他在离开家的那一天起就已经发誓说,从此以后,要凭借着自己的这双手来养活自己。
聪明的丁喜凭着这双又白又嫩的小手,也许发不了什么大财,但是,要养活自己好像是绰绰有余的了。
所以,他在洗碗的时候,表现得比任何人都快乐。
那表情,好像不是在洗碗,而是在给天下第一美人洗脚一样。
但是,像他这么一个又聪明,又讨人喜欢的人,又怎么能够甘心情愿地洗一辈子碗,来打发本来就够枯燥乏味的日子呢?
所以,有一天,他实在是忍受不了洗碗时的那种枯燥无味的想法,以及那些从污水盆里所散发出来的汗脚一样难闻的怪味儿,就跑到厨房里,要求跟掌勺的大师傅相互调换一下工作干了。
掌勺的大师傅正忙着跟前堂的客人做糖醋鱼呢,说什么也不同意调换,可是,后来却看到聪明的丁喜拍着胸脯向他保证说,他家以前也是开饭店的,他从小就跟着父亲学手艺,做出来的菜,只要你吃过一次,一定终身难忘。
聪明的丁喜本来就是讨人喜欢的丁喜,现在,他又故意装出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向那掌勺的大师傅拍胸脯,那师傅呢,虽然满脸的狐疑,但是,讨人喜欢的丁喜看上去实在是太讨人喜欢了,所以,大师傅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就一口答应下来,说,应该多给年轻人一个机会嘛,趁着年轻,练练手也是应该的。
其实,他也累了,正想有人替换他呢,既然现在聪明的丁喜自动请缨,他高兴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拒绝呢,所以也乐得做个顺水人情。
其实,聪明的丁喜说自己会做饭,也并不是吹牛,以前他在家的时候,就经常跟聚餐做饭给那群狐朋狗友们吃。
那个时候,他做出来的饭菜呀,甚得大家的好评,每次都是吃得客人们满嘴流油,鼻子流血,原因是,太好吃了。
有一次,一个朋友在饭后,一边舔着已经干干净净的碗,意犹未尽的样子,一边笑嘻嘻地跟聪明的丁喜说,哎呀,你小子是不是在娘胎里的时候,就已经学会做饭了,要不然怎么会做得这么好吃呢。
而另外一个朋友则冲着他只竖大拇指道,就凭借你聪明的丁喜这双聪明的手,就凭借你聪明的丁喜这手惊人的厨艺,假如真的去做厨师的话,哼,那些酒楼里掌勺的大师傅们就一定得卷起铺盖,回家抱孩子去了。
现在,聪明的丁喜要求和掌勺的大师傅调换工作,只是想在众人的面前显摆显摆自己高超的厨艺而已,并不是想抢这位掌勺的大师傅的饭碗。
况且,他只不过是向别人证明一下,聪明的丁喜的聪明的聪明才智,并不是只适合用来洗碗的。
然而,事实却证明,聪明的丁喜的聪明才智,还是适合用来洗碗比较好。
而他做出来的那些饭菜,吃过一次,确实让人终身难忘。
假如你曾经见识过聪明的丁喜当时掌勺的时候的情形的话,一定会大吃一惊的,甚至还可能被吓得摔个大大的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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