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432 更新时间:12-05-22 17:04
繁密茂盛的树丛,南风祈宁在那块刻有密密麻麻的名字的石碑前休息了一个晚上。
以天为被,地为床。这样的日子在宁和城的时候,那是经常的。一个月中最多有10天就是在外面这样头望天空而眠。
小狸花猫的精神比之前好很多。南风祈宁买了些牛奶和面包喂了一些给它,吃饱之后,小猫在南风祈宁的怀里睡了一觉,醒来后开始好奇的在他的周围到处转悠,但都不会走太远,隔一会儿就会回头看看,生怕南风祈宁忽然间不见了。
小狸花猫是只公的,不到两个月,还很小。南风祈宁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小宝。小宝很活跃,吃饱喝足睡醒后,它充分的展现出了它那小孩子的脾性,调皮劲儿十足,在南风祈宁的身上爬上爬下,或是逮着手指乱啃。小宝的力气还很小,抓咬的同时,南风祈宁丝毫感觉不到一点疼痛,反而有种挠痒痒的感觉。
南风祈宁由着小宝捣蛋,心里却一直在想着心事。
从小时候的点点滴滴,到长大后在帝都所干的一切坏事,再到宁和城的磨砺,最后又回到帝都。中间的曲曲折折,说不尽的苦涩哀伤。罢,罢,我不过一个多余,只能拼杀战场,即使死于屠刀,也不足惜。别人家的孩子尚能有一些父母关爱,然而我呢?果真是越有权力的家族,越不近人情。
浑浑噩噩的坐在石碑前面的台阶上,侧头睡去。小宝玩累了就钻到了南方祈宁的怀中卷曲成一团,警惕的看看四周后也沉沉睡去。
第二日清晨,阳光正照在石碑之上,日出东方。南风祈宁睡得正香,却被小宝的叫声吵醒了。周遭亦有响动,似有马蹄阵阵,又带刀戟甲胄碰撞之声。南风祈宁迷糊间不禁大恼,都怪自己昨天想心事想得太晚,一睡至沉,连警惕都忘记了。
他心中升起三分警惕,睁开了双目,看见不远处有几路兵马,全是骑兵。列在周围三十步外,近中有一人,一身军装齐整,肩章在晨时的阳光下熠熠发亮,披风于背,骑在一匹枣色骏马上,威风凌凌。
被阳光刺目,南风祈宁虚眯着眼睛一时没能看清楚来者何人,但单从着装来看,这支队伍是属于帝都的近卫军骑兵团。也只有皇帝的御林军,近卫军才是所有的骑兵都有披风,元帅的三军团却没有。
近卫军的着装都是红色军服黑色军裤,御林军却是通体白色军服,而黑旗军就是一身黑色。
近卫军的大将军是南风祈宁的叔叔南风景麟,这么看清楚之后,南风祈宁才放松了警惕,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泥土。果然,那名将军一样的人物也同时翻身下马,大步的来到了南风祈宁的身边。
“宁二少爷,我们在此等了你一宿了。”
“恩?你们什么时候来的?”南风祈宁心中颇有些懊恼,还好这是在帝都,若是在宁和城,怕早就被突厥人给害了。
“宁二少爷,我们是奉了世子的命令,前来寻找您的。昨晚世子看你去面见元帅后没有回蓝湖,所以调动了帝都的近卫军,将帝都都搜了个遍,最后我们在此处找到你了。世子说,不能打扰你休息,我们就在这守了一夜,以确保二少爷的安全。”
“啊。。这样。”南风祈宁摸摸怀中一脸惊恐样子的小宝,“辛苦你们了。”
“为少爷服务,那是应该的。”这将军敬了一个礼。
近卫军总归南风景麟节制。如今的郢帝国,皇帝陛下年方9岁,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魏自强依凭国舅身份把持着朝政,可谓是大权独揽,但魏自强却没能节制住军权,只有魏家的私人警卫队共计一千来人,毕竟南风家世代为将,世袭元帅之位,在朝中关系也是盘根错节,两人互为犄角之势。魏自强有挟天子令诸侯之味,而南风景朔自持军权,却不敢太过放肆,毕竟皇帝虽年幼,但三百年来的规矩还是摆在那里的。
按理说,近卫军属于皇帝御前的亲属部队,是直接听命于皇帝的。但郢帝都早已不复于当年的强盛,以至于后面的几代君王都是幼年即位,大权也早已旁落,南风景朔继承元帅之位后,安插了弟弟南风景麟去了近卫军。现在来的这支部队,也是属于南风景麟的亲信,否则,单凭元帅的一方兵符印信,是调不出近卫军的部队。唯有都统和元帅的双方兵符,方能调集。
大哥娶了都统的女儿陶盈,想来也是想将军权牢牢握在手中。
但不知那魏自强会是一个什么对策?
南风祈宁正在沉思时,又是一声入耳:“宁二少爷,任将军在近卫军军营等你。”他回过神来,含糊的应了一声,看看怀中的小宝,想着军营不能带它去,便将小宝抱给那将军:“这位将军,将这小猫交给我叔叔,小宝就暂交给他,好生喂养,等空闲时,我再去看望他。”
“宁二少爷,我只是一个近卫军的小队长,将军一词,不敢担当。”那人一丝诚惶诚恐的表情,接过小宝,轻轻的抱起。
南风祈宁再次吩咐了小队长注意事项,便骑上他们带来的骏马,一路向近卫军的军营狂奔。
任一诺好多年都没有回到帝都,此次回来,顿发觉帝都的变化很大。他昨晚为妻女买了礼物,回家后与家人一起团聚,一家人其乐融融,使他免了相思之苦。但作为边防军的大将军,他不能在帝都呆太久,等事情处理完毕,他就会再次回到恒阳城。所以,他约了南风祈宁一起,随便逛逛帝都。
等南风祈宁到了地方,任一诺正巧从近卫军的军营里出来。见到风风火火跑来的南风祈宁,他招一招叫他过来,而后道:“昨晚睡得安稳?大家都寻了你一个晚上,元帅。。。哦,对了,你别忙下来,我正巧办完了事,咱们一起去走走。”
任一诺牵过手下的一匹马,翻身跃上,然后与南风祈宁并肩而行。
郢帝都原名是昌都,是先朝帝国的首都所在。繁华昌盛一时,乃全国四大名都之首。可惜先朝统治者昏庸无能,导致国土四分五裂。郢国太祖赵氏为当时地方总督,见皇帝如此,心中恼怒,遂举旗反叛,连下数城。只因当时先朝帝国军队养尊处优多年,已无战意,一击即溃。
太祖赵氏杀死了先帝国昏君,即位为皇,重整官制,建立了大郢帝国。并封当时拥有赫赫军功的大将南风昂为元帅,异姓东暄王,世代承袭。
随后,太祖将昌都改名瑁梁,并建制御林军、近卫军和黑旗军为皇帝的直属军队,只听任皇帝调遣。到第四代元帅时,当时的皇帝因不满于南风家族的强大,曾一度想废掉南风家。为保地位不变,南风家族四代元帅便建立了天狼、灰熊、猎鹰三大直属军团,统归元帅调配。从那时起,皇族与南风家族开始并肩而立。
随着后世君主都是幼年即位,军政大权逐渐被南风家族掌控,而财政大权却被后来居上的魏家掌管。两个家族争斗五十余年,不分上下,朝堂内显得乌烟瘴气,朝堂外由于郢帝国的疏忽,导致了北方突厥的崛起,并开始侵扰郢帝国边境。而海外孤岛的泓景氏也因天高皇帝远,而一天天发展自己的势力。三大家族,三大势力,面对如此强劲的朝臣,原本就衰落的赵氏皇族,更显得势单力薄。赵氏的地位岌岌可危,随时都会覆灭。
一路行走在大街上,低头望着街市上形形色色的人物。任一诺边骑马前进,边感慨万千,“在恒阳,在宁和,哪会见到这么多的人。那边荒无人烟,每天对着的都是军队,都是敌人,都是流血,都是杀戮,哪像这里这样的安静祥和,忽然到了另外一个不同的氛围,倒还有些不习惯了。”
南风祈宁一笑,目光逡巡于人群之间,对任一诺的话不置可否。
在人群中骑着高头大马显得十分的扎眼,不少行人纷纷避过,沉默一阵,南风祈宁道,“老师是要好好享受这份宁静,待过几日回了恒阳城,就又是一片血腥了。”
任一诺点头,“这再一去,也不知又到什么时候可以回来。”他聆听着街市上那些吵吵闹闹,“怕就怕,这里的宁和十分短暂。”
大家对于帝国的事情都是心知肚明,也无须过多解释。
“老师。可以将这里的一切都记在心里。帝国危难了,我们可以再建。”南风祈宁用只有他两个人的声音说道,“建一个比这好一千一万倍的帝都来。”
任一诺先是一惊,继而见四周无人发觉,遂而哈哈大笑,拍拍南风祈宁的肩膀,“傻小子,盛极必衰的道理你也明白。即使强盛也不过昙花一现。当年郢帝国不也是如此强大,以至于外敌不敢轻易打主意。可是现在,帝都已无希望再改变,你啊,维持好现状就好,至于其他,那是帝都的维护者所做的事。”
这话似乎任一诺没有听懂南风祈宁话里的意思。但是他看南风祈宁的目光却从平淡转为了惊异。这小子,志气不小,但太容易锋芒毕露。元帅的用心,不知到何时才能让他明白。
南风祈宁也不在意,轻轻一笑。
两人转悠了大半个帝都城,正值夕阳西下,余晖尽染城镇边缘,使得这落日余晖,显得更加的炫丽。两人不觉到了猎鹰军团军营前面。
那是一个很宽阔的大门,门口处有当值的军人笔直的站在左右两边,一面军旗飘扬在门前的旗杆上,旗上有一只硕大的老鹰,目光锐利,尖牙利嘴。那是猎鹰骑兵军团的标志。
南风祈宁正准备同任一诺告白,却闻大门处忽有一个声音传来:“
那几个,速速下马,当这里是什么地方?”
南风祈宁顺着声音望过去,一个身着军装的男子,领着几个人朝这边走来。那男子眼神带有轻蔑,神情倨傲,脚步如风,一会儿就到了南风祈宁的跟前。
“呵,这是新来的新兵?难怪不懂规矩,还不下马,愣着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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