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 花魁大赛

章节字数:3002  更新时间:14-04-06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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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所有的百姓都知道本朝三大出美女的地方:青云县,魏城,丰都。因为各地的风土人情,民俗习惯都不太一样,所以这三个地方的美女都各具特色。青云文,魏女媚,丰乐舞,这是百姓根据这三个地方美女的习性编出来的民谣。

    这可能跟文人和文人在一起就要拼个文采,武人跟武人在一起就要比个高低一样,这美女见美女也自然要争个上下。所以这就促成了每三年一次的花魁大赛,地点则是轮流举行,这一次的花魁大赛就轮到了丰都。

    其实众多美女挤破头想要占个名头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想要飞上枝头变凤凰。每次的花魁比赛都会吸引大批的王公贵族,商贾士人前来观看,说白了,就是给自己扩充后房的。基本上每次比赛的前三名几乎都能嫁入皇家,其余有名次的女子最低也能嫁给富商,一辈子吃喝不愁。就比如现今圣上专宠的华妃便是当年花魁大赛的第二名。

    不过这次的花魁大赛让我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美女如云。整个丰都的大街上都是从其他两个地方来的美女,有的是轻纱遮面,但是依旧难掩婀娜身姿;有的则是乘轿,偶尔风吹起轿帘时,可以隐隐的看见倾城之貌;还有的直接将脸露出来,眼波流转之间顾盼生辉,迷倒众生。整个丰都的大街上似乎都弥漫了淡淡的脂粉的香气。

    谁见了美女都会忍不住看上两眼,这是正常的反应。但是我发现我身边有两个人似乎特别激动。

    一个是小福至。我实在想不通这么小的孩子也能懂什么是美丑吗?自从丰都的大街上来了美女之后,每天小福至都会闹上许多遍,直到我或者别人抱着他上街才乖乖的不闹了。然而每次上街我都会发现小福至两只圆滚滚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人家美女看。因为小福至生的可爱,所以当美女注意到小福至的时候都会忍不住过来摸摸他的头,或是捏捏他的脸。每次小福至和美女有了肌肤之亲之后,我都发现小福至的心情会好得不行,小脸蛋红扑扑的,两只眼睛笑得跟月牙一样。每次看见小福至笑得一脸幸福的模样,我心里面就隐隐的发愁,我要攒多少银子才能帮小福至讨上一个漂亮的跟花儿似的媳妇?

    还有一个就是王富仁了。每次我带小福至上街,他都一定要紧紧地跟在后面,然后每次在我欣赏美女的时候冒出来,大嚷着什么这个脸白的一点血色都没有,没有看头;那个腰细的跟面条一样,将来肯定不好生养,又或者这个脸上一两肉都没有,不是精就是怪。好好的心情就这样被王富仁全部破坏了,在发现我收回欣赏美女的目光以后,他才一脸满足的盯着我,“相公~这样才对嘛~看我,面色红润,腰臀结实,脸部骨架匀称,比她们好看多了~相公~你以后就只要看着我一个就行了~”

    ……

    在花魁比赛的前一天晚上,我决定全宅的人跟着我上街消食去。

    快走到西街的时候,我发现我怀里的小福至忽然欢叫了一声,我抬眼一看,一个身着蓝色水袖衣服的美丽女子正向我们走来。

    她一开始面上有些不确定,而后像是看到了什么熟人一般,加快了步伐向我们走来。

    “太好了,原来真的是你,云笙哥。”声音如同黄莺出谷,婉转清脆。

    江云笙似乎是有些迷茫,想了一下,用不确定的口吻问:“是流莺妹妹吗?”

    “是啊,我是流莺。真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竟然能在这里遇见。”这个名叫流莺的女子语气里有种说不出的喜悦。

    “哈哈,真想不到,当年那么小的一个小女孩,现在出落的这么漂亮了。”

    那女子的面上红了红,小声撒着娇,“云笙哥,别笑话人家了。”然后才像是发现了我们一般,“云笙哥,他们是?”

    江云笙刚想回答,就听见身后有人叫了声“流莺”,女子愣了愣,快速的道了个万福,“云笙哥,我要先回去了。”然后赶紧离去了。

    等江云笙目送完这个叫流莺的女子,就发现我们全都是一脸八卦的看着他。他的样子似乎是很无奈,“这是我爹好友的女儿,我们两家曾经住的很近,所以我就跟她认识了。后来,爹因为生意的事情搬了家,后面就没有再见过了。”

    我发觉了江云笙在讲这一番话的时候,特地留意了下小川的脸色,结果在发现小川的注意力一大半都放在了一边的糕点摊子上后,整张脸黑了下,然后不留痕迹恢复了。

    看来,这个江云笙对小川似乎是真的上心了。

    第二天早上,我带着江云笙和王富仁装作八王爷,哦,不,是王怡少爷的随从准时参加了花魁大赛,至于小川大贵和小白则被我留在家里看着小福至了。

    花魁大赛一共分成两天举行,第一天是才艺展示,每个参赛的女子选择自己的最拿手的才艺进行表演,第二天则是众人投票,决定名次。

    为博眼球,美女们的才艺是一年比一年出彩。不过在这精彩之中,又有三人尤为让人惊叹。

    一个是丰都玉朱姑娘的歌舞。其实有很多女子选择以歌舞展示自己,但是这位女子奇就奇在她不同于其他女子水袖长衫的柔美,而是一身束腰紧脚的装扮,乐曲选的也是欢快的调子,看她跳舞有一种说不出舒心,仿佛拨云见日,所有的烦恼都随着她欢快的步伐而没有了。

    一个是青云秋儿姑娘的丹青。在悠长琴声的伴奏下,这位女子左右两手各执一笔,低头作画。当她作好画之后,两个侍女将两幅画举了起来,全场惊呼。左边的那幅花团锦簇,一女子在花前静静赏花;右边的那幅一青年男子正凝视着赏花的女子,眉眼神态尽显爱慕。虽然是两幅画,但是却共为一个整体,构思之妙,画法之精让人不得不为之赞叹。

    还有一个是我们昨天见过的流莺。她只带了一只黄莺鸟,当黄莺鸟开始啼叫的时候,流莺也随着这黄莺开口,声音婉转,音调缠绵。虽然没有什么曲调,但是这一唱一和之中却暗藏了许多绝妙。再加上流莺轻启朱唇之时,眼神流转,有着说不出的娇柔妩媚,纵使铁石心肠,也敌不过三声轻吟。

    不知道是不是我多心,我总觉得流莺姑娘在表演的时候,眼神总是有意无意的飘向我们这桌。只是不知道她看得是我身边的这位王怡少爷,还是她的云笙哥哥。

    我除了要仔细的观看各位美女的才艺,还要努力的观察八王爷的神态。但是八王爷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神色捉摸不定,我无法看出他对哪一位姑娘更加青睐一些。

    到了下午,各位美女的才艺已经展示完毕了。八王爷摇着扇子轻声问我:“依你所见,哪位姑娘比较合适让本王带回去?”

    我毕恭毕敬的回答:“回王爷,从今天各位姑娘的才艺上来看,玉朱姑娘的舞蹈,秋儿姑娘的丹青和流莺姑娘的唱曲是其中最为有特色的。”

    “哦?那你觉得她们之中谁更略胜一筹?”

    “草民觉得这三人无论是从相貌上还是才艺上都不相上下,草民是在难以判断谁更加好一点。”

    “那你们觉得呢?”八王爷问向我身后的王富仁和江云笙。

    王富仁很老实的摇摇头,江云笙也是回答不相上下。

    “好了,本王已经心中有数了。今天辛苦你们了,你们可以回去了。”

    “是,王爷。”

    我们刚回到宅子里,就被大贵,小白和抱着小福至的小川团团围住。

    “怎么样?那些姑娘好看吗?”

    “八王爷看上了哪家的姑娘?”

    “八王爷没有为难你们吧?”

    我摇了摇头,“八王爷并没有为难我们。”

    过了一会儿,江云笙开口了:“小牛,我瞧着这八王爷似乎是对这花魁大赛一点都不关心。你觉得是他真的只想随便带一个女子回去交差,还是另有图谋?”

    江云笙的一句话让叽叽喳喳的那几个人安静了下来。

    大贵若有所思的开口:“难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但是我们这种寻常的百姓人家,又有什么利用价值呢?”

    宅子的氛围前所未有的安静,就连小福至似乎也在安静的思考。

    我摇了摇头,“八王爷心里想的什么我们谁也不清楚,至于是想找个女子交差还是另有图谋,也许明天就知道了。不过就像大贵说的一样,我们这种寻常的百姓人家并没有什么好值得利用的,大家也不必担心,明天随机应变吧。”

    众人面色上虽然依旧犹豫,但是却也实在捉摸不清八王爷想要做什么,只得先回房休息,以应变明天的花魁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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