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478 更新时间:15-10-07 23:18
大种问我:你工作的事怎么样了?
我说:算是找着了。
小樱问道:做什么的?
我说:做销售的。
大种又问:做什么的?
我说:卖邮箱的。
大种问道:跑人家公司推销呀?
我说:哪啊,拿着块牌摆街头的。
大种说:操,那这不跟江湖假郎中卖老鼠药一个样嘛。
我说:那不一样,他得吆喝,我不用。
大种说:这种活儿你都干?
我搂着小樱说:没办法,为了媳妇,什么都得试试。
小樱依偎在我怀里,笑笑说:真委屈你抛头露面了。
吃完饭后,我假意跟大种抢着买单,没有到大种当真了,搭着我的肩膀说:既然你盛意拳拳,那就你来吧,你这兄弟真没得说。
刚出饭馆,对面突然冲过来7。8个人,拽着我跟大种一通乱打。乱得直感觉拳头错综复杂,我们渐挡渐退。还没来得及反应怎么回事他们已经打完走人了。其速度,作战计划,简直跟电视里的特种部队一样。
我和大种呆在原地愣了大半天,想不出这到底怎么回事。周围的人群也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给吓呆了。纷纷停下脚步看看我们两个受害人是不是也像电视剧里演的,在几秒后自动倒地。
小樱和刘蓉冲了上来,直问,有没有事有没有事?
我甩了甩头,说:没事。
小樱带着哭腔说:你的眼睛都肿了。
经小樱这么一说,我才感觉到我的左眼已经睁不开了,疼痛阵阵。
大种走到我身边,问道:没事吧?
我看了看大种,完好无缺,便说:我没事,你呢?
大种说:我也没事,还好我挡得快。
小樱扶着我问道:刚刚怎么回事啊?
我气愤说:我也不知道啊。
刘蓉说:报警吧。
我说:算了吧,像这种事情警察是不会立案的,最多就给你个民事纠纷。
大种说:草,他妈的,我们没得罪人啊。
我说:妈的,这事没完。
次日,到公司打完卡后,便领着纸牌出去,公司给我安排的地盘在体育西路的地铁E出口处。这里人流量很大,特别是E出口通往地铁入口处这段路,人流更是川流不息,从没见这停歇过。那是一条地下步行街,步行街中间有一排长凳,一直延伸到两边尽头,我发现,这排长凳上从来就座无虚席。每次经过这里的时候,我总是下意识想赶紧离开,第一,我不需要买东西,第二,在这么庞大的人流会让我感到压抑无比。
但有些人却很喜欢人多的地方,他们喜欢的不是那种气氛,而是人越多越能给他们制造出吃豆腐的机会——通过与异性身上的某个部位的摩擦来满足心里的好色欲望。
其实男人的好色分两种,一种是明色,就如上面所说,通过摩擦让自己心理上达到高潮,这种属于明摆着当着人家的面吃人家豆腐,却还能装出很不经意的样子。所以女孩们,如果见到那些喜欢走得很快,喜欢往人群里堆挤的人,特别是女人群堆,你就要尽量护住自己的肉弹了。另一种是暗色,这类人喜欢看美女,然后通过想象让自己心理上得到满足,属于比较内向腼腆型的,通常都是一些外表看似很老实,带着眼镜的斯文人。所以,弯腰或者是蹲下的时候注意走光啊,不然你的春色就很可能尽收他眼底或者是照相机里。
出了地铁口后,我把位置定在路边的树下。由于第一天出来招摇过市,心里那坎始终迈不过去,为防自己全面曝光,我特地戴了副黑墨镜,然后将纸牌平摆于胸前。
过了一会,在我对面陆陆续续出现了许多跟我一样举着牌的人,只不过他们都是把牌举在头上,然后对着过往的路人招呼道:先生,过来看看。从他们牌上的内容可以看到,有一些是做家政的,有一些是做网络的,有一些是做地产的,还有一些是做清洁的。
在我的身边,陆陆续续地围着一些过路的人,纷纷停下脚步看着我,慢慢地围着围着,形成了一个小圈子。大家指手画脚地讨论着,可是始终没人上来找我搭话。
我心里暗想,难道第一天上班就能拿个头彩?于是向前一步对路人问道:大家对我们的产品有兴趣吗?
话音刚落,“吓”的一声人群全散了,就在我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我发现,对面那些举着牌的人也在看着我,从他们的眼神里我看到了很强烈的敌意。我心里不禁颤了一下,有种势单力薄的感觉,好在我戴着墨镜,掩饰住了我眼神里的惊怯。估计是突然多出一个人来分割他们的地盘让他们感到很不高兴,或者是因为我太吸引人群给他们的工作造成了威胁。总之,他们很排斥我的出现。
这时,一个中年胖子在我面前停住了,看着我的牌子挠了挠头,我连忙上去说:先生,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吗?。中年人摇摇头,若有所思地离开了。就当我退回树下的时候,他又走了回来。我问道:先生,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吗?中年人笑笑说:没有,我就想跟你说一下,你这牌子上面有个错别字。我把牌子翻了过来,边看边说:是吗?
操,一看才知道,原来上面网络的“络”写成“洛”了。我连忙对中年胖子说:谢谢您的提醒。心里暗想,妈的,公司这帮人也太没文化了。中年胖子笑笑说:没事。然后转身离开。
突然,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转过去一看,原来是老板,便惊奇问道:老板,你怎么来了?
老板说:来看看你做得怎么样了。
我说:没人来问啊。
老板说:当然没人来问啦。
我问道:为什么?
老板说:你这个样子哪像在销售啊,瞧你戴的墨镜,人家还以为是黑社会收保护费呢。
我说:不是,我眼睛有点问题,如果不戴眼睛,人家一见到我那可能真以为我是黑社会,眼睛都打肿了。
下午的时候,大种突然打电话过来,说:我知道昨晚是谁干的。
我气愤问道:谁?
大种说:周小斌。
我说:你等我,我们把这孙子给揪出来。
大种说:他走了。
我不解问:走了?
大种说:这孙子今天已经离开学校了,所以我才会断定是他,最近也就跟他有点瓜葛。
我无奈地挂了大种的电话,但奇怪的是,心里的气却消了一大半。周小斌的离开给我带来了一个讯息,也许,这辈子再没机会跟他碰面,就算哪天真的碰面了,心里的气愤也估计荡然无存了,或许还能相视一笑。
想记住仇恨,它需要一个实在目标,然后天天督促自己让仇恨滋生成长,等到有一天成熟了,便可以对这个目标进行报仇雪恨,这样,这个仇恨才有意义,因为仇恨它本身也带着感情。
对于周小斌,于我们来说他只是个概念上的仇恨,我们不可能对这么一个随时会被忘记的虚幻体产生仇恨。至少,我们缺乏一个鞭策的动力。
后来,小樱知道这个事后,责怪我说我不对,为此我很生气,还跟她吵了一架。
我气的不是小樱责怪我的做法,因为我的做法从道理上讲,我们是理亏在先,周小斌的报复只不过是补回这个亏,于报应的说法完全合情合理。当然,报应这种事不是谁都会遇到,只不过我跟大种比较倒霉而已。
我气小樱是因为小樱没站在我这边,因为我总认为小樱能包容我的一切,尽管是坏事。
到了第五天,我的眼睛好了,但我依然适应不了这种站在街头插标卖首的销售方式,一直都处于被动状态。摘下眼镜后我又戴上了口罩。总之,我很难接受我的五官跟那纸牌一样完全暴露在路人的眼皮底下。
其实这主要还是面子上的问题,觉得自己再怎么沦落也不至于要流落到街头拉客的地步,另一方面却想着看能不能把这个事情做好,于是心里又纠结在这个问题上面。
经过了几天的怒眼相视,大家似乎对我的存在已经渐渐习惯了,敌意变成了笑脸,最后我们居然变成同仇敌忾了。那帮跟我一样举牌的人中有几个在以后竟然成为了我的朋友。
那天,我又例牌地站在树下,戴着口罩被动地等着路人跟我搭讪。对面有个举着家政牌子的女孩子走了过来,在我身边停住脚步。当时我没理她,以为她是要过来跟我抢位的,于是扎好马步,等着她出招。
突然,女孩子跟我打了声招呼:你好啊。
我愣了一下,随后回应说:你好啊。
女孩笑笑说:你怎么戴着口罩工作呢?
我纳闷说:有什么问题吗?
女孩说:当然啦,人家会当你得了传染病的,都不敢接近你。
我说:会吗?
女孩说:那你见有人跟你搭讪吗?
我说:没有。
女孩说:那就是了,刚开始做是放不开,试着放开一两次,以后就没问题了。
这个女孩叫周艳,后来成了我的同事。也是因为她,我才敢抛头露面大声吆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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