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4053 更新时间:11-11-19 19:05
次日醒来的时候,肖楷已经不在了。看了看时间,都12点多了。靠在床头抽了跟烟,想着既然是出来玩,不能老窝在床上,得出去走走。于是起身梳洗了一番,临出门前还特地刮了一下胡子。
这座城市据说自有文字记载依赖已经有4000多年了,曾经历多两千多年的沧桑,还是唯一一座仍座落在春秋时代的位置上的古城。我曾经在一些杂志丛书中看到过关于对苏州的介绍:古城到现在还基本保持着古代水陆并行,河街相邻的双棋盘格局,三纵三横一环的河道水水系以及小桥流水,粉墙黛瓦,史迹名园的独特风貌,同时也是我国河,桥最多的城市。
走到路边拦了辆出租车,司机问我要去哪?我说,环游苏州。
其实我眼见的苏州跟书中描写的苏州差别很大,虽然她依旧保留了原有的一些格局,但由于现在建筑太过繁杂,规划管理得很不到位,俨然竖起的洋楼让她原有的古朴不复存在,展现给人看的只是一座保留在盛名之下却毫无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就好像被整容了,虽然你还是你,但我却认不得你。
游了半圈后发现已经没有必要继续下去,便让司机把车开到苏州园林。据说苏州是以园林见长,园林艺术更是让人感叹她的巧夺天工。由于苏州的山光水色景色怡人,自然环境悦目赏心;苏州的街巷临河,曾被誉为东方威尼斯。当然,威尼斯在我脑海里就如同苏州园林那么陌生。
进去后我不禁感慨:原来威尼斯也不过如此。看着这一大片林子,给我的感觉也是:哦,原来如此。我实在无法对这些风动它就动,风停它就止的植物做出任何诸如“啊,何等的壮观,何等的神奇”的感慨。我想,大自然都能把这么高深莫测的人类制造出来,对于这些所谓的巧夺天工,那更是易如反掌。大概,我是属于不解风景的大俗人。
出了林子拐了个弯,沿着人行道一直走一直走。看着大路上的车子,以前我会想,他们这么折腾到底为了什么,现在我会说,都是为了生活。他们是在路上奔走,而我则是在原地看他们奔走。
来到了一处街市,饿由景生,肚子“咕”的一声响,刚从我身边经过的人闻声看了看我,那种眼神我看得出他们以为刚才的响声是我的屁声,不由得加快脚步离我远点。
在我身边有一个摊档,属于移动餐厅。推车两边竖着两根铁管,中间挂了一幅横条,上边写着:台湾手抓饼。一个带着棒球帽的年轻正站在摊档后便煎饼,他身边站着很多人,但这些人并不是围着他,而是在他旁边围成一个小圈子。
我走上前,跟年轻人买了块手抓饼,问道:这些人看什么呢?
年轻人笑笑说:看牌子。
我纳闷问道:牌子有什么好看的?
年轻人没说话,只是笑了笑。我好奇地走近人群,从夹缝里看到人群中间放着一块大木板,我把头伸进人群,看见大木板上写了几行字:林爱梅,我爱你,我永远等你。
我拍了一下站在我旁边一路人的肩膀,问道:哥们,这什么意思啊?
路人摇摇头说:不知道。
我问:那你们看什么?
路人说:凑热闹呗。
这时年轻人走过来将人群驱散,边赶边喊道:别挡着,没什么好看的。
等到人群渐渐散去的时候,我走到年轻人旁边,又买了一块饼,笑笑问道:这牌子是什么意思呢?
年轻人看了看我,犹豫了一下,但见我关顾了他两次,便说:找女朋友。
我说:呵呵,要是让人拍到了,网民都该叫你“痴情哥”了。
年轻人不以为然,说:我只是在寻找我想要的,别人怎么说都影响不了我的生活。
我说:话虽然是这样说,但被人议论毕竟不是好事。
年轻人说:天下那么多人,哪管得了这么多张嘴,再说,这是他们的乐趣,大官们都管不了。
我说:你不怕,但人家姑娘大多都怕人议论。
年轻人笑笑说:我相信我喜欢的人不会无知到觉得舆论高于诚意。
我说:那你这想法也太理想了。
年轻人说:我只是追求我喜欢的,要求高吗?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突然间我的心好像被什么东西刺到似的,感到莫名地难受。我继续问道:林爱梅是谁呢?
年轻人淡淡地说:我女朋友,好听吧。
其实我看到林爱梅三个字的时候,心里就冒出了三个词:淋病,艾滋,梅毒。
我笑了笑,说:好听,但都是你女朋友你还用得着找吗?
年轻人的表情突然暗淡下来,淡淡地说:后来我们分手了。
我说:既然过去了,也没什么好留恋,干脆不要想了,不然只会越来越伤心。
年轻人说:我就是不想让自己继续伤心才找她的。
我问道:她在哪呢?
年轻人说:不知道,所以才弄这么一个牌子。
我说:那希望挺渺茫的。
年轻人说:我知道,我也想过放弃,但我不能欺骗自己说不爱她。
我笑了笑,没说话。
年轻人继续说:很多人都当我是神经病。
我心里想,我也这么觉得。但嘴上说:其实这也是一种执着的精神。
年轻人说:很多东西过去了就很难再回来,我现在很后悔,但我不想以后也后悔。
听到这里,我感觉自己的心晃动得很剧烈,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小樱的样子。我对年轻人说:再给我一块饼。然后问他:我能跟你这牌照张相吗?
年轻人摆摆手示意随便,并帮我跟大木牌拍了张合照。
临走时,我说:谢谢你。
年轻人笑笑说:应该是我谢你才对。
我匆匆赶回了“小小宾馆”,我知道我必须得马上赶回广州,因为那里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等着我去做。
赶到火车站的时候,我给肖楷打了个电话:我回去了。
肖楷一头雾水,问道:去哪啊?
我说:回广州。
肖楷说:那么急干吗,再多玩几天。
我说:我已经在火车站了。
肖楷说:操,你什么事啊。
我说:急事,以后再说。
挂了肖楷电话后,我打开手机,发现手机上有十几条未读短讯,是大种和小樱发的,问我到底去哪了,收到短讯马上回电话之类的。我回了一条信息给大种和小樱:明天这个时候到,火车站,有事见面再说。
在火车上的20几个小时,每一份每一秒都是对我的耐心的莫大考验。火车的速度是有限的,但人的急躁却是无限的。人在思维与思维之间的转换速度恐怕是世界上最快的速度。一秒钟可以在宇宙来回好几趟。
终于回到了广州,这个一直被我排斥的城市。此时,我觉得她是那么的美好。
下车后便看见了大种和小樱,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朝他们狂奔过去。大种见状,脸上泛着淡淡的微笑,张开双手,一把将我抱住,然后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我没理会大种,一把将他推来,来到小樱面前,小樱笑笑地看着我。我一把将她搂在怀里,轻声说:小樱,我喜欢你。
这时不光小樱,大种也呆住了,走过来莫名其妙地问了句:怎么回事?
我将大种拦在身后,继续对小樱说:做我女朋友。
小樱呆呆地看着我,许久都没反应。她越是不作反应我心里就越着急。不由得重复了一句:做我女朋友。
小樱还是没反应,我心里基本上已经没谱了。我晃了晃她,示意我刚刚是在跟她说话。小樱突然反过来抱住我,应了声:嗯。
我在小樱额头吻了一下,然后搂着小樱转过身,对大种说:以后叫嫂子。
大种还没反应过来,满脸疑惑,眼直勾勾地看着我们,直到在吃饭的时候还在问:怎么回事啊?
后来小樱问我为什么这么冲动,在车站就跟她表白。
我说,其实我早就想跟你表白了,只是找不到合适的机会,我不想让你成为我人生的遗憾。
我把女人分为三种,凭借的是第一眼的印象。第一种是当你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有想把她推倒得冲动,这种女人属于睡觉型,例如李娇。第二种是你一见到就很想跟她相处的,这种女人属于过日子型,例如大种的琳琳。第三种是既不想上她又不愿跟她过日子的,会跟这类女人在一起通常是因为找不到上面的两种女人但是你有迫切地需要女人的时候,这类女人属于备胎型的。而小樱比较特别,我的对她的想法是:推倒她然后跟她过日子。
跟小樱在一起之后,感觉自己突然变豁达了,世界在我眼里是显得那么的明亮,不再执着于内心的矛盾,不再对社会发出任何控诉。总之一句话,心情好,看什么都顺眼。
小樱的存在,让我有了归属感,而我也突然间从一个颓废青年变成一个有理想有斗志的年轻人。我的理想很简单,跟小樱走上那条永远走不完的路。为此,我特地去剃了一个光头,以彰显全新的生活的开始。
很微妙的一点是:我发现我跟以前的大种互换了角色。以前老是我去抱怨大种没时间陪我喝酒,现在轮到大种整天向我抱怨一个人很无聊。对于我跟小樱的结合,大种意味深长地说:别步我的后尘。我说:我准备好了跟她白头偕老的。
最后,我如愿以偿地推倒了小樱,又顺顺利利地跟她过上了日。在邂逅小樱的几天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做啤酒销售。我又重新找了一个属于我和小樱共同的家,然后发神经似的在家里的墙上贴满了我们的相片,由于没分好类,不小心将大种的相片贴在了厕所的门上。后来大种来我这的时候看见自己的相片被贴在厕所门上,便问我:怎么回事啊?我说:辟邪啊。
白天,我去上班,小樱去上课。晚上,我陪小樱逛街。周末,我在家里做饭给她吃。我觉得,只有当我的生活里充满小樱的时候,我才会感到踏实。
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没有多大的理想,我只是希望生活能给我点运气,让我像现在这样生活,我就很满足了。
以前常听刘德华唱的一首歌,每次听后都让我怅然不已——流浪。
当
灯光每夜闪亮
人便开始去流浪
繁华闹市徘徊夜里
没有终点并无路向
家
虽拥有但空荡
凝聚空虚怕回望
情还是冷人还是冻
害怕归家再看着墙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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