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1444 更新时间:11-10-16 16:44
【第2章 丛林法则——保持活着】
要想活下去,就得遵守这肉欲丛林的法则。
丫豆是个聪明的孩子,所以他已经安全地活到了六岁多。
人,其实是一种很坚韧的动物。
丫豆的母亲在不疯的时候是个好母亲,会给刚出生的儿子喂奶,但疯起来连自己也神志不清,就由得那个婴孩在一边痛哭着饿着尿湿着。
好在那个时候,她疯的还没有后来这么厉害,所以神志多半时候还是清晰的,那么丫豆虽然经常挨饥,也慢慢地长大了,过了几个月,他会坐起来,接着会在脏兮兮的地上爬行,然后会蹒跚地一步两步走起来,再多些时日,就开始漫山遍野地疯跑了。
丛林法则的第一条是:保持活着。
保持活着,就要在这个丛林里自己找到吃的。
穿过十个巷子,镇子的西面有一个菜市场,太阳快落山时如果猫在角落或许可以捡到一些蔫掉烂得没太厉害的菜帮子,还有一些鱼的内脏,如果运气好回家可以煲一锅鱼杂菜叶粥,喂饱自己和那个喝酒比吃饭更多的妈妈。
靠近城镇的地方有一家生意不错的西餐厅,他们的垃圾桶里偶尔会有不少好货色,甚至有一次他带了一个几乎完整的小蛋糕给他的妈妈,那天是她的三十岁生日,她居然快乐地抱着他流了眼泪,他有点留恋那个温暖的怀抱。虽然那里离这里要走很远的路,还要穿过几条繁忙的马路,会有被撞伤的危险,虽然那的后巷还有两个凶狠的野狗和他争夺,甚至那个出来倒垃圾的胖男人还会对他大喊大叫:“小杂种,别在后门鬼鬼祟祟的,想偷东西吗?再不滚,小心拧断你的脖子!”
再远一些,棚屋的东面是密林,里面自然也有不少好货色。例如那些不知名的小桨果,开始生出来是白色,慢慢泛成鲜丽的红,最后变成酱紫色。到了紫色就非常甜,虽然个头很小,但吃上一大捧也足够解解馋。不好的地方是会把整只手都染成紫色,最少半个月里都留着沾染过这些野莓子的痕迹。
一些野生的花里有甜甜的蜜,一些带刺的像玫瑰一样的植物嫩枝剥了皮以后也可以吃,有点青涩生脆的味道,还有着淡淡的玫瑰香。偶尔还能掏到一些鸟蛋,那运气就着实不错了!再来点串烧蜘蛛就更美了,“嗯,味道和蟹黄差不多。”当时达布这样说。
达布是比他年长两岁的小男生,和他的命运有些相似,他的母亲听说来自朝鲜还是韩国,但他的母亲没有撑过太久的时间,在他七岁的时候就病死了,死的时候很痛苦,全身长满疮泡,流着恶心的脓水,是慢慢烂死的。她们说她得了恶心的脏病,而且还会传染,所以把她扔到山林里一个空无人烟的破茅屋里自生自灭,达布在山里找一些东西给自己和母亲充饥,什么都吃过,包括蛇和青蛙,蜘蛛和老鼠,所以他很懂这个山林里什么可以吃,如何取来吃。
扔在山林里后达布的母亲只挺过了半个月多就死了,然后达布挖了个坑埋了她。听说她死的时候轻得只剩下一捧骨头的重量。达布平静地说:“她很轻,全身已经烂得分不清楚头尾,拖到一半,肉和水掉了一地,湿嗒嗒的”。
丫豆觉得他终于有一个朋友了,他们可以在一起交流丛林里的生存法则,一起熬过人生最苦困的年纪。
直到有一天,达布消失了,他跑遍整个山头也没有发现他的踪影,后来听棚屋里那群妓女们偶尔谈起他,说他被这里的老大卖了九千泰株,卖到曼谷的人妖贩子手里,长大了可以做人妖表演。达布继承了母亲白净的肤色,有着高丽民族特有的细长凤眼,人贩子一眼就从皮肤黝黑的娃娃堆里相中了他。
达布是他唯一亲近的朋友。老大怎么有权力卖了达布呢?丫豆有些不解。
因为达布的妈妈是老大手里的姑娘,所以达布也属于他,现在他妈妈死了,卖了他很应该啊!
哦,原来是这样。
后来丫豆知道这些皮肤白净五官细致的小男孩会有一种悲惨的命运——被卖去做人妖。
然后丫豆自己领悟出丛林法则的第二条:掩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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