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239 更新时间:11-03-22 15:20
“是你!”他忽然间惊喜万分,猛地抬起头来望着我。
“抱歉,我以为你是他……”他的声音低哑而伤痛,是在失望中好不容易燃起希望后,又被一脚揣进绝望的深渊里的那种痛。我发现自己很残忍…………不对,干我什么事啊!
“没关系。”我尽量让语气平和一些,还是忍不住问一句:“她是你的恋人吗?”
他苦涩地笑了笑,当然,笑得比哭还难看:“算是吧…………”
“哦……”我的天呐,我失恋了……“她……离开你了?”
他点了点头。
在我正窃喜的时候,他说:“他死了。”
“抱,抱歉……”平生第一次结巴,因为羞愧。
“没关系,”他轻声道,“我先下楼了。”
在他转身前的一刹那,我清楚地看见,他眼眶红了。
哎~我发现自己有点羡慕死去的那位大美人(我猜多半是,不然怎么配得上他呀?),悲哀呀,我的人生……
正巧这时小二送晚饭上来了。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让他拿到楼下去。我有些担心他会出事……(当然,这是本人为了安慰自己的良心找的借口
在我边下楼时我一边思索着方才的情形。忽然回想起一件事儿:他好高呀……居然比我还高五寸左右。不像某个叫玉素的家伙……哎,其实他也挺可爱的,特别是眼睛上那两把小刷子。他可能是目前我见过的唯一一个睫毛比姐姐还长的人,不论男女老少。
在楼下大厅一见着他,刚刚因为想起玉素而轻松起来的心情又被忧心所替代,以一种比雷电都迅猛的速度。
他一个人在角落里,背着灯光啃两个不太新鲜的馒头【某伊:孩子,去消协告这家店】。那样的情形,看得我眼睛发酸。
我还没来得及把第四口饭咽下去,他便起身上楼了。我装作没看他的样子,继续咽那口饭。终于在听不见他脚步声的一眨眼的功夫,咽下去了。【某伊:发现没,这孩子很花痴啊~注意罗,夜子口中那个“平日沉寂,但一旦爆发,便死伤无数”的离宝宝,正在慢慢苏醒~~弄得跟吸血鬼似的,郁闷……】
···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起来了。急匆匆地穿戴洗漱好,走出房门才发现对面房间门是紧闭的。有一点失落,不过还是要打起精神来,不能误了正事。
下楼的时候听见大厅里有人声传来。有这件客栈掌柜的,也有那位店小二的声音。
等到我走过去时,这才发现他站在两人的身后,将一张纸递给掌柜。
掌柜用颤抖的手接过那张印有字的纸,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店小二倒是挺开心地说:“俺总算是见着客栈有名儿的这一天了!掌柜的,俺这就去找木匠来按公子的字儿给招牌上字啊!”说着便开心地跑开了。路过我身边时还说了句“小公子早。”
事情我大致也猜到十有八九了。我只是有些好奇,能让二年来宁愿不起店名也不随意刻匾,如今却一语定音的书法是怎样的。我还未开口,掌柜倒回过头来对我说:“客官您来瞧瞧!哎呦,我这几十年来见过的书法名家的字不少,却从未见过这样风格迥异,独树一帜的佳作呀!”
我从掌柜那张饱经沧桑的脸上读到了敬佩与赏识还有难得一见的珍重。倾身上前,只一眼,我便被那字体的气韵和流畅所震撼:
“上禀许贤先生之风,下容袭弗大师之法,从容不迫,字形酣畅,行走如风,蜿蜒斗转间又苍劲有力,风格飘逸闲散却稳健如山。自有一派书法大家的气势。实在难得……”我完全遗忘了自己只是个过路之人的身份,一谈起书法便得意忘形。等我反应过来原作者就在身边时,已经晚了……
“原来客官是行家里手啊!我张二真是荣幸,能让二位在区区简陋的客栈下榻,三生有幸、三生有幸……”掌柜这一说,我脸上热得跟火灼似的,刚才那些话表面上听得过去,但真正的行里中人一听便知在胡扯……这次脸丢大了……
我们三人都沉默了一阵子,觉得气氛实在诡异。正当不知如何是好之时,一个粗犷豪爽的声音打破了三人的沉寂:
“老板,住店!俺要上好的房间。再来两斤牛肉四两白干儿五根猪尾巴和一碟花生米,快些啊!”
“好,好,客官您稍等。”掌柜将字小心翼翼地收好后连忙招呼那名汉子去了。
“公子你的见解……很……”他想了想,总算给憋了一个词出来,“独到!”
“见笑了……”我答得有些尴尬。
“我说真的!”他显得有些激动,“在下有个不情之请。”
“你说。”通常这种情况下是不能拒绝的,更何况……我心里比他更激动啊。
“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哦……我叫——”
“那边两位小兄弟,过来喝两杯,俺请你们!”大汉的大嗓门儿一下子把我的声音给盖过去了。
我和他对视了一眼,觉得这大汉不像是有心机之人,而江湖人的盛情邀请最好不要冒然拒绝,以免招致不必要的麻烦。于是我们便不约而同地走了过去。
大汉坐的是张四方桌,我向他拱手道:“恭敬不如从命。”便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他坐在我的右方,大汉的左方。神情有些迷离,不知在想些什么。整个人的感觉让我觉得即熟悉又陌生。比昨晚要平和一些,却又多了一重与人世隔绝的气息。明明坐在我身边,但又感觉不到他的存在。天涯咫尺,说的便是这种情形吧。
大汉倒是很热情找我们攀谈,说一些他的经历或是所见所闻,很快气氛融洽了一些。我偶尔会同大汉说上一两句,他却一直默不作声。等到酒菜一上来他便一人独酌去了。幸好大汉不在意,依旧说得很投入。
“小兄弟,你知道俺从大老远的漠北来这边其实是为了什么吗?”大汉问我道。通过方才的攀谈,我已经知道他今年三十有七,尚未娶妻生子。漠北人,以游历为生,靠偶尔抓通缉犯获得赏银为生。功夫不错,擅使一把大刀。他这次来中原一带结识了不少朋友,大家都叫他“大铁刀”。一是因为他的刀是铁质的,又沉又硬;二是他姓铁。我便叫他铁大哥。
“小弟不知。”我回到。
“俺在漠北的时候,遇见一个商团。商团里有一哥儿们特义气,俺便和他做了朋友。有一天喝醉了,他对俺说:中原有个叫清舞的小倌儿,那舞跳得呦……”
我一口气没喘上来,把酒给“噗”地一声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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