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人族成长篇  第五十四章 初临北渺城(下)

章节字数:1476  更新时间:10-06-30 10:16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红叶镇的红莲吗?弓箭手导师!是有这么一位而且胸脯大大的是吗?”这城南的赏金猎人俱乐部前台负责登记的大叔对白御风和程明远说道。

    白御风猛力的点了点头道:“对!对!胸脯很大的那个阿姨!”

    那大叔一愣道:“阿姨?有没有搞错?她年纪并不大呀最多也就是三十几岁吧。”

    白御风知道说走了嘴,一般在外人在场的时候他是很少叫红莲阿姨的,于是道:“嘿嘿,她是我长辈其实年纪并不算大!”说完就带着程明远向门口跑出去。

    “她们已经来了,我得在这里等她们,你准备怎么办?”白御风坐在这城南赏金猎人俱乐部门外的石台上对程明远问。

    “我陪着你等吧,反正我在这里也没什么朋友!”程明远也坐到白御风身边。

    进城的时候是上午九点多,两个小子一直等到快天黑也没等到要等的人,白御风摸了摸肚子后道:“不如先吃点东西再说!”

    程明远也是饿得很了同意道:“好,我看对面街上就有一家卖包子的,不如就买几个吃吧,这样还能继续在这里等你朋友。”

    白御风也早就闻到了对面包子的香气,说:“你拿我这个金币去买,等我遇见了我的朋友我就不用花钱了,你以后还得要有段时间靠这金币生活呢。”

    过了一会儿程明远垂头丧气的拿了十个包子走过来,白御风见他这幅模样便问道:“怎么了?不是买到包子了吗?”

    程明远将包子递给白御风后道:“这城里的东西也太贵了,十个包子就要我一个金币!”

    白御风一听便从地上蹦了起来道:“十个包子就一个金币?这是强钱呀!一个金币可以买十个能源碎片了都,不行我找他去!”

    程明远拉住白御风后道:“算了,人家都问我要不要买了,我是实在饿的急了,看来我们要赶快找个地方赚钱才行,要不连饭都起了。”

    白御风将包子拿过来左看右看的看了半天然后使劲的吃了一大口:“恩!味道不错,里面都是肉呀!真好吃。”刚才还说人家抢钱现在他却吃的狼吞虎咽的。

    两个人正吃着来劲的时候白御风的头上突然有一只手抓来,他下意识的将手反手一抓将那快要拍在自己头顶的手抓了个正着。

    “臭小子,你想死阿姨了!”被抓住手的正是红莲,她与卡罗被那商队一直带到北渺城只比白御风提前了三天时间入城。

    白御风好不容易从她那对人间胸器中挣扎出来道:“我们都等一天了,这还有一个包子你要不要吃?”说着将手上还剩下的一个包子递给红莲。

    红莲看了看后道:“你小子有钱了呀?居然买这北渺城南城的功夫包子?我们平时可都是不太舍得吃的!”

    白御风看了看手中那白白胖胖的包子道:“什么叫功夫包子?”

    红莲道:“你连自己吃的是什么都不知道?这功夫包子是城南那家店的招牌包子,无论是面还是肉馅都是人工用拳头一下一下打出来的,所以叫功夫包子,否则也不会卖这么贵了,你什么时候见过一个包子卖到一个能源碎片的价钱了?”

    白御风与程明远对望一眼,原来并不是城里的东西太贵而是自己不懂行情买了这最贵的功夫包子。

    红莲看到白御风身边坐着的那个比较瘦的少年问道:“这谁呀?”

    白御风只顾着与红莲说话了忘记了介绍程明远于是将程明远介绍了一下然后又简短的将自己的经历说了下。

    红莲叹了口气:“还好你没事,否则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去跟皇族的人说了,小天还没到想来是路上耽搁了,你跟我先去把这次的任务交代下吧,明天我会带你去皇宫处。”

    白御风点了点头:“还有就是溪娜让我告诉你她会在换取职业徽章后到城中心的赏金猎人俱乐部等你们。”

    

    搜索关注 连城读书 公众号,微信也能看小说!或下载 连城读书 APP,每天签到领福利。

打赏本章    举报本章
这本书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打赏作品的作者!
100 铜板 300 铜板 1000 铜板 3000 铜板
5000 铜板 10000 铜板 30000 铜板 100000 铜板
打赏查看
送黄瓜送苹果送香蕉送笔记本送手机送钻石送跑车送别墅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4 lcdudu.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