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章節字數:3239  更新時間:09-11-2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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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尋尋覓覓,尋尋覓覓,我心渺茫。越找越絕望。絕望到,沒有陽光,燈光也好,甚至,有隻螢火蟲上下翻飛吸引目光也會滿足。然而,長久的時間裏,螢火蟲也不曾出現。我的世界處於盤古未出現的時期,混沌一片。認識譚越就是在這個時候。

    那個時期我很窮,因為一心要買筆記本,又不想跟家裏要錢,所以我在課餘時間裏出門打工了。

    我打工的地方叫納斯達克,是一家英語培訓機構。我的任務是在大街上叫路人留下姓名號碼,美名其曰信息采集。

    還有很多出於不同理由而來這邊打工的學生,錢峰就是其中之一。

    錢峰人很內向,一個早上都隻是傻傻的呆在角落,不好意思上前叫人簽名。我看不過去了,跑過去告訴他臉皮要厚,還現身說法,該怎麼做,怎麼做。說到最後我們兩個都不做了,開始聊天。錢峰在聊天過程中死命推薦他的朋友,但因為不善言辭,所以隻是翻來覆去隻是說他很不錯,人很好。

    我笑著逗他:“他有多好,上知天文還是下知地理?”

    錢峰一臉認真:“他確實是喜歡看書的。懂很多東西。”笑笑又說,“而且他從小練書法。”

    於是我又問:“那他喜不喜歡哲學?看不看尼采叔本華之類?”這都是我喜歡的。

    “看呢,”錢峰說,“前兩天就見他抱著本《厚黑學》呢。”

    我心動了。說出來可能讓人覺得很酸,裝小眾,但我確實是喜歡唐詩宋詞古文觀止之類,對喜歡看書又學書法的人沒有抵抗力。

    又開玩笑似的半真半假的說:“啊,這麼優秀的大好青年你竟然敢私藏,快點,年齡身高家世體重一一報上來。”

    錢峰也是無聊,一五一十的跟我講起他的趣事來。我越聊越覺得難得,極少有碰到共同喜好這麼多的人,心中不免生出要結識一番的想法。

    錢峰做了兩三天,實在沒那個天賦,算算工資,還沒路費飯錢來得多,於是就不做了。他決定走的時候剛好他大為讚賞的朋友也在市區,於是我們決定一起走。

    錢峰同那個同學通了電話,約定在商業大廈下見麵。我們兩個就朝商業大廈走去。

    這個同學,就是譚越了。

    譚越人長得略微瘦小,正符合現下的審美觀,俊氣且幹淨。

    我喜歡看起來幹淨的男孩子,覺得清清爽爽的,像是可以呼吸的琉璃,美麗極了。再加上先前錢峰說的他的那些優點愛好,我對他的好感直往上飆,一飄到頂。

    我們一起吃飯聊天,等到吃完飯分開,我已經知道,我想得到他。

    我想得到他,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

    我知道這不是喜歡,不是愛情。我隻是欣賞他,所以我要先下手為強。萬一以後我喜歡上他,我不能容忍他不在我身邊,我要那時候的他已經是我的了。

    回到宿舍,我翻來覆去的跟舍友講譚越,講我們如何相識,講我們共同的愛好,講我們的對話,講他如何如何有趣,如何如何見多識廣,知識淵博。

    直到舍友們都受不了了,撲上來要掐死我。我高聲笑著,假意求饒••••••

    最後,我告訴她們,我想要他。

    好啊,那你就去追啊。舍友們很是支持。

    然後,我懷著對美好明天的期待沉沉睡去。

    ——————————————————————————

    追人是個技術活。

    追人是很複雜的事情。尤其是對於一個隻談過四天戀愛的大齡女青年,沒經驗、沒資金、沒外貌,這些都是問題。

    我發動起我多年不動的大腦,努力的想該怎麼和他有過多的交集。

    兩個人都喜歡書,自然是叫他推薦書來看。很俗套,也很老套,但卻管用。所以我跑到他的校區,兩個人在圖書館呆了一個下午。

    他給我看的是侗寨的風雨橋。黑白照片肅穆,曆史風塵滾滾,那些美麗的橋屹立不倒。他翻給我看,我們腦袋湊到一起,去研究,去觀察,看那些幾百年前的人遺留下來的痕跡。

    我深深的感激他們,感激他們能讓我們有一個共同的下午。

    圖書館中靜靜的,隻有一絲可有可無的翻書聲,和筆頭在紙上摩擦發出的沙沙聲。這些聲音離我很遠,遠到讓我不自覺的忽略不計。隻有譚越,他離我那麼近,近到我可以聽到他的呼吸聲,一扭頭就可以看到他的臉,很幹淨,很專注,很認真。眼睛很大,很漂亮,雙眼皮,雙的從頭到尾一絲不苟卻不叫人覺得死板,曲線優美的睫毛自然上翹••••••厄嗯,我犯花癡走神了••••••

    圖書館關門的時候,天色已晚。我們又一起吃了飯。

    譚越推薦我看《平凡的世界》,我看過。但我依然甜甜的笑,感激的說:“好呢,我一定看。我相信你的眼光!”

    譚越問我:“你十一還去打工嗎?”

    我迅速的回答:“不做了,太累,工資又不高。想休息一下。你呢?”心裏則暗自盤算,如果十一不做的話,這幾天我大概要損失三四百塊了。不過,那有什麼了不起的。老娘是在為未來投資。

    “我啊,大約要陪幾個妹妹去玩。”那幾個妹妹,我知道,都是他認下來的。然後他問:“哎,你去沒去過鹽度公園?”

    “沒有啊,沒人陪。要不你陪我?”前半句是實話,我是典型的宅女,要不是沒錢了才不出門打工。後半句是假的,朋友們都去過,叫我來著,我嫌煩不肯去。

    “啊,你鹽度都沒去過?那水街去過沒?”譚越一臉看見外星人的驚奇。

    也是,鹽城這地界也就這倆去處,我都上到大三了還沒去過,是挺神奇的。老老實實的回答:“當然——也沒去。”心裏暗暗期待••••••

    “那我陪你去吧。哎,又犧牲了我一天的幸福啊~~”譚越如我所願的說,又似真似假的抱怨。

    我踢了他一腳,沒踢到。故意的,動作慢吞吞的,能踢倒的隻有半身不遂和植物人:“找打,你應該說小人何德何能有幸陪小姐出門,真是上輩子積福祖墳冒煙出門撞到狗屎運啊~~”

    譚越和我一起笑起來。我們在笑聲中分別。我坐上車,笑痕仍在。太陽已經下上,隻餘幾抹玫瑰紅的雲,很美。不知怎的,就想起“夕陽無限好,隻是近黃昏”來。幸好我還沒有女主角一觸景生情就吟詩作對的習慣,沒念出聲來,不然旁邊站著的幾人就有的好想了。

    我很現實,想到的是,下個星期就是十一假期,所以我要快點辭了工作。我的money啊!我肉痛!

    譚越,我為你這樣付出,你怎麼可以不是我的,你怎麼會不是我的?!

    因為不知道譚越會在哪天找我出門玩,所以我推了劉麗媛要我去她家的邀請,眼睜睜看著舍友們回家的回家,看男朋友的看男朋友,直至宿舍空空蕩蕩隻剩下我一個人。

    寂寞像是有實質的粘稠物,它纏著我不許我呼吸。

    我忍啊忍啊,拿譚越會跟我出門做支撐。

    我從小就怕寂寞,怕孤獨,怕一個人。但我這麼做都是我自願的,我不怪你,譚越,你不知道我做了什麼。我不怪你,但是,你一定要對我好一點。如果你都不對我好,那我做這些又算什麼呢。

    獨自一人在宿舍,沒人陪,時間也過的慢悠悠的,很難熬。我又懶得出門吃飯,隻得跑到學校教育超市抱了一堆三輝麥風、盼盼法式小麵包啊方便麵啊過橋米線啊什麼的,還買了兩瓶礦泉水,拎了滿滿兩大塑料袋回宿舍,估摸著也能混個三五日了。然後無事可做,開始看小說,看著看著就想,如果是譚越,他一定會如何如何~~走神~~百慕大~~非洲保加利亞~~南極洲~~企鵝~~超人~~內褲外穿~~然後間或“嘿嘿”“嘿嘿”的賊笑。也難免會想到萬一,他不喜歡我,但這個念頭一出來,就被我自己一爪子拍下去,怎麼可能!世上還有比我好的人對他比我對他更好嗎?沒有!比我好的人是有幾個,但比我好,對他也好的,除非哈雷彗星撞地球,撞出個外星人來!

    所以我們一定會在一起的,我信心滿滿。

    心裏小小的擔憂都被我壓下去了,我不要看到擔憂,一如我不肯吃苦的東西。

    宿舍裏沒有人,所以我自己安慰自己。我會幸福的,一定會的。比所有人都幸福。比我自己想象的都幸福。

    那個夜晚我倔強的如此想。

    我一定會幸福的。老天,你看,這麼懶惰的我都勤勤懇懇的出手工作了,你怎麼還忍心叫我不幸福。

    老天果真不舍得我難過,第二天,譚越就叫我出門了。

    那天,十月二號,是星期二,陽光明媚,萬裏無雲。譚越帶了一個據說是他好哥們叫做王強的人,跟我去逛公園了。

    我很滿意。雖然王強的出現讓人煩惱,但我依然很滿意。畢竟,跟不是女朋友的女生出門,帶上個人才能避嫌嘛。希望他在跟了我之後也能好好保持。我笑眯眯的跟王強打招呼,心裏一通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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