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5767 更新時間:21-07-19 11:38
27、一場感官主義歡宴
那個美好的午後,在魯超哥哥夫婦倆無休止的爭執中變得滑稽。
我竟然在爭吵聲中睡著了。
起先,我在看電視,網球賽,不願介入爭論。怎麼會睡著,自己也不知道。多半是“水井坊”的作用。
我醒來的時候,屋裏已經有黃昏的暗淡。周圍很靜。魯超哥哥在書房看書,從我這兒能看到他安靜的側影。或許是聽到我有動靜,魯超哥哥出來,手裏拿著一本厚重的書:“醒啦?喝多了吧?”
我靦腆地一笑,問,沈姐呢?
“和張大夫一起遛狗去了。”
哦。姐她不嫌累啊,做我們三個吃的,還跟您……吵架。
“她才不會,女人以吵架為樂,越吵神經越堅強,鬥誌越旺盛。”魯超哥哥說。“將來,你要不想把老婆養成強勢的女人,首先要做到不吵架。吵架就像一塊磨刀石,越磨越鋒利。”
噢。我點點頭。
我說,魯超哥哥你坐我對麵去,嫂子……一會兒要回來了。她對你都起疑心了。
魯超從書房出來後,一屁股坐在我睡覺的沙發上,手還搭著我,我倒沒什麼,但這情形讓人看了一定不好。
“嗬嗬——”魯超笑著坐到對麵的擱腳凳上:“怎麼可能懷疑我,你嫂子是故意跟我抬杠。”
有件事我一直想問魯超,但總覺得不太好,那會兒,我考慮了半天,最終鬥膽問:你了解張大夫嗎?
就憑魯超和張一起泡個性夜店,我想他一定對張大夫是有所了解的。
“了解啊。”他果然如此說。“沈渡也知道張的事。起先我們幾個覺得張都三十好幾了,模樣挺周正,老不結婚,會不會有問題啊?私底下就有議論。後來,張羅著給他介紹了幾次對象,看他也沒什麼興趣,既然是這樣,我們也不幹傻事了……你看你嫂子都不反對我和張交往,可見她對我是放心的。”
我壞壞地一笑,說,有時候,女生寧願自己老公跟男生混,總比跟女生黏黏糊糊強。
“哈哈哈,”魯超大聲笑起來,“可不能在你嫂子跟前說這樣的話。”
我不禁說,真多啊……
我這話,是發自內心的。自打我成年以來,就發現同誌現象不是局部的、偶發的異化,而是帶有普遍性的生活狀態,是人類情感中客觀存在、但有意被忽略的部分。
魯超往前湊了一點,再次把手搭在我身上,不過他把一切都做得很自然:“你多大呀才,這種歎息……好老成。看破紅塵,不該屬於你。”
我坐起來,這樣比較好些,魯超哥哥的手頂多能擱我膝蓋上。他對我擠了擠眼睛,問:“張沒對你有什麼吧?”
那倒沒有。我想了下,還是決定對他隱瞞曾經有過的那些事。
“那就好。他就是喜歡帥帥的男孩,看見漂亮男孩,魂被勾了似的。拿他沒辦法。”
頓了一會兒,魯超哥哥說:“進入二十一世紀,同誌現象越來越多,遇到感情糾葛的情況幾乎和異性戀旗鼓相當,知道這是為什麼嗎?”
這話題本來在吃餃子的時候他就有引入,被沈姐一攪和,沒發揮好。此時,他有意再次對我闡述自己的高論,我又怎麼能拂他的意:
“上世紀的後四十年,人們的審美意識特別單一,享受壓根別提,誰貪圖享樂誰倒黴,追求享樂主義等同於犯罪。在那個年代,同誌之愛從源頭上得不到滋養。不發育。
“最近這二十年,我們國家慢慢融入了世界經濟體,許多事兒開始和西方接軌,日子相對也過好了,於是,審美需求和享受生活就成了當今中國的兩大熱門,尤其是年輕一代,對這方麵的需求格外強烈,當然,這是一種社會進步。這種情況下,可以說,滋生同誌愛的條件和土壤都成熟了。”
在魯超哥哥眼裏,審美需求是個虛頭巴腦的字眼,大白話就是“臭美”——“愛美的事物”和“愛自身的美”。他說:“現在的媒介多厲害,太多元了,無時無刻不在向人們灌輸各種各樣的審美理念,主流的,非主流的,反主流的,絕對潤物無聲,絕對潛移默化。人們在多元審美的影響下,對美的追求越來越強烈,也越來越不可或缺,人們學會了根據自身的需求,擇其一種或多種,溶化為自我審美標準——這種標準是獨一的,個性的,排他的……”
我問,這和同誌現象變得越來越稀鬆平常有關係嗎?
“有啊。一切現象的發生都是有因果的。聽過這話嗎——有這方麵傾向的人普遍自戀?反過來說,自戀的人都有隱性的或者說潛伏的同誌情結。自戀是什麼?臭美唄,就是審美需求的兩愛之一——愛自身的美。當一個自戀的人在媒介的推動和影響下,形成了一個獨特的非常個性化的審美標準時,他首先要做的一件事,就是用這個標準來衡量和判斷自己,看自己是不是符合既定標準,能不能滿足自身對美的需求。打一個比方:倘如,在某人的審美標準中,一個出類拔萃的男人應該是身材魁梧,一米八以上,白皙的皮膚,大眼睛,而他自己恰恰隻有一米六的個子,還有點黑,眼睛也不大,那麼,在意識的反饋中,自己是不符合既定標準的,他的審美需求因此而落空。然而,他不會因此而輕易改變這個標準,他一定是心有不甘且固執己見,越達不到越覺得這個標準舉世無雙,難能可貴,稀罕如寶。於是,他如饑似渴地到生活圈子裏、朋友圈子裏乃至社會圈子裏去尋找這麼個一米八白皮膚大眼睛的男人,以滿足自己的審美欲望。也許他找到了,也許沒找到,多半是發現了一個差不多一米八,皮膚還算白,眼睛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差強人意的那麼個對象,於是,迫不及待地愛上了他。他還努力去美化他,把他想象成符合標準的那個模樣。於是,一個男人愛上另一個男人的故事就這麼發生了。與其說,他是愛上了一個男人,不如說,是愛上了現實中的另一個自己,一個假想的自我模板。是這個標準或準標準的男人讓他強烈的自戀情結得到了滿足……”
我完全沒感覺到屋子正在越來越黑,魯超哥哥離我那麼近,不需要借助燈光就能看清他任何細微的表情。他說話的時候,兩眼放光,臉上洋溢著表演的激情。這情景真他媽的讓人著迷。一個藝術家,你若帶著崇拜的心情去看他,永遠會看到光彩照人的一麵。你若一時看不到光彩,隻會想到自己很沒眼力。然而你並不想承認自己沒看到光彩,沒有眼力,就跟明知道自己傻卻絕對不甘心承認自己傻是一個道理。那會兒的魯超哥哥真把我給鎮住了,他的每一句話都是樸素的真理,是拭去塵土乍見天日的金子。
正說得激情滿溢,我聽得一愣一愣的,魯超哥哥突然站起來,極為敏捷地打開手邊的一盞燈,隨後顛顛地跑去開門,連拖鞋也沒來得及趿。這時候我才聽到有鑰匙串的聲響,沈姐開門進來,問:“幹什麼呢你們倆?”
我簡直驚異魯超哥哥的耳力,他怎麼能在那麼專注的情況下,聽到沈姐在門外閃鑰匙串?就跟狗一樣警覺。這不能說不是一種優良素質。但凡為人之夫,不可或缺。
魯超哥哥穿襪子站在玄關前回沈姐的話:“跟Tony說戲裏的橋段呢……那個誰,誰誰誰,張呢?怎麼沒跟你一起回來?遛狗遛哪兒去了你們?”
“回了……”沈姐換著鞋說。
魯超一臉的不明白。
張怎麼一聲不吭帶著賈斯汀就回了?
因為我順著魯超哥哥說,我願意聽戲裏的橋段,沈姐就留我在那兒晚飯。
“懶得管你們!”沈姐扔了隻蘋果給我,說有兩個要緊的郵件要發,一會兒來安排我們的晚飯,說完便回自己屋去了。
我啃著蘋果,對魯超哥哥說,說吧。
“說什麼?”魯超哥哥好像心神還沒回來。
我暗自好笑,說,戲裏的橋段啊,你覺得精彩的那些。
“哦——”
我隨魯超哥哥進了他書房,那裏有兩張旋轉椅。我們坐在燈光下,而不是像先前那樣,兩個男生坐在黑暗中。
魯超問我:“你沒聽過王爾德的那個官司?”
我搖頭。
“那我真得給你講講。那事兒,太戲劇化了……”
…………
魯超哥哥說王爾德的全名應該是奧斯卡·芬葛·歐佛雷泰·威爾斯·王爾德。在許多場合人們更願意叫他奧斯卡,仿佛這更親切。在中國大陸的文字記載中都隻有奧斯卡·王爾德,那個冗長的名字,華文念不利索,準確地說,不為以簡化為本的華文所接受。王爾德的名字叫華文這麼一簡縮,單薄了的生命符號,少了些許華貴的意蘊。
27歲時,奧斯卡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詩集》,打那以後,開始在英國文壇嶄露頭角。現在來看,他成名不算早。想想郭敬明,17歲出版第一部小說;韓寒似乎更早,出名時才16歲,剛剛成年。這一代文學驕子的軌跡更順應中國人“成名趁早”的觀念。
奧斯卡認識侯爵的兒子阿弗雷德·道格拉斯時已經37歲了,那時候他已結婚多年,並且生有兩個兒子,但在文學上,並沒有什麼太過顯赫的成就。不過,這個出生於醫生家庭的公子哥兒,天賦很高。他父親是外科大夫,同時也做眼科手術,這是個絕對精細的活。父親的精細性格遺傳到兒子這兒,成了對於文字的敏銳和細膩。奧斯卡精通法、德等多國文字,早先在牛津上學時每年都得古典文學金獎,他喜歡用唯美而深奧的文字玩花哨的十四行詩,此外,奧斯卡還特別善於交際,這是他個性中的一個優點,也可以說是一個致命的弱點。那時候的奧斯卡性情孤傲,衣著時尚,說起話來口若懸河,頗有些特立獨行的派頭。就是這種花花公子做派,晃了當時倫敦社交界的眼。
妙語連珠,舉止輕浮的奧斯卡不僅受到眾多女性的青睞,許多與他趣味相投的青年,都願意聚集到他身邊,投在他的門下,於是乎,逐漸形成了一個浮華的群體。
…………
倫敦那時候也有這麼個……狼群啊?我說。
“什麼?”魯超哥哥顯然沒聽懂我的話。
…………
你當然知道我要給你講的是十九世紀、也就是1890年前後一個異類族群的故事,魯超哥哥繼續說。那個時期距離我們今天已經有120多年了……但是,曆史會有驚人的相似,這就是生命的詭異之處。
我當時涉足這個題材時,曾設定奧斯卡為“花美男”,後來,發現他決不可和今天的日係美男、韓係少年類比,他是那個時代——維多利亞時代感官主義歡宴喂養出來的精致男。再說,奧斯卡最風流的階段已近不惑,過了花美男的年齡,即便在同誌圈裏也應該是大叔級的人物,也可以說是教父的角色。
人們普遍認為奧斯卡和阿弗雷德認識的年份是1893年,但根據我對史料的研究,故事中兩位主角的相識,應該早於這個年份。準確地說,是1891年。人們疏忽了這樣一個細節,奧斯卡送給阿弗雷德的第一份禮物是他新出版的小說,那一年正是他《道林·格雷的畫像》出版的年份,“1891年7月”,奧斯卡在送人的新書上留下這樣的手跡。
阿弗雷德·道格拉斯當時的身份是勳爵。我以前一直以為“勳爵”也是一個爵位,其實不然。正牌的爵位隻有公、侯、伯、子、男五種,他們才是英國真正的世襲貴族,最終能躋身上議院的那種。勳爵隻是一種尊稱,比如給那些貴族的兒子,在他們還沒得到正式爵位前,場麵上就給一個勳爵的頭銜。
阿弗雷德當時年屆21,就你現在這麼大吧。顯然,他還沒有得到爵位。
…………
不知為什麼,我急著更正:我都快24了,我說。仿佛不願意和故事裏的人和事有任何瓜葛,哪怕隻是年齡上的相近。
魯超哥哥淡淡一笑。
…………
阿弗雷德長得異常俊美。今天看舊時的照片,我依然覺得阿弗雷德是個絕色美男。他長著一雙淺藍色的眼睛,目光總是那麼迷蒙,並喜歡斜睨,這對於男人來說,勢必有一點小小的妖嬈。
阿弗雷德的頭發是柔和的金色,有點長,往後梳理的時候,能服帖地巴在腦後,形成一排美麗的渦旋。有時,他把零星的金發披散在額前,擋住一部分過於柔美的眼神,就像今天韓男“半邊披”的發型,但絕不是“殺馬特”的那種。我不知道阿弗雷德是不是經常變換造型,我想他應該是,因為這更符合少年的性情——總在改變,總覺得自己還不夠好,總希望自己有更大魅力……
很遺憾,從泛黃的照片來看,阿弗雷德是個小個子,比奧斯卡矮一個頭甚至更多,而且體型消瘦。如果我們把奧斯卡假設為一米八五的話,那麼,阿佛雷德頂多一米六的樣子。可是,他和奧斯卡站在一起是那麼般配。我說的是符合情侶的理想比例,符合黃金分割原理。他們太具有“最萌身高差”的典型特征了,堪稱絕配。
但是,在我未來的戲裏,一定不要讓一個小個子來演這個角色,因為這不符合我心目中的藝術形象。我要讓舞台上的阿弗雷德顯得高挑而健壯,有好看的很男性的手臂,腿不妨瘦一些,但是很長,超過普通人的長度。那樣,站在舞台上尤其站在舞台高處就有一種異乎尋常的美感,甚至是古希臘的雕塑感。他應該穿十九世紀英國式的寬腿褲、軟皮鞋,這樣,會顯得格外瀟灑飄逸。總之,我要把他塑造為一個真正的美男,一個既和年代吻合、又貼近現代審美的頂級帥哥,讓今天所有的觀眾在他出場的霎那間,為之驚豔,對他產生傾慕之心,覺得他確實是個值得被愛的人,無論男女觀眾。
阿弗雷德身上所綻放的美色和社會本身的蠅營狗苟形成強烈反差,是這個戲追求的終極目標……
…………
魯超哥哥說著說著就站起來,他總是說著說著就激動不已。然而書房很小,不夠他誇張的表演,於是他把半個屁股倚在書桌上。這個姿勢頗有造型感。我們稱之為“擺拋司”,P、O、S、T、U、R、E,Posture。他身後是薑黃色的窗簾,像幕布一樣厚實。在這樣的情況下,我隻有仰視他的份兒。
…………
奧斯卡是個大高個。魯超哥哥說。嗯,從留存的資料看,就是這樣。雖然他才華橫溢,風流倜儻,卻遺憾地長著一張不討人喜歡的臉。
我不是說他不美,或者說不好看,近乎醜陋,我隻是說他的長相不討人喜歡。至少我是這麼看。鼻子過長,眼神很壞,下巴是那種肥大而愚蠢的下巴,一點不具備英國紳士的典型特征,倒像個美國鄉下佬。最主要他腮幫長著多餘的肉。知道哪裏是腮幫嗎?對,就是嘴角的兩邊的位置。我不喜歡腮幫長肉的男人。據說長這種腮幫的男人產生同誌的幾率很高。我不知道這有沒有科學依據,人的精神世界和體征、血型、基因到底有沒有關係?這都需要查證。但奧斯卡就是這樣一個男人,一個肉腮幫的同誌教父。
奧斯卡和阿弗雷德的第一次會麵,是一個叫約翰生的人撮合的,這個人用現在的眼光來看,就是一拉皮條的。會麵地點是在奧斯卡的家,一所非常古典也非常英國的房子裏,窄窗戶,有寬闊的窗台,窗外是爬牆虎。劇本的提示是,場景:倫敦,泰特街16號。
我不認為“泰特街”會對整部戲起什麼主導性作用,也不認為戲劇有必要詳盡到具體門牌號,我甚至懷疑劇作家有故弄玄虛之嫌,編造出這麼個地址,糊弄我們,以顯示他忠於史實的創作態度,其實完全是噱頭。不過,對於我,這個街名,這個門牌,確乎有一種導引作用,它讓我這樣一名亞裔導演,很快進入到100多年前那個非常倫敦的氛圍裏。這是我後來明白的。
第一次會麵,奧斯卡和阿弗雷德什麼事兒也沒有,就這一點看,說約翰生是個拉皮條的有點牽強。但第一次見麵發生了兩個細節,十分重要,為以後的一切做了鋪墊,第一個值得戲劇去表現的細節是:奧斯卡的侃侃而談給年輕貌美的阿弗雷德留下了深刻的影響。第二個細節,奧斯卡了解到阿弗雷德的小名叫“波西”,一個絕地可愛又稍顯柔軟的昵稱,像個小姑娘的名字。
我想,就這一個橋段,就夠有戲、夠好看的了。
我將費盡心思來安排他們之間那些你來我往深意莫測的對白,發揮話劇的功能,為接下來發生的精彩劇情做鋪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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