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076 更新時間:11-09-16 09:03
這次刑訴法修正草案與現行法律相比,增加了一條: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證,人民法院可以強製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這是司法人性化人道化的一次回歸。
解放後,我國刑法推崇大義滅親,傳統的親親相隱被作為封建糟粕遭到摒棄。尤其是到了文革,甚至叫出“親不親,階級分。”大義滅親便成了一種普遍行為,被廣泛宣揚。
我國有“親親相隱”的傳統。自從孔子說出:“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的話來,相關的法律和輿論也就產生。這法律到了唐朝就比較完善了,那就是《唐六典》中的《換推製》:“凡鞠獄管與被鞠獄人有親屬仇嫌者,皆聽更之”。戲劇中的大義滅親,比如包拯斬侄,那隻是故事,現實中是不可能產生的。
國外也一樣,比如親屬間的《沉默權》,美英日德的法律都有相關條文,這裏就不多說。
那麼是不是說大義滅親就不對了呢?當然不是。我認為大義滅親是道德層麵上的,而親親相隱是執行層麵上的。人來到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比親人之間的關係更密切,如果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連親人之間的愛都要粉碎,那這個國家和民族便不再值得肯定和推崇,更不可能靠大義滅親來豎立起形象和權威。
但大義滅親還是要有的,要看那“義”到了什麼程度。比如這典故本身出處《左傳•隱公四年》,說的是衛國大夫石碏殊殺其子石厚的故事,那還是應該肯定的。但也不應該過份提倡,尤其是在司法係統裏或在日常生活中。
許多曆史事實和故事都表明了這一主旨。比如武則天為了權力,扼殺親生女兒,殺死兩個兒子,實在是極無人性的。也記得《說嶽全傳》裏有一個故事:趙構南渡,在一故臣家躲避。故臣穩住趙構後,便去向金兵告密。他走後,他的兒子放了高宗,然後跳崖自殺。死時歎說道:“忠孝不能兩全。”這個故事表明了一個道理:即使是忤逆,還不是大義滅親(不過也可以說是大義滅親,他父親因他這行動,不會有好下場),都在兒子心裏多麼的難以選擇,隻有以一死才能相抵。
我也看到過文革中的許多夫妻相殘、父子互噬的場麵,那是一個多麼可怕的年代。至今我還記得一個知識青年,好象是在文革前。為了聽從下鄉上山的號召,他和父母鬥,和奶奶鬥,將他們破壞下鄉上山的事揭發出來,以表示自己革命。如今,再也沒有誰還記得這個人了,即使記得,也不願意再提他這檔子事。因為我們不知道隨之而來的文化大革命,他那一家子人會是什麼下場?
這是我們走過的彎路。每一個故事都是那麼的可怕,不可理喻。人性的被扭曲,又到了何種程度?
現在的修正案,是我國司法的一個進步,是對極左思想的摒棄,是我國一個故有傳統的回歸,這是多麼的令人感到高興。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Copyright 2024 lcdudu.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