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4138 更新時間:20-06-20 11:56
10、真相是團燒心的火
我不光得想自己的事,還念念不忘楊的故事。同你們一樣,非知道下文不可,嘿,真相可真是團燒心的火。可楊的時間太寶貴了,有時不得不厚著臉皮去纏他——
(楊的故事)
……男孩從網吧逃出去,直往樓頂上跑,那是最沒策略的逃逸方法,樓頂上你能逃到哪去?我沿樓梯一路追去,直到天台。
男孩站在天台邊緣,一抬腳就能跨出去。那天風很大,隨時都有被刮倒的危險,我怕出意外,趕緊止步,和他保持一定距離,說:“你跑什麼?我們都是熟人了。”我盡量把口氣放得緩慢平和,不給他造成一點壓力,而事實上我也沒有要緝捕他的意思。
男孩見我試圖靠近他,情緒激烈地喊道:“別過來,小心我的霹靂回旋斬——”他居然擺出架勢,拳掌相向。
這個半人半神半夢半醒的男孩,真有意思。大風掀動著他的衣服,撩撥著他的頭發,使他看起來魔幻色彩尤為濃烈。我說:“你這是幹嗎?”他說:“遵照魔法師的旨意在戰鬥!”我說:“收起你這套吧,我有辦法找到你,就有辦法對付任何魔招。”
男孩遲疑了,他心裏是相信我真有本事的,否則怎麼能大海撈針似的把他從人海裏撈起來?以他那個分不清真實與虛幻的腦子,完全有可能認為我身懷神秘的力量乃至必殺技。他在掂量,自己身上那些連自己都不怎麼相信的魔力能不能夠對付我的必殺絕招。
我贏得了機會,輕輕向他招手,讓他過來,我不知道怎麼扮演好魔幻世界大V的角色,我不倫不類地說:“知道,知道你是戰神,可風這麼大,戰神也會凍病的——”
我剛這麼一說,男孩便結結實實打了個寒噤,我發現男孩身子很弱,和同樣這年齡的男孩相比,更要顯得嬌嫩些,於是,我對擒獲他就更有信心。我趁他沒提防,躥出一步,一把把他抱在懷裏,我和他簡直是力量懸殊,加上他猝不及防,想掙開已經不可能。在我的挾持中,男孩顯得那樣無助。
我感覺他的身體冰涼。
他抬頭近距離地看著我,我也臉對臉地看著他,這時,我內心發出了巨大的悸動——天,我看見了什麼?我看見了一個不容忽略的證據,一個聊以自慰的裁決;看見了一個絕不是空穴來風恣意妄想的事實。這時我已經完全相信,我原先所有的假設和推斷都是正確的!
這些假設和推斷我沒有對任何人說過,因為它不靠譜,因為它沒有證據,因為它隻是我內心的一種感覺,空穴來風。本來,也不打算在這裏向你揭開,既然你已經猜到了,我也就不打啞謎了,白著說吧——我確信這是一場由彩虹情結而非英雄情結引發的惡性事件,根本不是什麼暴力傾向,暴力殺人。
(這時原先倚靠著的我驀地坐起來,忍不住催他快說究竟看見了什麼?這才是我最關心的。至於這件事牽扯到一個特殊的群落,完全在我意料之中。)
準確地說,我看見了一個袖珍的美男,我不知道怎麼引章摘句來形容他的精美和標致,任何詞彙對於他來說都是不貼切的,他就是那種人們形容為“令人心動”的長相,這符合我的猜想,也符合被殺人嫌犯列為攻擊對象的基本條件。由此,我相信,另外十八個被害少年長得都有其生動之處,每張臉都過目難忘。
(叫楊這麼一說,我非常驚訝,說,怎麼會有這麼多?先前十八個,加上現在這個就是十九個,難道都會是?或者說都是有特殊取向的男孩?真有這樣的事?這簡直令人無法相信。從比例上來看,官方,或者說國際有關機構,對這一群體的估算似乎並沒有達到這個數字。聽我這麼說,楊兀自一笑——)
這是個很好的問題,涉及頗為深奧的社會科學,它可能會導致人們對這一群落生成問題形成新的認識。我本人也曾經對此產生過很深的疑慮,這麼多男孩被卷進同一樁事件到底有多大可能?起初,我特別不能正視這一現實,辦案思路一度堵塞,無法繼續向前推進。後來,我終於認識到,Homoerotism是一種遭遇,全世界所有的男人都有可能成為獵物,無一例外,關鍵是看他有沒有“遭遇到”。我的這個認識是從認識自己開始的,準確地說,是和那個叫“魔域血煞”的男孩意外“遭遇”開始的。
(這個晚上,曾有一度,楊一直在對我說著同一個詞,那就是“遭遇”。)
你最近一直在對我說的一件事就是,“富華”中國餐館的小老板瑞華是個執著的蓋,而這些很可能與他所尊崇的法國神父有關,這就很有意思了,也很具說服力。瑞華遇到了神父,你遇到了瑞華;神父通過瑞華遇到了你;我遇到了瑞華隨後又遇到了你,你讓我知道了神父,通過你也許有一天我將遇到神父……Tony,你有沒有發現?人的聯係其實就是一個周而複始的遭遇過程,就像一個雪球,越滾越大,大到再也推不動為止。在我們勾勒的這個人際交往草圖中,隻要有一個人有特殊傾向,那他就可能是雪球的“中心圓”。世間所有的事都在遭遇中發生,沒有遭遇就沒有發生,同理,也在規避中湮滅。一個人一生其實麵臨的就一件事:遭遇和規避,你說是不是很好玩啊?
(我不懂楊的邏輯。似乎是為了深一步向我解釋這個“遭遇和規避”的邏輯,楊繼續對我敘述那個令人驚悚的事件——)
“魔域血煞”抬頭仰望著我,眼睛忽閃忽閃地,“你是警察?”他問。我不想正麵回答他,說:“你害怕警察?”他說:“我不怕,我幹嗎要害怕警察……”他雖然這麼說,語氣卻並不果斷,一個整句話間歇了好幾回。
我說:“小夥子,我找你找了整整六個月了,你別再跑了——”
我們從天台下來,進了一家通宵點,這一路,我一直抓著他的肩膀,表麵是我怕他再次跑了,這樣的小東西是很棘手的,滑得像條魚;內心,其實我很需要這樣的接觸,他的骨骼、肌膚乃至身體涼涼的感覺都給我帶來一種莫名的興奮。
在通宵店,我建議給他買點喝的,因為我看他真的很冷,喝些熱的也許可以暖和些。男孩問:“可以給我買一杯酒嗎?”我大為驚訝,問:“你會喝酒?”男孩揚著下巴說:“什麼話?問一個男人會不會喝酒就跟問他會不會泡妞一樣。”聽了這話,我笑起來,說:“哦,對、對,你是一個男人。”男孩撅起嘴說:“你什麼意思?這還用得著懷疑嗎?”我趕緊說:“毫無疑問,你是一個男人。男人喝酒泡妞本來就是與生俱來,術有專攻,不用教也不用學。隻是,我覺得你是個剛剛長個子的小男人。”男孩特反感我的話,梗著脖子說:“男人就是男人,什麼小男人……”
我不打算為這個問題繼續和他爭執,給“小男人”買了一杯熱巧克力,他斜睨了我一眼,不情不願地從我手裏接過滾燙的紙杯。我解釋道:“盡管你是個不折不扣的男人,可在我眼裏你還沒到喝酒的年齡。有十五了嗎?”男孩嚷起來:“什麼呀,我都十七了——”
…………
起先,我們談得還行,他給我講他泡妞的事。說起泡妞,他居然用了“不堪回首”四個字,似乎是個曆經多多的戀愛高手,特別逗。他說話的神情非常可愛,翹翹的鼻子不停地翕合,烏黑的眼睛忽閃著,讓人不能不盯著看他,凝神聽他講。
男孩說自己喜歡的那妞是個甜甜的女孩。用他的話說,就是“呆萌甜妹”。同年級不同班。倆人處得什麼都好,沒什麼糟心的事,唯一不樂意的就是那萌妹管他叫“小漏勺”:
“我最受不了的就是這,她老說”你是我的小漏勺,我是鍋裏的一隻水餃”,這叫什麼事兒啊?我怎麼就是漏勺了?!她是餃子倒還說得過去,而且是隻餡兒挺飽的餃子。”他為自己的話而咯咯地笑,笑得我心神蕩漾。
我說:“我怎麼聽著挺好,很生動,也很浪漫,能說出這話來怎麼也得高中語文的底子。”
他說:“拜托啊!自打她管我叫”小漏勺”之後,我就再沒去過火鍋店,一想到插在沸騰鍋裏的漏勺就犯膩。後來我就和她掰了,她怎麼釣我我都不上鉤。”
我說:“這事我怎麼聽著像她在泡你啊?”
男孩又“毛”了,說:“你這人怎麼這樣?特較真。管他誰泡誰!反正一想起她我現在心裏還犯怵。”
我見他撒開了,不再拘謹,也沒那麼提防我,於是便開始引他進入我設計好的圈套。我說:“你和女生經常約著去哪兒玩?網吧?”
“是。”他說。
我問:“去過黑麻地網吧嗎?”
他說:“自然是去過的。”
我說:“那地方不好,太雜,又亂……還沒有窗戶。”
他說:“可我喜歡啊,那裏是我的領地,是我的羅林西亞。”
“噢。”我出奇不意、單刀直入地:“你這事是發生在認識那個人之前,還是之後?”
男孩眨巴著黑眼睛,問:“那個人?哪個呀?”
我說:“在BBS裏約你見麵的那個男人啊!”
男孩突然警覺起來:“誰?我不知道。”
我加緊我的攻勢:“那個男人三十來歲,長一雙鷹一樣的眼睛,白白的瘦子。”
男孩矢口否認:“不認識!”
我說:“你們約好了在黑麻地見麵,後來他還帶你去了一個地方——那條街離網吧不遠的一個地下室——”
“沒有的事……”男孩顯然緊張了,說完,轉身就要離開通宵店,被我一把拽住。
“那個陰冷的地下室,你沒去過?”
“胡說,根本沒有這回事。你是不是有病啊?!”男孩甩開我,衝出通宵店。這時,我猶豫了,也許男孩真沒有去過,黑麻地10號的凶殺和他沒有一點關係,這一切都是我的臆想。但事情既然已經如此了,我不能因為不自信而放棄,我追出去,再次截住男孩,準確說是我用胳膊夾住了他,我自己也感覺用力過猛了,讓男孩的骨節都發出了聲響,於是,有意識地讓臂膀鬆了些。
那時候,已經很晚了,通宵店周圍沒什麼人,我懷裏夾著個小男孩的樣子非常可疑,我想應該盡快結束這種抗爭的局麵。
我說:“後來那個人企圖殺了你——他殺人之前照例要在男孩身上刻下一個字母,依次排列,輪到你應該是M……”我邊說,手邊往男孩胸口探,這時,我非常緊張,這個舉動是很冒險的,因為它構成了對一個少年的侵犯。如果什麼結果都沒有,我將如何解釋?
男孩掙紮著,發覺我的手插入他的衣服裏,抬手給了我一巴掌,他說:“你混蛋!”
我什麼也不顧。我已經摸到了他的胸,我努力感覺著那裏的異樣。我觸摸到他小小的乳頭周圍的皮膚並不光潔,似乎有凹凸的疤痕,為此,我心花怒放,如釋重負。我膽子大了,斷然撕開男孩的衣服……男孩狂叫起來,“啊!你流氓。!”
而我卻冷靜異常,麵對男孩已然袒露的胸膛,我說:“你敢否認?你敢對我說這一切都沒有發生過?”
事實見證,一切都是發生了的。我好幸運啊……昏黃的路燈下,我清清楚楚地看見,在男孩小小的胸膛上,圍繞著他那處男的嬌嫩的乳頭,一道晶亮的凸起的疤痕赫然在目!那是字母M,是一道優美的曲線,一個死亡的記號!
他——男孩,本應該死的,排在第十三位,然而竟沒有死,奇跡般逃過了幾乎不可能逃脫的劫難,這中間究竟發生了什麼?
我太急切了,我太想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以至自己都沒有意識到,我和那男孩的事已經演變為一場為法律所不容的劫持。
我把男孩強行帶進了黑麻地10號——那個陰冷的地下室。
我幹嗎要這麼做?難道昏了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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