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4895 更新時間:21-05-09 12:06
94、一個白天睡覺的人
我見到尤瑟夫是在一個天氣陰沉的黃昏。
那天,我在屋裏躺了一整天,看書,聽耳麥,到後來身體慵懶得要化成水,情緒幾乎要崩潰。
有心出去運動一下,打開窗,發現外麵下雨的跡象很重,風大,烏雲一團團滾過來,壓在樹梢上,很快就要壓到我們院子裏來的樣子。
我在樓梯口拿了球,正要往外走,奶奶說,“要下雨了。”
我說,我不走遠,就在樹林那兒,下雨就回來。
奶奶繼而說:“下雨之後,溫哥華就要入冬了。”好像在提醒她自己。
我走出百來米遠,放下球,選擇了兩棵間隔適當的大樹當球門,目標是更遠一些的另一棵樹,接著,就這麼砰砰砰地踢起來——盤球,看準前方的樹,起腳,嘭!
再盤球,再起腳……
風越來越大,森林被搖晃得嘩嘩響,滿地是飛旋的枯葉,蠻恐怖的,但我一點也不打算停下來,因為腳下的球,命中率很高,仿佛有神助攻,球技突然就長進了。
正起腳,抬眼看見了他——尤瑟夫,站在小木屋前的台階上,雙臂交結,遠遠地看著我和足球鬥狠。風吹起他金色的頭發,和照片裏的樣子有點像。
是不是踢球的聲音把他吵醒?不知道他什麼心思,我沒打算理他。
那一腳踢飛了,我罵了句髒話。
他應該聽不懂北京的髒話,但從語氣沒準能猜到那是在罵人。
他向我走來,更近一點看我踢球。還打著“窮結”——老輩人說雙臂“打窮結”會破財敗家,依我看,那是散淡人的瀟灑模樣。
我考慮是否該跟他說聲抱歉,轉而一想,道歉更不好,知道別人睡覺還拚命踢球,那不是存心嗎?幹脆裝不知。
他看了會兒,不做聲地從我腳下接過球,也來了一腳。很臭。太偏了,還很沒力,看起來他不善此道。我示意他應該用腳的內側觸球,並卯足勁給他示範了一記。那一腳太給我長麵兒了,角度好,倍兒直,結結實實地撞在前方的樹上,又有力地彈回來。後來,又各自踢了幾腳,在這過程中,我們誰也沒說話,也許都在考慮,兩人的語言是否相通。
他從腳下拿起球,交還給我,捋了下披散的金發,徑自轉身回小屋去了。
我靠著大樹坐下來,剛才踢球的興致蕩然無存。
“尤瑟夫”其實還有一個冗長姓氏,我永遠也念不好那個俄語發音,因而也記不住。隻覺得俄國人真他媽的繁瑣。
尤瑟夫不是高個子。別以為芭蕾演員都是修長而高挑,他一點不是。在我看來,他頂多一米七幾,反正不到一米八,在我跟前矮我大半個頭。不高,因而也不顯得修長。他甚至不是那種芭蕾舞演員特有的小腦袋。不過,尤瑟夫有出眾的白皮膚,白到幾近透明,再配上一雙夢幻般的蔚藍色眼睛和一頭柔軟的金發,於是,那種美就挑戰視覺撞擊靈魂了。
我覺得不能拿小飛、凡凡那種幹幹淨淨的亞洲男孩跟他比,不具可比性。也不是五子哥那種雖然粗獷線條,看久了,能咂摸出許多細節原來他媽的是性感,特別厚實的性感。尤瑟夫甚至不是楓哥那樣,由氣質隨帶出來的壓人美豔,一多半是後天的。尤瑟夫氣質很散淡,但是五官是真真切切一絲不苟的精致,仿佛不是經過無數次整形打造,不可能達到如此精致,而這個整容醫師,非上帝達不到這麼高超的手藝。
尤瑟夫走向我的時候,穿一身已然洗不白的睡衣,那種厚厚的質地應該有羊毛的成分,可是,袖子隻到胳膊肘,褲腿在膝蓋下兩寸光景,看著有些寒磣。我猜睡衣原先應該是合身的,但穿久了,就穿出鬆垮來,腰身不是腰身,褲襠不是褲襠,領子不是領子,像個麻包。後來,我看過許多東歐人穿這樣的睡衣,甚至那種泛黃的髒兮兮的顏色也大致相近,也許這也是俄羅斯的傳統服裝,隻不過在私密的睡房裏流行,不登大雅之堂罷了。
現在,我已經完完全全清楚了尤瑟夫的長處和短處了,看到了他的精美與落拓,並了解了他的來曆,本來這一切與我無關,可不知怎麼,我感覺被這俄國佬打到了,受重擊的部位是……太陽穴。
在大樹根子底下,我動彈不得,兩邊的太陽穴突突地跳。
後來,雨點下來了,我抱著球鬱鬱地往回去,進門的那一刻,看見門上風鈴被風吹得亂跳,像個著了魔的精靈。我對風鈴說,幹嗎呢跳得這麼歡?一有機會就嘚瑟!
進門後,我把球重重地扔在樓梯下!髒兮兮滿是泥漿的球委屈地蹦了蹦,一會兒也就消停了。
我的舉動把奶奶嚇一跳。那會兒,她正從廚房出來,經過那。
那天晚上我睡得稀裏糊塗顛三倒四……不知是醒著還是睡著。
過了這一夜,我幾乎沒有再去想尤瑟夫這人。
…………
我去學校注冊的那天,爺爺病了,感冒。本來說好,爺爺開車送我去學校的。
我對爺爺說,不遠,我自己坐巴士去就行,您好好躺著。接著,換了件幹淨襯衣,我便獨自出門了。
學校不壞,但也說不上好,和想象的不一樣,和北師大偌大的校園、草坪比起來,更像個商務樓。熱情和繁瑣成正比,每個教室門前都貼滿了黃色便簽——通知抑或公告,看得我頭大,我想,光這一點就夠非英語國家的學生適應大半年了。
從學校注冊出來,我見校門附近有一趟巴士可以到列治文,沒多想就跳了上去。反正時間還早,而我早就想去那裏看一看。
列治文是華人聚集區,據說,那裏的居民,華人占50%以上,尤其以台灣人居多。到了那裏,發現果真如此,才下巴士,迎麵就是寫有華文店招的商鋪,滿街多半是華文,讓我一下子有回到中國的錯覺。我帶著好奇心轉了幾個商鋪,很快就不辨東西,迷了方向,而那時天色已經暗了下來。
天黑了,城市的另一張麵孔便顯露出來。我本來是去找車站的,轉著轉著卻轉進了另一條街,那裏酒吧林立,霓虹閃爍,還有所謂的“麻雀館”以及韓文招牌的“整形院”,日文的“正骨所”。難怪列治文如雷貫耳,原來有這麼一處勝地。後來,我得出一個結論,中國人多的地方商鋪多,商機多,人也多,這裏不僅聚集著華人,南亞、太平洋周邊那些小國的零星移民也依附著華人強大的族群而生存,於是,五方雜處、魚龍混雜的局麵就在所難免了。
每個酒吧門前都一圍一圍的人,端著酒站那兒聊天,還大多夾著煙。歐洲、北美人都一個德行,隻要不刮風下雨天氣特別惡劣,沒事兒就在酒吧前紮堆,杵那兒閑聊,從太陽還沒落山開始,一直要持續到次日淩晨,露水打濕路麵的那會兒。酒,成了那長長時段裏最受歡迎的消費品,人的第二個靈魂。
人們站累了,進店裏去蹦一蹦。天黑以後,稍大型一點的酒吧就有表演。看著表演吼幾聲,酒氣就全散發了。真喝多了,就有事沒事找事兒鬧一鬧。於是,整條街,整個晚上,不時有尖銳的聲音爆發出來,砸酒瓶的脆響此起彼伏,不絕於耳。有時候,那些尚未醉的也湊過起起哄,多半沒事人似的,天塌下來也與己無關大樣子。警察隨處可見,別著小槍,提著皮棒,但隻是遛彎,不幹別的。我沒見過警察管過事兒,大概除殺人放火,流血鬥毆,警察什麼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脫下警服,警察很快混入人堆,儼然站街的一員,照樣喝酒抽煙乃至大麻,不再遛彎。
我是唯一沒有朋友圈,沒有聊伴,獨自行走,不知該停留在哪兒的一個。後來,我臨街買了包煙,叼起來,才不覺得自己與周圍的環境那麼格格不入。那裏的煙絲味兒真衝,沒齒難忘。
我沒覺出有什麼危險,因為我是真正的無產者。兜裏就幾個打車的錢,算上內褲加起來也就大小四件衣服,統共不足兩百加。除一個手機,身上再沒一樣值錢的東西。無產者是無所畏懼的,這會兒我算是真正體會到了這話的含義。
我走到一家大型的酒吧前停下,酒吧叫VOVO,還是KOKO,我有點記不清了,反正就是那種妖哩吧唧沒什麼特征得到名字,像條狗的昵稱,抑或說像某個妓女的代號,但周邊的氛圍一眼就讓人知道這是個什麼地方,尤其那一方燈箱,絢麗奪目,讓你不用思索就立馬明白,裏頭不僅非常熱鬧,還非常出格,是個尋求刺激的好去所。
我遲疑著要不要進去喝一杯。說實話,原始衝動就是想進去看一眼,好奇葫蘆裏頭究竟賣的什麼藥。如果說還有其他什麼雜念,就是在那瞬間,尤瑟夫在我心裏突然閃了一下……
這是每一個男孩都有可能出現的心理瞬間——憧憬一種未知,夾著某個閃回,與其說是一種記憶再現,不如說是欲望的火星在跳躍。其實,對尤瑟夫的那點憧憬,那點火星跳躍,早在浴室裏拌隨著一次次靈肉廝殺而泯滅了,這會兒,那個閃回,讓我自己也覺得師出無名。可是,但凡師出無名的事往往更讓人心懷悸動。
我躊躇了很久,一直在VOVO門前徘徊,猶豫著要不要邁出這一步。誘惑太大了,內心那點火星的跳躍也太激烈了……我即使進去看一下,誰知道,但對於我也許是一種滿足,就跟自慰一樣。
我不知不覺轉了好幾個來回,而每一個轉身都伴隨著內心的掙紮。擦身經過那些紮堆聊天的男孩,他們主動跟我打招呼,很友善,也很平淡。我不知這算不算搭訕。把它想成搭訕,似乎有點褻瀆,在對方臉上畢竟看不到明顯的居心。但這不是搭訕又是什麼?我們素昧平生,憑什麼說“Hi”?如果,我上前,隻消應承一下,沒準就能合對方勾肩搭背進入內場,一起喝酒,一起看不知會發生什麼的表演。然而,我終是沒勇氣邁出這一步。北京的生活就在眼前,它帶給我無窮的煩惱,讓我至今都不能從那片陰霾中走出。一時之歡和無窮煩惱,兩者的權重、兩者的利害得失我還是能掂量出來的。
我進了VOVO隔壁的一個小酒吧,一個普通的平民酒吧。那地方狹長得像個火車車廂。因為小,顯得人氣還不錯。進去之後我才發現,在這裏喝酒幾乎是摩肩接踵,挨著個兒跟排隊一樣。
我要了啤酒。因為我的胃暫時還不適應其他酒。
喝著酒,我想,我為什麼要擅自到列治文來?要是在我認識中,溫哥華隻是房東爺爺那個蔥綠的花園有多好。漸漸,我突發奇想,有懷疑讓我那麼快就發現了這塊暗流洶湧的勝地,是個圈套,而安排鄰近小木屋裏住下一個金發哥哥更是一個陰謀。這一切都是企圖證明,Tony就是個不靠譜的男生,要讓他學好,學乖,難!
酒喝得越多,越覺得這事兒是個陰謀,是居心不良的陷害。我為陷在圈套和陰謀中感到恐懼……我想我完了,溫哥華不是一方淨土,我對自己的意誌力也毫無信心。家裏人要知道我到這裏沒幾天又在藏汙納垢的地界上廝混,不知對我有多失望,他們會說,這孩子,無藥可救了。
但是我無法自拔……
酒喝得越多越覺得自己無可救藥,那種索性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正在逐步升級,如火蔓延,它快占據我整個頭腦了。幾次想撂下酒杯到隔壁的VOVO去——反正無可救藥了,幹脆讓我到狂歡中去求得徹底毀滅徹底死亡吧!可是,又覺得腳下有千斤負重,千種羈絆,抬腳出界不是那麼容易的,毀掉自己的決心也不是那麼輕易就下得了的……好逼人。
我隻能用酒來撲滅內心的燃燒和糾結……
後來,我趴在吧台上睡著了……
幾次,有人來推我,說“Areyouokay(你還好嗎)?”我支支吾吾,不知身在何方,分辨不出推我那人是真是幻,沒準就是那個設套的陰謀家……沒準是來勾搭我的……拉我下水,拽我到那萬劫不複的地窟……
我不知迷糊了多久,突然一激靈就醒了,我醒了之後腦子異常清醒,到處找鍾看時間,可這間破酒吧,哪來的鍾?我隨便拽了個人問現在幾點了,那人含含糊糊回答我:“It“smidnight(快午夜了)。”
我就像灰姑娘聽到魔咒一樣,猛地跳將起來,Shit!急急忙忙往酒吧外跑,撞得一大片人瞠目結舌。
跑出酒吧,我才想起手機是可以知時的。匆忙中我看到手機上顯示的時間是23點40分,離房東爺爺對我鎖門的時間還有二十分鍾,這會兒坐巴士是肯定不行了,剛才就沒找到巴士站,再說,這鍾點恐怕早就沒有去往溫哥華的公共巴士了。打車,我又滿街看不到有出租,而時間對於我分秒必爭。
都說我聰明,有時候我就是有點小聰明。爺爺告訴我,隨便我在什麼地方,他都可以用車來接我,那麼,隻要在12點之前告訴爺爺我的所在地,爺爺就不至於對我鎖門,我也不至於在第二天成為無家可歸的流浪漢。想到這兒,我立馬撥了爺爺家的電話……稍遲一步就是我的不是啦。
我當然想到爺爺在生病,讓他午夜來接我,太殘忍。但我沒有其他辦法,急中生智,為了挽救自己,就一個主意。我不指望爺爺來接,我打定主意,隻要爺爺說他不能來接,我就是走著回去,走到天亮爺爺也不會再責怪我。
可是,玩玩沒想到,爺爺接到我電話後,什麼也沒說,問清我方位後隻說了一句:“別走開,我很快到。”我到底還是說了句,你行嗎,爺爺?可這句話分明是多餘,分明是假惺惺,說完自己都覺得難為情。
掐了手機,我眼淚都快掉出來。
我想,幸虧沒進VOVO,否則我怎麼對得起病中的房東爺爺?!
我砸了下自己的頭。
我在列治文街口等了大約有半小時,房東爺爺的車就到了。他看見我衣著單薄地站在寒風裏,招手讓我趕緊上車。車內開著空調,突如其來的溫暖,反而讓我狠狠哆嗦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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