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672 更新時間:10-04-21 17:38
金呈垣的身份還有他的那些事,我也是在他離開之後才知道的,沒想到媽媽也知道得這麼清楚。
媽媽語重心長地說:“你總是活在自己的圈子裏麵,從不關心外頭的世界,也不知道這是好事還是壞事。三年前你把金呈垣帶回家的第一天,你爸爸就知道了他的來曆,那時金氏企業的事鬧得那麼大,都上了財經周刊的頭版,作為唯一繼承人的他,滿天飛的報道他的消息,就你傻頭傻腦的,一點也不知道。”
我垂下頭將臉埋進陰影中,“既然你一開始就知道了,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
媽媽反問:“為什麼要告訴你?”
我握緊拳頭,忍住心頭一陣陣的刺痛:“如果你告訴我他是誰,如果早知道我跟他是不同世界的人,我根本不會去喜歡他!”
“傻晴晴,喜不喜歡一個人,怎麼可能由得你自己控製?你是我的女兒,我對你還不了解?”
媽媽攬過我的肩膀:“你十六歲的時候,有一天放學回家在路邊垃圾堆旁看到一隻被人遺棄的小貓,那天的雨下得很大,你就一直站在路旁給那隻小貓打傘,當時我跟你說如果喜歡的話就把它帶回家。但是你沒有這麼做,不願帶走又不肯離開,直到後來有一個年紀跟你差不多的女孩路過將小貓收養,你這才放心回家。還記得這事麼?”
我沉吟幾聲,想起來是有這麼一回事,困惑地看著媽媽,“怎麼突然說起這事?”
媽媽問:“晴晴,你當時為什麼不肯離開?”
“那是個梅雨季節,又濕又冷,就連人都受不住,更何況是一隻瘦弱的小貓?如果我不給它打傘,它就非死不可。”
媽媽又問:“既然你同情它,又為什麼不把它帶回家收養它?”
“如果我收養了它,就必須對它負責做一個稱職的飼主。但是那個時候我功課很忙,而你跟爸爸時常要到不同的地方出差,根本沒有那個時間和精力照顧它。既然給不了它照顧,就不該因為一時的同情去收養它,這跟給了它希望卻又剝奪了所有的希望有什麼區別?那才是真正的殘忍。”
“所以你寧可站在雨裏等上好幾個小時,等一個真正有能力的人來收養它才肯放心?”
我點了點頭。
“那現在你應該知道,為什麼當初你把無家可歸的金呈垣‘撿’回家裏來的時候,爸爸媽媽都沒有過問太多。”媽媽歎息:“那是因為我們都知道,當你決定收留他的時候,就已經把他視作自己的一種責任,我們就不能再說什麼了,哪怕知道這個決定隱藏著太多不安定的因素。往往這個世上的一些道理,隻有當親身去經曆之後才會明白,而一個人也隻有受過傷,才會記得痛的感覺,才會成長起來,才不會犯相同的錯。”
媽媽托起我的手,“我是過來人,所以當一切可以重新來過的時候,我選擇結束錯誤,成全自己,哪怕這樣傷害了你,也對不起你爸爸。”
我的嘴角微微一抽,原來長篇大論侃侃而談,最後還是為了借題發揮,替自己的第二春加油呐喊,做人做到她那份了,是活得太精明,還是太欠扁?
“媽,爸爸沒怪你,我也不會。”
媽媽點了點頭,對於我的“知書達理寬宏大量”紅了眼睛,氣氛頓時變得有點傷感。
我急忙轉移話題,“洛叔叔和你年輕那會的事還沒給說完呢,後來為什麼分開了,又是怎麼嫁給我爸的?”
“欲知後事,請聽下回分解。”
“啥?”
我傻愣地抬眼,隻見媽媽將視線溫柔地投放向門口。
順著她的視線,我看到洛秦天靜靜地站在那裏,與她默默對視。
黃昏的餘暉透過窗戶落照在他們身上,影子拉長,成雙成對。視線裏隻有彼此,其餘的一切都是多餘,包括我,也包括這個世界。
愛是美好的,不是麼?因為愛,才曆經了歲月的消磨;因為錯,才有真理存在的價值;因為失去,才知道擁有的可貴。
有一些人,不是忘記了,是害怕想起,就一直在心房中擱淺。
我的初戀情人,他的名字,是我生命章節的標簽,一直停留在三年前未曾讀完的那一頁。
你來,我信你不會走;你走,我當你沒來過——這曾經是我最想對金呈垣說的話。
事到如今才發現,如果真的從未當他來過,為什麼還要想著對他說那些話?
說到底也不過在遙遙無期的等待中自欺欺人罷了。
人最軟弱的地方,是舍不得。
舍不得一段不再精采的感情,舍不得一份虛榮,舍不得掌聲。
我永遠以為最好的日子是會很長很長的,不必那麽快離開。就在我心軟和缺乏勇氣的時候,最好的日子毫不留情地逝去了。所以他走了,從我的生命裏徹底消失了。
對於金呈垣,無所謂恨不恨,我早就原諒了他。
我原諒了他,卻還沒有原諒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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