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316 更新時間:10-04-21 17:36
雙掌“砰”的一聲砸向桌麵,我道:“你要是非得再婚,OK,給我把爸爸找回來複婚!”
美麗的女人哀怨地瞅了我一眼,柳眉一蹙,語氣橫了起來,“結婚證我們已經領了,明天讓你們見麵,後天搬家,一個月後如期舉行婚禮。”
“我堅決反對!”
“反對無效。”
“我就算是死也不會同意你跟我爸爸以外的男人再婚,如果你非要一意孤行,好,那就從我的屍體上踏過去!”
女人站起身來,隨意整理自己的裙擺,“沒問題,一個月後,請將你那美麗的屍體鋪在德萊島沙特爾教堂的紅地毯上,到時候我會如你所願,一腳一腳踏踏實實地踩過去。”
說完那句話,這位優雅的女士,踩著優雅的步伐,優雅地揚長而去,房間內隻剩下一個難以維持優雅的我。簽字筆被忿然折成兩半,稿紙被嘩啦啦撕成無數碎片,滿房間嗷嗷怒吼。
如果時光能夠倒回到二十二年前,我發誓一定不會從那個女人的肚子裏爬出來,就算一不小心爬了出來,也一定會毫不猶豫地爬回去,並堅定不再出來。
可惜時光機器在多拉A夢的口袋裏,月光寶盒在周星星的手中,我什麼都沒有。
低頭望著自己腳上那雙拖鞋,沉默。
這是一雙不成對的拖鞋,一隻是爸爸的,一隻是媽媽的。
一直不願意承認自己是一個性格別扭的人,卻總是在做一些沒有意義的事情來哄騙自己。
以前金呈垣離開的時候,自己大笑三聲向世界宣布不再愛那欠抽的個賤男人,但到最後為什麼還是默默地關注雜誌新聞,看到他混得風生水起的消息還會欣慰?現在爸爸都離開了,媽媽也要跟別的男人結婚了,為什麼我還穿在不成雙的拖鞋,假裝那個溫馨的家不曾失去?
明明不開心,卻還是要笑得像什麼事也沒有發生,終究不過是自欺欺人自我安慰自甘墮落自我毀滅!
對著鏡子,看著麵色蒼白的那個人,收起了虛假的笑容。
我至今仍然不能接受喊了二十多年的爸爸媽媽將要各奔東西。婚姻是兩個人的事,痛苦地在一起倒不如分開成全另一種幸福,這個道理我懂。但他們的恩愛我一直看在眼裏,也就在爸爸離開的前一天晚上,一家人還跟往常一樣其樂融融地一起吃飯聊天,難道真心的快樂和笑容可以假裝?那麼他們的演技未免也太過高超,竟然假裝了二十多年。
就在互道“晚安”的時候,他們才用一種像是說著天氣不錯的平淡口吻對我宣布:“晴晴,爸爸媽媽已經離婚,從今往後你就跟著媽媽生活。”
殺人還需要動手見血,他們卻用一句話秒殺我於無形中。
我失去了一個家,居然沒有人來給我一個失去的理由,這開的是哪國的玩笑?
離婚?孩子都那麼大了,還離什麼婚,又不是時下小青年不負責任的戀愛!你當是過家家好玩嗎?你幹嘛不直接去搶劫,來一場無間反無間的警匪大片,那樣更刺激,更好玩!
三個多月的不甘心,等待一個解釋,等來的卻是媽媽再婚的消息。
爸爸說:“晴晴,你已經二十二歲了,是大人了,以後不論發生什麼都要體諒媽媽。”
如果大人的概念,是意味著要強迫去接受不該失去的失去,我寧可永遠是個孩子。
如果體諒媽媽,意味著不被尊重地單方接受她一切任性的決定,我寧可學不會體諒。
僅僅隻是三個月,怎麼能讓一個剛剛離了婚的女人那麼快就遇見再婚的對象,愛上他並決心嫁給他?
我隻能想到兩個字的解釋——外遇!
心中突然湧上一股難以遏製的憤怒,在她眼裏,家庭、丈夫、孩子究竟都算什麼?
你想結婚?好,我林晴晴是你生的,除非你重新把我塞回肚子裏,否則我讓你結不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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