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8632 更新時間:19-07-05 13:03
出了安青城,馬車往北駛去。
安青城作為雲河郡的郡城,離邊境還是有些距離的,所以朝歌一行需要先往北到大雲河郡最北邊的東湖城,然後再從東湖城一路向西,離開大夏進入大郢國。
大夏王朝和南符王朝地處欒天大陸最東邊,境內多山地丘陵,這樣的地理環境下,有許多百姓因地製宜選擇種植茶樹來謀生。所以大夏王朝和南符王朝盛產茶葉,朝歌一家人喜愛喝茶多少與這有些關係。
兩個王朝都是沿海國家,降雨量充沛,加上多山地的地形,應了“高山雲霧出好茶”那句話,大夏王朝和南符王朝產出的茶葉品質優良,是整個欒天大陸茶葉中的上上品,所以兩個王朝的茶葉遠銷其他洲,甚至是極遠的西洲。加上東洲的瓷器、絲綢等也深受其他洲喜愛,所以有許多馬幫來往於東洲與各洲各國,將茶葉、瓷器、絲綢等商品遠銷其他洲,也會帶回其他地區的特產,比如同樣是風靡各洲的香料就產自南洲,在東洲各王朝也深受歡迎。
朝歌所乘坐的馬車現在正走在由馬幫常年跑商開辟出來的茶馬商道上,馬幫為了方便跑商,往往不願意走官道,而是穿梭在山林之間,尋找一條既相對安全,又比較便捷的道路,長此以往便形成了一條條茶馬商道。
朝歌從小到大第一次出遠門,想領略一下其他地方不同的山水風光。如果走官道的話,遇到的鄉野村莊會少一些,能看到的風景也單調一些,所以他讓趙通駕駛馬車行駛在茶馬商道上。
“公子,過了前麵的村莊就會達到東湖城,我們是在這村莊休息會,還是去東湖城再做休息?”趙通停下馬車,站在車廂外詢問著朝歌。
朝歌掀開簾子走出了馬車,馬車停在一座青山的半山腰處,山名為黑石山,因為山中產有一種黑色的石頭,質地堅硬,當地村民喜歡用這種石頭搭建房屋,所以將這座山命名為黑石山。
黑石山的山腳有一條從山上流淌下來的溪流彙成的小河,小河邊有一個村落。此時已至晌午,村落裏的房子都已升起炊煙,村民開始點火做飯。
青棋和墨琴兩位侍女也走下馬車,站在朝歌身後。朝歌收回了目光,轉身說道:“我們現在此地稍作休息,順便吃些東西,然後再去東湖城,今晚我們就在那找一家客棧吧。”
“公子,那我們去山腳的黑石村吧!”趙通聽完朝歌的話後提議道。
“不用。”朝歌搖了搖頭:“村民都已經在準備午飯,我們不用去叨擾他們,在這山中休息就好。通叔,你去打幾隻野雞,我們今天中午就吃野味了。”
“好嘞,公子,我這就去。”趙通的身影矯健的鑽進林中,尋找中午的食物。
兩位少女掩嘴輕笑,墨琴上前一步說道:“公子,既然中午要吃野味,那我就去升火了。”
朝歌點了點頭,墨琴從行李中摸出打火折子走到一邊,找了一個空曠的地方準備升火。青棋也走上前去幫助墨琴,從地麵拾了一些木枝,枯葉。朝歌則走到一棵大樹下盤腿坐下,從懷中摸出一本書看了起來,這是他從書房裏帶出來的一些書之一,準備西行路上慢慢看。
不一會兒,趙通從樹林裏鑽了出來,兩隻手各抓著一隻野雞,樂嗬嗬的把已經被捆起來的兩隻野雞放到朝歌麵前。
“公子,野雞給你抓回來了。”
朝歌沒好氣道:“通叔,你丟給我幹嘛,要我去殺嗎?”
趙通尷尬的摸了摸腦袋,隨即拿起地上的野雞:“抱歉,公子,忘了你不會殺雞了,我的錯,我的錯,哈哈。”說完轉身去小溪邊殺雞。
朝歌想到了什麼,嘴角揚起,放下手中的書,跟著趙通的身影走到小溪邊。
“通叔,我來看你殺雞,我要學學,不然都不會。”
趙通詫異:“公子,你學殺雞幹嘛?這種事讓我來做就好,處理這些回弄髒衣服的。”
朝歌聳了聳肩:“沒事,技多不壓身。萬一以後我一個人闖蕩江湖呢?到時候如果身處荒郊野外,打到野味都不會處理,難道要我生吃嗎?”
趙通被逗樂:“好吧,公子,那你就站一邊看著吧。”
朝歌認真地看著趙通給兩隻雞拔毛,去內髒,然後用水清理幹淨,之後再用兩根稍粗的木棍給串了起來,方便一會架在火上烤。
回到馬車邊,青棋墨琴兩人已經將火給升好,就等著趙通將清理好的野雞給拿過來了。
趙通熟練地用木枝插進土裏,在火上搭了一個簡易的烤架,然後將串上木棍的野雞架在烤架上烤。
“通叔,給。”青棋從一個小盒子裏拿出幾個用瓷瓶裝著的佐料遞給趙通,這些是從將軍府帶出來的,現在用來烤野味在合適不過了。
趙通一邊不停地轉動著串著野雞的木棍,好讓野雞全身都能烤熟,一邊拿起一旁的佐料灑在已經烤的滴油的野雞上。
一時間,香氣四溢,一股濃烈的烤肉香撲進四人的鼻中。朝歌興奮地蹲在地上,眼睛和烤架處在一個水平線上,目不轉睛的看著逐漸烤熟的野雞,喉嚨處不自覺的滑動了一下。
烤好之後,趙通用匕首將兩隻外焦裏嫩的野雞給切分開來,四人圍著還在燃燒的火堆開始享用美味的午餐。
吃完午飯後,朝歌幾人回到馬車上繼續西行,不過馬車並沒有經過黑石山山腳的黑石村,而是從小河的另一側繞行了過去。
東湖城是大夏雲河郡最北邊的一個縣城,西麵連通著大郢國,是一座邊境上的商貿城市,來往著大夏與大郢兩國的商人與遊客,所以店鋪繁多,商貿業發達,比起郡城安青城的繁華也絲毫不弱。
馬車來到東湖城外時已臨近傍晚,天色已經漸黑。進入城內,萬家燈火通明,但街上的喧囂聲依舊,坊市並沒有因為黑夜的到來而變得安靜,然而更加的熱鬧。
華燈初上,歌舞笙簫。遊人才子登上遊船畫舫,欣賞醉夢湖的夜景。雖然夜晚氣溫下降,卻絲毫不影響遊覽之人的興致,那燈火輝映的河麵,金粉飄零的畫舫,是無數文人騷客爭相傳頌的景色。
朝歌一行來到客棧訂好房間,然後將馬車交與客棧夥計牽到後院。隨後一行人開始遊覽醉夢湖夜景,逛著一座座廊橋,聽著湖中畫舫傳來的嫋嫋曲音。
在安青城,雖然夜晚也有繁榮的夜市,但那都是在繁榮的東西坊市內,柳青河上的遊船畫舫可沒有醉夢湖多,遊玩的人也要少很多。
這個湖的名字為什麼不是和城名一樣的東湖是有原因的,東湖城是建在東湖旁邊的一座城池,但東湖可不是東湖城的內湖,東湖太大了,相較於東湖來說東湖城隻是一個小小的城市。而東湖有著許多分支連接著大大小小的河湖,其中一條支流就穿東湖城而過,這條支流上有一個很美麗的湖泊,就是醉夢湖了。
醉夢湖原先不叫醉夢湖,而叫流中湖,由於東湖城出色的地理位置,商貿發達,來往行人遊客極多,造成了東湖城繁榮之景。而美麗的流中湖及其兩岸眾多的樓閣台榭,加上湖中漂泊的樓船畫舫,更是遊人才子遊玩的聖地。久而久之,流中湖美名遠揚,傳遍四周,吸引了許多的人前來遊覽。
當時出任東湖城的縣令見此繁榮景色,覺得流中湖的名字不適合這美麗繁榮之景,於是上報朝廷請求改名。而當時大夏的皇帝也曾到過流中湖遊玩,也喜歡著這湖泊及周圍的優美,所以同意了縣令的請求,將流中湖改名為醉夢湖,映托這湖中燈火輝映讓人醉生夢死的景色,也體現常年煙雨之中的霧色氤氳。
時至今日,醉夢湖的繁榮更勝於往昔,可見當年那個縣令決策的高遠,並且因為這次改名的提議,不久後,縣令還被升了官,提拔到別處。改名後的醉夢湖,吸引了更多的遊客,盛名遠揚,不僅吸引大夏及周邊國家的遊客,更是連遠在南北的萬狐王朝和蠻神國都有人慕名前來,甚至包括中洲之人,可見醉夢湖景色之美。
“公子,那邊有一條美食街,想要買些吃的嗎?我去給你買。”青棋第一次來到醉夢湖,一雙美目激動地觀察著醉夢湖周圍的一切,生怕錯過了什麼美景,但也不忘自己公子,詢問著朝歌的需要。
為了方便遊人遊覽醉夢湖景色,朝廷特許城中商賈可以臨湖兩岸設店開鋪,所以醉夢湖兩岸開設了無數商家店鋪,但即使這樣,在春秋時節適宜遠遊的時候,這些店鋪仍然滿足不了眾多遊客的需求。
朝歌順著青棋青蔥玉指所指的方向看去,那裏的一條街賣著各式各樣的小吃糕點,全都是方便遊人攜帶的小食,可以一邊遊覽一邊品嚐。
看到了其中有一家賣著自己喜歡吃的糖人,朝歌點了點頭,興奮地說道:“好啊,青棋姐,我們一起去吧!你和墨琴姐還有通叔也買些自己喜歡吃的嚐嚐吧,過了這東湖城,在進入中洲之前可都沒有這樣品嚐各式美味的機會了。”
朝歌帶頭朝著那條美食街走去,青棋跟在後麵,興奮的和一旁地1墨琴說個不停,不時的還望向湖中畫舫上站在船艙外的舞姬歌女,眼中神采奕奕。
相較於青棋的活潑,一旁同樣年齡的墨琴則沉靜許多,隻是聽著青棋的話語不時地點點頭,然後看向青棋所說的景色。
趙通則安靜地跟在最後麵,他對吃喝完全不在意,他想的就是保護好宗主的外孫,不讓朝歌受到傷害。
朝歌買了一個糖人,墨琴聽著朝歌的話也買了一個糖人,而青棋則在旁邊的鋪子裏買了一塊皂兒糕放在手帕裏,一隻手托著,另一隻手拿出一個放進嘴裏細細的嚼著,露出滿足的神情;趙通什麼都沒挑,隻是站在一旁等待著。
“給,通叔,你也吃點東西吧!”朝歌抬起頭,舉著手,手裏拿著用油紙包裹著的酥油餅,遞到了趙通的麵前。
趙通一愣,他方才看見朝歌去買酥油餅,以為是公子自己要吃,沒想到是為他買的。
趙通笑了一下:“那我就不客氣了,多謝公子。”俯身接過酥油餅。
不知不覺天色已完全進入黑夜,但醉夢湖燈火通明宛如白晝。幾個人一邊吃著小食,一邊沿著醉夢湖的湖岸緩緩地走著,欣賞著美不勝收的醉夢湖夜色。
湖邊一座茶樓裏,靠街邊的一個最高閣樓內坐著一個風度翩翩的公子哥,雖然年紀不大,但修眉鳳目,麵容清俊,穿著一身雪白的長袍,那透露出的自信笑容和高貴冷清的氣質給人一看就知道是某個大家族裏出來遊玩的公子。
這個閣樓是醉夢湖四周最高的幾個閣樓之一,建此高閣就是為了讓遊人能夠登高望遠,將大片的醉夢湖景色盡收眼底,再配上茶樓裏產自大夏王朝東部高山的清霧茶泡出的茶水,品上一杯,一邊品位茗茶,一邊欣賞美景,實乃快哉之事。
這位公子哥坐在閣樓裏靠窗的一個位置上,身邊沒有一位侍女仆從,隻是一個人安靜地坐在椅子上,桌上擺著一個玉壺和一杯熱茶,絲絲熱氣從杯口緩緩升起。
如此絕佳賞景的位置,他的目光卻沒有看向醉夢湖裏熱鬧的樓船畫舫,而是靜靜地看著閣樓下遊玩的人群。閣樓裏的其他人可能會以為他隻是覺得擁擠熱鬧的人群有趣,殊不知他的目光所及不是來往不同的人群,而一直都聚集在一個四人的隊伍之中,聚集在四人之中走在最前麵的朝歌身上。
看著朝歌一邊吃著喜愛的糖人,一邊與隨行的青棋墨琴兩位侍女說笑著,這位公子的嘴角也不自覺的泛起弧度,端起桌上的那杯茶放到嘴邊抿了一口。
在醉夢湖玩到腿腳發酸,身體出汗,朝歌才帶著三人回到了客棧之中。
先前吃的一些美食小吃根本不管飽,所以回到客棧後,朝歌一行來到桌邊點了幾道菜,填飽肚子後才各自回到房間準備休息。
回到房間,朝歌沒有立刻去讓客棧的夥計準備熱水,洗浴一番,而是走到窗前,打開窗子望向了窗外之景。
東湖城除了美麗的醉夢湖景色,還有獨特的房屋構造,因為大夏王朝的皇帝很喜歡醉夢湖,每年都會抽空來遊玩幾天,於是工匠把醉夢湖四周很大一片房區都建成了不同於其他地方的亭台樓榭,像極了長安華麗的建築風格。
朝歌長這麼大還沒去過長安,虞檸曾告訴他,他們一家從海島回大夏後,,因為許攸需要去見皇帝,所以帶著他和虞檸去了長安一次。因此朝歌是去過長安的,但是他覺得那是他那麼小,什麼都不記得,去了也等於沒去。
這次路過醉夢湖,下榻的客棧也屬於沿湖範圍,四周的建築都是仿長安建的風格,既然朝歌不記得小時候去長安的所見所聞,那他幹脆就在這好好看看。
窗戶打開,朝歌探出腦袋好奇地觀察著四周,想就此機會看看京城是啥樣子,但仿造終歸是仿造,沿湖小範圍的房區的讓他體會不到真正的長安的。
好奇的目光四處打量著周圍的房子,朝歌發出一陣感慨:“這些房子的構造像極了瓊王府,王爺不愧是皇帝的弟弟,住的房子都像京城似的,南風小丫頭竟然還整天想著往府外跑。”
朝歌所住的客棧周圍一片房區都是開客棧的,所以即使是夜晚,四周依舊嘈雜一片,傳來陣陣喝酒大笑的聲音,這也反映出東湖城這個不夜城的繁華。
朝歌的目光從這些房子的一樓逐層向上觀察,客棧的一樓一般都是供客人吃飯地方,二樓往上便是住店的地方,就像朝歌現在所在的三樓,這一片房子基本都是三四樓的高度,再往上便是屋頂。
突然朝歌楞了一下,以為自己眼花了,用力的揉了揉眼睛,又看了過去,目光所及他看見斜對麵客棧的屋頂上正坐著一個人。此人身著一身雪白長袍,頭發被高高束起,旁邊還放著一個酒壺,一隻手端著酒杯,另一隻手撐在屋頂,正抬頭欣賞著無雲的夜晚天空中皎潔的月亮,宛若仙人之姿!
朝歌心裏暗想:“難不成遇到個神仙?”
立即被他自己否決了,又想:“這樣子應該是哪家公子吧,夜晚無事來屋頂賞月喝酒。不過他是怎麼上去的,客棧的最高層應該沒有通道去屋頂啊?難不成他是爬上去的?”
這個想法又被朝歌自己推翻了,他實在無法想象這個玉樹臨風的公子徒手翻牆的樣子。
“難不成他是個高手?輕功了得?”正當朝歌心中繼續好奇地猜測著,那位公子卻轉頭看向了他,好像察覺到有人在看他一樣。
朝歌一驚,想要回避,但是那位公子卻拿起酒杯對他舉了舉。朝歌明白這個動作的含義,這是在邀請他一起喝酒的意思,不過朝歌心中還是不確定,一個陌生的公子,看上去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年齡卻無緣無故邀請他喝酒,再說他雖然習武,但輕功很差,可以說幾乎不會,也無法過去的。
猶豫不決間,那位公子卻躍至空中,身輕如燕,白淨的靴子在屋頂間輕點幾下,便來到了朝歌正對麵的屋頂,然後對著朝歌高高躍起,飛向了朝歌,一絲不差的落在朝歌窗台外的屋簷上看著他。
這位公子站在朝歌麵前,他才得以看清白衣公子的長相。身著簡單的月牙白長袍,身姿清瘦挺拔,墨染般的長發被隨意的束起,橫插著一根普通的木簪,眉目如畫,唇色如櫻,膚色如雪,就如同月光下的謫仙少年。那輕佻的眼角,淡淡的微笑,隻是站在那裏就已是風流自在,溫潤如玉。如果不是這一身裝束,這美到極致的容顏會讓朝歌誤以為他是一位傾城佳人,但是一想到這麼美麗的人竟然是男兒身,會讓多少女性心生羨慕啊!
白衣公子站在窗外已有幾個呼吸時間,但朝歌愣是沒有說出一個字,一句話。朝歌不知道該說什麼,他已經被這個白衣如雪的少年給驚豔到了,除了驚豔外,朝歌對這位陌生的公子竟生出一種莫名的親近感。
“這位公子,不知在下可否邀你一起去月下飲酒?今夜萬裏晴空,月光柔美,實乃一幅美景,但我獨自喝酒賞月實乃無趣。剛好巧逢公子,所以想邀公子共飲美酒,一同賞月。”清澈的聲音打破了這沉靜的氛圍,雖然是位少年,但聲音卻柔軟動聽,如空穀幽蘭,讓人倍感舒適。
“啊。”朝歌聽到聲音這才反應過來,尷尬的側了側目光,不去與白衣公子對視,但是想到對方提出的邀請,趕緊又抬頭看了過去:“那個,我在家中很少喝酒,所以我不太會喝酒,恐怕會打擾公子興致。”
白衣公子嘴角輕揚,搖了搖頭:“無妨,美酒隻是作伴,我們可以一同賞月,公子不會喝酒那就不用喝。”
朝歌撓了撓頭:“額,少喝一些也是可以的。”
“哈哈,豈不美哉。那就讓我帶公子去往屋頂之上吧!”白衣公子往旁邊撤了一步,將窗口讓了出來。
朝歌雖然輕功不好,但簡單的翻窗還是行雲流水的,他單手撐在窗台上,然後撐起身子跳到窗外,站在了白衣公子身旁。
白衣公子將白皙的手伸向了朝歌,朝歌看著這隻雪膩修長且手指宛如尖筍的玉手,第一反應是真像一隻女人的手,頓時臉紅了三分,不過有黑夜做遮掩,朝歌鬆了一口氣,不用擔心被發現,暗自懊惱一句:“不就一隻好看的手嘛,臉紅什麼。”
朝歌不是那種很少與別人接觸的人,他經常牽著戚南風的小手到處玩,也會時常拉著青棋四處閑逛,但他也不知道為什麼當這位白衣公子將手伸向他時他會臉紅,可能是打心底的認為這位公子是謫仙人,被那高貴的氣質所壓住,疑慮自己應不應該牽上去。
在朝歌遲疑間,那隻玉手主動向前探出握住了朝歌的手,柔軟的觸感立即從手上傳來,不等朝歌反應,白衣公子已經從屋簷上邁了出去,掠於空中,向著對麵的屋頂飛去。
朝歌還是第一次飛在空中,雖然是別人的輕功帶著他,但這種淩空的感覺是真的很奇妙。還沒好好感受這種飛行的感覺,朝歌就已被帶到對麵的屋頂,但白衣公子還沒有鬆開他的手,而是繼續朝著先前月下喝酒的地方躍去。
朝歌感覺以往笨重,無法停留在空中的身體此刻變得無比輕盈,跟在白衣公子身後,被他拉著穿梭在屋頂之上,躍向前方。
來到之前的屋頂站定,白衣公子鬆開了朝歌的手,坐在了屋頂之上。朝歌還沒從剛剛輕盈騰空的感覺裏出來,怔怔地站在一旁。
“坐下吧。”
白衣公子的聲音讓朝歌回過神,趕忙挨著白衣公子坐下,但坐下後他就覺得是不是挨得太近了,又往旁邊挪了挪,這才恢複正常。
“給你。”
白衣公子變戲法似的又拿出了一個杯子遞給了朝歌,朝歌接到手後,白衣公子拿起盛酒的玉壺側過身子給朝歌倒酒。
感受著靠過來,貼近身體的一襲白衣,朝歌的臉又不自覺的紅了,但這次是在明亮的月光下,無處遮掩。朝歌心虛地抬起視角看向倒酒的白衣公子,卻不想迎上了一對清波流盼又有一絲嬌媚的眸子,眸子的主人正似笑非笑地著看著局促不安的朝歌。
迎上目光,朝歌的臉一下子更紅了,無法遮掩的他隻好轉過頭不再去看,緊張的朝歌不自覺的滑動了一下喉嚨。
白衣公子並沒有去嘲笑局促的朝歌,給朝歌滿上酒後,他的身體就坐了回去,拿起之前自己喝的酒杯又滿上了一杯。
白衣公子端著酒杯,抬起頭仰望著當空的皓月,沒再與一旁的朝歌說話,而是自斟自飲起來,白衣配月光,好不風流。
朝歌看著手中滿上的一杯酒,又看向一旁自斟自飲的白衣公子,明白了是對方了解到自己不會喝酒後,就沒有主動要求與他推杯換盞,而手中的這一杯酒是之前自己所說可以少喝一些,所以才倒給他的。
體會到白衣公子的好意,朝歌緊張的心情一下子放鬆了下來,看著手中的酒杯,又抬頭看了看皎潔的明月,心中感到一絲溫暖。朝歌笑了一笑,端起酒杯一飲而盡。
察覺到朝歌一口飲盡杯中之酒,白衣公子揚起了嘴角,他轉過頭對著朝歌晃了晃手中提著的玉壺。
朝歌明白他是在詢問自己是否還要喝酒,既然他都特意地邀請自己共同飲酒賞月,那自己又怎能拒絕別人的心意呢,何況自己已經喝下去一杯了,再喝又何妨。朝歌主動將酒杯遞了過去,他可不想又被白衣公子貼近而臉紅一次。
兩人除了剛坐下時說的那兩句話,就沒再說過一句話,也沒有對飲,都隻是各喝各的。
白衣公子自斟自飲,而朝歌喝完一杯後,如若再想喝,隻需將酒杯放到一旁,白衣公子就會幫他滿上。
朝歌和白衣公子就像一對認識多年,相視莫逆的知己一樣,無需多言,隻需喝著各自的酒,所說所向盡在酒中。
終於,一壺酒盡,從來沒喝過如此多的酒的朝歌臉頰早已染上紅暈,躺在了屋頂之上。白衣公子也雙頰緋紅,眉目起波瀾,安靜地坐著,不再去抬頭看那空中明月。
朝歌雖然喝多了,但卻喝的很盡興,他第一次覺得原來喝酒是一件這麼美好的事。想到邀自己共飲的白衣公子,對這個素未謀麵的人,朝歌泛起了濃烈的好奇心,真心地想去認識了解這個人。
朝歌用手撐起身體坐了起來,看向了身旁的白衣公子,發現白衣公子不知何時已經摘下了束發的發簪,一頭墨染的長發零零散散的飄落在肩上,如垂柳隨風而動。
白衣公子也轉頭看向了朝歌,那對清澈的眼睛此時也迷離縹緲,散發著因微醺而朦朧誘人的氣息,不過他喝的雖多,卻沒有醉,隻是身體因為喝酒自然地呈現出醉迷。
喝醉的朝歌沒有察覺到身邊之人的變化,準備詢問白衣公子的身份,剛想開口,白衣公子已經朱唇輕起,說了一句:
“朝歌!”
“嗯。”聽到有人叫自己,朝歌習慣性的應了一聲。
突然,朝歌的酒像一下子醒了一樣,驚訝的看著這個說出他名字的人。
“你,你怎麼知道我是誰?我們認識?”
朝歌對這個陌生的白衣公子叫出他的名字隻是感到驚訝,並沒有緊張,從小接受許攸和虞檸教育的他又豈是愚鈍之人,他知道這位公子對他沒有惡意,否則從白衣公子輕功飛到他麵前,再到此時一壺酒喝完,夠他死上好幾回了。
白衣公子沒有立即回答朝歌,而是抬起一隻玉手伸到他雪嫩修長的脖子間,取出一根係在脖子上的紅繩,紅繩底端所係著的東西被他緊緊地握在手心。
朝歌眼睛一眨不眨的看著這個緊握的手,他預感到那是一個很重要並且還和他有關的東西,因為剛剛他的心明顯的顫了一下。
白皙的手逐漸的鬆開,露出了紅繩所係之物,那是一塊白玉,但旁人一眼看上去就會知道這塊玉並不完整,隻是某個玉佩的一半,它應該還有另一半的存在。
這個玉佩上雕刻著一朵蓮花,這朵蓮花沒有向上開放,而是朝著一邊開放,它的根莖很是細窄,很明顯它還有一半沒有雕刻完。
看到放在光滑手心中的這塊玉佩,朝歌的視線劇烈的收縮了一下,然後猛地抬頭看向了握著玉佩之人。
“紅衣!”
“紅衣,你是紅衣!”
“你是謝叔叔和舒姨的女兒,紅衣姐姐!”
朝歌驚訝的一連說了三句話,但仍然不能完全表達出他此刻內心的激動,他伸出手握住了這個握著玉佩的手,驚喜的看著“白衣公子”,此時他才發現,摘了發簪散開頭發的白衣公子在月光下楚楚動人,是一位極美的少女。
白衣公子看著神情激動的朝歌,嘴角微揚,露出皓齒,頷首輕笑:
“嗯。”
朝歌此時可以說是真的完全清醒了,麵對這個在十二年前忍受巨大痛苦來救自己的少女,他內心除了激動和喜悅,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對了,還有這個。”朝歌想到了什麼,連忙伸手從脖子間取出一根紅繩放在手心,這同樣是一塊白玉,和紅衣手中的白玉一模一樣,也雕刻了一朵蓮花,隻不過這朵蓮花是往另一邊開放。
朝歌摘下紅繩,將玉佩放在紅衣的手心,然後輕輕地將兩塊玉佩並在一起。合並完整後,那細窄的根莖終於變成了正常比例的大小,兩朵蓮花一左一右的盛開著,正是一株盛放的並蒂蓮。
當年在靈淵派的海島上,虞塵通過紅衣救了朝歌一命,將朝歌的先天至陽之氣分擔一部分給紅衣,以此解決朝歌的十年劫,從此朝歌與紅衣命運共生,彼此相親。在海島分別時,許攸將這對並蒂蓮玉佩的一半送給了紅衣,一半給了朝歌,以此見證兩個孩子共生的命運。
看著終於完整的並蒂蓮,朝歌開心的笑了,紅衣也美目流盼,露出微笑。隻有他們自己,命運共生後的兩人才能深刻體會到這種多年之後見到共生之人的喜悅與激動,以及那種內心深處心連著心的悸動與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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