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清廷將他殘酷處死,鬼神為之號泣,一位用生命捍衛大義的湖南漢子

章節字數:2028  更新時間:19-08-26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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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撰:史遇春

    今天,來說一位清末的人物。

    這位人物,似乎不大為人所周知,但是,他的事跡,彰顯大義;他的慘死,讓人驚泣。

    他是誰呢?

    他就是湖南漢子沈藎。

    沈藎(公元1872年~公元1903年),字愚溪,原名克誠,湖南善化(今湖南長沙)人。

    戊戌變法(公元1898年6月11日至9月21日)時,沈藎與譚嗣同、唐才常等人有交往。

    當時,沈藎認為,要革新湖南,沒有一番破壞就不能奏效。

    戊戌變法失敗之後,沈藎前往日本留學。

    清德宗光緒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春,沈藎返回上海,他與唐才常等人共同組建了“正氣會”。

    很快,“正氣會”又改名為“自立會”。

    在“自立會”中,沈藎擔任幹事,出力甚大。

    隨後,沈藎到達漢口,致力於自立軍運動,並擔任右軍統領,在湖北新堤活動。事敗之後,他又輾轉上海,潛往北京,從事反清活動。

    公元1903年,沈藎因揭露《中俄密約》於天津的英文報紙,引發在東京的中國留日學生和國內各階層的反對。同年7月19日,沈藎被捕,被判斬立決。適逢清廷萬壽慶典,不宜公開殺人,遂改判杖斃。7月31日,沈藎被獄卒杖打200餘下,未死,後用繩索勒死。

    沈藎被殺的事情經過如下:

    沈藎在天津時,受聘為“報館訪事”,同時,他還兼任一家日本報紙的通訊員。他開始以此身份為掩護,繼續從事反清活動。當時的北京,正處在八國聯軍的控製下。沈藎擅長交際,很快,他便與八國聯軍的部分將士混的十分熟稔。北京的一些社會名流,聽說沈藎認識不少外國人,於是,紛紛前去結交他。為了從這些權貴口裏打聽到有用的信息,沈藎也與他們周旋,盡量和他們歡談宴飲,虛與委蛇。

    光緒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沈藎從滿清權貴口中得知,中俄兩國將要簽訂秘密協約。

    經過對協約內容的了解,沈藎認為,這個協約有損國家和民族的利益。為了阻止清廷的黑暗行為,沈藎決定,在這一秘密協約簽訂之前,一定要把協約的內容昭示天下。

    當時,之所以要簽訂這份協約,是因為本年沙俄背信棄義,拒不履行1902年《交收東三省條約》中分期撤兵的約定,同時,沙俄還逼迫清廷簽訂新的秘密協約。

    根據章士釗撰寫的《沈藎》一書記載,相關內容大體如下

    公元1903年3月,沙俄要求清廷之密約七條,具體如下:

    (一)清國不可將東三省之地賣與或租賃於列國。

    (二)沿營口至北京之電線鐵路,俄國可於其旁另自架設別線。

    (三)不論何事,清國於北清苟有建設,不得傭雇他國人。

    (四)營口海關稅務,當使中俄銀行管理,稅關長必用俄國人,且令稅關兼理檢疫事務。

    (五)東三省地除營口外,不得開放為通商市場。

    (六)蒙古之行政組織不得有所變更。

    (七)拳匪亂事以前,俄國所得之權利,不得有所損害。

    隨後,經過多方努力,沈藎最終通過政務處大臣王文韶之子,拿到了《中俄密約》草稿的原文。

    於是,沈藎迅速將《中俄密約》的草稿寄給了天津英文版的《新聞西報》。

    《新聞西報》收到秘密協約的草稿後,當即原文刊登。

    接著,這份由《新聞西報》刊載的《中俄密約》,被國內外各大新聞媒體紛紛轉載。

    當時的日本新聞界,還專門為此出了一期號外。

    《中俄密約》的內容刊發公布之後,國內外輿論一片嘩然。

    這下,清廷陷入非常難堪的狼狽境地。

    最後,在國內外強大輿論的壓力下,清廷不得不放棄秘密簽訂《中俄密約》的計劃。

    在《中俄密約》內容泄露之後,清廷立即派人全力查找密約外傳原因。

    光緒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7月19日晚上,沈藎在北京寓所被捕。

    在清廷對沈藎審訊期間,他自始至終都沒有否認這件事,坦承自己所作所為,並嚴厲痛斥清廷的可恥行徑。

    沈藎入獄之後,清廷唯恐夜長夢多,決定盡快將他處決。

    沈藎從被捕到被殺僅20天。

    本年7月,正值光緒帝生日的萬壽月。按照當時清廷的慣例,本月不宜殺人。

    於是,清廷決定,將對沈藎的行刑方式改為杖斃,也就是用刑杖活活打死。

    後來,據《大公報》所載,沈藎行刑之狀,真是慘不忍睹:

    (清廷刑部)“特造一大木板。而行杖之法,又素不諳習。故打至二百餘下,血肉飛裂,猶未至死……”

    “骨已如粉,未出一聲。及至打畢,堂司以為斃矣。不意沈於階下發聲曰:‘何以還不死,速用繩絞我’”。

    沈藎死去一年之後,維新派人士王照獲罪下獄。恰巧,王照就關在沈藎住過的牢房。

    後來,王照在《方家園雜詠紀事》中寫到:

    “粉牆有黑紫暈跡,高至四五尺,沈血所濺也。”

    由此可知,沈藎死時的慘烈之狀,真是不堪回想。

    當年,沈藎死時,年僅32歲。

    沈藎之死,更激起了民眾對清廷的痛恨。

    事發之後,就連外國報紙,也因為沈藎之死,紛紛對清廷加以譴責。

    公元1903年9月14日《大公報》披露:

    “探聞政府自殺害沈藎後,各國公使夫人覲見皇太後時,談及沈之冤抑,慈禧亦頗有悔意。已麵諭廷臣,會黨要嚴拿,萬不可株連良善,致離人心,等語。近日政府十分和平,絕無不合公理之舉。蓋恐駐京各國公使嘖有煩言也。”

    滿清的慈禧皇太後迫於各公使的壓力,公開表達了“仁慈”和“悔意”。

    沈藎死後,當時的《中國日報》發表唁文:

    “沈君之死,鬼神為之號泣,誌士為之飲血,各國公使為之震動,中西報紙為之傳揚,是君雖死之日,猶生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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