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都市喋血  第27章 情深似海(2)

章節字數:3295  更新時間:08-03-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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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襄睜開淚眼,把麵前又苦又澀的咖啡喝了一大口,又閉起淚眼,繼續向冷血傾訴她的思念,她的愁苦,她的傷悲。

    “情隨湘水遠,夢繞吳山翠。隻可惜花開花謝,都來幾許,且高歌休訴,不知來歲牡丹時,再相逢何處。但縱有千種風情,待與何人說?

    思念萬千,我的心緒猶如一絲絲的青煙,飄失於萬裏無雲的天空裏。我的內心感到特別的空虛,像靈魂被掏空似的,總覺得缺少了什麼。難道缺少了他的偎倚?

    唉,和他相逢的金秋已至,我何時才能找到浪跡天涯的他的靈魂,尋找到他那個寧靜的臂灣?

    獨上紅樓思悄然,月光如水水如天。同來賞月人安在?風景倚稀似去年。一如往昔,在家裏,我總是孤單一人望著孤獨的夕陽慢慢淹沒在沉默的群山中。驀然抬首,鐮刀似的月亮已斜掛穹空中,天幕上繁星閃閃,像是黑色幕布上點綴著一顆顆寶石。一縷縷清幽的月光從窗外直射到我的床前。

    我經常躺在草地上,望著穹空中的點點繁星,總是想像著和他聊天時的快樂時光。他猶如一顆閃爍的明星,在夜空中發光。我不斷的追尋著他,捕捉著他。我記得他淺淺的微笑,那讓我不能忘懷的淺淺微笑,包含了親切、寬容、真誠------像初升的太陽那樣歡愉,又像帶露珠的花瓣那樣清新。

    日子隨日落日出而飄遠,為了他——我的愛人,多少個日日夜夜,我總與孤獨成風景線。

    別後越久,對他越是念掛,思念濃時,胡思亂想,徒增惆悵而已。難道我們的情已斷,緣已盡?我總情不自禁像起秦觀的那句詞:“自在飛花輕似霧,無邊絲雨細如愁”

    此情無計劃可消除,才下眉梢,卻上心頭。我渴望和他相聚,渴望能再見他一麵,即使一麵也好。真是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

    光陰好比河中水,隻能流去不複回,但我對他的思念將永遠烙在我記憶的畫廊裏。”

    想不到霍襄雖是學國際貿易的,但說話文采飛揚,感情細膩。麵對她如幽似怨的傾訴,鐵石心腸的人也會心動,心顫,心碎。

    所以冷血的心動了,心顫了,心碎了。

    “爸爸告訴我,他曾用一枚硬幣擊碎一個殺手的鼻梁,所以從那天開始,我每天收藏一枚硬幣,現在已經有五百四十二枚,一隻錢罐已經裝滿,開始裝第二個錢罐了,每一枚硬幣就代表我對他的深深的思念。”

    冷血想不到看上去溫柔文弱的霍襄,被人眾星捧月的霍襄,萬千寵愛集於一身的霍襄,用情竟然是如此的深。

    冷血知道,隻要他現在開口承認,把救霍襄的經過說一遍,就能獲得眼前美人的芳心,對他順利打入霍展鵬內部核心,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但他真的狠不下心來利用善良而溫柔的霍襄,他不敢想象,當霍襄麵對他親手抓捕她父親時,是一副什麼樣的表情,是一顆什麼樣的心。

    冷血的心在滴血,他想:自己隻是一個是一個殺人無數殺手,靈魂也沾滿鮮血的地獄惡魔,不值得高貴典雅的霍襄的愛,更何況自己也是收割她父親罪惡靈魂的劊子手。

    霍襄瞪著雲堆霧積的雙眸,低聲說:“這些話,我連最親近的人——父親和妹妹也沒有透露,但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冷大哥能做我忠實的聽眾,能理解我的苦衷。”

    突然,霍襄用她有點冰涼的纖手抓住冷血放在桌麵的右手,顫聲說:“冷大哥,你和他的氣質很相近,你們應該是同一類的人,我有他的畫像,你能帶我去找他嗎?求你了,冷大哥。”

    麵對霍襄啼血般的哭泣,苦苦的懇求,任何男人也不能開口拒絕。冷血鋼般硬的心已被霍襄的柔情熔化了,差點脫口而出承認自己就是她日思夜想的那個“他”。

    冷血閉上眼,長吸一口氣,在腦海想著為這個集團而犧牲的他並不認識的十一位臥底英雄,想著為這個集團而獻出寶貴性命的軍警。他的腦海回複空明,慢慢把手抽出來,盡自己最大的努力,裝成冷峭的樣子,冷漠地說:“霍小姐,請恕冷某不能從命。”

    霍襄極度失望地收回自己的小手,又緩緩地閉上自己的眼睛。過了好一會兒,她突地睜開俏目,露出微笑,望著冷血,笑著說:“冷大哥,找不到他,我終身不嫁,做單身貴族。”

    霍襄的語氣堅定,梨窩驚現的俏臉神情堅決,眼中暴射出剛毅之色。冷血想不到文弱的霍襄和他一樣,是如此的倔強,有不達目的不止的勇氣和決心。

    冷血的心如刀絞般痛,緩緩說:“他值得霍小姐犧牲這麼大嗎?你和他隻是萍水相逢,這可能是你的心理幻想吧?”

    “不,冷大哥你不會明白,友誼是需要長期精心培育,小心嗬護,才能生根發芽,而愛情卻可以產生在刹那間。我喝咖啡不加糖,就是用咖啡苦澀提醒自己決不能忘了他。”

    可能把心裏的話都出來,霍襄的心情好了很多,眼中傷感之霧也逐漸退去。是的,她已經做出最後的決定,還有必要傷感嗎?

    霍襄幽雅地吸著咖啡,嬌豔的梨窩像在向冷血訴說主人內心的堅定。

    喝完咖啡已是吃午飯時候,霍襄要冷血陪她去五星級的酒店吃飯。冷血不是沒有在大酒店吃過飯,但他對越高級的酒店就越反感。他一踏進裝修得富麗堂皇的大酒店,就渾身不舒服。在這種環境吃飯,規矩頗多,禮儀繁瑣,對於冷血來說,是一種活受罪。他寧可在街邊的大排檔,和三五知己大杯酒地喝,大塊肉地吃,對於他來說,這才是種享受。

    霍襄看到冷血冷峭的臉容變成苦瓜般,就奇怪地問:“冷大哥,你不舒服。”

    冷血苦笑著說:“我怕我的吃相令你難堪。”

    “哦?那我更想要看看。”霍襄說完,撲哧一聲,用柔荑掩嘴而笑,說不出的楚楚動人。冷血苦臉,領先步入大廳,用身體完全把霍襄遮擋住,淩厲的眼神透過茶色眼睛把全場都掃描一片,沒有感到危險,大廳安全。霍襄可能經常享受有保鏢的待遇,所以對冷血的舉止毫不在意。

    在大廳中吃飯的男人都衣冠楚楚,文質彬彬,女的都花枝招展,一臉幸福。見到冷血和霍襄進來,都停下筷子凝望。

    這男子臉龐白皙,臉容冷峭,劍眉入鬢,鼻子高聳,緊抿的嘴巴,倔強地微翹著。雖戴著茶色眼鏡,看不清冷血的眼神,但所有人明顯感到從眼鏡片後逼射過來的冷冰冰的寒光。

    這身材偉岸,氣宇不凡的、滿臉堅毅之色,強悍之氣的男子,渾身更迸發出一種說不出來的、但絕對像磁鐵那樣能發出強力吸引力的特殊氣質。

    男食客露出嫉妒的目光,女食客射出欣賞、心儀的眼神,個別女食客還射出如餓狼見到食物那樣的目光。

    霍襄玉步輕挪,步入大廳,幽香撲鼻。當看到冷血後麵的霍襄時,男食客的眼睛都呆了,不會動了,色色地望著霍襄,有的連筷子掉在地上也沒有發覺。女的則向霍襄投去妒忌、怨恨的目光。

    霍襄俏臉淡妝素裹,杏眼在眼影的襯托下更顯得清澈透明,顧盼之間,驚射出一道道耀眼而勾魂的閃電。霍襄美勝天人,霍襄那一梨窩淺笑,俏臉微展,猶如綻放出一朵嬌豔欲滴、耀眼奪目的鮮花,令男人人黯然銷魂,令女人花容失色。

    霍襄是那麼的寧靜,是那麼的高貴,那麼的典雅,那麼的溫柔,那麼的耀眼,那麼的奪目。

    俊男美女,天仙絕配,怎能不驚奪人眼球?

    飯桌上,三個精致的、冷血叫不上菜名的小菜還沒上齊,在服務員的驚異眼色中,冷血已風卷殘雲地橫掃六碗飯,就像剛從監獄出來監犯。飯店的碗太小了,冷血還沒有飽呢,他隻是不好意思再吃罷了。

    滿大廳的人想不到冷血是一個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人,都向冷血投去同一種眼神——絕對鄙視的眼神。都暗替霍襄可惜,覺得是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

    霍襄也覺得很驚奇,她第一次見到吃相如此難看和吃得如此多的人,但不知道為什麼,在她心裏卻沒有一點兒的反感。

    霍襄從小就接受的禮儀教育,像一副千斤重擔,在任何場合都壓得她喘不過氣來。她覺得冷血是自然,自我、率真的表現,她就是喜歡這種無拘無束的個性。所以霍襄一邊停下筷子,托著香腮愉快地看著冷血吃飯,一邊掩嘴竊笑。

    冷血是故意這麼吃的,他就是想留給霍襄不好印象,為什麼這麼做,他也不清楚。如果他知道他的方法適得其反,真會去買塊豆腐回來一頭撞死。

    他可不明白,如果一個女人對一個男人有好感,那麼這個男人所有的缺點就都是優點。反之,如果一個女人對一個男人絕沒有好感,那麼這個男人所有的優點就不是優點了,缺點更是擴大的缺點。

    從酒店出來,霍襄說不想回家,但沒有說去哪兒,冷血隻能載著她在城市兜圈子。冷血一邊開車,一邊注意地看倒後鏡,看有沒有人跟蹤他。他發現有一輛紅色敞蓬的保時捷跑車,跟著他的尾巴已經跑了幾條大街了,冷血暗暗留心觀察著。

    冷血突然加速,如魚在水中遊泳那麼自然,流暢,連超幾台車。後麵的保時捷也突然加速追上來,還一邊追一邊鳴笛一邊對他打燈,一點兒也不把警方禁止在城市鳴笛的規定放在眼裏。

    (溫柔過去,又該緊張了。再次謝謝宙斯之狼、CCCP狼、楊威等書友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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