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044 更新時間:18-01-25 23:19
中午吃的還是早上做的粥和饅頭,等吃過午飯後,讓林小浩在院子裏頭玩兒,林凜靠坐在門檻上,仰頭望著頭頂上的藍天白雲,放空了腦子在發呆。
到林小浩自己一個人玩地沒趣了跑來他的身邊蹭著他喊哥哥,林凜嗯了一聲,低下頭看著靠在他身上的林小浩,對上小孩兒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林凜伸手摸了摸小孩兒的臉蛋兒,神情還帶著點懶惰,就笑了,說道,“該睡午覺了。”
“嗯。”林小浩兩手抱著他哥哥,仰頭望著哥哥,心裏覺得哥哥真好看,他喜歡他哥哥,哥哥身上有著和媽媽一樣的味道。想起去了很遠的地方的爸爸和媽媽,小孩兒的眼神有些暗淡,他想媽媽了。
見林小浩兩手抱著他不肯放開,小臉埋在他的懷裏沉默的模樣,林凜隱約地能猜到小孩兒在想什麼,“浩浩都這麼大了還賴在哥哥的懷裏,羞不羞呢?”林凜打趣著賴在他懷裏不肯起來的林小浩,兩手托住小孩兒的屁股,抱了人往屋裏回去。
從水壺裏倒了熱水出來泡了涼水給林小浩擦幹淨小臉和小手,脫去了外麵的衣服把人塞進被子裏。
“哥哥。”林小浩想哥哥上床和他一起睡。
“嗯。”見著小孩兒兩隻眼睛盯著他瞧,林凜伸手去蓋住小孩兒的眼睛,說道,“睡吧,哥哥就在屋裏看書。”林凜不想養成林小浩要他陪著才能入睡的習慣,這個習慣一旦養成了,萬一日後他沒那麼多時間陪著林小浩怎麼辦?
趁著還有點時間,林凜想看一會兒書,距離中考所剩餘的時間已經不多了,他必須要爭分奪秒地去複習,爭取能考到一個最理想的成績。人到出了社會才知道讀書的珍貴,現在能有機會讀書他就要好好地珍惜,想把書讀好,不管日後想做什麼都好,人多讀點書總是沒有錯的。
聽說哥哥要看書,林小浩也不敢吵哥哥了。媽媽說哥哥讀書可厲害了,每次考試都拿第一名,讓他以後讀書也要像哥哥一樣,知道自己有一個這麼厲害的哥哥,林小浩小朋友的心裏也是很驕傲的。
林凜開始注意到床上的小孩兒睜著眼睛盯著他瞧,他也沒做聲,認真地看他的書,到從書裏回過神來,床上的小孩兒都已經睡著了,兩隻小手枕在臉下,還保持著看向他的姿勢,林凜臉上露出無奈的笑,眼裏卻是帶著寵溺。
放下手上的書,林凜起身走過去把林小浩挪進去裏頭一點兒,給小孩兒蓋好被子,才往外麵出去了。
從他的房間出去,對麵的屋子就是他爸媽的房間,林凜想著把裏麵收拾打掃幹淨,也順便地找一找這裏麵有沒有什麼他爸媽留下來的東西。他爸媽走地突然,什麼都來不及跟他交代就走了,這個家以後就要靠他了,林凜需要好好地把家裏的東西都收拾整理好,起碼他要清楚這個家有什麼。林凜知道自己和林小浩不會在家裏待太長的時間,以後出去了外頭,回來也隻有逢年過節才會回趟家,家裏的東西要收拾整理好,免得便宜了別人。
從桌子、櫃子到床,屋子裏的四個角落,林凜把這個房間一一寸一寸地找仔細了。
這麼一找,還真的讓林凜找到了不少的東西。
衣櫃裏的一個抽屜裏鎖著一些文書證件,裏麵就找出了家裏如今的房屋的地契還有他們家田地的地契,這些東西拿在他手裏,他們家的田地是無論如何別人都占不去的了。翻到一張契書的時候,林凜手上的動作就頓住了,接著臉上就露出了笑。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果然他爸媽把市裏的飯館接下來了,這一張就是那飯館的契書,想起後世崇明市的地價是賣到天價,有錢都不一定買地到,這麼一巴掌大的地方可是值錢了。看了眼簽訂的日子,也就是年前的事,距離現在的時間並沒有多遠。林凜知道他爸媽把這個小飯館接下來做也是想著多賺點錢供他上學,他爸媽起早貪黑的幹活,趕早去菜市場買菜才會遇到後麵的車禍了,因此而喪了命,想到此,林凜的眼裏有些黯然。
終究都是因他,才累及爸媽丟了性命。沒想到他重活一次,還是阻止不了發生的事,林凜的心裏終究是遺憾的。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這才是人最悲哀的事。
林凜伸手揉了揉眉心,也不去想那些事了,隻能說這一切都是上天注定的,誰也改變不了。
抽屜裏還有一大串備用鑰匙,不知道這裏麵有沒有那小飯館的鑰匙,到時候拿去試一試就知道了。
林凜還找到了一個本子,看字跡是他媽媽記下來的,他媽媽寫地一手娟秀的字,很是漂亮。他爸爸倒是沒讀幾個書,他媽媽識的字不少,林凜還記得小時候是他媽媽拿著他的手教他寫字,他讀小學前麵的幾年都是他媽媽給他輔導功課,這給他打下了基礎,所以他的成績好並不是沒有道理的,後麵他的成績一直都不錯。
翻開本子,裏麵是他媽記的賬本,看日期是從很久之前就開始記的了,前麵記地比較詳細,後麵的就隻是大筆數的記錄了,不過這也已經足夠了。翻到幾筆賬的時候,林凜哼笑了一聲。
上一世他倒是沒有見過這些東西,那個時候他都出去外頭打工了,等他回來家裏的房子都成了他大伯家的房子,這屋子裏哪裏還會剩下什麼東西?要是家裏有個什麼東西,都被人拿走了。難怪他大伯他們能占去他家裏的田地,連房屋都成了他們家裏的。
在床下的一個暗盒裏,林凜還找到了他媽媽的嫁妝盒子,裏麵裝的都是他媽媽的金銀首飾,平時他媽媽都舍不得戴,都好好地存放在這個盒子裏,沒想到如今讓他找到了。林凜伸手摸著,拿起一隻金鐲子套在自己的手腕上,顯得他的手腕太小了。
想起他媽媽跟他開過的玩笑話,說這個金鐲子是他媽媽結婚的時候他姥姥送給她的,他媽媽就說等他以後娶了媳婦,這個金鐲子就送給他的媳婦,再等他的兒子娶了媳婦,這個鐲子再傳下去,這樣一代代地傳下去,這鐲子就成了他們家的傳家寶了。
他爸媽出去外頭打工,貴重物品都不敢帶在身邊,在外怕給人偷去了,所以這些東西他媽媽都藏在家裏頭,不過這些東西後來都沒能到他們兄弟倆的手裏。林凜記得上一世他見他大伯母戴過這隻金鐲子,他認了出來,當時他就猜到是他大伯母拿走了他媽媽的嫁妝,他想要回來他大伯母還說是她自己的,真的是做了賊還敢喊抓賊。
人要臉,樹要皮,這不要臉不要皮的人活著有什麼意思呢?但是總有那麼一些人活著就是不要臉不要皮的!想起那些人,林凜的眼睛眯了眯,這一世他絕對地不會再便宜那些人了!
在屋子裏這麼一拾掇一個中午就過去了,到聽到外頭王猛在喊他,林凜忙地起身應了一聲,讓他們小聲點兒,出去開了門,說道,“浩浩還在睡覺,你把大嗓門收一收,別把人給吵醒了。”
“哦哦。”王猛手在嘴邊做了一個封嘴的動作,意思是他絕對不會把人吵醒。
林森跟在後麵一起進來,來的時候他帶了些菜種過來給林凜。
“謝了。”林凜接過,笑道。
“客氣什麼?”林森看向林凜,兩個人的視線對上,見到林凜臉上的笑,林森也感覺到林凜變得和從前有些不一樣了。
兩個人相視一眼,林凜領著他們往裏麵進來。
“你們先做題,等到後麵空餘時間我給你們講題。”
“行。”
下午他們還是像上午那樣各就各位地複習,猛子他們在做試卷,林凜還是繼續看書。
聽到屋子裏林小浩的喊聲,林凜就知道小孩兒醒來了,進去屋裏哄了弟弟,給人穿了衣服拉了人出來。剛睡醒的小孩兒看起來蔫蔫的沒什麼精神,靠在他的身上,林凜一手摟著小孩兒,一手看著書,直到人有了精神了能自個兒坐著在本子上亂畫,趁著這點時間林凜給王猛和林森講他們不懂的知識。
時間過地很快,一個下午很快地就過去了。
“不用了,我們回家去吃就行了。”林凜要留他們下來吃飯,林森知道林凜家裏如今的情況,他們都不好留在他家裏吃飯。婉拒了林凜的好意,林森說家裏還有活要幫忙,就跟王猛一起往家裏回去了。林凜送了人出去,見人走遠了,他站在門口望著外麵。
他們家的房子是最早蓋到這外頭來的房子,這個時候房子前還沒有房屋擋住,站在他家門口能見到外頭的地裏種的莊稼。林凜記得等到秋天麥子熟了,從這兒望去一大片的都是金黃色,金浪連天,望不到邊,這是他記憶裏的秋天最美的顏色。
不過再過十年,這外麵也會蓋滿房子,也少了這一片大自然的美麗。
作者閑話:
小劇場:
有一天林凜拿鐲子給周世海戴,明顯的這隻女人戴的鐲子對周少來說尺寸太小了,戴進去很勉強。
周世海一臉懵逼:這是什麼?
林凜認真臉:傳家寶。
周世海:……
林凜再補了一句:我媽給他兒媳婦的傳家寶
周世海一把捂住鐲子,傻笑:丈母娘給的?哈哈哈……我一定好好戴著!
【小飯館二月參賽,也就是下個月參賽哦,親們請支持骨頭哇,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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