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下)  第十六卷:十一、辛平簫。

章節字數:2807  更新時間:17-12-25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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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宇傷得很重,不僅是斷了幾根骨頭,而是損傷到了內髒器官。

    症狀是他嘴裏有鮮血湧出。

    不過,太醫院的專家一致認為,目前看來,他沒有生命之虞。隻要經過治療,會很快康複。

    “竟有人敢剌殺世子?”事件震動了整個後宮。

    林炃和海倫娜聽到消息後,震撼可想而知。他們急匆匆地趕到太醫院,看到林宇,聽了專家們的傷情分析後,知道林宇無虞,才略為放了一點心。林炃盯著辛平簫和那一班女保鏢和宮女。她們都知道自己這下可真失責了,正誠惶城恐的不知如何是好?

    “切斯?是切斯!”林炃用低沉的嗓音喝問道。

    “是的,陛下。”一宮女回答道。

    “一定是他!”海倫娜叫道,“不是他是誰?”

    “切斯?”林炃咬了咬牙,看了看海倫娜。緊接著,轉過頭來,追問道,“——人呢?”

    “這……?”保護林宇的這一班人不知道該怎樣回答。

    辛平簫雖然知道自己命中了切斯的要害。但此後,為了救林宇,她並沒有再關注過切斯。她不知道他是被自己殺死了還是被擒獲了?但從這些女保鏢和宮女的回答中,似乎已知道有些不好。不好什麼?她以為他已被自己殺死了,這樣,就失去了活口。也就無法再追查到他的幕後主使人,這自然是她的失誤。但她又覺得不象,因為在這樣的時候,別人不會為她承擔責任。如切斯是被自己殺死了,別人一定會說是她殺死了切斯,不管她們是出於什麼目的。以這回答來推卸她們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

    但她們都沒有這樣做。

    這一定是出現了另一種情況。

    “什麼情況?”

    在林炃和海倫娜隨後的責問中,她才知道,當時的切斯並沒有死,此後,是他自己自殺了。

    是他咬破了自帶的膠囊,服毒自殺了。

    ***

    這麼嚴重的暗殺事件,不會因切斯的死亡而不徹查!

    林炃在憤怒之極的情況下,叫來了吉巴特、李昂傑農和托比,敕令他們必須嚴查此事,一定要查出個水落石出,不管查到誰?一定要查下去,直到查出真相為止!

    “這還用得著查嗎?”海倫娜傷心之極的流下了眼淚,她嚇壞了,以為林宇已死。她一聽到這個消息,便想到了米蘭安達,知道切斯是為了米蘭安達。不過,也想到了萊麗,切斯不是林夏的侍從嗎?這樣一想,她立即不想切斯是為了米蘭安達,轉而認定這一定是萊麗母子幹的。是萊麗母子挑唆切斯,讓他這樣幹的。“萊麗母子不除,林宇的安全便全無保證!林炃之後,不要說林宇,就是連我自己也無保證!”現在,她對這思想更堅定了,這回也真是她除掉萊麗母子的好機會。於是她挑撥的對林炃說,“問都不要問,陛下,你想想,誰想置宇兒於死地?你想想不就明白了?”

    林炃想想,似乎也有點明白。

    他本來就沒太關注過切斯和米蘭安達的戀愛,也就沒往這方麵想。

    如果真是萊麗和夏夏幹的,那真的無法讓人原諒。帝王家的這種骨肉相殘,為他所最恨。雖然他自己也是這樣的人,而且他弑的還是父帝。但大凡做壞事的人,從來不會把自己算進去,尤其是強勢者。

    他們自己可以為所欲為,而對別人往往是求全責備,不留一點寬容。

    好在林炃並不昏庸,好在他對愛還比較專注,對萊麗還存有感情。

    他知道海倫娜和萊麗的矛盾,不想因她們的矛盾而冤枉了她們當中的一個。

    所以,他沒有聽從海倫娜的挑唆,而是忍住了心中的怒火,把這件事交與了吉巴特、托比和李昂傑農。讓宮內道、宮內侍衛道和內務道組成了一個以吉巴特為首,托比、李昂傑農為副的聯合專案小組,讓他們去查辦。

    專案組立即將辛平簫和她的那一班女保鏢和宮女逮捕了,先從她們這裏開始進行調查。

    ***

    凡是被宮內道、宮內侍衛道和內務道傳訊過的人,都知道這是三個什麼樣的機構。

    人到了那裏基本上不算是人,幾乎難能有人能在那裏堅持得住不開口。

    刑訊逼供,曲意陷構,羅織罪名,按照宇帝和朝廷的旨意,任意枉法是常事。

    宮內道是負責帝王家生活起居和後宮秩序的道;宮內侍衛道是負責後宮安全的道;內務道則是負責帝國安全的道。在這專案小組裏,內務道其實隻是輔助性質,因為此案會牽涉到宮外人。他們執法的基礎是《宮內法》和《國家安全法》,應該說也是有法可依的。但法律是人製定的,也是人來執行的。在封建帝國,這些法律都是為了維護帝國的穩定和安全服務的。封建帝國的屬性,即:朕即國家,國家屬於帝王家。帝國法律為國家服務其實隻是在為宇帝一人服務。這使得當帝王家與億萬子民發生利益衝突時,這些法的傾向性就可想而知。

    但,有“法”總比沒“法”好。

    問題是,封建帝國的法無法限製帝王和執掌了權力和法的人。

    辛平簫這次可真是惹了麻煩。事起蒼促,為了救林宇,不得不使出她的絕技——飛鏢。這就違犯了《宮內法》的第二十七條:在宮內,任何人均不得攜帶武器。辛平簫原來使用的鏢,自然不是鐵樺木鏢,而是鐵鏢。為什麼不用“恒”金屬?我們知道,恒金屬既硬又強,但它還有一個特點,那就是非常輕,輕的東西製成鏢,用之並不順手,所以一般俠士都不用。由於有宮內法,一切金屬製品都無法帶進內宮。正是這樣,辛平簫便用鐵樺木鏢代替了它,鐵樺木鏢可以通過宮門金屬檢測器。

    她這樣做,開始是為了保護海倫娜,後來則是為了林宇。

    現在她使用了它,直接違反了《宮內法》。

    當然,為此,她作了申訴:一切都是為了宇帝陛下和國家。

    ***

    按說法律無情。

    法律,人人都得遵守。

    這一普世認定,在法製國家,被民眾普遍接受而成為人們的行為準則。但在封建帝國則不然,在封建帝國,法律之上還有一個帝王和朝廷。

    帝國的一切法律都得服務於帝王和朝廷。

    在封建帝國這種體製下,應該還有一個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的帝王和朝廷。

    在法律與帝王和朝廷的利益發生衝突時,法律就得為他們讓路。

    《宮內法》主要為宇帝的安全而製定。辛平簫的這種做法,直接威脅到了宇帝的安全,不可能得到寬恕。辛平簫的這種做法,顯然得到了帝後海倫娜的首肯或同意,但辛平簫不承認。她交待說:帝後根本不知道這件事,是她自己決定要這樣做。因為,當宇帝和帝後把世子交托給她時,她就深感責任重大。世子是帝國的儲君,在他的身上寄托著帝國的未來,他的存在便使他成為了一切覬覦國之極位的陰謀家的目標。為了防範於未然,她不得不采取非常手段,利用自己這不為人所知的絕技,來保護他,應在情理之中。

    “因而,臣,隻知林宇,不知有‘法’。”辛平簫在向林炃和海倫娜寫的申訴狀中最後寫道,“此心睽睽,天日可鑒,此正臣對帝國之忠誠之心。今,乞稟二聖,以求正臣以典,亦求旌表。正典:使野塗之民,得以仰視國法重典之威儀;旌表:燃家國藎臣,不失低俯盡忠報國之道途。如是,臣雖伏誅,已知國恩矣!——臣辛平簫叩首,再,謝恩三。”

    辛平簫的申訴很有些特別,她其實是求死,以一己之死正法典。

    但她又求表彰,亦即肯定。肯定她的這一違法做法,是為了宇帝和國家,而不是為了一己之私。亦即為了人格的完善。

    她在求大義。

    ***

    正是這樣一份申訴狀,使她免於一死。

    這不是辛平簫的主觀意願,而是申訴狀本身的客觀價值造成的。

    這一有著凜然正氣,以身存法的申訴狀,打動了林炃。也感動了所有看到它的人。再加上海倫娜豈肯讓林炃處置了辛平簫?不斷的為她抗爭。於是吉巴特、托比和李昂傑農為了迎合聖意,搞了個折中方案,把辛平簫下了大獄,判了個終身監禁。實則是將她軟禁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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