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6942 更新時間:17-02-07 08:06
又是十年,時間一晃就匆匆而過,眨眼間他已經十六歲了。
這十年裏,他一直是跟著佩蓉,按了他爹爹的意願,循規蹈矩的生活著。
他從未辜負過他爹爹不想瞧見他的期望,他的爹爹也從未辜負過他回不去的期望,他是個被驅逐出恒山的人,理應不給任何人添堵添亂。
他本來是個生性膽小的男孩子,但那時,已經蛻變的十分的嚴肅和沉默。
小孩子天性裏一應的活潑好奇,都已經被他的境遇,打磨的沒了棱角。
私塾裏甚是無聊,他也沒有任何的法子,左右這事情都不是他能說了算的。
隻有佩蓉,時不時的陪在他的身邊,時不時的來逗他一逗,時不時的長途跋涉趕回奉元城,給他買他最喜歡吃的,綠豆薏米露和擱了瓜子仁在裏麵的奶酪。
前八年,他就那樣苦中作樂的,把全部的時間都用在了,修習隨身帶來的佛經典籍和他爹爹送他的,諸多恒山裏獨有的,兵法韜略劍譜心法上。
因為沒事可以做,便都夜以繼日,鑽研的很是深入,很是精進。
用佩蓉的話說就是,這樣多的字,這樣多的頁數,他竟是倒著也能默寫下來。
但他終歸是個男孩子,終究是逃不過這世情的凡俗,須得走出私塾一較高低。
他那時十五歲生辰才過了不久,便預備著,要去靈溪大會上試一試身手。
其實當初就算是他自己,對此也不是十分的有把握,隻是因為年輕氣盛,隻是因為年輕氣盛的覺得,自己是很受不住,被私塾裏的富家子弟們,說成是個私生子,也很受不住,自己被人說成是被攆出來,不得寵的野孩子。
那一年,佩蓉已經攢下了一點,為數不多的小梯己,還有他自己幫人送信,或者是扛個麻袋包,推個小車送送貨物甚麼的,攢下的一點小錢,兩下一合圍,便就都留做了,他去靈溪大會的路費。
十五歲十六歲,一連兩年一連兩屆,他都是拿了手邊的這一點小錢,跟著奉元城裏的一個大布商,去靈溪大會參加比賽。
那兩年他也是時運好,與他同期參加比賽的人,不是戰敗就是違規。
他就那樣順風順水的,一路打進了前十強,可是再要談晉級,便是難上加難。
因他是南宮掌門的私生子,在這江湖上,便平白多了一個,很不受人待見的身份,又因為他的年紀太小,才剛剛十五歲,就算是再有悟性再有能力,不過也就是個沒有靠山,沒有身世背景的新人。
所以,暗箱,黑幕,掉包,潛規則,諸多形態各異的陷阱,便都不約而同,接踵來到了他的麵前,他也從一開始的不適應,漸漸就變成了後來的習以為常,這期間他所經曆過的心路曆程,一般人都是無法體會的。
隻是,陷阱歸陷阱,他的身法和速度,還是很受到來自衡山和少林的誇讚。
於是他也在一夕之間,把自己從一個私生子,洗白成了少俠,一時聲名鵲起。
有個亙古不變的道理,隻要是個混江湖的男人,便都是吃了鏡子一般的清楚。
隻要是在靈溪大會上,混出點名氣來的男人,幾乎在同一時間就會被人盯上。
被人盯上不叫事,被眼紅的人盯上是小事,被女人盯上才是天下大亂的事。
他這一回帶著奪人眼球的光環,在靈溪大會上嶄露了頭角,不出意外的,便被槍打了出頭鳥,命犯了一場曠古絕今的爛桃花,並且由此掀起了一場,為期忒不短的軒然大波。
這一回瞧上了他的姑娘,並非是別人,若是別的人,他尚且還可以躲之大吉,可這一回瞧上他的這姑娘,卻偏偏不是別人,這姑娘的爹爹,是帶著他來參加靈溪大會的大布商,這樣一來,當真就是明槍易躲暗箭難防。
他在靈溪大會上打進了前十,暗暗傾心思慕於他的姑娘們,便不在少數。
而在這不在少數的姑娘之中,這大布商家的大小姐更是其中首屈一指的翹楚。
他那時其實早已經曉得,自己對於女孩子,委實是沒甚麼好興致。
但是對於男孩子,這興致的事情又沒有加以落實,所以就無從開口去拒絕。
大小姐思慕於他,雖口頭上不明說,可心裏麵的私情,難免就會難以掩飾。
他這人的性子,本就是有些唯我獨尊的冷情,又是遺傳了他的娘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此這私情的事情,大小姐絕口不提,他也就甚是回避的,隻當沒有這一回事情,隻當她就是個小女孩心理,自作多情的瞎胡鬧。
大小姐傾心於他,自然是凡事都酷愛圍著他轉,他去哪她就去哪,他去做甚麼她也去做甚麼,大有想要同他雙宿雙飛,比翼天下的勢頭。
在大小姐幾次,有預謀有規劃的圍追堵截之後,他便嫌麻煩的受不住了。
往後,能避的他就避,能躲的他就躲,能推的他就一概推了,眼不見心不煩。
隻是,女孩家的心思海底裏的針,看得見卻撈不著。
他躲她就追,她追他就躲,終於在三推四阻,終日見不到他本尊之後,大小姐便著急警覺了,有一日蒼白著一張俏臉,堵在他的房間門口,死死扯住他的衣袖,劈頭蓋臉的就問他道:“你這幾日總躲著我,究竟是個甚麼意思?”
他那時雖然不曉得,自己為何會如此的討厭女孩子,卻也不願意同她之間多有往來,便本著陽關大道各走一邊的原則,冷著一張臉孔,冷冰冰的沉默著不做聲,他曉得,他能夠到靈溪大會來參加比賽,這其中絕大部分的功勞,都還是要歸功於她的爹爹,雖然他不喜歡她,但最起碼的仁義道理,他還是分得明白的。
大小姐見他不說話,麵色便更加蒼白,哆嗦著一雙手,死死的攥著他的袖口道:“你說,你是不是不喜歡我,你若是喜歡我,為何還要處處事事的躲開我,為何還要做出這樣一副樣子來對待我?”
他也不答話,隻是冷冷的望著她,他記起了佩蓉,佩蓉偶爾也是這樣子。
沉默了良久,那大小姐又道:“你若是覺得我會在乎你的身世,那你就錯了,我,我就是喜歡你,不管是以前,還是以後,反正我總會一直喜歡你的。”
大小姐這個白表的,忒不是個時機,尋來表白的這人選,也忒不是個人選。
他冷冷的望著她,一時有些沉不住氣的,冷著嗓子回了她一句:“我又不是像我弟弟一樣,眼睛還沒有睜開,就已經被我爹給指腹為婚了,你憑甚麼來跟我談喜歡。”
大小姐對他的性子,一直是不甚了解,莫名挨了搶白,眼角瞬時變得微紅,一顆晶瑩透亮的淚珠子,就在眼眶上掛了起來:“南宮公子和泰山派指腹為婚的事情,整個奉元城裏人盡皆知,就算是你沒有被指腹為婚,可是日後,總還是要明媒正娶一位夫人過門的,男未娶女未嫁,我就是喜歡你,又有甚麼不可以。”
他自小就是在這樣一種,閑言蜚語無人關心的環境中活過來的,又是看盡了人家的白眼,聽盡了對他的質疑,這會子她這樣不管不顧的,用逼迫他的口吻同他說話,便很能勾起,他對於過往的不好記憶,便很能勾起他的怒火,他有一些生氣,說出來的話也就沒有那麼好聽,也就沒有了素日裏,聽起來的那樣矜持穩重,那樣的性子溫和。
他的麵容上,雖然是做足了十分的沉穩淡定,可嗓音中流露出來的,卻滿是對她不耐煩的敷衍了事,他道:“我是我,我弟弟是我弟弟,就算是我日後要一樣的明媒正娶,我相信我身邊的那位夫人,也絕對不會是你,你若是有本事,也可以像泰山派的女兒一樣,在我還沒睜開眼睛的時候,就已經指腹為婚給了我。”
話已至此,這事情便沒了下文,月底他回到私塾,仍是早起晚眠的修習練劍。
本以為這事情至此,便已是了結,誰知轉眼的月初,更大的麻煩事就來了。
都說是業力輪回,冥冥中自有天意,大概天意本就是有定數,本就是不可違。
他在靈溪大會上惹出來的禍事,自然還是要他一個人,勉力的去還上一還。
他其實從來也不曉得,原來這大布商竟然是姓任,也從來都不曉得,這大布商家的大小姐是叫做任樂萱。
任大小姐嬌生慣養了小半輩子,結果在他這裏栽了跟頭,委實是在娘家門上的小姐妹們麵前,丟足了顏麵,任大小姐這個不服氣,任大小姐這個恨呀。
為了扳回這一城,也為了殺殺他的威風,任大小姐和她的爹爹一合計,索性就衝進蓮華殿裏抱大腿,索性就當著他爹爹的麵前,把自家最大最值錢的兩個布莊給讓了出來,以此做為談生意的砝碼。
須知,任家本就是南宮家在奉元城的布匹行業裏,最大的供貨商之一,他們家的東西,幾乎都是南宮家的財產,任家大小姐這一回就是打定了主意,不管是死是活,誓要拿下新一代南宮夫人的坐席。
任大小姐發了話,任大老板自然就是打腫了臉充胖子,說甚麼也不能掉鏈子,跟自己女兒的終身幸福比起來,別說是讓兩個布莊出來,就是把手中的布莊都讓了,又算得了甚麼,再說了,這不叫讓,這叫風險投資,任大老板掐指一算,這生意做的值!
他的爹爹笑納了這倆布莊,立時就差人到私塾裏麵,請他速速回去定親事。
佩蓉出來領的口信,他爹爹差來的那人,說話的口吻很是不敬。
他呆在一旁的偏房裏,聽得很有一些生氣,抬了腿就走出來,冷冰冰的道:“你回去跟老爺子說,就說這定親的事情,我不同意,叫他有話自己過來說。”
他那時已經長成了一個,威風凜凜從不多話的俊美青年,氣勢上很能壓得住場子,玄青色的窄袖長衫,銀白色的閃亮劍身,那人瞧見了他,先是呆了一呆,繼而說話的語氣,便和緩了下來,一疊聲的為自己開脫,並當著他的麵前,一再的跟他表忠心,說自己不過就是臨危受了老爺的命,還請他不要責罰於他。
他淡淡的不動聲色,將他麵上的神色,一並都收進了眼中。
他很清楚,在恒山裏,才是真正的弱肉強食,誰的後台硬,誰的人氣旺,誰就會一路贏下去,反之亦然。
這一回,他不求贏,也不敢求贏,他隻求問心無愧,隻求給他的娘親扳回一點應有的顏麵。
差來送信的那人,帶著遺憾走了,當天晚上,任家又讓了兩個布莊出來。
第二日那人複又靜默的來送信,說的是,任家的大小姐懷了他的骨肉,這事情耽擱不得,老爺說了,還請他走出來,做個敢作敢當方正嚴謹的男人。
那人不停的在說,他就不停的在心中,打自己的小算盤。
他向來是不願意同恒山之間,扯上半點關係的,這十年裏,他和佩蓉,小心翼翼了再小心翼翼,低調了再低調,可終歸還是逃不過這一張,早已命中注定寫好了的命格簿子。
他很清楚,恒山裏沒有規矩,恒山裏隻有多的可以埋死人的錢,還有緊鄰是非成敗的人情冷暖,他的爺爺早已經捐棺西去,入土為安,沒人想過要來通知他,他也懶得去打聽這些家長裏短,又跟自己沒甚麼關係的破事。
他這十年,修的就是持重沉穩,兵不厭詐,修的就是耐得住寂寞,扛得住冷眼,至於上一代的恩怨情仇,他選擇不置可否,他的娘親已經死了,這事情就是命中注定,無可挽回。
但是,無可挽回不代表他就要認栽,無可挽回不代表他就要悉聽尊便,這筆舊賬總還是要算的,連同他送了他的,這十年的辛苦一並。
隻不過算賬的人是他的爹爹,倘若這事情做得不夠嚴密齊整,未免就要留下個話柄,給人去說自己弑父無良,他以為,自然還是小心行得萬年船。
偌大的蓮華殿中,他的爹爹帶了幾個,比他年長得多的師兄,等在那裏。
他的爹爹曉得他來了,卻連頭都不曾抬一下,隻是喝了一口茶,淡淡的道:“你來了,這任家的大小姐懷了你的骨肉,這事情於情於理,我們南宮家都是要善待於她,你年紀也不小了,預備甚麼時候把她抬進門?”
任大小姐站在一旁,很是應景的抽泣了兩聲,她的爹爹也是賠著一副笑臉。
他合著讓了布莊的事情,約略一想,大概也就揣摩得出,她爹爹的心中所想。
現如今這情形,任大小姐究竟是不是懷有他的骨肉,他是不是真正喜歡她,都已不再需要去考據,他之於他的爹爹而言,不過就是一個可有可無的存在,有了他可以多賺點錢,那樣自然皆大歡喜,即便是沒有了他,也是礙不著甚麼事的。
他這樣想著,指關節便因為過度的用力,而握的微微泛白,他忍著對他的厭惡,低聲道:“婚約的事情就不勞爹爹操心了,任大小姐自己的身體,自然自己清楚,我究竟有沒有碰過她,相信任大小姐自然也會還我一個清白。”
他這話說的有理有據,房中一時靜默無邊,任大小姐的抽泣聲,戛然而止。
任大老板自知理虧,提到了嘴邊的話,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就那樣無可挑剔又極其難耐的,站在靠近牆壁的一角,存在感形容虛設。
他爹爹的麵上,仍是沒有甚麼動靜,又喝了一口茶道:“你自己做過的事情自己都不敢承認,倒叫一個未出閣的女孩子替你背黑鍋,這事情可是你的不對了。”
他再邁上前一步,繼續道:“沒做過的事情要我如何承認,別說這黑鍋原就是沒有的,我又如何要找別人替我來背,我沒有做錯事,也就沒必要認。”
任大小姐此時哭的已經岔了氣,還是百足之蟲死而不僵的,抖著嗓子一連串的道,他這明顯就是有了新歡忘了舊愛,此言一出,整個蓮華殿上一片嘩然。
有幾個好事的師兄,便你傍著我,我攛掇著你,要大小姐說個一二三出來。
任大小姐的如意算盤落了空,賠了布莊還沒得到他,心中自然是惱羞成怒。
惱羞成怒的大小姐,就把新歡的矛頭指向了佩蓉,說佩蓉為老不尊引誘他。
他的娘親死後,佩蓉幾乎是一手把他拉扯大,雖然佩蓉的年紀也沒有太大,但輩分還是擺在那裏,論輩分,他理應是要叫她做一聲幹娘的。
她說佩蓉引誘他,明顯就是為了給自己下台階,尋著了一個無事生非的契機。
她這樣含血噴人,就連他也是無能為力。
他不是不曉得,這一回的事情,就是他的爹爹,想要拿來試探他的一樁小事。
他想過,索性就撕破臉大鬧一場,左右他與他之間的仇恨,也並非一日兩日。
可是他又不願意城門失火,殃及到佩蓉,殃及佩蓉成為第二個他的娘親。
佩蓉這些年,本就有些傷情,自打他的娘親死後,素日裏就是特別愛哭。
大小姐說佩蓉引誘他,這事情便是無須理論的,亂了道德綱常。
丫鬟同主子之間扯上了關係,這是大不道德,這是犯了大忌,在家大業大的貴族們看來,這是最不應該發生的事情,也是最不能發生的事情。
這事情無關乎孰是孰非,這事情隻關乎顏麵何在。
譬如佩蓉的去留,譬如佩蓉的生死,縱然他有法子,使佩蓉不至於成為第二個他的娘親,但他敢斷定,他的爹爹斷不會如此輕易的,就放過佩蓉。
一朝天子一朝臣,佩蓉曉得他諸多不光彩的過往,所以他絕無可能放過她。
他爹爹的麵上,仍是一派的端嚴肅穆,像極了他的爺爺,他的爺爺活著的時候,也常常是這樣子,每每在做出決定的時候,大約都會是這樣一副偽善的麵容。
任大小姐要成親,這事情勢在必行,他不想佩蓉受到傷害,這事情也是勢在必行,同樣都是勢在必行,大小姐提了個交換條件,他娶了她,她可以放佩蓉一馬,隻要他應了這婚約,到時候不管佩蓉想去哪裏,她不但可以出人送她,還可以出錢給她。
他那時也是急於要幫佩蓉開脫,也是為了要還佩蓉照料了他多年的人情,為了能保佩蓉一個周全,便甚是違心的點頭應了。
為了怕大小姐反悔,又親自送了佩蓉下山,看著車夫套馬裝車,才算結了。
佩蓉一走,任大小姐便如同出了籠的鳥兒,整日裏在恒山玩的逍遙自在。
除了準備嫁衣等一應婚禮的物件,就是愈發無法無天的,明目張膽的引誘他。
那個時候,他是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送佩蓉下山,不過就是大小姐的一個權宜之計,不過就是大小姐眾多詭計中的一個。
後來他聽說,送佩蓉離開的那輛馬車,在山澗裏翻了車,連車夫都送了性命。
任大小姐聽了這事情,開心的不曉得要如何是好,她對他說,她不過就是提前跟他的爹爹商量好了,他的爹爹提前已經命人,斬斷了一半的車轅,為的就是送佩蓉去死,隻要她死了,他的身邊就再也沒有,可以照料他的人了,到那時,他就隻是她一個人的。
那一瞬間,他簡直覺得她不可理喻,簡直覺得她是地府裏派來催命的女鬼。
她笑的那樣的瘋狂而殘忍,笑的那樣的高高在上趾高氣昂,笑的那樣的沒心沒肺,她的笑容就如同他手中的錡刀,鋒利無比又慘白無情,鋒利的刀刃,一刀一刀割在他的皮肉上,淩遲著他那顆,早已經徹底冰冷的心肝。
那一晚他已經萬念俱灰,持著手中常用的一柄錡刀,闖進了後山裏。
他的爹爹瞧見他,並不加以反抗,隻是一把攬過他的弟弟,護在懷裏。
他那弟弟的娘親,嚎啕著跪倒在他的腳邊,抽抽搭搭的求他開不殺之恩。
他小的時候一直覺得,他的爹爹和娘親,是他活下去的唯一色彩,後來他的娘親死掉了,他的爹爹也將他拒之於門外,佩蓉便成了他活在這世界上,唯一的色彩,再後來,就連這唯一的色彩,也被他們一同抹了去,有時麵對著屋外深沉的夜色,他會想,他大概已經不再是他了,最起碼已經不是原先的那個他了。
任大小姐從前殿,一路跌跌撞撞跟在他的身後趕過來,逢人就管他叫夫君,逢人就叫人幫她攔住她的夫君。
他無奈的望著她,望著她披散著的長發,望著她半癲狂的臉孔。
她的執念是她的原罪,她的原罪是他的困境,他的困境令他心傷。
他對她的厭惡,已經超越了恨,她對他的愛,令他想要殺掉她。
一人一刀冷冷的擋在胸前,大小姐發了瘋一般的,數落著他對於自己的置若罔聞,他對於自己的冷眼相加,他看著她,隻覺得她蠢鈍無聊至極,手中的錡刀懶懶的當胸刺過,那爭強好勝的大小姐,便睜大著眼睛,軟綿綿的倒下來。
他冷著眼神將刀一寸寸抽離,冷眼瞥了他的爹爹,頭也不回的離開了後山。
在他的眼中,那一夜,他的爹爹好似在他抬起刀的一瞬之間,就蒼老了。
沒了素日裏在他爺爺麵前的審時度勢,沒了素日裏常有的霸氣,隻剩蒼老。
一轉眼又是四年,離開了奉元城,並非一定就是坐吃等死,他還有硯月山莊。
莫炎塵待他不錯,大概否極泰來說的就是他,有時想想,做個門客也不錯。
這一年的冬天,莫炎塵招他回山莊,說是有個要緊的任務要交給他。
那一年的冬天,就像是他娘親死的那年冬天,千山暮雪,蝕骨寒冷。
他在飯館的門前,遇到了一個年輕的男子,個子不太高,穿一件雪白色的狐狸毛大氅,身材瘦削而挺拔,即便是再瘦都不會顯得瘦,一雙溫和的桃花眼,下頜骨尖的可以削蔥,右手中握著一把精鋼打造的鏤空折扇。
他瞧著他,腦海中突然轟斷了弦,繼而便是,遍布了四肢百骸的異樣。
他先走進飯館,挑了一張桌子,不多時,小二哥也引領著那年輕的男子進屋。
那男子對於,要同他這個初次謀麵的陌生人,一同吃東西的事情,頗為不滿。
與小二哥交涉了兩句,一言不合就要冒著漫天飄雪的天氣,走出去另尋別家。
他那時想都沒有想,一下子從座位上站起身,用了最快的身法閃到他的麵前,不顧一切的,用力握緊了他拿了折扇的手腕道:“這樣冷的天,公子你要去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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