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133 更新時間:13-01-10 14:41
聰明的丁喜邊見周圍的人已經洶湧得差不多,可以開場了,便先咳嗽了兩下,圓圓場子,然後,雙手舞動,揮起鼓錘,打仗似的咚咚咚地敲了起來,一邊敲,還一邊學著黃家駒開演唱會的樣子歇嘶裏底地吼叫道,遙遠的東方,遼闊的邊疆,還有遠古的城牆;前世的滄桑,後世的風光,萬裏千山牢牢接壤,圍著老去的國度,圍著事實的真相,圍著浩瀚的歲月,圍著欲望與理想。
聰明的丁喜一邊賣力地吼叫著自己的破鑼嗓子,還一邊不停地搖晃著腦袋,把滿頭又亂又髒的長發在半空中不停地甩來甩去,像是吃了搖頭丸似的,等到唱到激情澎湃,豪仗萬丈的時候,便忽然將手中正在敲打著的鼓槌扔向半空,然後,又憑來一個吳奇隆的後空翻,最後向後一仰,倒在地上,像個先鋒派的詩人那樣,居然滿地打起滾來,一邊滾,還一邊不停地搖晃著腦袋。
古代的人管這種精神錯亂的行為叫做傻逼,而後世的人則給了它一個比較藝術化的名字,叫做搖滾。
搖滾,搖滾,意思是又搖又滾。
可以說,聰明的丁喜就是現代搖滾藝術的鼻祖了。
看到討人喜歡的丁喜忽然變成了神經錯亂的丁喜,居然當街做出這些詭異異常的動作來,那些原本圍過來看熱鬧的人群,不僅沒有向他放在地上的那頂破帽子裏扔零錢,反而一個比一個地逃跑了,跑得比兔子還快,仿佛後麵有獵人拿著機槍再向他們掃射似的,不攔還好,一攔跑得更快了。
等到大家都覺得自己的位置已經超出了危險的地帶的時候,才停下來,從牆角裏偷偷地探出腦袋來朝著他張望。
於是,在一柱香不到的工夫之後,滿大街的人都知道了,現在,大街上來了個不知道吃錯了什麼藥的瘋子,正在那裏發神經呢。
他們不僅聚在一起議論紛紛的,而且,還相互地轉告說,千萬不要過去呀,要是被他給咬到的話那就可慘了,因為根據城裏那位最有權威的苟大夫說呀,這個家夥呢,可能是患上了狂犬病,假如被咬上一口的話,一定會白白送命的。
於是,人越擠越多,可是,臉上卻都帶著一種防範的表情。
這讓我們的搖滾歌手丁喜大爺異常地苦惱。
自己在這裏這麼賣力地演出,為當地人的娛樂生活增磚添瓦,而這些家夥不僅不過來捧捧場賞幾個小錢,反而都躲得遠遠的,究竟是怎麼回事?到底還有沒有同情心,到底還有沒有人性呀?
聰明的丁喜忍不住歎了口氣,腦袋搖得更厲害了,暗暗地道,這究竟是怎麼回事?難道是自己的聲音太小了,他們沒有聽懂我在唱什麼?還是因為自己敲打架子鼓的動作不花俏?還是……?
當然,這也難怪了,現在流行的就是咬字不清晰,咬字越是不清,紅得越是厲害,你看人家周傑倫還不是紅得鬧翻了天,至於說自己敲鼓的姿勢不花俏,不帥,原因不在自己,而是因為那設備實在太簡陋了,根本就無法讓自己盡情地發揮呀,稍微花俏一點兒,架子鼓可能就嘩啦一下散架了。
更何況,現在這裏既沒有高大華麗的舞台和燈光設計,也沒有高檔的擴音設備,出現聽得到而看不到的情況也是在所難免的事情。
既然外部條件簡陋,先天條件不足,那麼,就隻有加強內部條件,後天努力地彌補吧。
想到這裏,聰明的丁喜搖得更加地歇嘶裏底了。
此刻,不僅是他的腦袋在隨著很不和諧的架子鼓的節奏在不停地搖晃著,甚至連身體也開始搖晃起來了,跟發了羊癲瘋似的。
隻見他一邊搖晃著大腦袋,一邊扭動著小屁股,甚至連兩條腿也沒有閑著,一會兒跳到那隻冒牌的架子鼓上,迎空打了個二皮腳,一會兒又在架子鼓中間玄身飛了幾個連環腿,噼裏啪啦的,跟要飛天似的。
要說還是接下來的這個動作最帥,最拉風,最有影響力,隻見他舞到高興的時候,便把手中的鼓槌朝半空中猛然一扔,然後,“咻”的一下,來了個後空翻,結果,這麼一翻呀,隻聽見“喀嚓”一聲,褲襠破了個大洞。
這下,大家總算是都聽到了,也都看到了,可是,一個卻又比一個跑得更快了。
大家一邊沒命地奔跑,一邊抱著腦袋,一邊護著屁股,就像是鬧肚子要上廁所似的,沒命地往家裏逃。
然後,“砰”的一聲,緊緊地將房門關上,鑽到被窩裏,用厚厚的被子裹住腦袋,不停地喘著粗氣,瑟瑟發抖。
其實,更恐懼的是那些年輕俏麗的女孩子了。
她們一個個地嚴陣以待,怒目而視,然後,用兩隻手緊緊地護著兩腿之間的部位,努力地防守著全身上這一塊最為寶貴的陣地,防止那個吃錯藥的瘋子來侵襲,人在貞操在,貞操不在人也就沒臉在了。
甚至連那些已經過了絕經期的老太太們,也是瑟瑟縮縮的,仿佛是害怕這位吃錯了藥的丁喜會突然衝上來,撕掉她們的褲子,扯掉她們的腰帶,然後,急不可待地把她們當街按倒在地強奸掉。
小孩子們仿佛也已經受到了大人的這些緊張的氣氛的感染,則是一個接著一個地放開喉嚨大聲嚎叫,任憑他們的母親怎麼哄怎麼勸也無法讓他平靜下來,直到母親嚇唬說,再哭就讓那個瘋子把你抓過去才一臉驚恐的閉上嘴巴,在那裏悄無聲息地抹眼淚兒。
總而言之,整條街上的人全都草木皆兵,風聲鶴唳,大家全都用緊張而又憤怒的眼光望著聰明的丁喜在那裏發神經。
最後,聰明的丁喜實在是舞不動了,便一屁股跌坐在大街上,撞得那些冒牌的架子鼓東倒西歪地散了架。
當他坐在路邊,靠著剝落的柱子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的時候,一個人向他走過來,在他的破帽子裏扔了兩個銅板。
然後,這個人在聰明的丁喜的身邊坐下來,皺著眉頭對他說道,喂,哥們兒,你唱得可真難聽呀,不過,我能不能請你喝兩杯,交個朋友?
這個人就是小馬,那個老是被人稱做是憤怒的小馬的小馬。
從此以後,聰明的丁喜和憤怒的小馬就成了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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