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忠犬“書童”

章節字數:2704  更新時間:13-02-07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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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意識到這樣下去不行,為了讓自己盡快從這種惡性循環的情感漩渦中掙紮過來,我將自己完全投入到繁忙的學習和工作中。這種感覺有點熟悉,似乎在很久以前,我也曾為了逃避什麼而將自己趕進一天忙到晚的狀態中去。隻是似乎太遙遠,我忘記了……

    經過一段時間的仔細考慮,我打算在考研的同時報考公務員,將來走仕途。說實話,這不是我想走的路。不過,現下卻是最能消耗精力、轉移注意的好方法!為了應付各種考試,我沒精力再去想蘭心的事,沒時間再去傷心難過。

    回首想來,也不由暗自苦笑。活了這二十幾年,我所做的事情裏能有幾件事是因為真正喜歡才做的呢?我從小跟人打架,不是我喜歡打,而是不甘心被別人欺負;上中學就一直作團裏的工作,不是因為喜歡經營人際關係,而是為了完成老師交給我的任務;我總是把我們父子的衣物洗得幹幹淨淨,把家裏的一切都收拾得妥妥貼貼的,不是天生喜歡扮演母親的角色,而是怕被人說成是沒媽的孩子;我每天晚上風雨無阻地跑去肯德基,不是想念那裏的漢堡和可樂的味道,而是少做一天就會影響到日常開支。

    綜上所述,敢情我葉明輝長成現在這個樣子完全是被命運拿著鞭子趕出來的!如果人有前世,那我的前生不是馬就是牛,搞不好還是頭毛驢兒!

    思來想去,隻有蘭心,隻有和蘭心在一起是我唯一一次聽從心靈的呼喚,自願作出的選擇。然而,這唯一一件我傾心願意的事也不被成全。

    我還能再有什麼希冀呢?既然已被命運摁倒在泥裏,除了延口殘喘,還能怎麼樣呢?就讓繁重的任務麻痹我全身每一根會痛的神經,而沉澱心底的無奈和悲哀就留給始終不停地滑過指間的細沙去衝洗吧!我已經沒有任何力量再去與自己的軟弱對抗了!

    一個周日的午後,大家都出去玩了。我一個人去小樹林找一個安靜的角落,開始背書。背著背著突然感到不對。我聽到微微的喘氣聲,似乎是從長椅下麵發出的。我把頭倒過來,想要看個究竟。還沒伸向椅子底下,突然被嚇了一跳。

    原來一隻棕毛的小獅子狗正臥在長椅下麵,瞪著一雙驚奇的大眼睛望著我。我也那樣子看著它。對望了一會兒之後,小家夥張開嘴巴打了個哈欠,然後懶洋洋地站起身,我這才注意到原來它站起來和臥著的時候身高沒有多大變化。

    小短腿兒走到我腳邊,重又臥下,用背上的毛輕輕蹭著我的腳踝。那時候,我還不知道這小家夥將成為我在小樹林的忠實陪讀。

    它每次總是等在那個我常坐的長椅下麵。它很乖,隻靜靜在一邊陪我,不亂叫也不搗蛋。看它那乖順安靜的樣子,我竟然想起了沈清蘭!(如果讓清蘭知道我看到這條狗想起她,她縱然有老莊的淡定和超然,八成也難以抑製想要滅了我的衝動)

    漸漸地,我覺得每次讓這小東西踩點似的來陪我讀書,也過意不去,後來便拿些熟肉、香腸和牛奶的來喂它。它很興奮,狼吞虎咽地吃完後,甩著尾巴叫了兩聲,又乖乖臥在我腳邊,嗅兩下鼻子,舔了舔毛兒,尾巴偶爾搖一下。

    真不知是哪家的寵物,身上的毛被洗得幹幹淨淨的,不像是野狗。為什麼每天都會在樹林裏見到它,難道是打掃校園的校職工養的寵物?

    我看著它棕色的毛光滑閃亮,便叫它大毛。每次來到樹林裏,大毛遠遠看見,都會激動地叫兩聲,伸出舌頭哈哈喘氣,然後撒開小短腿兒,跑到我腳邊,蹭兩下,便跟著我走到長椅旁,等我坐定的時候,它便也臥在我腳邊,不叫也不鬧。漸漸地,它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有什麼不想和別人說的心裏話,我就會向它絮叨。欺負它聽不懂中國話!

    一次,我去找沈清蘭收入黨申請表,在樓下喊了好幾聲,才見她同舍的一女生懶洋洋地伸出頭來,無精打采地說:“沈清蘭早搬出去了!”

    到了大三,許多同學都搬出了學校,或住在家裏,或在外租房。因為大家考研的要安靜,找工作的也不想學校、單位的兩地跑。所以有條件的同學都不住學校裏了。這種七零八落、曲終人散的場麵不免讓我這個團支書感到些許傷感。總覺得大家在一起玩笑的日子好像還在昨天似的,轉眼都跑沒影兒了。

    我們宿舍裏除了我和老大外,大嘴他們也早搬出去住了。據說大嘴那家夥又找了個新的女朋友,並且二人已經同居了。我得知時嚇了一大跳,大嘴平日裏誇口的偉大工程未見端倪,就和女友同居收獲愛情去了。這真……唉,人各有誌吧!人家大嘴定是不愛江山愛美人。如果大嘴是古代君王的話,那後宮佳麗三千倒是攤上了個懂得憐香惜玉的好君王!

    我從那個睡神的口中得到沈清蘭的住址,準備親自登門拜訪。當時正值盛夏,天氣燥熱難耐,她的家中沒有關門,我走到她家門前剛要試探著敲兩聲,忽然發現一個棕色的小東西興衝衝地向我衝過來。

    我定睛一看,頓時傻了眼:“大毛?!”

    大毛兩隻前爪扒著我的褲腳,身體立起來,伸著舌頭,表示熱情。我俯身抱起它,它舔了舔我的手,伸頭向房裏叫。

    沈清蘭穿一身淡藍色連衣裙,手裏拿著看樣子剛洗幹淨的衣服,正想晾出去。看到我也是一驚。

    “明輝同學?”

    “大,大毛是你的寵物嗎?”

    清蘭看到大毛,眼中閃過一絲柔和的光:“它不叫大毛,叫毛毛。”說著她將衣服拿出去晾在院子裏的長繩上,“它是我上高中時在路上撿到的。它一見我就跟在後麵,一直跟著我到了家,我見它可憐就收留了它。”

    “難怪我每次去小樹林都能見到它,是你帶它去的吧!可是為什麼每次你都不在?”

    “不是我帶它去的,大概是毛毛自己跑去玩兒的吧!我不知道這件事!”清蘭輕描淡寫的表情本能夠讓我信服,可她不自然地垂下了眼瞼,讓我感覺貌似有情況。

    這時,小家夥在我懷裏興奮地叫起來,蹭著我的襯衫,舔舔這裏,嗅嗅那裏。清蘭笑了,“看來小家夥挺喜歡你的!它和我在一起都沒這麼高興過!”

    “是男狗還是女狗?”我問。

    “女狗!”

    聽了這答案,我不無意外,一臉黑線地看著毛毛,無奈地歎道:“看來我這張皮,隻要是雌性動物都能入眼啊!”

    清蘭聽罷,掩麵而笑。

    從未見過這樣的清蘭,白皙無暇的瓜子臉上,櫻紅的唇瓣那優美的弧度,宛若夏日清荷綻放,笑靨如花,而飛上腮邊的兩片若隱若現的紅霞更讓人不由地浮想聯翩。這個素來以冷麵視人的冰美人,一旦放鬆下來,開懷一笑,竟是如此的傾國傾城。怪不得古人講千金難買一笑。這樣的笑真能讓人終生難忘。我不覺間,看得癡了。

    “你找我,有什麼事嗎?”等我反應過來的時候,笑靨已收,伊人又恢複了冷冷的表情。

    “哦,對了!差點忘了,我是給你送入黨申請的表格來了。班上隻剩下你的沒有交了。”

    “我不入黨!”她毫不猶豫地說。

    “為什麼?”我話剛出口,便覺得自己問了句廢話,入不入是人家的自由,又不是偵信社的,這麼尋根究底,不依不饒的幹什麼。要是別人問一問倒也罷了,這位根本不用多話。清蘭決定了的事,八台鏟土機都拉不回來。想到這裏,我便笑道,“哦,那好!那就沒別的事了。不打擾了,我先走了!”

    說罷,我放下毛毛,轉身離開。毛毛送我到門口,衝著我叫了兩聲。我回頭對它笑了笑,猛然看到清蘭的目光似乎凝視在我的身上,可視線相接的瞬間,她突然偏過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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