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707 更新時間:12-12-02 11:32
看著她形單影隻的樣子,我突然產生了一種遙遠而熟悉的感覺。沈清蘭,這個總是安安靜靜的女孩子,這個似乎從來都不畏懼孤單的女孩子,孤獨、寂寞與清冷幾乎已經構成了她生命的全部,然而,這真的就是她想要的生活嗎?真的有生來就喜歡獨處的人嗎?即使是性格內向,也是需要朋友的不是嗎?可沈清蘭卻總是這樣一個人,似乎她生來就喜歡這樣,似乎她的生活裏從來就不需要朋友。
看著眼前這條石子路,從沒有想到有一天,它會離我這麼遙遠,隻因為她站在那裏。那個淒清的背影,僅僅是五步的距離,卻足以將我和她阻隔在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不同的世界?是啊!我們完全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人,起初的搭訕也是因為宿舍裏那群混蛋的惡作劇而已。我在胡思亂想些什麼啊!先不說我好歹也算是在美女圈兒裏見多識廣、久經沙場、身經百戰的人;就說我這個站在大一新生中半老不小的大二學長應該早就過了青澀戀情的年紀了吧!依稀記得,早在中學的時候,我就變成一個不解風情的老爹級人物了。曾經被一個異性朋友說,白白浪費了一張帥呆了的臉。但我已經不再相信愛情了,對於一個不相信愛情又負責任的男人來說,我已經失去戀愛的資格了。一直以來,就是這句信仰支持著我,拒絕了眾多美眉們的好意。但是說白了,隻是一種逃避而已。
伊人的身影早已消失在視野中,我笑自己很久沒有這樣發呆了。兀自搖著頭,抬腿剛要走,眼前突然出現一片雨霧,頃刻間,我被淋得從頭濕到腳。這雨也來得太突然了,而且仿佛是故意捉弄人一樣,下得這麼猛!
我撒腿就往宿舍跑,就在我要衝出小樹林的時候,迎麵衝過來兩個人,男生自己淋得落湯雞似的卻用自己的衣服撐在旁邊女生的頭上,瘦瘦的女生蜷縮在她身旁,臉上閃過一絲羞澀的甜蜜。我突然想起了沈清蘭,她現在應該已經回到宿舍了吧!不會仍然在這裏瞎轉悠吧!這樣想著,我竟然在無意識的狀態下,轉身往回走。
中邪了似的重新走進小樹林,半信半疑地走在樹林裏,外人看到一定以為我是變態,這樣的大雨天,不快找個地方躲雨,還若無其事地在暴雨裏漫步。轉過這個彎兒,就是小河了,就在我將要長出一口氣地確信自己會無功而返的時候,一眼看到蹲在河邊的那個瘦小的身影。她的衣服全濕透了,貼在身上,更顯得瘦弱不堪。
看到這樣的情景,我莫名地一肚子怒火,在雨中喊道,“這麼大的雨,你怎麼還在這裏?”話音剛落,我就愣住了,為什麼我要這麼著急,這麼生氣?現在更想問這個問題的恐怕是驚訝地回過頭來的沈清蘭。她大睜著眼睛看著我,我立刻石化在原地。這是什麼狀況啊?完全不在計劃之中啊~~~
正在我不知道如何收場的時候,她笑了:“沒關係,我喜歡雨!”原來,這神秘的女孩兒竟是雨神轉世啊!我完全被凍僵在原地了。
第二天,我感冒了,舉著沉重的紅鼻頭,我堅持要完成這一天的課業,晚上還要去肯德基打工,我必須撐住!
沈清蘭沒來上課,一定是昨天淋雨的關係吧!我買了藥讓她的舍友幫忙拿給她,自己披著大衣在教室裏坐著發呆。我的腦子裏亂成一團,攪在一起的意識團塊時不時分裂,之後重新排列組合,而每次都拚成沈清蘭那張受驚的臉,淒厲的雨中,那晶瑩而暗含哀傷的眼神,那蒼白的臉龐,瘦削的似在發抖的小身體……天呐,我毀了嗎?怎麼腦子裏全是她的影子?一定是發燒,燒得過頭了。還是別撐著了,趕緊打一劑退燒針,挺過去算了。我這樣想著的時候,腦袋卻離桌麵越來越近……
結果,我還是硬挺過去了。我的身體底子好,這種程度的感冒睡一覺就好了。一周之後,沈清蘭也來上課了。我更是早恢複了正常狀態,開始了緊張的備考。表麵看來,我是屬於那種瀟灑的墮落派。什麼也不在乎,不受任何事的牽絆。事實上,恰恰相反,我的內心很敏感,非常重視自己在別人心目中的形象。我的媽媽在我上中學的時候,丟下我們爺兒倆和別人跑了。那時,我麵臨的除了失去母愛的痛苦外,更覺得丟臉。我很怕別人說我是沒有媽媽的孩子,因此,時刻將自己和老爸的生活打點妥妥當當。有人說,家裏沒有了女人會顯得很狼狽。這是歪理,之所以會這樣,隻能說明男人太懶。如果男人振作精神,一個人也會活得很好的!老爸度過一個月的頹廢期後,就打起了精神。我們爺兒倆從那以後就相依為命了。生活雖苦,卻也充實。我長大了,自己可以通過打工來掙得生活費,這樣就可以減輕老爸的負擔。每年的光棍兒節,我都在家裏辦得得比春節還要隆重,喊破喉嚨唱《快樂單身漢》,老爸與我舉杯慶祝,我們爺兒倆年年樂此不疲。逼得鄰居不得不為了躲避每年的雙十一事變,跑去親戚家避難。
無論是學習還是生活,我都憋著勁兒絕不輸給別人。學習上,各科成績都保持名列前茅;生活上,衣服、鞋子雖然不多,但都洗得幹幹淨淨的。
剛上大學的時候,宿舍的弟兄們看我不慣,笑我潔癖。我從不吸煙,更討厭別人吸煙。因為老爸在媽媽剛離開我們的那段頹廢期,每天吸煙。我討厭那股煙味兒,更討厭他無法接受媽媽依舊離開我們的事實。
在認識大嘴他們之前,我是不喝酒的。因為老爸頹廢的時候,除了吸煙,就是喝酒,酒後失態,很難看。所以,注意形象的我總覺得離那玩意兒越遠越好!不過,大嘴他們說我從頭到腳都是女子氣,整個兒一娘娘腔。這帽子可夠丟人的,為了洗刷這不光彩的綽號,我不得不做出讓步,學著喝酒。不過,我酒德依然不好,這方麵可能遺傳,而且還在此基礎上做了變異。老爸隻不過是在醉後瞎說實話;我倒好,不僅瞎說實話,而且還亂許諾!所以,酒這東西,對我而言,堪比毒藥,我從不在心境風平浪靜的時候去酒吧沒事找事。
老爸喝醉了,撒酒瘋的時候,常常指著我的鼻子罵:“你這混小子,跟你那沒良心的媽長得一模一樣!”我就納悶兒了,我長得像誰又不是我說了算的!我長得像那個沒良心的女人,又不是我願意的!不過,雖然他嘴上這麼罵,實際上卻沒有一天忘記她的。不然他就不會每次喝醉酒的時候,就滿嘴裏全是她。老爸對她的感情始終難以釋懷,而媽媽自從拋棄我們一走了之後,就再也沒有現身過。看來,她不僅對老爸沒了耐心,連我這個兒子對她而言,也沒有任何吸引力了。不,準確的說,應該是從來就沒有過。有記憶以來,我就不懂什麼是母愛,也沒有印象自己得到過什麼母愛。媽媽生下我就把我丟給奶奶,奶奶把我撫養到六歲的時候,老爸才把我接回家的。而所謂的家,卻是個名存實亡的殘缺的社會組織的最小單位。在我的印象裏,媽媽長年不在家,在我上初一的時候,終於如願以償地和老爸離了婚,然後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女人心是這世間最善變的東西,也許這才是我不相信愛情的根本原因。於是,本來憨厚老實的我竟被委屈地冠以“王子病”的稱譽,而且一背就是八年呐!不過,即便如此,唯獨這件事上,無論受到外界如何威逼利誘,我都不打算讓步。記得有句名言是這樣說的:世上生命力最弱的是男人心,一旦被深深地傷害一次就再也不會痊愈。總結這條真理的名人名叫葉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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