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932 更新時間:11-10-31 22:36
自從大種來廣州後,基本上每個周末都跟這丫混在一起,吃飯喝酒發牢騷,因為在廣州就大種最跟我聊得來。
琳琳直投訴我,說我占用了她跟大種約會的時間,讓他們的關係日漸生疏,以後如果分手全都賴我。
我跟大種說,你丫怎麼搞的,弄得女朋友怨聲載道,多去陪陪人家嘛。
大種說,我陪她誰陪你喝酒呀,得,我稱職一點,以後你自個喝去。
我說,別別別,你怎麼都得照顧一下我這個單身漢呀,一個人憋屋裏難受,憋久了跟病態似的。
大種跟琳琳說,就陪兄弟解解悶,喝喝酒,我會多陪陪你的,放心。
大種夾在中間確實挺難受的,一方麵是他太重義氣了,他說過無數次的一句話是——兄弟有事開口,我一定幫。另一方麵是他確實太喜歡琳琳了,他經常跟我們說,這女人我取定了,她是我見過最好最適合我的女人,簡直就是我的女神。其實琳琳是他的初戀。
高中的時候,大種情竇初開,對女性產生了相當濃厚的興趣,每次見到美女都讓他興奮不已,口若懸河的跟我們大侃起女人怎麼樣才算漂亮,怎麼樣才算身材好,怎麼樣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對象。讀完高一第一學期後,大種跟我說他喜歡清純型的女生,說他下學期一定要采取猛烈的進攻拿下一個屬於自己的女人。我當時很納悶的問:怎麼樣才算是你的女人?大種說,得到她的心。
於是我們很期待一個從來沒有談過戀愛的人是如何采取猛烈的進攻,如何去占有人家的心。
大種不負眾望的喜歡上一個女生,那個女生是我們隔壁班的,人長得漂亮,追求者也多,大種便是眾多追求者中默默耕耘的一個。雖然追求者多,但那個女孩從未讓人得手過。
自此,大種開始熱衷於每天躲在某個角落裏偷窺人家,經常向同學打探人家的隱私,四處搜集人家的愛好,習慣,星座,生日,成長經曆,到後來的每天放學後騎單車跟蹤人家,直到那女孩踏入家門。總之,這個女孩出現的地方肯定能看得到大種的身影。有個同學問大種說,那女孩又不是通緝犯,至於這麼折騰嗎?大種說這叫收集情報,以便到時候一擊即中。
於是我們又很期待看到大種是如何擊中人家的。結果半年過去了,始終沒見到大種跟那女孩接觸過。
我對大種說,都大半年過去了,那女的前世今生差不多都在你掌握當中,你怎麼還不出擊呀?
大種說,還不是時候。
我說,那什麼時候才是時候呀?你要再磨蹭就畢業了。
大種說,我還不敢跟她接觸。
我說,總有第一次嘛,要不你給她寫信吧,寫信婉轉點。
大種說,寫信我也想過,但是我不知道寫什麼。
我說,隨便寫寫,就寫你喜歡她。
大種說,那不行,太貿然了,要是她不喜歡我怎麼辦?
我說,那就轉移目標唄,難道非得吊死在這一根柱子上啊?
大種說,她不是尋常的柱子,她就好比孫悟空的金箍棒獨一無二的。再說,我放不下她,除了她我誰都不喜歡。
我說,不管釘耙棒子,你總得來點實際行動吧,你再這麼暗戀下去也不是辦法啊。再說,人家還不認識你呢,
大種說,是金箍棒。你說我該怎麼做?
我說,先認識她,然後再發展。
大種說,問題是怎麼去認識她才能給她留下好印象。
我說,你就拿100塊錢假裝去問她是不是她掉的,然後趁機跟人家做朋友。
大種說,這也忒低俗了吧,感情要是滲入金錢就不純潔了。
我說,那100塊隻不過是個幌子,重點是找機會跟她做朋友。
大種說,要不拿500吧,氣勢好點。
我說,要是人家真的收了怎麼辦?
大種說,那也值啊。
大種接著說,先借我300
我說,操,我丫現在兜裏就剩30塊錢。
大種說,那也行,先拿來頂著。
我把錢遞給大種,說,趕緊吧你,哥們我現在生活費全壓你身上了。
大種接過錢,想了一下,說,還是不行,還是等過陣子吧,你這30塊錢我先收著,以備不時之用。說完一溜煙就跑了。
大種的遲疑不定讓我們看得直著急,照他這樣考慮下去真得考慮到畢業,我知道大種不敢出擊是因為太喜歡那個女孩所有才怕失去她,雖然未曾擁有,但目前至少還能幻想。相反,如果行動失敗,那就意味著以後連幻想的空間都沒有了。但這樣下去始終不是個事,隻會讓大種越來越難受。於是我決定替大種給那個女孩寫封信。
幾天後,大種欣喜若狂地拿了一封信給我看,是那個女孩寫給他的信。
我說,認識了就好辦多了。
大種突然很困惑的說,連怎麼回事我都不知道,她怎麼會寫信給我呢?
我說,因為我幫你寫了一封信給她了。
大種大吃一驚,搭著我的肩膀直瞪瞪的看著我。
我說,打算怎麼報答我?
大種驚魂未定,但始終按耐不住心中的喜悅,說,還好成功,不然我掐死你。
我說,現在你們算是認識了,接下來打算怎麼辦?
大種說,繼續寫信唄。
我說,要不我幫你約她出來。
大種捉住我的手臂,表情嚴肅的說,別,讓我自己來。
我甩開大種的手,說,行行行,不過幫你寫信的酬勞是跑不了的。
大種嗬嗬大笑說,喝酒喝酒。
那個時候對生活充滿向往,對任何事情充滿憧憬,小小的幸福都能讓人心滿意足。要換成現在,上個女的恐怕都沒有那時候認識一個女孩那麼讓人開心。
大種每收到一封信比每天都中六合彩還開心,大種說這是他們的經曆的見證,要好好保存,等到將來老了再拿出來看,那是多麼浪漫的事啊。大種一直堅信,隻要琳琳肯接受他,他就會跟她結婚。但我覺得初戀是勢必會分手的。
經過長達半年的寫信抗戰,大種終於成功的征服琳琳。大種說琳琳誇他是最有耐心,最長情,最專一的男孩子。其實這話一點都不為過,在這半年裏,大種拒絕過兩個追求他的女孩子,可貴之處在於這兩個女孩都長得挺漂亮的。為此我還一度管大種叫傻逼叫了大半個月。
當晚,大種帶著女朋友——也就是琳琳,請我們大夥吃飯。兩人滿臉洋溢著幸福相,看得我們直打哆嗦。我調侃大種說,大種啊,人家都說女朋友愛管事兒,你慘了,以後沒好日子過了。
大種微笑著說,哪會呢,以後幸福著呢,是吧琳琳。
琳琳夾了一個雞翅放在大種碗裏,看著大種甜甜的笑開了。
瞧著他們的幸福樣,我是打心底為大種感到高興。於是舉起酒杯對大種說,來來來,為了你們的幸福幹杯。
大種擺擺手說,今晚不喝,琳琳不喜歡酒味。
我怔住了,直瞪瞪的看著大種,過了一會兒才晃過神來,說,你是大種嗎?
我身邊的同學馬上七嘴八舌的說,喝喝喝,一定得喝,不喝就不準走。
大種顯得很為難,使勁地衝我使眼色。我視若無睹,因為我一時接受不了不喝酒的大種,我對著琳琳說,琳琳,能不能讓他喝幾杯?
琳琳笑笑的,我沒不讓他喝呀。
我對著大種說,看看看,琳琳都點頭了,你丫就放膽的喝吧。
大種表情略顯尷尬的說,好吧,我先聲明啊,我就喝兩杯,多的我不喝。
我說,大夥你們看行不行。眾人紛紛點頭表示同意。
吃到一半的時候大種說他得先送琳琳回宿舍,然後衝我們揮揮手,帶著琳琳消失在通往操場的暗道裏。過了一會兒,大種回來了,拿起酒杯說,快快,倒酒,憋死我了。
我說,你丫這日子還怎麼混呀,連酒都讓人家給限製了,甭活了你。
大種說,這是我自己在她麵前限製的,好印象不能丟,時時刻刻都要保持著。
看著大種,我突然記起曾經有人問過我,一個男人怎麼樣做才算是真正愛一個女人?我想說,一個男人是否愛一個女人就看這個男人是否願意為了這個女人裝孫子。
自此,大種過上了朝八晚十的兩人世界的生活,陪琳琳吃飯,陪琳琳逛街,陪琳琳自習,陪琳琳打羽毛球,陪琳琳到圖書館看書,準時跟琳琳相約在操場的某個角落,然後在11點半準時回到宿舍,等待琳琳的電話,跟琳琳通完電話後又很準時的出現在我們的酒桌上。
我對大種,你丫這日子過得真舒坦。
大種說,累著呢,天天這麼折騰著。
我說,得了吧你,現在就數你最滋潤。
大種喝下了一杯酒,笑笑看著我沒說話。
突然大種的電話響了,大種拿著電話跑到一處比較偏僻安靜的地方。應該是琳琳的電話,不然不會這麼神秘這麼緊張。
過了一會兒,大種回到飯桌,拿起酒杯一飲而盡。我問,是琳琳吧。
大種點點頭。我說,這麼晚了還打情罵俏呢,太折騰了吧你們。
大種說,不是,她讓我明天給她買包衛生巾。
據大種說,第一次去買衛生巾的時候,商店老板硬是瞅了他半天,最後跟他說男人是不用衛生巾的。這家商店的老板是大種的體育老師。當時周圍的人都盯著大種,神情詫異,跟圍觀一河馬似的,有人還在議論“那男的是不是變態了?”“他應該是做了變性手術。”“不對呀,胸部怎麼沒突出來呢”······。
一時間讓大種覺得無地自容,大種說長這麼大從沒這麼受關注過。最後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大種對著體育老師說,我是幫我媽買的。體育老師回了一句,大老遠跑來這買,你媽可真能忍。
自從大種談戀愛後,改變了以前很多習慣,比如從之前兩天洗一澡變成現在堅持每天洗一次澡,從每天刷一次牙變成現在早晚各刷一次牙,從從來不打理頭發變成現在每次出門都得照照鏡子梳梳頭發,從穿鞋不穿襪變成現在套鞋又套襪等等,我跟大種說,談戀愛確實比勞解有效多了。大種搭著我的肩膀語重心長的說,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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