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168 更新時間:24-11-16 02:21
許多年過去了,不知道阿月哥哥還記不記得一個叫明月的小姑娘。
若是有緣再相見,鍾眠想問問他,有沒有履行當初的諾言,去靈墟城尋她報恩。
思及此,鍾眠扯出一個苦笑。
其實,這個問題根本沒有必要詢問,因為不管是誰,自那日後,便沒了去靈墟城的必要。
因為靈墟城在夜月離開的那一天夜裏,覆滅了,全天下人都知曉這件事,夜月自然也會知曉。
自那日後,靈墟城便成為了繼崮元城之後的第二座荒城,即便夜月真的去了也找不到她。
一座被屠戮幹淨的廢墟裏是不可能有活人的。
事實上,明月在那一夜確實已經身死,一劍穿心,涼入肺腑,活下來的是鍾眠。
再也回不到那一天了。
鍾眠明白,明月這個名字所代表的自由自在的她隻存在了短短一天,可憐而可悲。
可惜,除了顧影自憐,並沒有人能夠感同身受。
很多時候,一個人可不可憐由別人說了算,自己說了不算。
因此,鍾眠從不自怨自艾,因為沒人有在乎。
歲月長河承載著無法逃避的過往潺潺流淌,月華一般的皎潔少年,在鍾眠蒼白無趣的記憶裏留下了唯一一抹光華。
她會記住他的,今生今世,不會相忘。
鍾眠自認為她這一生還是有些運氣的,隻是她的運氣似乎全部用來遇見夜月了。
不過她並不覺得不值,反而倍感歡喜。
這世上,理解你的不一定是親朋好友,很有可能隻是一個隻有一麵之緣的陌生人。
幸好,那日在林間迷了路,遇見了狼狽不堪的少年人,得到了來自陌生人的慰藉。
否則,鍾眠實在想不出一個沒有丁點兒有趣過往的人,該如何在寂寥冷宮裏正常活下去。
雖然隻匆匆相處了一個晚上,但鍾眠不否認,夜月是她拚命掙紮到今日的支撐。
人活著總要有所求,有所念,有所期待,否則與行屍走肉何異。
時光荏苒,匆匆八年,我輾轉此處,你又身在何方呢?鍾眠無聲問道。
一定要記得我啊,你還欠著我很多好吃的、好玩的,還要給我講有趣的故事呢。
不需要真的還來,隻要記得便好,否則,她要怎麼留下她曾來過這人間的痕跡呢?
夜月,阿月哥哥,一定要記得那個隻存在了一日的明月啊。
哪怕再也不會相遇,至少讓她覺得她不是可有可無的存在,至少這世上還有人惦念著她。
鍾眠忽然有些難過,人生在世,父母親人,朋友知己,彼此惦記方是為人之道。
自己呢?自己這些年到底被幾個人惦記過?
揉了揉有些酸脹的眼睛,鍾眠又摸了一枚花生吃了起來,難過這種情緒不應該屬於她,畢竟哭給誰看呢?
天色已經暗了下來,到現在也沒個人給她送點吃的,看來,她今天隻能吃床上的這些幹果填飽肚子了。
鍾眠翻了個身,慵懶的趴在了床上,忍不住吸了吸鼻子,眼眶微微泛紅。
說來矯情,不知為何,她竟然在這間紅彤彤的小屋子裏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寧,有種飄零的落葉尋到歸處的奇妙感覺。
她是不是也算有個家了啊。
鍾眠失笑,她何時這般天真了。
罷了,不過執念無法放下,沒有什麼可否認的。不過能遠離討厭的人,也算一件值得開心的事。
鍾眠晃了晃腳,撿著床上的花生、桂圓、蓮子、紅棗之類的吃。
一大堆幹果進了肚子,總算沒那麼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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