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357 更新時間:10-08-05 21:26
那以後,錦公公倒沒有再來,聽說朝中局勢日益緊張,兩派相鬥已近白熱化。
隻有馬公公隔三岔五,扭著粗腰來到天牢,“錦公公他老人家又惦記您啦,說最近太忙,抽不出時間看您。不過怎麼著也得給高閣老那邊做個樣子,委屈您再辛苦辛苦。”於是指揮人將常風帶到刑房去打一頓再扔回來。
到後來,連我都疲遝了,遠遠地看見馬公公走著貓步過來,還能跟常風笑言,“又有人惦記你了,快去鬆鬆筋骨吧!”
他真被人帶走後,我又會雙手抱頭,縮在角落裏,生怕聽到他的慘叫聲。直到他一灘爛泥似的被人拖回來,我才飛奔過去,扶住他,看著他身上的新傷舊痕,忍不住別過頭抹了一把眼淚。他卻平靜地安慰我,“不過鬆鬆筋骨而已。”倒讓我不敢再哭,因為憐憫反而是對他的侮辱。
我也勸過他,“大丈夫能屈能伸,有道是‘識時務者為俊傑’,‘身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說個軟話,求個饒,又能怎麼了?你就說你受不了了,快不行了,再挨一鞭子都得吹燈拔蠟,駕鶴西去。我就不信他們真敢打死你。現在你是‘虎落平陽被犬欺’別跟他們硬拚,受罪的是自己。‘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保了命出去,才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記住了嗎?”
我一通苦口婆心。他點頭不已,“記住了。”
我籲出一口氣,孺子可教啊!讓我很有成就感。
轉天,他又被馬公公帶走,我很欣慰地想,幸虧昨天剛開導過他,今天不用我再撕衣服當紗布了吧?那位好心的老獄卒聽說偶染風寒,這兩天沒來,也沒人給我新衣服,我身上的囚服已經是超短裙了,再撕都成泳衣。
我伸長了脖子左等右等,等到下午也不見他給人送回來,漸漸焦急起來,坐立不安,以往通常半天就完事兒了,今天怎麼那群死太/監加班加點了,連中飯也不吃,太敬業了吧。
傍晚十分,他終於被送了回來,我吃驚地看到他被打得比前幾次還慘,麵白如紙,出氣兒多,進氣兒少,我試著抱他起來,卻被帶得一起跌在地上。
等他緩過點兒來,我問他:“我教你的話,你說了嗎?”
“說了。”他氣若遊絲。
說了,還被打成這樣兒。
“你說什麼了?”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我一下子泄氣地坐在地上,沒打死你都是人家手下留情了。
我覺得我也真是看不透他,他那麼聰慧,很多事情一點就透,我給他講現代的事情,他即便不懂,但是提出的問題卻很有建設性,有的時候都能把我問住。就是在某些地方卻非常執拗。就憑他打死不開口求饒,我就不能理解。犯得著嗎?硬拚著這口氣,有多大的意義?換了是我,早就哭爹喊媽,一籮筐的好話都堆上去了。
我想這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差別,我也沒膽量去得罪那個高閣老,即便是封侯拜相,入朝為官,肯定也是那個見風使舵的牆頭草,能做到不助紂為虐、為虎作倀就算是我潔身自好,上對得起皇上,下對得起黎民百姓了。
還有那個人妖錦公公,要是這麼撒著狠兒地隻想得到我,我也就半推半就地從了,隻當是舍身飼虎了唄!再說也沒讓你做/受,從了也是/攻/他,不算吃虧。說不定攻/出感情來了,那也是一段耽/美佳話。
這再一次印證了“性格決定命運”這句話。讓常風低這個頭,真比殺了他還難。雖然有時急了,我也會罵他“死腦筋,不開竅”,但是對他,我卻不得不心懷敬意,如高山仰止,因為我肯定做不到。
馬公公不來的日子,我就當節日來過。胡侃累了,我還央求老獄卒給我帶來若幹塊小木塊。又找慎行司的文書,要了筆墨和朱砂,他因為我最近沒有滿嘴跑火車讓他筆錄,很是欣慰,對我頗為友善,趁著無人時將我要的東西偷偷借給了我。
常風臥在牆角,不明就裏地看著我,輕聲問我:“若溪,你是要寫求救的信扔出牢房外嗎?沒用的,牆外是慎行司的場院,常有過往的守衛檢查。”
我白了他一眼,如此枯燥的二人生活(我倒不倒黴?穿到牢房裏跟個半死的人過二人世界來了),還不讓我整點兒娛樂活動?
我精挑細選了大小差不多的小木塊,費勁兒地趴在地上先用墨往木頭上寫“將、士、象……”寫好一套,得意地拿給他看,他卻看著我寫得歪七扭八的字啞然笑了,氣得我,太不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了。
他問明我的意圖,自顧自地拿起筆沾上朱砂在另一組木塊兒上寫下“帥、仕、相……”
我氣鼓鼓地等在一邊,看著他一揮而就,字體清爽大氣,俊逸中可見錚錚鐵骨,不得不承認,與我的狗爬字相比真的是雲泥之別。
最後,我又用筆墨在他身前畫了一個棋盤,並將筆交給他,讓他寫上“楚河、漢界”。我的象棋終於成功了。我耐心地交給他“馬走日、象走田、炮打隔棋……
可是事實證明,這是我最失敗的創意。因為沒玩兒幾次,他這個徒弟就把我這個師傅拍死在沙灘上了。我是下一把,輸一把,屢戰屢敗,越挫越勇。
其實我的棋藝還算說得過去,曾經贏過鄰居一個六歲的男孩兒,不過自打那小屁孩兒上學後,就不肯跟我下了。
我憤憤地想,現代人我下不過,一個古人也跟我叫板,太傷我自尊心了。不玩兒了!人還是得走專業路線,找自己的強項,我接著跟他侃,當天我給他講美國的總統大選製度,徹底給他侃蒙了。這方麵他就是坐飛機都趕不上我,我可是翻著筋鬥雲的,一跟頭就是十萬八千裏。
我還即興地還給他清唱了一首英文歌,唱完我問他好聽嗎?他呆滯著,遲疑地點點頭,然後說:“就是一句也沒聽懂。”那當然!我不禁得意洋洋,你要是聽懂了不也成穿過來的了?
我又告訴他我的英文名字是Sunny,是大學的外教課上取的。中國人不像外國人取名字那麼隨意,隻在意讀音是否悅耳,中國人更看重名字的意義和內涵。我喜歡陽光,所以給自己取了這個名字,雖然一般叫“Sunny”的男人居多。常風無法理解這個名字,我隻好告訴他中文意思是“陽光明媚”,並教他讀音“桑妮”。我歪頭想了想,“你叫‘風’,如果你是個女人,英文名字就可以叫‘Windy’。”給古人取英文名字真的很可笑,我傻笑了一陣,看到常風臉兒都快綠了,隻好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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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帶兒子去超市,所以及早來更文,要不然,清清逛超市都會不踏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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