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初為父母

章節字數:2164  更新時間:10-07-11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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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人生來就什麼都會,所以才有了熟能生巧這個詞語。

    初次見麵,老孫和小丁都搶著抱我。

    小心翼翼的,仿佛捧著稀世珍寶。

    每個父母都是這樣的吧。

    看著懷裏那個軟丟丟的小人兒,心裏洋溢著幸福,規劃著TA的人生,這就是大部分初為父母的人的模樣。

    隔壁病床的女人也生了個女孩。

    但她家想要一個男孩,所以想把女兒扔掉。

    她看見老孫和小丁那麼寶貝我的樣子,就想把自己的女兒給我家,問老孫能不能收留這個女孩,就當生了雙胞胎。

    雙胞胎?老孫有點動心。

    不知道是誰說,一家人在一起生活久了,沒有血緣關係也會慢慢長得像。

    他征求小丁的意見,小丁也有點猶豫掙紮,但最後還是決定拒絕。

    如果當時他們同意收留,那我的人生軌跡,會變得跟現在有所不同吧。

    因為多了一個養女。

    現在小丁說起來有點後悔,說應該留下那個孩子,這樣就多個人伺候我。

    幸虧沒留下她,不然她被小丁拿來給我當奴隸使喚,她不得恨死我。

    汗。

    沒有人生來就應該是別人的奴隸。

    不知道那個跟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女孩現在怎麼樣了。

    她跟我的八字應該是一樣的,但命運卻完全不同,我的到來是被期待被歡迎的,而她呢?

    所以,不要相信命運之說,那都是假的。

    我們隨機性的出生,在選擇不同的父母那一刻,也注定選擇了不同的人生。

    父母是怎樣的人,會嚴重影響著我們。

    雖說命運有時候難以把握,但它也絕不是可以掌控我們未來的神秘力量。

    言歸正傳。

    剛出生的小孩都是軟丟丟的,身上的骨頭都沒有完全成型,似乎用力大一點就會折斷似的。

    如果睡覺沒有放好腦袋,頭骨就會長變形,這就可以證明嬰兒到底有多軟了。

    為了以後我能有一雙漂亮的腿,老孫和小丁在包著我的褥子外麵綁了帶子,就怕腿O,但我也沒發現多有效啊,我現在的腿還是不直,就責怪他們沒給我弄好。

    因為當時我還是個軟體動物,老孫跟小丁不敢給我洗澡,醫院也沒有給洗。

    小丁說我生出來之後皺巴巴身上還帶著血,黑黑亮亮的頭發有點長,醫生直接拿褥子包住我交給了她。

    聽著還是挺嚇人的。

    直到今天,我看到雞蛋上麵帶血,就會想到小丁這些話,想到當年的我。

    雞蛋=我?

    還是算了,停止這種幻想。

    回家以後,老孫和小丁就抱著我晃悠,到了最後,變成了不晃我就不睡覺。

    隻要被他們抱著,我就睡得很香,看到睡熟了,他們悄悄的、輕手輕腳的把我往床上放,以為我不會察覺到,結果我一挨到床立馬醒來哇哇大叫,非得在他們懷裏睡才行。

    我很敏感,這是我的結論。

    那時候,老孫工作得上夜班,小丁上白班。

    他們就依工作時間輪換著,一個前半夜抱,一個後半夜。

    我可真是不孝,明明他們工作已經很辛苦了,我還這樣折騰。

    這血淋淋的教訓,導致現在老孫和小丁看到年輕的父母抱著孩子晃就替他們發愁:晚上可怎麼睡覺啊。

    小孩子是很隨心所欲的。

    這個年齡段最自由,可以想幹嘛就幹嘛,想哭就哭,想吃就吃,想睡就睡,不用考慮周圍人的感受,也不用在意自己的形象。

    老孫和小丁正吃飯,我就便便,小丁擦完便便,常常忘了洗手就直接拿饅頭吃。

    聽她講這些,我的汗就下來了。

    她說:“自己的孩子不髒。”

    這什麼理論,自己孩子的便便就不是便便啦?

    典型的刺蝟說自己孩子光,黃鼠狼說自己孩子香。

    我出生的時候正是冬天,十二月份已經開始下大雪了。

    鄰居看見老孫在水池邊給我洗尿布,覺得他是個很好的爸爸。

    臘月天,水管裏的水很刺骨。

    老孫搓幾下尿布,對著手嗬幾口氣,稍稍暖和一點再繼續洗。

    小丁在家裏坐月子不能出門,她的工作就是喂奶,她和老孫兩個人的生活重心全轉移到了我身上。

    很快,我就百天了。

    老孫和小丁經過這一百天的鍛煉,也總算是有為人父母的模樣了。

    他們依照人類父母的慣例,帶我去拍了百天照,又借來了別人賣肉的一杆秤,用秤鉤勾住包我的褥子,給我稱了體重,總共是十六斤。

    小丁說,那種秤,秤頭有個大鐵鉤,秤杆後麵可以掛上不同的秤砣,很原始的,現在已經不常見了。

    而且是賣肉用的……

    汗,我的形象。

    小丁做飯的時候,就把我放在小推車裏,讓我自己玩。

    具體玩了些什麼,她也不知道,依稀記得我很少哭鬧,喜歡靜靜坐著,張著眼睛聚精會神地望著遠方。

    一個眺望遠方若有所思的嬰兒……還挺奇怪的。

    老孫下班在路上撿了一條芝麻蟲。

    我不知道這種蟲學名叫什麼,小時候很多,現在也見不到了。

    它全身都是綠色的,長得很像菜青蟲,但要比菜青蟲大很多,差不多有成人的中指那麼長,拇指那麼粗,身上有黑黑的點點,像芝麻一樣,估計它的名字就是這麼來的。

    仔細看,可以看到它肥肥的身體上的皺褶和稀稀拉拉的毛,其實是挺恐怖的。

    說到稀稀拉拉,我突然想起犬夜叉裏麵的一個我忘了名字的妖怪弟弟,哥哥很帥,他卻很醜,連禿頭他都不夠資格當,腦袋上隻有幾根毛,他被殺死前可憐兮兮的對哥哥說:“如果有下輩子,我想變成毛毛蟲,因為全身都有毛茸茸的毛……”多卑微的願望,當時覺得又可憐又好笑的。

    扯遠了。

    老孫回到家,我還坐在自己的小推車裏。

    他覺得自己撿到了個很好的東西,得意洋洋的拿芝麻蟲給小丁看。

    蟲子蠕動著胖胖的身體,身上的毛豎著,小丁雞皮疙瘩也跟著起來了。

    老孫說:“看我娃兒敢不敢拿。”說著,就往車上放。

    沒等他放上去,我就直接搶走往自己嘴裏送,幸好被眼疾手快的老孫奪了回去,同時教育我那東西不能吃。

    好懸。

    如果老孫動作慢一點,那蟲不就被我吮得滿身口水了?

    被無齒的人類小孩吸一口的感覺一定很不好。

    這就是初生牛犢不怕虎,因為不懂,所以無畏。

    哼哼,老孫瞧不起我,還以為我不敢拿?

    差點就把蟲子當了點心,他以後再不敢拿我的膽量做實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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